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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科經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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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6 23:27:11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
第三十二節,產後戒食雞子夥鹽


朱丹溪曰:初產之婦,將護之法,不可失宜,肉汁發陰經之火,易成內傷,先哲具有訓戒,何以羊雞濃汁作糜服之乎。


若兒初產,母腹頓寬,便啖雞子,且吃夥監,不思雞子難化,夥監發熱,必須卻去夥監諸肉食,與白粥將理,以鯗魚淡煮食之。


半月後,方與少肉,雞子豁閉淡煮,大能養胃卻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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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6 23:27:41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第三十三節,產後戒早行房

 

孫千金曰:凡產後滿百日,乃可會合;


不爾,至死虛羸百疾滋長,慎之。


凡婦人患風氣,臍下虛冷,莫不由早行房故也。


〔慎齋按〕已上五條,序產後有飲食起居之戒也。


新產調理,已載大全一條之內,而飲食之不節,起居之不慎,此五者猶所易犯,故再序以示人節戒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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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6 23:28:08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第三十四節,產後病戒用發表一切不可用風藥

 

朱丹溪曰:產後一切病,皆不可發表。


產後病多是血虛,故不可用風藥發表出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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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6 23:29:05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第三十五節,產後戒服黑神散熱藥論


張子和曰:婦人產餘之疾,皆是敗血惡物,發作寒熱,臍腹撮痛,食飲稍減,醫者不察,謂產後氣血俱虛,便用溫熱之劑,養血補虛,止作寒治,舉世皆然。


豈知婦人之孕,如天地孕物,物以陰陽和合而後生,人亦陰陽和合而後孕,偏陰偏陽,豈有孕乎,此與禾黍瓜果之屬何異?


水旱不時,則華之與實俱萎落矣,此又與孕而不育者何異?


七月立秋後十八日,寸草不結者,天寒故也,婦人妊娠,終十月,無難而生,反謂之寒,何不察理之甚也。


竊譬之治磚者,炎火在下,以水沃窯之顛,遂成磚矣,磚既出窯,窯頓寒耶。


世俗竟傳黑神散治產後十八證,非徒不愈,經脈閉涸,前後淋悶,嘔吐痰嗽,凡百熱證生矣。


若此誤死者,不可勝計。


曷若四物與涼膈散對停,大作湯劑下之,利以數行,惡物俱盡,後服甘淡之劑自愈。


〔慎齋按〕子和以產後不可服熱藥,而以治磚為喻,夫磚未出窯,其熱為實熱,碑既出窒,則熱為虛熱矣。


胎在腹,當用清熱養血,胎既產,惡露行而氣血虛,虛則生寒,黑神散固不可多服久服,而任以涼膈散大黃、連翹之苦寒則誤矣。


矯枉之論,殊未盡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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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6 23:30:07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第三十六節,產後戒服黑神散致病論


朱丹溪曰:或問初產之婦,好血已虧,污血或留,彼黑神散非要藥乎?


答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理之常也。


初產之婦,好血未必虧,污血未必積,臟腑未必寒,何以藥為,飲食起居,勤加調護,何病之有。


誠有污血體怯而寒,服之或可;


若有他病,當求病起何因,病在何經,氣病治氣,血病治血,寒者溫之,熱者清之,凝者行之,虛者補之,血多者止之,何用海制此力,例令服餌,不恤無病生病。


彼黑神散用乾薑、當歸之溫熱,黑豆之甘,熟地之厚,以補血之虛;


佐以炒蒲實,防出血之多;


芍藥之酸寒,有收有散,為四藥之助;


肉桂大辛熱,以行滯血,和以甘草之緩,其取用似乎精密。


然驅逐與補益,似難同方施治,設有性急者,形瘦者,本有怒火者,夏月坐蓐者,時在火令,薑桂皆為禁藥,雖是補劑,並有偏勝,臟腑無寒,何處消受,必教卻去黑神散。


彼富貴之家,驕恣之婦,卒有白帶、頭風、氣痛、膈滿、痰逆、囗乾,經事不調,髮禿體倦,皆是陽盛陰虛之候,天生氣血,本自和平,曰盛曰虛,又烏知非此等迷謬有以兆之耶。


張嶟璜曰:產婦有稟質瘦熱,素有鬱火積熱,多產衝任血枯脈濇,一經產後,兒枕作痛,粗工膠執古方,妄投肉桂,禍不旋踵。


故必嚴寒凍產,風冷乘虛,血瘀不行,方投肉桂,以通行血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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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6 23:30:38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第三十七節,產後戒服五積散論


朱丹溪曰:局方五積散,言治產後餘血作痛,方中以蒼朮為君,麻黃為臣,厚朴、枳殼為佐,雖有芍藥、當歸之補血,僅及蒼朮三分之一,且方中言婦人血氣不調,心腹撮痛,閉而不行,並宜服之。


何不思產後之婦有何實耶?


血氣未充,似難發汗,借曰推陳致新,藥性溫和,豈可借用麻黃之散,附以蒼朮、枳殼,虛而又虛,禍不旋踵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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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6 23:31:15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
第三十八節,產後用白芍藥宜製妙論


虞天民曰:問婦人產後諸疾,古方多用四物湯加減,而丹溪獨謂芍藥酸寒,伐生發之氣,禁而不用,何歟?


曰:新產之婦,血氣俱虛,但存秋冬肅殺之令,少春夏生發之氣,故產後諸病,多不利於寒涼之劑,大宜溫熱之藥,以助資始資生之化源也。


先哲制四物湯,以芎、歸之辛溫,佐以地、芍之寒,是寒溫適中,為婦人諸疾妙劑。


若用於產後,必取白芍藥,以酒重復製炒,去其酸寒之性,但存在生血活血之能,胡不可用也後人傳寫既久,脫去製炒註文,丹溪慮俗醫鹵莽,不製而用之,故特舉其為害之由,以戒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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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6 23:31:48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第三十九節,產後宜用芍藥論


張景岳曰:按丹溪云:「芍藥酸寒,大伐生發之氣,產後忌之。」


此亦言之過也。


夫芍藥之寒,不過於生血藥中稍覺其清耳,非若芩、連輩之大苦大寒也,使芍藥猶忌如此,則他之更寒者,猶為不可用矣。


予每貝產家過慎,或因太煖,或因年方方壯,飲食藥餌,大補過度,以致產後動火,病熱極多,若盡以產後為虛,必須皆補,豈盡善哉。


且芍藥性清,微酸而收,最宜於陰氣散失之證,豈不為產後要藥乎,不可不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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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6 23:32:24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
第四十節,產後戒不可遽用參耆


單養賢曰:凡產後服生化湯加人參,須血崩血暈,形色俱脫者加之。


若無虛脫形證,不可加。


若有血塊,痛甚不移處,止加紅花、肉桂,切不可用參、耆、朮補氣,夭人命也。


〔慎齋按〕已上七條,序產後有用藥之戒也。


產後病,誤治者多,用藥之際,不可不詳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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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6 23:32:58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
第四十一節,新產後先消瘀血為第一義


葉以潛曰:良方云:「產後以去敗血為先,血滯不快,乃成諸病。」


夫產後元氣既虧,運行失度,不免瘀血停留,治者必先逐瘀,瘀消然後方可行補,此第一義也。


今人一見產後有內虛證,遽用參、耆甘溫之劑,以致瘀血攻心而死,慎之。


〔慎齋按〕已上一條,序產後有先消瘀之治也。


產後證虛者固多,而虛中見實,莫如瘀血停滯一證為喫緊,此條最宜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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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6 23:33:33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

第四十二節,產後不可作諸虛不足治


張子和曰:產後慎不可作諸虛不足治之,必變作骨蒸寒熱,飲食不入,肌膚瘦削,經水不行。

經曰:「寒則衰飲食,熱則消肌肉。」


人病瘦削,皆粗工以藥消煤之故也,嗚呼,人之死者,豈為命乎。


〔慎齋按〕產後證,虛者多,實者少,子和以為慎不可作諸虛不足治,是必以攻伐唆厲為法矣,產後而亦可任汗吐下之三法乎。


趙嗣真嘆子和之書,其詞直,其義明,顧其一,不顧其二,知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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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第四十三節,產後以大補氣血為主


朱丹溪曰:產後有病,先固氣血,故產後以大補氣血為主,雖有雜證,以末治之。


汪石山曰:產後百日之內,縱有雜證必遵丹溪之法,以末治之,當大補氣血為主,不可攻擊,此正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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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6 23:35:07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第四十四節,產後先補氣血兼用消

 

陳良甫曰:產後元氣大脫,新血未生,概以大補氣血為主。


如惡露未盡,補藥中入行血藥。


如感冒風寒停滯,亦須先補,然後發散消導,勿得泛用唆厲傷氣血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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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6 23:35:47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第四十五節,產後去邪必兼補劑


何松庵曰:產後氣血大損,諸事必須保重,切不可恃健勞碌,致內傷外感六淫七情諸證,為患莫測。


故產後證,先以大補氣血為主,雖有他證,以末治之;


或欲去邪,必兼補劑為當,不宜耑用峻厲,再損血氣。


〔慎齋按〕已上四條,序治產後有攻補之法也。


子和之論,耑主攻邪;


丹溪之論,耑主補虛;


兩賢之法,各自有見,而丹溪之說為長,故必合良方、正宗二說以參之,乃攸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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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第四十六節,辨丹溪主末二字即標本論


虞天民曰:或問產後證,丹溪云:「當大補氣血為主,雖有雜證,以末治之。」


又云:「產後中風,切不可作中風治,用風藥。」


然則產後不問諸證,悉宜大補氣血乎?


曰:詳主末二字。


其義自明。


虛而無他證者,合宜大補氣血,自愈。或因虛而感冒風寒者,補氣血藥,帶驅風之劑。


或因脾虛,而食傷太陰者,補氣血藥,加消導之劑。


或因瘀血惡露未盡,而惡寒發熱者,必先逐去瘀血,然後大補。


經曰:「有本而標之者,有標而本之者。」


又日:「急則治標,緩則治本。」


丹溪主末二字,即標本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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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6 23:37:35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第四十七節,產後攻補二法辨疑論


葉以潛曰:或問產後氣血大虛,縱有雜證,以末治。又謂產後須以去惡露為主,二說孰是。


不知古人之言,各有攸當。


假如產後去血過多,有血暈之狀,脈必弦浮大散,乃陰血既亡,陽無所依,宜大劑芎歸,加熟附、乾薑,頓服補虛,或有滯血作痛,兼用行血藥,此大補為本,他證為末也。


若產後三四日,餘瘀卒止,腰腹疼痛,漸生潮熱咳嗽,脈洪實而數,乃是敗血停積,上沖心肺,惡露與血相搏,留結不行,非用行血破氣以消瘀,何以得安。


若徒知當補不當瀉,病必益劇。故產後雖為不足,亦有有餘之證,不當泥產後無熱胎前無虛之說。


如胎前惡阻,少食腹脹,二便清滑,經水時下,胎動不安,不用溫補,何以起病,非胎前亦有虛乎?


如產後傷寒熱病,煩渴秘結,不用苦寒,何以解利,非產後亦有熱乎?


今人但見產後六脈浮洪弦緊,便說有熱,不知產後脈與別病脈不同,產後洪大,是氣血耗散,內無存畜,故顯是脈,如用涼劑,殺人反掌,不可不知也。


〔慎齋按〕已上二條,序產後辨攻補之法也。


產後用藥攻補,最難調劑,虛則補,實則攻,其定法也。


惟虛證而兼實邪,在產後見之者甚多。


丹溪之論,專為世醫不顧產後大虛,惟務攻邪者立誡也。


豈知守丹溪之法,亦不無峻補之害,此虞天民、葉以潛兩論所宜急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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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第四十八節,產後誤藥成病論


單養賢曰:丹溪先生云:「產後當大補氣血為主,雖有他證,以末治之。」


恐人用消耗之劑,以虛其虛也 予見世醫,但知傷食當消,氣滿當順,惡露當攻,不顧產虛,遽下消耗,不知產婦服消耗藥,胃氣反傷,滿悶益增,氣亦不降,鬱積既久,遂成腫脹危證,誰之咎哉。


予於傷食氣滿證,微加消導於補中湯內,則脾強而所傷食氣消散,助血行氣,氣行而惡露自行矣。


又於誤用消食耗氣下藥,以致絕榖日久者,先用人參湯,送鍋焦粉引開胃口,以救絕榖,然後漸加補脾藥,助以消導。


又於誤用消耗等藥成脹滿者,仍用大補氣血之劑,不致夭枉。


後之學者,須遵丹溪方案,毋私心自用,以夭人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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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
第四十九節,產後諸證不可誤治論


單養賢曰:凡病起於氣血之衰,脾胃之弱,至產後而虛又甚焉,故丹溪論產後當大補,已盡醫產之旨,若能擴充用藥,治產可無過矣。


產後氣血暴虛,諸證乘虛易襲,如有氣不行,毋專耗氣;


有食不消,毋專消導;有熱不可用芩連,有寒不可用桂附。


用寒涼則血塊停滯,用辛熱則新血崩流。


至若虛中外感,見三陽表證,似可汗也,在產後而用麻黃,慮有亡陽之誤。


見三陰裏證,似可下也,在產後而用承氣,恐致竭陰之患。


耳聾脅痛,乃腎虛惡露之停,休用柴胡。


譫語汗出,乃元弱似邪之證,毋加宣導。


厥由陽氣之衰,難分寒熱,非大補不能回陽而起弱。


痓因陰血之損,毋論剛柔,非滋陰不能活絡而舒經。


有如乍寒乍熱,發作有期,證類瘧疾,若以瘧論,病甚難痊。


神不守舍,言語無倫,病似邪侵,如以邪論,危亡可待。


去血多而大便燥結,蓯蓉加於生地,莫投潤下之湯。


汗出甚而小便短澀,六君倍用參耆,更加生津之劑。


人參生化湯頻灌,可救產後之虛危。長生活命丹屢用,能甦絕榖之人。


脫肛久瀉,多是血虛下陷,補中益氣正宜。


口噤筋攣,乃因血燥類風,加人參、生地為最。


產戶入風而痛甚,服宜羌活養榮方。


玉門傷冷而不閉,先須床兔茱硫。


因氣而滿悶中虛,生化湯加木香為佐。


因食而噯酸惡食,六君子加神麵為良。蘇木、稜、蓬,大能破血。


青皮、殼、實,最惡虛中。


一切耗氣破血之劑,汗吐下之策,可施少壯之人,豈宜胎產之婦。


大抵新產之婦,先問惡露如何,塊痛末除,不可遽加參朮;


腹疼若止,補中益氣無疑。


至若汗出亡陽,氣虛喘促,頻用加參生化湯,固是從權。


如因大熱陰虛,血崩厥暈,速煎生化原方,乃為救急。


言雖未能盡證,大略如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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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第五十節,產後證先調脾胃


婦人良方曰:新產之後雖無疾,宜將息,調理脾胃,進美飲食,則臟腑易平復,氣血自然和調,百疾不生也加味四君子湯,四順理中丸,百日之內,宜常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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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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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科經綸(1)●第五章,產後證(上)●
第五十一節,產後服生化湯論

 

產寶新書曰:產後氣血暴虛,理當大補,但惡露未盡,用補恐致滯血,惟生化湯行中有補,能生又能化,真萬全之劑也。


如四物湯,產後誤人多矣,地黃性滯,白芍酸寒伐生氣,生化湯除此二味,加以溫中行血之劑如產後兒枕作痛,世多用消塊散血之劑,然後議補,又有消與補混施,不知舊血雖當消化,新血亦當生養,若專攻舊,則新血轉傷,世以回生丹治產,用攻血塊下胞衣,蕅死胎,雖見速效,其元氣未免虧損,生化湯因藥性功用而立名也。


產後血塊當消,而新血亦當生,若專用消,則新血不生,專用生,則舊血反滯。


考諸藥性,多芎、歸、桃仁三味,善攻舊血,驟生新血;


佐以黑薑、炙草,引三味人於肺肝,生血利氣;


五味共方,行中有補,實產後聖藥也。


產婦胞衣一破,速煎一帖,候兒頭下地即服,不拘半產正產,雖平安,少壯婦無恙者,俱宜服一二帖,以消血塊而生新血,自無血暈之患。


若胎前素弱,至產後見危證,不厭頻服,病退即止,若照常日服一帖,豈能扶將絕之氣血也。如血塊痛,加肉桂三分,紅三分,益母草五錢。


如產後勞甚血崩,形色虛脫,加人參三四錢。


如汗出氣促,人參倍加。


〔慎齋按〕生化湯一方,載之產寶新書,凡產後一切證,俱以是方為加減,頗穩當可法,故錄之。


與婦人良方所載,用加味四君子、四順理中,一治產證,一治脾胃,可並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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