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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科經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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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4 19:04:23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十三節,婦人不孕屬皿少不能攝精

 

朱丹溪曰:人之育胎,陽精之施也,陰血能攝之,精成其子,血成其胞,胎孕乃成。


今婦人無子,率由血少不足以攝精也。


血少固非一端,然欲得子者,必須補其精血,使無虧欠,乃可成胎孕。


若泛用秦桂丸之劑,薰戕臟腑,血氣沸騰,禍不旋踵矣。


又曰:瘦弱婦人,性躁多火,經水不調,不能成胎,以子宮乾澀無血,不能攝受精血故也。


益水養陰,宜大五補丸,增損三才丸加減,以養血主之。


東垣有六味丸,補婦人陰血不足無子,服之能胎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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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4 19:05:14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十四節,婦人不孕戒服秦桂丸熱藥論


朱丹溪曰:無子之因,多起於婦人,醫者不求其因起於何處,遍閱古方,惟秦桂丸,用溫熱藥,人甘受燔灼之禍而不悔,何也?


或曰:春氣溫和,則萬物發生,冬氣寒冽,則萬物消隕,非秦桂溫熱,何以得子臟溫煖成胎?


予曰:婦人和平,則樂有子,和則氣血勻,平則陰陽不爭,今服此藥,經血必紫黑,漸成衰少,始則飲食漸進,久則口苦而乾,陰陽不平,血氣不和,病反蜂起,以秦桂丸耗損真陰故也,戒之。


〔慎齋按〕秦桂丸,為婦人子宮虛寒積冷不孕者設。


若血虛火旺,真陰不足,不能攝精者服之,則陰血反耗而燥熱助邪矣。


已上六條,序婦人不孕,有虛寒、伏熱、腎虛。


血少,為不足之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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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4 19:05:57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十五節,婦人不孕屬於實痰


張子和曰:有婦人年三十四,夢與鬼交,及見神堂陰司,舟楫橋梁,如此一十五年,竟無妊娠。


此陽火盛於上,陰水盛於下,見鬼神者陰之靈,神堂者陰之所,舟楫橋梁水之用,兩手寸脈皆沉而伏,知胸中有實痰也。


凡三湧、三泄、三汗,不旬日而無夢,一月而有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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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5 11:44:41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十六節,婦人不孕屬脂膜閉塞子宮

 

朱丹溪曰:婦人肥盛者,多不能孕育,以身中有脂膜閉塞子宮,致經事不行。


瘦弱婦人不能孕育,以子宮無血,精氣不聚故也。


肥人無子,宜先服二陳湯,四物去生地,加香附,久服之,丸更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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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5 11:46:59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十八節,婦人不孕屬於積血


陳良甫曰:婦人有全不產育,及二三十年斷絕者,盪胞湯主之。


日三服,夜一服,溫覆汗,必下積血,及冷赤膿如豆汁,力弱大困者,一二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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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5 11:49:11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十九節,婦人不孕分肥瘦與痰火之別

 

何松菴曰:有肥白婦人,不能成胎者,或痰滯血海,子宮虛冷,不能攝精,尺脈沉滑而遲者,當溫其子宮,補中氣消痰為主。


有瘦弱婦人,不能成胎者,或內熱多火,子宮血枯,不能凝精,尺脈洪數而浮者,當滋陰降火,順氣養血為主。


〔慎齋按〕已上五條,序婦人不孕,有痰飲、積血、脂膜,為實邪有餘之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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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5 11:53:51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二十節,婦人不孕病情不一論

 

薛立齋曰:婦人不孕,亦有六淫七情之邪傷衝任,或宿疾淹留,傳遺胰臟,或子宮虛冷,或氣旺血衰,或血中伏熱:又有脾胃虛損,不能榮養衝任。


更當審男子形質何如,有腎虛精弱,不能融育成胎;


有稟賦原弱,氣虛血損;


有嗜慾無度,陰精衰憊,各當求原而治。


至大要則當審男女尺脈:若右尺脈細,或虛大無力,用八味丸。


左尺洪大,按之無力,用六味丸。


兩尺俱微細或浮大,用十補丸。


若誤用辛熱燥血,不惟無益,反受其害矣。


〔慎齋按〕已上一條,序不孕之理,兼男女病情而論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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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5 11:54:31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二十一節,成胎以精血先後分男女

 

褚氏遺書曰:男女之合,二情交暢,陰血先至,陽精後充,血開裹精,精人為骨而男形成。


陽精先入,陰血後參,精開裹血,血人居本而女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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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5 13:34:49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二十二節,成胎以左右陰陽之氣動分男女


聖濟經曰:天之德,地之氣,陰陽至和,流薄一體,因氣而左動則屬陽,陽資之則成男。


因氣而右動則屏陰,陰資之則成女。


易稱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此男女之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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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5 13:35:22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二十三節,成胎以日數精血之勝分男女


李東垣曰:經水斷後一二日,血海始淨,精勝其血感者成男。


四五日後,血脈已旺,精不勝血感者成女。


至六七日後,雖交感亦不成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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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5 13:36:23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二十四節,成胎以子宮之左右分男女


朱丹溪曰:易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夫乾坤,陰陽之性情也;


左右,陰陽之道路也:男女,陰陽之儀象也。


父精母血,因感而會,精之洩,陽之施也,血能攝精,精成其骨,此萬物之資始於乾元也。


血之行也,精不能攝血成其胞,此萬物之資生於坤元也。


陰陽交媾,胚胎始凝,胎所居名曰子宮,一系在下,上有兩歧,一達於左,一達於右;


精勝其血,則陽為之主,受氣於左子宮而男形成;


精不勝血,則陰為之主,受氣於右子宮而女形成,孕成而始化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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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5 13:37:04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二十五節,成胎以先天之陰陽相勝分男女


馬玄臺曰:男子先天之氣,方父母媾精時,陰氣不勝其陽則成男。


凡醫書謂陰血先至,陽精後充,縱氣來乘,血開裹精,陰外陽內,則成男,其義亦渺,大約陰氣不勝其陽則為男。女子先天之氣,力父母交媾時,陽氣不勝其陰則為女。


凡醫書謂陽精先入,陰血後參,橫氣來助,精開裹血,陰內陽外,則成女,其義亦渺,大約陽氣不勝其陰則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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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5 14:12:44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二十六節,胎以百脈齊到分男女

 

程鳴謙曰:信褚氏之言,則人有精先洩而生男,精後洩而生女者,何歟?


信東垣之言,則有經始斷交合生女,經久斷交合生男,亦有四五日以前,交合無孕,八九日以後,交合有孕者,何歟?


俞子木又謂微陽不能射陰,弱陰不能攝陽,信斯言也,世有尪羸之夫,怯弱之婦,屢屢受胎,而血氣力剛,精力過人者,往往有終身不育,竟至乏嗣,獨何歟?


丹溪論治,耑以婦人經水為主,然富貴之家,侍妾亦多,其中寧無月水如期者,又有經前夫頻育,而娶此以圖易,則不受胎,豈能受于此,而不能受於彼耶?


大抵父母生子,如天地生物,易曰:「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


知地之生物,不過順承乎天,則知母之生子,亦不過順承乎父而已,知母之順承乎父,則種子者,果以婦人為主乎,以男子為主乎。


若主男子,則不拘老少強弱,康寧病患,精之易洩難洩,只以交感之時,百脈齊到為善耳。


若男女之辨,不以精血先後為拘,不以經盡幾日為拘,不以夜半前後交感為拘,不以父母強弱為拘,只以精血各由百脈齊到者別勝負耳。


故精之百脈齊到勝乎血,則成男,血之百脈齊到勝乎精,則成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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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5 15:34:29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二十七節,受胎總論

 

李東壁曰:易云:「一陰一陽之謂道,男女媾精,萬物化生,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此蓋言男女生生之機,亦陰陽造化之良能也。


齊褚澄言,血先至裹精則生男,精先至裹血則生女;


陰陽均至,非男非女之身,精血散分,駢胎品胎之兆。道藏經言月水亡後一三五日成男,二四六日成女。


東垣言血海始淨一二日成男,三四五成女。聖濟經言因氣而左動,陽資之則成男,因氣而右動,陰資之則成女。


丹溪乃非褚氏而是東垣,主聖濟左右之說立論,歸于子宮左右之系。


其說可謂悉矣。


竊謂褚氏末可非也,東垣亦末盡是也,著褚氏以精血之先後言,道藏以日數之奇偶言,東垣以女血之盈虧言,聖濟丹溪以子宮之左右言,各執一見,會而通之,理自得矣。


夫獨男獨女之胎,可以日數論,駢胎品眙之感,亦可以日數論乎?


稽之史載一產三子四子,有半男半女,或男多女少,男少女多,則一三五日為男,二四六日為女之說,豈其然哉。


豈有一日受男,而二日復受女之理乎?


此褚氏、聖濟、丹溪主精血子宮左右之論為有見,而道藏、東垣日數之論為可疑矣。


叔和脈經以脈之左右浮沉,辨猥生之男女,高陽脈訣以脈之縱橫逆順,別駢品之胎形,恐亦臆度之見,而非確論也。


〔慎齋按〕已上七條,序受胎辨男女之分,有不同之論也。


經云:「左右者,陰陽之道路。男女者,陰陽之儀象。」


故陰陽和而萬物生,夫婦合而男女形,可見男女之生,未有不本於陰陽之理者也。


故褚澄以精血先後分男女,東垣以日數奇偶分男女,鳴謙以百脈齊到分男女,皆為理之末確。


故丹溪議褚李二公之論為未融,而以易道之乾元資始,坤元資生為打,婁全善所以嘆為造極精傲,發前人未發是矣。


若子宮分左右,而以兩歧辨男女,夫子宮為命門,女子繫胞,形如合鉢,何嘗兩歧而分左右,則是有兩子宮,此說為鑿空無據。


聖濟是論左右陰陽之氣分男女,未嘗以子宮有左右之分也,況男女交媾時,均有其精,何嘗有血,褚氏、東垣、丹溪,俱以精血混言,幾見男女媾精,而婦人以血施也,前賢之論多謬,僭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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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5 15:35:21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二十八節,雙胎屬精氣之有餘


朱丹溪曰:或問雙胎者,何也?


曰:精氣有餘,歧而分之,血因分而攝之故也。


若男女同孕者,剛日陽時,柔日陰時,感則陰陽混雜,不屬左,不屬右,受氣于兩歧之間也。


亦有三胎、四胎、五胎、六胎者,猶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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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5 15:36:01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二十九節,成胎有二男二女屬精血之盛


人鏡經曰:精氣盛,則成二男。


血氣盛,則成二女。


精血皆盛,則成一男一女。


或精血散分,則成男胎。


或精血混雜,則成非男非女,男不可為父,女不可為母,皆非純氣,或感邪祟鬼怪之沴氣,則成異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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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5 15:51:39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三十節,不成男女為陰陽駁氣所乘


朱丹溪曰:或問有男不可為父,女不可為母,與男子之兼形者,若何分之?


曰:男不可為父,得陽道之虧者也;


女不可為母,得陰道之塞者也;


兼形者,由險為駁氣所乘,為狀不一,有女兼男形者,又有下為女體,上具男之全形者,此又駁之甚也。


或曰:駁氣所乘,獨見于陰,而所成之形,又若是不同耶?


曰:陰體虛,駁氣易乘,駁氣所乘,陰陽相混,無所為主,不可屬左,不可屬右,受知于兩歧之間,隨所得駁氣之輕重而成形,故所兼之形有不同也。


〔慎齋按〕已上三條,序受孕有雙胎之異,有不成男女之形,此皆陰陽變常,駁氣所感,理之所不可稽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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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5 15:52:54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三十一節,妊娠時月分經養胎之始


巢元方曰:妊娠一片名胚胎,足厥陰脈養之。


二月名始膏,足少陽脈養之。


三月名始胎,手心主脈養之,當此時,血不流行,形象始化。


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脈,手少陽脈養之。


五月始受火精以成氣,足太陰脈養之。


六月始受金精以成筋,足陽明脈養之。


七月始受木精以成骨,手太陰脈養之。


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膚革,手陽明脈養之。


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髮,足少陰脈養之。


十月五臟六腑關節,入神皆備。


其大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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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5 15:54:39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三十二節,十二經脈養胎以五行分四時


陳良甫曰:推巢氏所論妊娠脈養之埋。


若厥陰肝脈,足少陽膽脈,為一臟腑之經,四時之令,必始于春木,故十二經之養始于肝,所以養胎在一月二月。


手心主心胞絡脈,手少陽三焦脈,屬火而夏旺,所以養胎在三月四月。


手少陰手太陽,乃心脈也,君主之官,足太陰脾脈,足陽明胃脈,屬土而旺長夏,所以養胎在五月六月。


手太陰肺脈,手陽明大腸脈,屬金而旺秋,所以養胎在七月八月。


足少陰腎脈,足太陽膀胱脈,屬水而旺冬,所以在腹中,受足諸腿之氣脈所養,然後待時而生。


此論微奧有至理,世有明者,末有過於巢氏之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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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5 15:55:38 | 只看該作者

女科經綸(1)●第二章,嗣育門●第三十三節,十月養胎始於足厥陰肝木

 

聖濟經曰:原四時之化始於木,十二經之養始於肝,滋肝之經,足厥陰之脈也。


自厥陰次之,至於太陽,自一月積之,至於十月,五月相生之氣,天地相合之數,舉在於是。


然手少陰太陽之經,無所專養者,以君主之官,無為而已,是皆母之真氣所賴以養形者也。


〔慎齋按〕已上三條,序受胎之始,分十二經脈以養胎也。


人自愛胎於胞門,則手足十二經脈,其氣血周流,俱以擁養胎元,豈有逐月分經,某經養某月之胎之埋,馬玄臺已駁之矣。


但在巢氏一月二月,是論受胎之月數,猶為近理也;


至良甫所論,是以年歲之一月二月,而以五行分四時論也。


夫人受胎,不拘時月,必欲以木火土金水配定某月養胎,則受胎在正月二月者,猶可以木配之也,若在四五六月者,何以配之,不經甚矣,當俟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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