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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an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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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灸甲乙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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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08:27 | 只看該作者

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凡刺有十二節,以應十二經。


一曰偶刺。


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後,以刺心痹,刺此者傍針之也。


二曰報刺,報刺者,刺痛無常處,上下行者,直內拔針,以左手隨病所按之,乃出針復刺之也。


三曰恢刺。


恢刺者,直刺傍之舉之,前後恢筋急,以治筋痹也。


四曰齊刺。


齊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熱氣小深者。


或曰參刺。


參刺者,治痹氣小深者也。


五曰揚刺。


揚刺者,正內一,傍內四而浮之,以治寒熱之博大者也。


六曰直針刺。


直針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氣之淺者也。


七曰 刺。


 刺者,直入直出,稀發針而深之,以治氣盛而熱者也。


八曰短刺。


短刺者,刺骨痹,稍搖而深之,致針骨所,以上下摩骨也。


九曰浮刺。


浮刺者,傍入而浮之,此治肌急而寒者也。


十曰陰刺。


陰刺者,左右率刺之,此治寒厥中寒者,取踝後少陰也。


十一曰傍刺。


傍刺者,直刺傍刺各一,此治留痹久居者也。


十二曰贊刺。


贊刺者,直入直出,數發針而淺之出血,此治癰腫者也。


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刺之,微內針而久留之,致其脈空。


脈氣之淺者勿刺。


按絕其脈刺之,無令精出,獨出其邪氣耳。


所謂三刺之則穀氣出者,先淺刺絕皮以出陽邪;


再刺則陰邪出者,少益深,絕皮致肌肉,未入分肉之間;


後刺深之,已入分肉之間,則穀氣出矣。


故刺法曰:始刺淺之,以逐陽邪之氣;


後刺深之,以致陰邪之氣;


最後刺極深之,以下穀氣。


此之謂也。


(此文乃解後針道終始篇三刺至穀氣之文也)故用針者,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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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09:03 | 只看該作者

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凡刺有五,以應五臟。


一曰半刺。


半刺者,淺內而疾發針,無針傷肉,如拔發(一作毛) 狀,以取皮氣,此肺之應也。


二曰豹文刺。


豹文刺者,左右前後針之,中脈為故,以取經絡之血者,此心之應也。


三曰關刺。


關刺者,直刺左右盡筋上以取筋痹,慎無出血,此肝之應也。


四曰合谷刺。


或曰淵刺,又曰豈刺。


合谷刺者,左右雞足針於分肉之間以取肌痹,此脾之應也。


五曰 刺。


 刺者,直入直出,深內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腎之應也。


曰:刺有五邪,何謂五邪?


曰:病有持癰者,有大者,有小者,有熱者,有寒者,是謂五邪。


凡刺癰邪(用鈹針)無迎隴。


易俗移性不得膿。


越道更行去其鄉。


不安處所乃散亡。


諸陰陽遇癰所者,取之其俞,瀉也。


凡刺大邪用鋒針,曰以少泄。


奪其有餘乃益虛,其道針其邪於肌肉。


視之無有,乃自直道,刺諸陽分肉之間。


凡刺小邪用員針,曰以大補益其不足,乃無害。


視其所在迎之界。


遠近盡至不得外。


侵而行之乃自貴(一作費)。


刺分肉之間。


凡刺熱邪用 針,越而滄出游不歸,乃無病。


為開道乎辟門戶,使邪得出病乃已。


凡刺寒邪用毫針,曰以溫。


徐往疾去致其神,門戶已閉氣不分,虛實得調真氣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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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09:56 | 只看該作者

繆刺第三


黃帝問曰:何謂繆刺?


岐伯對曰:夫邪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絡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經脈,內連五臟,散於腸胃,陰陽俱感,五臟乃傷,此乃邪之從皮毛而入,極於五臟之次也。


如此則治其經焉。


今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經,溢於大絡而生奇病焉。


夫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而布於四末,其氣無常處,不及於經俞,名曰繆刺。


曰: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其與巨刺何以別之?


曰:邪客於經也,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亦有易且移者,左痛未已而右脈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經,非絡脈也。


故絡病者,其痛與經脈繆處,故曰繆刺。


(巨刺者刺其經,繆刺者刺其絡。


曰:繆刺取之何如?


曰: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卒心痛,暴脹,胸脅支滿。


無積者,刺然谷之前出血,如食頃而已,左取右,右取左。


病新發者,五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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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10:13 | 只看該作者

邪客於手少陽(一作陰)之絡


令人喉痹舌卷,口乾心煩,臂外廉痛,手不及頭。


刺手中指(當作小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 (音悔),壯者立已,老者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此新病,數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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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10:23 | 只看該作者

邪客於足厥陰之絡


令人卒疝暴痛。


刺足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男子立已,女子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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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10:36 | 只看該作者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


令人頭項痛,肩痛。


刺足小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立已,不已刺外踝上三,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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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10:50 | 只看該作者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


令人氣滿胸中,喘急而支怯胸中熱。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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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11:05 | 只看該作者

邪客於臂掌之間


不得屈,刺其踝後,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


以月死生為數,月生一日一,二日二,十五日十五,十六日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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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12:07 | 只看該作者

邪客於足陽蹺之脈


令人目痛,從內 始。


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左取右,右取左,如行十裡頃而已。


人有所墮墜,惡血留於內,腹中脹滿,不得前後,先飲利藥,此上傷厥陰之脈,下傷少陰之絡。


刺足內踝之下,然谷之前,血脈出血,刺跗上動脈。


不已。


刺三毛上各一,見血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善驚善悲不樂,刺如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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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12:23 | 只看該作者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


令人耳聾,時不聞音,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端如韭葉,各一,立聞。


不已,刺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立聞。


其不時聞者,不可刺也。


耳中生風者,亦刺之如此數,右取左,左取右。


凡痹行往來無常處者,在分肉間痛而刺之,以月生死為數。


用針者,隨氣盛衰,以為 數,針過其日數則脫氣,不及其日數則氣不瀉,左刺右,右刺左。


病如故,復刺之如法,以月生死為數,月生一日一,二日二,漸多之,十五日十五,十六日十四,漸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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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12:37 | 只看該作者

邪客於足陽明之絡


(《素問》作經王冰云:以其脈左右交於面部,故舉經脈之病,以明繆刺之類),令人鼽衄,上齒寒。


刺足中指(《素問》注云:刺大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 。


左取右,右取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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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13:05 | 只看該作者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


令人脅痛不得息,咳而汗出。


刺足小指(《素》有次指二字)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溫衣飲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則左,病立已,不已,復刺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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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13:22 | 只看該作者

邪客於足少陰之絡


令人咽痛,不可內食,無故善怒,氣上走賁上。


刺足中央之絡,各三,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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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13:54 | 只看該作者

邪客於足太陰之絡


令人腰痛,引少腹控,不可以仰息。


刺其腰尻之解,兩胂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為 數,發針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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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14:54 | 只看該作者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


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內引心而痛。


刺之從項始數脊椎俠脊,疾按之應手而痛,刺入傍三,立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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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15:38 | 只看該作者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


令人留於樞中痛,髀不得氣(一作髀不可舉),刺樞中以毫針,寒則留針,以月死生為 數立已。


諸經刺之,所過者不病,則繆刺之。


耳聾刺手陽明,不已,刺其過脈出耳前者。


齒齲刺手陽明立已,不已,刺其脈入齒中者立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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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16:35 | 只看該作者

邪客於五臟之間


其病也脈引而痛,時來時止,視其病脈,繆刺之於手足爪甲上,視其脈,出其血,間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繆傳引上齒,齒唇寒(《素》多一痛字),視其手背脈血者去之,刺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一,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 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嗌中腫,不能內唾,不能出唾者,繆刺然骨之前出血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自溢腫至此二十九字,《素問》王冰注原在邪客足少陰絡之下,今移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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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17:02 | 只看該作者

邪客於手足少陰


太陰(一作陽)、足陽明之絡,此五絡者,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五絡俱竭,足心,後刺足中指爪甲上各有一,後刺手大指內側爪甲上端如韭葉(《素問》又云後刺手心主者,非也),後刺手少陰銳骨之端各一,立已。


不已,以竹筒吹其兩耳中,剔其左角之發方寸,燔治,飲以美酒一杯,不能飲者,灌之立已。


凡刺之數,先視其經脈,切而循之,審其虛實而調之。


不調者,經刺之;


有痛而經不病者,繆刺之。


目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


此繆刺之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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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17:34 | 只看該作者

針道第四


夫針之要,易陳而難入。


粗守形,上守神。


神乎神,客在門。


未睹其病,惡知其原。


刺之微,在速遲。


粗守關,上守機。


機之不動,不離其空,空中之機,清靜以微。


其來不可逢,其往不可追。


知機道者,不可掛以發。


不知機者,叩之不發。


知其往來,要與之期。


粗之暗乎,妙哉上獨有之也。


往者為逆,來者為順。


明知逆順,正行無問。


迎而奪之,惡得無虛。


追而濟之,惡得無實。


迎而隨之,以意和之。


針道畢矣。


凡用針者,虛則實之,滿則泄之,菀陳則除之,邪勝則虛之。


《大要》曰:徐而疾則實,疾而徐則虛。


言其實與虛,若有若無。


察後與先,若存若亡。


為虛為實,若得若失。


虛實之要,九針最妙。


補瀉之時,以針為之。


瀉曰迎之。


迎之意,必持而內之,放而出之。


排揚出針,疾氣得泄。


按而引針,是謂內溫。


血不得散,氣不得出。


補曰隨之。


隨之意,若忘之。


若行若按,如蚊虻止。


如留如環,去如絕弦。


令左屬右,其氣故止。


外門已閉,中氣乃實。


必無留血,急取誅之。


持針之道,堅者為實,(《素問》注作寶)。


正指直刺,無針左右。


神在秋毫,屬意病者,審視血脈,刺之居。


視之獨滿,切之獨堅。


夫氣之在脈也,邪氣在上,濁氣在中,清氣在下。


故針陷脈則邪氣出,針中脈則濁氣出,針太深則邪反沉,病益甚。


故曰皮肉筋脈,各有所處。


病各有所舍,針各有所宜。


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


無實實虛虛,損不足,益有餘,是為重病,病益甚。


取五脈者死,取三脈者 。


奪陰者厥,奪陽者狂,針害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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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0 21:17:50 | 只看該作者

針道第四


知其所苦。


鬲有上下,知其氣之所。


先得其道,布而涿之(《太素》作希而疏之),稍深而留之,故能徐入之。


大熱在上者,推而下之,從下上者,引而去之,視前痛者,常先取之。


大寒在外,留而從之。


陰陽皆虛,火自當之,厥而寒甚,骨廉陷下,寒過於膝,下陵三裡,陰絡所過,得之留止,寒入於中,推而行之,經陷下者,即火當之。


結絡堅緊,火之所治。


不知其苦,兩蹺之下,男陽女陰,良工所禁,針論畢矣。


凡刺虛者實之,滿者泄之,此皆眾工之所共知也。


若夫法天則地,隨應而動,和之若響,隨之若影,道無鬼神,獨來獨往。


凡刺之真,必先治神。


五臟已定,九候已明,後乃存針。


眾脈所(《素》作不)見,眾凶所(《素》作弗)聞。


外內相得,無以形先。


可玩往來,乃施於人。


虛實之要,五虛勿近,五實勿遠。


至其當發,間不容 。


手動若務,針耀而勻。


靜意視義,觀適之變,是謂冥冥,莫知其形。


見其烏烏,見其稷稷;


從見其飛,不知其誰。


伏如橫弩,起若發機。


刺虛者須其實,刺實者須其虛。


經氣已至,慎守勿失。


深淺在志,遠近若一。


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神無營於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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