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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an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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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經注節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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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49:18 | 只看該作者

太陰濕土之客


與上文土位之主治同少陽之客,以咸補之,以甘瀉之,以咸之。


少陽相火之客,與上文火位之主治同。


但曰以咸之者,按臟氣法時論曰,心欲,急食咸以之,雖心非少陽,而君相皆火,故治同也。


陽明之客,以酸補之,以辛瀉之,以苦泄之。


陽明燥金之客,與上文金位之主治同。


復言以苦泄之者,金主肺,臟氣法時論曰,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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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49:54 | 只看該作者

太陽之客


以苦補之,以咸瀉之,以苦堅之,以辛潤之,開發腠理,致津液,通氣也。


太陽寒水之客,與上文水位之主治同。


復曰以辛潤之者,水屬腎,臟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也。


開發腠理等義俱與彼同。


帝曰:善!


愿聞陰陽之三也何謂?


岐伯曰:氣有多少異用也。


……太陰為正陰,太陽為正陽,次少者為少陰,次少者為少陽,又次為陽明,又次為厥陰,厥陰為盡,義具靈樞系日月論中。


按:天元紀大論云:何謂氣有多少?


鬼臾區曰:陰陽之氣,各有多少,故曰三陰三陽也。


帝曰:氣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愿問其約奈何?


按:約,猶言大約。


岐伯曰:氣有高下,病有遠近,證有中外,治有輕重,適其至所為故也。


按:注言臟位有高下,腑氣有遠近,誤矣。


夫高下以升降言,遠近以時日言,中外者表裡之分,輕重者藥味之別,是治病之大約也。


大要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


君二臣四,偶之制也。


君二臣三,奇之制也。


君二臣六,偶之制也。


按:張景岳曰:君三之三,誤也,當作二,今改正之。


大要,古法也。


主病之謂君,君當倍用。


佐君之謂臣,臣以助之。


奇者陽數,即古所謂單方。


偶者陰數,即古所謂復方也。


故君一臣二其數三,君二臣三其數五,皆奇之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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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0:19 | 只看該作者

君二臣四其數六,君二臣六其數八,皆偶之制也。


奇方屬陽而輕,偶方屬陰而重故曰:近者奇之,遠者偶之。


汗者不以偶,下者不以奇。


按:張景岳曰:近者為上為陽,故用奇方,用其輕而緩也。


遠者為下為陰,故用偶方,用其重而急也。


汗者不以偶,慮陰沉不能達表也。


下者不以奇,恐陽升不能下降也。


謹按舊本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又殊不合,王注所解是也,今改從之。


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氣味濃,緩則氣味薄,適其至所,此之謂也。


……按:張景岳曰:補上治上制以緩,欲其流布上部也。


補下治下制以急,欲其直達下焦也。


故欲急者須氣味之濃,欲緩者須氣味之薄。


若制緩方而氣味濃,則峻而去速;


用急方而氣味薄,則柔而不前。


惟緩急濃薄得其宜,則適其病至之所,而治得其要矣。


是故平氣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


遠而奇偶,制大其服也。


大則數少,小則數多。


多則九之,少則二之。


按:張景岳曰:平氣之道,平其不平之謂也。


如在上為近,在下為遠,遠者近者,各有陰陽表裡之分。


故遠方近方,亦各有奇偶相兼之法。


如方奇而分兩偶,方偶而分兩奇,皆互用之妙也。


故近而奇偶,制小其服,小則數多而盡於九,蓋數多則分兩輕,分兩輕則性力薄而僅及近處也。


遠而奇偶,制大其服,大則數少而止於二,蓋少則分兩重,分兩重則性力專而直達深遠也。


是皆奇偶兼用之法。


若病近而大其制,則藥勝於病,是謂誅伐無過;


病遠而小其制,則藥不及病,亦猶風馬牛不相及耳。


上文云近者奇之,遠者偶之,言法之常也。


此云近而奇偶,遠而奇偶,言法之變也。


知常知變,則可應用無方矣。


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


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也。


按:張景岳曰:此示人以圓融通變也。


如始也用奇,奇之而病不去,此必有未合,乃當變而為偶,奇偶迭用,是曰重方,即後世所謂復方也。


若偶之而又不去,則當求其微甚真假,而反佐以取之。


反佐者,謂藥同於病而順其性也。


如以熱治寒而寒拒熱,則反佐以寒而入之;


以寒治熱而熱格寒,則反佐以熱而入之。


又如寒藥熱用,借熱以行寒;


熱藥寒用,借寒以行熱。


是皆反佐變通之妙用,蓋欲因其勢而利導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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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0:45 | 只看該作者

王氏注曰:夫熱與寒背,寒與熱違。


微小之熱,為寒所折;


微小之冷,為熱所消。


甚大寒熱,則必能與違性者爭雄,能與異氣者相格。


聲不同,不相應;


氣不同,不相合。


如是則且憚而不敢攻之,攻之則病氣與藥氣抗衡,而自為寒熱以關閉固守矣。


是以聖人反其佐以同其氣,令聲氣應合,復令寒熱參合,使其始同終異,燥潤而敗,堅剛必折,柔脆自消爾。


帝曰:善!


病生於本,余知之矣。


生於標者,治之奈何?


按:生於標者,謂感六淫之邪而起也。


岐伯曰:病反其本,得標之病,治反其本,得標之方。


按:謂病既屬標,則治亦當從標制方也。


帝曰:善!


六氣之勝,何以候之?


岐伯曰:乘其至也,清氣大來,燥之勝也,風木受邪,肝病生焉。


流於膽也。


熱氣大來,火之勝也,金燥受邪,肺病生焉。


流於大腸。


寒氣大來,水之勝也,火熱受邪,心病生焉。


流於三焦小腸。


濕氣大來,土之勝也,寒水受邪,腎病生焉。


流於膀胱。


風氣大來,木之勝也,土濕受邪,脾病生焉。


流於胃。


所謂感邪而生病也。


按:至自外者謂之來,被所不勝謂之受,正氣內虛,所不勝乘之而為病,六淫為邪,常如是也。


乃經但言臟而注則兼言腑,蓋臟腑本相配,病則俱病耳。


乘年之虛,則邪甚也。


年木不足,外有清邪;


年火不足,外有寒邪;


年土不足,外有風邪;


年金不足,外有熱邪;


年水不足,外有濕邪,是年之虛也。


歲氣不足,外邪湊甚。


失時之和,亦邪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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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1:18 | 只看該作者

六氣臨統與位氣相克,感之而病,亦隨所不勝而與五內相應,邪復甚也。


遇月之空,亦邪甚也。


謂上弦前,下弦後,月輪中空也。


重感於邪,則病危矣。


年已不足,邪氣大至,是一感也。


年已不足,天氣克之,此時感邪,是重感也。


內氣召邪,天氣不,病不危乎。


有勝之氣,其必來復也。


天地之氣不能相無,故有勝之氣,其必來復也。


按:此總疏六氣為邪之有不同也。


六氣害正,每乘勝以臨所勝,乃五臟受制於所不勝之常也。


乘年之虛,歲氣不足,見制於客,以一歲言也。


失時之和,六氣臨御,客侮其主,以四時言也。


遇月之空,時值衰弱,勝者愈勝,以一月言也。


重感於邪,故邪未去,新邪又乘,以一病言也。


注言邪氣大至,又言天氣克之,誤矣。


蓋邪氣即天氣也,何謂重感。


況有勝必復,亢害承制,六氣之常。


義見於前。


帝曰:其脈至何如?


岐伯曰:厥陰之至其脈弦,虛而滑,端直以長,是謂弦。


少陰之至其脈鉤,來盛去衰,如偃帶鉤,是謂鉤。


太陰之至其脈沉,沉,下也,按之乃得,下諸位脈也。


少陽之至大而浮,浮,高也。


大謂稍大諸位脈也。


陽明之至短而澀,往來不利,是謂澀也。


往來不遠,是謂短也。


太陽之至大而長。


往來遠,是謂長。


至而和則平,去太甚,則為平調。


不弱不強,是謂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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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1:43 | 只看該作者

至而甚則病,弦似弓弦,滑如連珠,沉而附骨,浮高於皮,澀而止住,短如麻黍,大如帽簪,長如引繩,皆謂至而太甚也。


至而反者病,應弦反澀,應大反細,應沉反浮,應浮反沉,應短澀反長滑,應虛反實強,應細反大,是皆為氣反平常之候,有病乃如此見也。


至而不至者病,氣位已至,而脈氣不應也。


未至而至者病,氣序未移,而脈先變易,是先天而至,故病。


陰陽易者危。


不應天常,氣見交錯,失其恆位,更易見之,陰位見陽脈,陽位見陰脈,是易位而見也,二氣之亂故危。


帝曰:六氣標本所從不同奈何?


岐伯曰:氣有從本者,有從標本者,有不從標本者也。


帝曰:愿卒聞之。


岐伯曰:少陽太陰從本,少陰太陽從本從標,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也。


少陽之本火,太陰之本濕,本末同,故從本也。


少陰之本熱,其標陰,太陽之本寒,其標陽,本末異,故從本從標。


陽明之中太陰,厥陰之中少陽,本末與中不同,故不從標本,從乎中也。


從本從標從中,皆以其為化主之用也。


故從本者化生於本,從標本者有標本之化,從中者以中氣為化也。


化謂氣化之元主也。


有病,以元主氣,用寒熱藥治之。


按:六微旨大論曰:所謂本也。


本之下,中之見也。


見之下,氣之標也。


本標不同,氣應異象。


此之謂也。


帝曰:脈從而病反者,其診何如?


岐伯曰:脈至而從,按之不鼓,諸陽皆然。


言病熱而脈數,按之不動,乃寒盛格陽而致之,非熱也。


帝曰:諸陰之反,其脈何如?


岐伯曰:脈至而從,按之鼓甚而盛也。


形證是寒,按之而脈氣鼓擊於手下盛者,此為熱盛拒陰而生病,非寒也。


按:反者,謂陽病脈當浮數而反沉遲,陰病脈當沉遲而反浮數,如陽證似陰,陰證似陽之類是也。


證陽脈陰,久病得之,為陽虛氣弱,真元太虧,法宜溫補;


暴病得之,為氣虛邪陷,為陰盛陽微,多致危殆。


證陰脈陽,初病得之,為暴怒嘔衄,為虛火上升,猶可滋補;


久病得之,為陰竭陽浮,為精血干槁,勞瘵成矣。


凡若此者,病為本,反為標,診者不可不辨也。


注言似是而尚未明確。


是故百病之起,有生於本者,有生於標者,有生於中氣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標而得者,有取中氣而得者,有取標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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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2:06 | 只看該作者

逆,正順也;


若順,逆也。


按:本寒標熱而即以熱藥治熱,本熱標寒而即以寒藥治寒,於標誠逆,於本正順,此從治之妙法也。


俗工不知此理,但泥外跡,若本寒標熱而直以寒治熱,本熱標寒而直以熱治寒,於標似順,於本則逆矣,可不慎乎。


故曰:知標與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順,正行無間。


此之謂也。


……大要曰:粗工嘻嘻,以為可知,言熱未已,寒病復始,同氣異形,迷診亂經。


此之謂也。


……按:此反復嗟嘆本標之不可不明也。


蓋本標不明,則寒熱誤施矣。


帝曰:勝復之變,早晏何如?


岐伯曰:夫所勝者,勝至已病,病已慍,慍而復已萌也。


夫所復者,勝盡而起,得位而甚。


按:天地之道,消息盈虛,循環不已,有勝必復,自然之理也。


勝至則病,既病而復之機已萌,是復即復於勝極之時,勝盡復起,復氣得令,循致於甚,復仍勝矣,仍勝仍復,如環無端。


勝有微甚,復有少多,勝和而和,勝虛而虛,天之常也。


按:復常視勝也。


帝曰:勝復之作,動不當位,或後時而至,其故何也?


按:謂四時有應勝應復之期,而時有不應者何故。


岐伯曰:夫氣之生與其化,衰盛異也,寒暑溫涼盛衰之用,其在四維。


故陽之動,始於溫,盛於暑,陰之動,始於清,盛於寒,春夏秋冬各差其分。


言春夏秋冬四正之氣,在於四維之分也。


按:四序推移,時至氣換,一歲之中,蓋自然之勝復也。


四維乃交換之際,盛則先時,衰則後至,於交換之際見之,故曰在四維也。


此言勝復之常,以時序言;


前言勝復之變,以病氣言。


然則勝復有二乎?


曰:惟時序之勝復有衰盛之殊,故病之勝復有微甚之分,二而一者也。


差,七賜切。


故大要曰: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謹按四維,斥候皆歸,其終可見,其始可知。


此之謂也。


按:暖極則暑,忿極則怒,其始其終,斷可識矣。


帝曰:差有數乎?


岐伯曰:又凡三十度也。


度者,日也。


按:新校正云:六元正紀大論曰:差有數乎?


曰:後皆三十度而有奇也。


此云三十度也者,此文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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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2:31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其脈應皆何如?


岐伯曰:差同正法,待時而去也。


按:待時而去,義未詳。


脈要曰:春不沉,夏不弦,冬不澀,秋不數,是謂四塞。


按:塞,閉固不通也。


人之經脈,外應四時,則有春弦夏數秋澀冬沉之殊,然其氣常周流貫通於上下前後之際。


如春脈宜弦,而其氣則上承於冬,下流於夏,故春脈弦而兼沉,夏脈數中帶弦,是上下之氣相通也。


若由冬交春,脈止見弦,是上下氣隔,閉塞不通矣。


故春宜弦而沉,夏宜數而弦,秋宜澀而數,冬宜沉而澀,否則謂之四塞也。


王注但解塞字意,而不沉不弦等義全未發明。


愚謂此節之義,當與四氣調神論參看。


沉甚曰病,弦甚曰病,澀甚曰病,數甚曰病,按:前節言四時之氣不相接續而為患,此言四時之脈太過,則氣極而為病也。


參見曰病,復見曰病,未去而去曰病,去而不去曰病,參見謂參和諸氣來見,復見謂再見已衰已死之氣也,去謂王已而去者也。


日行之度未出於差,是謂天氣未出,日度過差,是謂天氣已去,而脈尚在,既非得應,故曰病也。


按:參見,注解太混。


復見,注謂再見已衰已死之氣,夫死脈初見,便已可危,若果再見,豈止為病而已。


蓋參者不一也,謂一部之內見數脈也,脈象不純,焉得不病。


復見者,謂前以某脈而病,厥後小瘥,前脈又見,病根未拔,故如是也。


去未去義,誠如王注。


反者死。


……夏見沉,秋見數,冬見緩,春見澀,是謂反也。


違犯天命,其能久乎。


按:新校正云:詳上文秋不數是謂四塞,此注云秋見數是謂反。


蓋以脈差只在仲月,差之度盡而數不去,若秋之季月而脈尚數,則為反也。


此辨最為明確。


夫陰陽之氣,清靜則生化治,動則苛疾起,此之謂也。


按:六微旨大論曰:成敗倚伏生乎動,動而不已則變作矣。


帝曰:幽明何如?


岐伯曰:兩陰交盡故曰幽,兩陽合明故曰明,幽明之配,寒暑之異也。


兩陰交盡於戌亥,兩陽合明於辰巳。


靈樞系日月論云:亥十月左足之厥陰,戌九月右足之厥陰,此兩陰交盡,故曰厥陰。


辰三月左足之陽明,巳四月右足之陽明,此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


然陰交則幽,陽合則明,幽明之象當如是也。


寒暑位西南、東北,幽明位西北、東南,幽明之配,寒暑之位,誠斯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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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2:53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分至何如?


岐伯曰:氣至之謂至,氣分之謂分,至則氣同,分則氣異,所謂天地之正紀也。


因幽明之問而形斯義也,言冬夏二至是天地氣,主歲至其所在也。


春秋二分是間氣,初、二、四、五,四氣各分其政於主歲左右也。


帝曰:夫子言春秋氣始於前,冬夏氣始於後,余已知之矣。


然六氣往復,主歲不常也,其補瀉奈何?


以分至明六氣分位,則初氣四氣始於立春立秋前各一十五日為紀法,三氣六氣始於立夏立冬後各一十五日為紀法。


由是四氣前後之紀,則三氣六氣之中,正當二至日也。


故曰:春秋氣始於前,冬夏氣始於後也。


然以三百六十五日易一氣,一歲已往,氣則改新,新氣既來,舊氣復去,所宜之味,天地不同,補瀉之方,應知先後,故復以問也。


岐伯曰:……少陽之主,先甘後咸;


陽明之主,先辛後酸;


太陽之主,先咸後苦;


厥陰之主,先酸後辛;


少陰之主,先甘後咸;


太陰之主,先苦後甘。


佐以所利,資以所生,是謂得氣。


主謂主歲,得謂得其性用也。


得其性用則舒卷由人,不得性用則動生乖忤,豈祛邪之可望乎。


帝曰:善!


夫百病之生也,皆生於風寒暑濕燥火,以之化之變也。


風寒暑濕燥火,天之六氣也。


靜而順者為化,動而變者為變,故曰之化之變也。


經言盛者瀉之,虛者補之。


余錫以方士,而方士用之尚未能十全,余欲令要道必行,桴鼓相應,猶拔刺雪污,工巧神聖,可得聞乎?


針曰工巧,藥曰神聖。


按:難經云:望而知之謂之神,聞而知之謂之聖,問而知之謂之工,切脈而知之謂之巧,以外知之曰聖,以內知之曰神。


岐伯曰:審察病機,無失氣宜。


此之謂也。


按:人之致病,各有其機,機之所動,氣類分焉,審切其宜,斯無失矣。


張景岳曰:按氣交變、五常政、至真要等論,皆詳言五運六氣各有太過不及,而天時民病變必因之,故有淫勝反勝客勝主勝之異。


蓋氣太過則亢極而實,氣不及則被侮而虛,此陰陽盛衰自然之理也。


此節於本篇之末統論病機,謂臟五氣六各有所主,或實或虛,無不從氣之變而病有不同也。


即如諸風掉眩皆屬於肝矣,若木勝則四肢強直而為掉,風動於上而為眩,脾土受邪,肝之實也;


木衰則血不養筋而為掉,氣虛於上而為眩,金邪乘木,肝之虛也。


又如諸痛癢瘡皆屬於心矣,若火盛則熾熱為癰,心之實也;


陽衰則陰勝為疽,心之虛也。


五臟六氣虛實皆然,故本篇首言盛者瀉之,虛者補之;


末言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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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3:51 | 只看該作者

蓋既以氣宜言病機矣,又特以盛虛有無四字貫一篇之首尾以盡其義,此正先聖心傳,精妙所在,最為吃緊綱領。


奈何劉河間未之詳審,略其顛末,獨取其中一十九條演為原病式,皆偏言盛氣實邪,且於十九條中,凡歸重於火者十之七八,至於不及虛邪,則全不相顧。


又曰:其為治者,但當瀉其過甚之氣以為病本,不可反誤治其兼化也。


立言若此,虛者何堪,故樓氏指其治法之偏,誠非過也。


夫病機為入道之門,為跬步之法,法既不善,局人耳目,初學得之,多致終身不能超脫,習染已久,流弊日深,所以近代醫家,舉動皆河間遺風,其於瀉假熱,伐真虛,復人於反掌間者,比比然也。


或諱之曰:河間當胡元之世,其風聲氣習本有不同,因時制宜,故為是論。


即或有之,乃世變風移,今非昔比,設欲率由其舊,恐冰炭鉤繩不相符也,心切憫之,不容不辨。


謹按河間談理自是明徹,但嫌原病式所言,惟順文解釋,都說向實熱一邊而無所發明,所以滋後人之議,立言之家貴中正,有以也。


景岳此辨,原本虛實,考驗真假,病機氣宜,兩得之矣。


但其大意又似側重虛寒上去,使後人跡而泥之,必致矯枉過直,吾恐將來之烏附桂薑,亦猶昔日之芩連梔柏,其受誣也,不誠冤哉。


陰陽應象論曰: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


醫不細心體認,誠能如經之所言,則色脈混淆,陰陽倒置,宗河間者既虛虛,遵景岳者必實實,甚矣醫家之不可有成見也。


帝曰:愿聞病機何如?


岐伯曰:諸風掉眩,皆屬於肝。


按:張景岳曰:風類不一,故曰諸風。


掉,搖也。


眩,運也。


風主動搖,木之化也,故屬於肝。


其虛其實,皆能致此。


如發生之紀,其動掉眩巔疾,厥陰之復,筋骨掉眩之類者,肝之實也。


又如陽明司天,掉振鼓栗,筋痿不能久立者,燥金之盛,肝受邪也。


太陰之復,頭頂痛重而掉螈尤甚者,木不制土,濕氣反勝,皆肝之虛也。


故衛氣篇曰:下虛則厥,上虛則眩。


亦此之謂。


凡實者宜涼宜瀉,虛則宜溫宜補,反而為之,禍不旋踵矣。


余治仿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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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5:39 | 只看該作者

諸寒收引,皆屬於腎


收,斂也。


引,急也。


腎屬水,其化寒,凡陽氣不達,則營衛凝聚,形體拘攣,皆收引之謂。


如太陽之勝,為筋肉拘苛,血脈凝泣,歲水太過,為陰厥,為上下中寒,水之實也。


歲水不及,為足痿清厥,涸流之紀,其病癃閉,水之虛也。


水之虛實皆本於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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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5:59 | 只看該作者

諸氣郁,皆屬於肺


喘急也。


郁,痞悶也。


肺屬金,其化燥,燥金盛,則清邪在肺而肺病有餘,如歲金太過,甚則喘咳逆氣之類是也。


金氣衰,則火邪勝之而肺病不足,如從革之紀,其發喘咳之類是也。


肺主氣,故諸氣郁者,其虛其實皆屬於肺。


謹按景岳言化燥,誤矣。


夫肺與大腸為表裡,並屬金,然肺主辛,陰金耳。


陽明大腸屬庚,陽金也,其化乃得謂之燥。


六氣燥金居其一,正指大腸,非肺也。


曰:然則肺金獨無化乎?


曰:清肅是矣。


音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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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6:18 | 只看該作者

諸濕腫滿,皆屬於脾


脾屬土,其化濕,土氣實,則濕氣盛行,如歲土太過,則飲發中滿食減,四肢不舉之類是也。


土氣虛,則風木乘之,寒水侮之,如歲木太過,脾土受邪,民病腸鳴腹支滿,卑監之紀,其病留滿痞塞,歲水太過,甚則腹大脛腫之類是也。


脾主肌肉,故諸濕腫滿等證,其虛實皆屬於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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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6:34 | 只看該作者

諸痛癢瘡,皆屬於心


熱甚則瘡痛,熱微則瘡癢。


心屬火,其化熱,故諸痛癢瘡,皆屬心也。


然赫曦之紀,其病瘡瘍,心邪盛也。


太陽司天,亦發為癰瘍,寒水勝也。


火盛則心實,水勝則心虛,於此可見。


按此條古本在諸熱瞀螈之下,今挈置於此,合上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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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6:50 | 只看該作者

諸熱瞀螈,皆屬於火


瞀,昏悶也。


螈,抽掣也。


邪熱傷神則瞀,亢陽傷血則螈,故皆屬於火。


然歲火不及,則民病兩臂內痛,鬱冒昧。


歲水太過,則民病身熱煩心躁悸,渴而妄冒,此又火之所以有虛實也。


瞀音茂。


螈音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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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8:00 | 只看該作者

諸厥固泄,皆屬於下


厥,逆也。


厥有陰陽二證:陽衰於下則為寒厥,陰衰於下則為熱厥。


固,前後不通也,陰虛則無氣,無氣則清濁不化,寒閉也。


火盛則水虧,水虧則精液干涸,熱結也。


泄,二陰不固也,命門火衰,則陽虛不禁,寒泄也。


命門水衰,則火迫注遺,熱泄也。


下言腎氣,蓋腎居五臟之下,為水火陰陽之宅,開竅於二陰,故諸厥固泄,皆屬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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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8:17 | 只看該作者

諸痿喘嘔,皆屬於上


痿有筋、肉、脈、骨痿之辨,故曰諸痿。


凡肢體痿弱多在下部,而曰屬於上者,如痿論云:五臟使人痿者,因肺熱葉焦,發為痿也。


肺居上焦,故屬於上。


氣急曰喘,病在肺也。


吐而有物有聲曰嘔,病在胃口也。


逆而不降,是皆上焦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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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8:36 | 只看該作者

諸禁鼓栗


如喪神守,皆屬於火。


禁,噤也,寒厥切牙曰噤。


鼓,鼓頷也。


栗,戰也。


凡病寒戰而精神不能主持,如喪失神守者,皆火之病也。


然火有虛實之辨,若表裡熱甚而外生寒栗者,如陰陽應象大論所謂熱極生寒,重陽必陰也,河間曰,心火熱甚,亢極而戰,反兼水化制之,故為寒栗者,皆言火之實也。


若陰盛陽虛而生寒栗者,如調經論曰,陽虛畏外寒,刺節真邪論曰,陰勝則為寒,寒則真氣去,去則虛,虛則寒搏於皮膚之間者,皆言火之虛也。


有傷寒將解而為戰汗者,如仲景曰,其人本虛,是以作戰,成無己曰,戰栗者陰陽之爭也,傷寒欲解將汗之時,正氣內實,邪不能與之爭,則便汗出而不發戰,邪氣欲出,其人本虛,邪與正爭,微者為振,甚者為戰,皆言傷寒之戰汗,必因於虛也。


有瘧之為寒栗者,如瘧論曰,瘧之始發也,陽氣並於陰,當是之時,陽虛而陰盛,外無氣,故先寒栗也,夫瘧氣者,並於陽則陽勝,並與陰則陰勝,陰勝則寒,陽勝則熱,又曰,陽並於陰則陰實而陽虛,陽明虛則寒栗鼓頷也。


由此觀之,可見諸禁鼓栗雖皆屬火,但火實者少,火虛者多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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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8:53 | 只看該作者

諸痙項強,皆屬於濕


痙,風強病也。


項為足之太陽,濕兼風化而侵寒水之經,濕之極也。


然太陽所至,為屈伸不利,太陽之復,為腰反痛,屈伸不便者,是又為寒水反勝之虛邪矣。


痙音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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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9:13 | 只看該作者

諸逆衝上,皆屬於火


火性炎上,故諸逆衝上者皆屬於火。


然諸臟諸經皆有逆氣,則其陰陽虛實有不同矣。


其在心脾胃者,如脈解篇曰,太陰所謂上走心為噫者,陰盛而上走於陽明,陽明絡屬心,故曰上走心為噫也。


有在肺者,如臟氣法時論曰,肺苦氣上逆也。


有在脾者,如經脈篇曰,足太陰厥氣上逆,則霍亂也。


有在肝者,如脈要精微論曰,肝脈若搏,令人喘逆也。


有在腎者,如脈解篇曰,少陰所謂嘔咳上氣喘者,陰氣在下,陽氣在上,諸陽氣浮,無所倚從也,又繆刺篇曰,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無故善怒,氣上走賁上,又示從容論曰,咳喘煩冤者,是腎氣之逆也,又邪氣臟腑病形篇曰,腎脈微緩為洞,洞者食不化,下咽還出也。


有在胃者,如宣明五氣篇曰,胃為氣逆為噦也,又陰陽別論曰,二陽之病發心脾,其傳為息賁也。


有在膽胃者,如四時氣篇曰,善嘔,嘔有苦,長太息,心中,恐人將捕之,邪在膽,逆在胃也。


有在小腸者,曰少腹控睪,引腰脊,上衝心也。


有在大腸者,曰腹中常鳴,氣上衝胸,喘不能久立也,又繆刺論曰,邪客手陽明之絡,令人氣滿胸中喘息也。


有在膀胱者,如經脈別論曰,太陽臟獨至,厥喘虛氣逆,是陰不足,陽有餘也。


有在衝督者,如骨空論曰,衝脈為病,逆氣裡急,督脈生病,從少腹上衝心而痛,不得前後,為沖疝也。


凡此者皆諸逆上衝之病,雖經言皆屬於火,但陽盛者火之實,陽衰者火之虛,治分補瀉,當於此詳察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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