【初之氣,地氣遷,陰始凝,氣始肅,水乃冰,寒雨化】
初氣太陰用事,時寒氣濕,故陰凝。
燥金司天,故氣肅。
水冰者,氣肅而成。
寒雨者,濕土所化。
其病中熱脹,面目浮腫,善眠,鼽衄,嚏欠嘔,小便黃赤,甚則淋。
主氣風,客氣濕。
風為陽,濕為陰。
風濕為患,脾腎受傷,故為此諸病。
二之氣,陽乃布,民乃舒,物乃生榮。
相火用事於春分之後,故其氣應如此。
厲大至,民善暴死。
主君火,客相火,二火交熾,臣位於君,故疫厲大至,民善暴死。
三之氣,天政布,涼乃行,燥熱交合,燥極而澤。
天政布,司天燥金用事也,故涼乃行。
然主氣相火當令,故燥熱交合。
至三氣之末以交四氣,則主太陰,客太陽,故燥極而澤矣民病寒熱。
以陽盛之時,行金涼之氣,故民病寒熱。
四之氣,寒雨降。
太陽用事於濕土王時,故寒雨降。
病暴仆振栗,譫妄少氣,嗌干引飲,及為心痛,癰腫瘡瘍,瘧寒之疾,骨痿血便。
四氣之後,在泉君火所主,而太陽寒水臨之,水火相犯,故為暴仆振栗及心痛等病,皆心腎二經也。
五之氣,春令反行,草乃生榮。
厥陰風木用事,而得在泉君火之溫,故春令反行,草乃生榮。
民氣和。
終之氣,陽氣布,候反溫,蟄蟲來見,流水不冰。
少陰君火用事;
故其氣候如此。
民乃康平,其病溫。
皆火之化。
故食歲穀以安其氣,食間穀以去其邪,歲穀正氣所化,故可以安氣;
間穀,間氣所生,故可以去邪。
去邪者,有補偏救弊之義,謂實者可用以瀉,虛者可用以補。
義見前。
歲宜以咸以苦以辛,汗之清之散之,咸從水化,治在泉之君火也。
苦從火化,治司天之燥金也。
以辛者,辛從金化,本年火盛金衰,同司天之氣,以求其平也。
然燥金司天,則歲半之前,氣過於斂,故宜汗之散之。
君火在泉,則歲半之後,氣過於熱,故又宜清之也。
安其運氣,無使受邪,折其郁氣,資其化源。
安者,順其運氣而安之也。
本年燥金司天則木鬱,君火在泉則金鬱,詳義見前。
又如補遺本病篇曰:卯酉之年,太陽升天,主窒天芮,勝之不前。
太陰降地,主窒地蒼,勝之不入。
故刺法論於水欲升而天芮窒抑之,當刺足少陰之合。
土欲降而地蒼窒抑之,當刺足厥陰之出,足少陽之所入。
王氏注曰:化源,謂六月迎而取之也。
新校正云:按金王七月,故迎於六月,瀉金氣。
是皆折其郁氣,資取化源之義。
以寒熱輕重,少多其制,本年上清下熱,其氣不同,故寒多者當多其熱以溫之,熱多者當多其寒以清之。
同熱者多天化,同清者多地化,同者,言上文十年,運與天地各有所同也。
凡運與在泉少陰同熱者,則當多用司天陽明清肅之化以治之,故曰同熱者多天化,如前少角少徵年,木火同歸熱化者是也。
運與司天陽明同清者,則當多用在泉少陰溫熱之化以治之,故曰同清者多地化,如前少宮少商少羽年,土金水同歸寒化者是也。
用涼遠涼,用熱遠熱,用寒遠寒,用溫遠溫,食宜同法。
有假者反之,此其道也。
反之者,亂天地之經,擾陰陽之紀也。
按:上反之,謂反正治之常法,以治假病,反之合乎道者也。
下反之,謂應反治而反正治,反之為擾亂者也。
與太陽之政同義。
帝曰:善!
少陽之政奈何?
岐伯曰:寅申之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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