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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an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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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經注節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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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9:31 | 只看該作者

諸脹腹大,皆屬於熱


熱氣內盛者,在肺則脹於上,在脾胃則脹於中,在肝腎則脹於下,此以火邪所至,乃為煩滿,故曰諸脹腹大,皆屬於熱。


如歲火太過,民病脅支滿,少陰司天,肺,腹大滿,膨膨而喘咳,少陽司天,身面腫,腹滿仰息之類,皆實熱也。


然歲水太過,民病腹大脛腫,歲火不及,民病脅支滿,胸腹大,流衍之紀,其病脹,水鬱之發,善厥逆,痞堅腹脹,太陽之勝,腹滿食減,陽明之復,為腹脹而泄,又如五常政大論曰,適寒涼者脹,異法方宜論曰,臟寒生滿病,經脈篇曰,胃中寒則脹滿,是皆言熱不足,寒有餘也。


仲景言腹滿不減,減不足言,須當下之,宜與大承氣湯,言實脹也。


腹脹時減,復如故,此為寒,當與溫藥,言虛脹也。


東垣曰,大抵寒脹多,熱脹少,豈虛語哉。


故治此者,不可以諸脹腹大,悉認為實熱,而不察其盛衰之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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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1:59:50 | 只看該作者

諸躁狂越,皆屬於火


躁,煩躁不寧也。


狂,狂亂也。


越,失常度也。


熱盛於外則肢體躁擾,熱盛於內則神志躁煩,蓋火入於肺則煩,火入於腎則躁,煩為熱之輕,躁為熱之甚耳。


如少陰之勝,心下熱,嘔逆躁煩,少陽之復,心熱煩躁,便數憎風之類,是皆火盛之躁也。


然有所謂陰躁者,如歲木太過,寒氣流行,邪害心火,民病心熱煩心躁悸,陰厥譫妄之類,陰之勝也,是為陰盛發躁,名曰陰躁,成無己曰,雖躁欲坐井中,但欲水不得入口是也。


東垣曰:陰躁之極,欲坐井中,陽已先亡,醫猶不悟,復指為熱重,以寒藥投之,其死也何疑焉,蓋寒涼之劑入腹,周身之火得水則升走矣。


且凡內熱而躁者,有邪之熱也,病多屬火,外熱而躁者,無根,病多屬寒,此所以熱躁宜寒,陰躁宜熱也。


狂,陽病也,宣明五氣篇曰,邪入於陽則狂,難經曰,重陽者狂,如赫曦之紀,血流狂妄之類,陽狂也。


然復有虛狂者,如本神篇曰,肝悲哀動中則傷魂,魂傷則狂妄不精,肺喜樂無極則傷魄,魄傷則狂,狂者,意不存人,通天論曰,陽重脫者陽狂,腹中論曰,石之則陽虛,虛則狂,是又狂之有虛實,補瀉之不可誤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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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2:01:58 | 只看該作者

諸暴強直,皆屬於風


暴,猝也。


強直,筋病強勁不和柔也。


肝主筋,其化風,風氣有餘,如木鬱之發,善暴僵仆之類,肝邪實也。


風氣不足,如委和之紀,其動戾拘緩之類,肝氣虛也。


此皆肝木本氣之化,故曰屬風,非外來虛風八風之謂。


凡諸病風而筋為強急者,正以風位之下,金氣乘之,燥逐風生,其燥益甚,治宜補陰以制陽,養營以潤燥,故曰治風先治血,血行風自滅,此最善之法也。


設誤認為外感之邪,而用疏風愈風等劑,則益燥其燥,非惟不能去風,而適所以致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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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2:02:14 | 只看該作者

諸病有聲,鼓之如鼓,皆屬於熱


鼓之如鼓,脹而有聲也,為陽氣所逆,故屬於熱。


然師傅篇曰,胃中寒則腹脹,腸中寒則腸鳴飧泄,口問篇曰,中氣不足,腸為之苦鳴,此又皆寒脹之有聲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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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2:02:36 | 只看該作者

諸病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


腫,浮腫也。


腫疼酸者,陽實於外,火在經也。


驚駭不寧者,熱乘陰分,火在臟也。


故如少陰少陽司天,皆為瘡瘍腫之類,是火之實也。


然伏明之紀,其發痛,太陽司天,為腫身後癰,太陰所至為重腫,太陽在泉,寒復內余,則腰尻股脛足膝中痛之類,皆以寒濕之勝而為腫為痛,是又火之不足也。


至於驚駭,虛實亦然,如少陰所至為驚駭,君火盛也。


若委和之紀,其發驚駭,陽明之復,亦為驚駭,此又以木衰金勝,肝膽受傷,火無生氣,陽虛所致,當知也。


音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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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2:02:57 | 只看該作者

諸轉反戾,水液混濁,皆屬於熱


諸轉反戾,轉筋拘攣也。


水液,小便也。


河間曰,熱氣燥爍於筋,則攣螈為痛,火主燔灼燥動故也,小便混濁者,天氣熱則水混濁,寒則清潔,水體清而火體濁故也,又如清水為湯,則自然濁也,此所謂皆屬於熱,宜用寒者是也。


然其中亦各有虛實之不同者,如傷暑霍亂而為轉筋之類,宜用甘涼調和等劑清其亢烈之火者,熱之屬也。


如感冒非時風寒,或因豪雨之後,濕毒中臟而為轉筋霍亂,宜用辛溫等劑理中氣以逐陰邪者,寒之屬也。


大抵熱勝者必多煩躁焦渴,寒勝者必多厥逆畏寒。


故太陽之至為痙,太陽之復為腰反痛屈伸不便,水鬱之發為大關節不利,是皆陽衰陰勝之病也。


水液之濁,雖為屬火,然思慮傷心,勞倦傷脾,色欲傷腎,三陰虧損者多有是病,治宜慎起居,節勞欲,陰虛者壯其水,陽虛者益其氣,金水既足,便當自清,若用苦寒,病必益甚,故玉機真臟論曰,冬脈不及,則令人少腹滿,小便變,口問篇曰,中氣不足,溲便為之變,陰陽盛衰,義有如此,又豈可盡以前證為實熱。


謹按三陰虧損之人,便多混濁者何?


蓋由陰虛水虧,不勝制火,火愈盛則水愈虧,故令色黃赤而混濁,如汪洋之水必澄清,溝渠之水必混濁也。


俗醫不識陰陽虛實之理,但見混濁,便用苦寒,以致真氣冰凝,不能化水,孤陽無制而死,殊可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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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2:03:13 | 只看該作者

諸病水液澄徹清冷,皆屬於寒


水液者,上下所出皆是也。


水體清,其氣寒,故凡或吐或利,水穀不化而澄徹清冷者,皆得寒水之化,如秋冬寒冷,水必澄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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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2:03:48 | 只看該作者

諸嘔吐酸,暴注下迫,皆屬於熱


河間曰:胃膈熱甚則為嘔,火氣炎上之象也。


酸者,肝木之味也,由火盛制金,不能平木,則肝木自甚,故為酸也。


暴注,卒暴注泄也,腸胃熱甚而傳化失常,火性疾速故如是也。


下迫,後重裡急窘迫急痛也,火性急速而能燥物故也。


是皆就熱為言耳,至於陰陽盛衰,則變如冰炭,胡可偏執為論。


如舉病論曰:寒氣客於腸胃,厥逆上出,故痛而嘔也,至真要等論曰,太陽司天,民病嘔血善噫,太陽之復,心胃生寒,胸中不和,唾出清水,及為噦噫,太陽之勝,寒入下焦,傳為濡泄之類,是皆寒勝之為病也。


又如歲木太過,民病飧泄腸鳴,反脅痛而吐甚,發生之紀,其病吐利之類,是皆木邪乘土,脾虛病也。


又如歲土不及,民病飧泄霍亂,土鬱之發為嘔吐注下,太陰所至為霍亂吐下之類,是皆濕勝為邪,脾家本病,有濕多成熱者,有寒濕同氣者,濕熱宜清,寒濕宜溫,無失氣宜,此之謂也。


至於吐酸一證,在本節則明言屬熱,又如少陽之勝為嘔酸,亦相火證也,此外別無因寒之說。


惟東垣曰:嘔吐酸水者,甚則酸水浸其心,其次則吐出酸水,令上下牙酸澀不能相對,以大辛熱劑療之必減。


酸味者收氣也,西方肺金旺也,寒水乃金之子,子能令母實,故用大咸熱之劑瀉其子,以辛熱為之佐,以瀉肺之實,若以河間病機之法作熱攻之者誤矣。


蓋雜病酸心,濁氣不降,欲為中滿,寒藥豈能治之乎。


此東垣之說,獨得前人所未發也。


又丹溪曰:或問:吞酸素問明以為熱,東垣又以為寒,何也?


曰:素問言熱者言其本也,東垣言寒者言其末也。


但東垣不言外得風寒,而作收氣立說,欲瀉肺金之實,又謂寒藥不可治酸,而用安胃湯、加減二陳湯,俱犯丁香,且無治熱濕鬱積之法,為未合經旨。


余嘗治吞酸,用黃連茱萸各制炒,隨時令迭為佐使,蒼朮茯苓為輔,湯浸蒸餅為小丸吞之,仍教以食蔬果自養,則病亦安。


此又二公之說有不一也,若以愚見評之,則吞酸雖有寒熱,但屬寒者多,屬熱者少,故在東垣則全用溫藥,在丹溪雖用黃連,而亦不免茱萸蒼朮之類,其義可知。


蓋凡飲留中焦,郁久成積,濕多生熱,則木從火化,因而作酸者,酸之熱也,當用丹溪之法。


若客寒犯胃,頃刻成酸,本非鬱熱之謂,明是寒氣,若用清涼,豈其所宜。


又若飲食或有失節,及無故而為吞酸噯腐等證,此以木味為邪,肝乘脾也,脾之不化,火之衰也,得熱則行,非寒而何,欲不溫中,其可得乎。


故余愿為東垣之左HT,而特表出之,欲人之視此者,不可謂概由乎實熱。


僅按病機一十九條,所言多是火熱,其屬寒者,才一條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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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2:04:13 | 只看該作者

詳味經旨,非偏實熱而略虛寒也,蓋以人之為病,多由六淫,即或內虛,無感不發,是風火寒濕者,乃致病之機栝,故曰病機也。


病機既肇,變化無窮矣,或實或虛,或熱或寒,或真熱而假寒,或真寒而假熱,此固非本條之所能盡載,而雜見於諸篇,惟恃善治者為能參觀而互用之也。


乃完素但順文解釋,以致後人有諸病皆起於火之說。


惟景岳以經解經,使虛實寒熱之理,並行而不背,可謂旁通曲暢矣,但於病機所言,偏於實熱之故,尚未拈出,以故深咎夫劉氏而愿左HT東垣也,悲夫!


故大要曰:謹守病機,各司其屬,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必先五勝,疏其血氣,令其調達,而致和平。


此之謂也。


深乎聖人之言,理宜然也。


有無求之,虛盛責之,言悉由也。


夫如大寒而甚,熱之不熱,是無火也。


熱來復去,晝見夜伏,夜發晝止,時節而動,是無火也。


當助其心。


又如大熱而甚,寒之不寒,是無水也。


熱動復止,倏忽往來,時動時止,是無水也。


當助其腎。


內格嘔逆,食不得入,是有火也。


病嘔而吐,食久反出,是無火也。


暴速注下,食不及化,是有火也。


溏泄而久,止發無恆,是無火也。


故心盛則生熱,腎盛則生寒,腎虛則寒動於中,心虛則熱收於內。


又熱不得寒,是無火也;


寒不得熱,是無水也。


夫寒之不寒,責其無水;


熱之不熱,責其無火。


熱之不久,責心之虛;


寒之不久,責腎之少。


有者瀉之,無者補之,虛者補之,盛者瀉之,居其中間,疏其壅塞,令上下無礙,血氣通調,則寒熱自和,陰陽調達矣。


是以方有治熱以寒,寒之而水食不入,攻寒以熱,熱之而昏躁以生,是則氣不疏通,壅而為是也。


紀於水火,余氣可知。


故曰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令氣條達,道之妙也。


五勝謂五行更勝也,先以五行寒暑溫涼濕,酸鹹甘辛苦,相勝為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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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2:04:57 | 只看該作者

按:張景岳曰:有者言其實,無者言其虛,求之者求有無之本也,譬猶尋物一般,必得其所,取之則易。


如太陰雨化,施於太陽;


太陽寒化,施於少陰:少陰火化,施於陽明;


陽明燥化,施於厥陰;


厥陰風化,施於太陰。


凡淫勝在我者,我之實也,實者真邪也;


反勝在彼者,我之虛也,虛者假邪也。


此六氣之虛實,即所謂有無也。


然天地運氣雖分五六,而陰陽之用水火而已,故陽勝則陰病,陰勝則陽病,瀉其盛氣,責其實也,培其衰氣,責其無也。


設不明逆順虛實之道,未免實實虛虛,遺人害矣。


帝曰:善!


五味陰陽之用何如?


岐伯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咸味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或堅,以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使其平也。


涌,吐也。


泄,利也。


滲泄,小便也。


言水液自回腸,泌別汁,滲入膀胱之中,自胞氣化之而為溺以泄出也。


按:辛甘酸苦鹹,五味也。


五味之外又有淡,淡居五味之先,其氣輕清,故主滲泄,所以泄五味之滯者也。


合而言之有六者,分而言之則各有所利,隨其所利而行之,病氣可調也。


然辛甘主發散,淡味主滲泄,均屬之陽,易明也。


其酸苦鹹味之均屬陰,亦易明也。


而並主涌泄者何故?


夫涌者吐也,泄者利也,病之欲吐欲利者,多是有物鬱積於中。


酸性收斂而屬木,故能斂所積之物而上涌;


苦性屬寒而逐火,故能驅所積之物而下泄;


若夫咸則又能堅而潤燥,故上以涌痰積於胸喉,下以泄垢移於腸胃,各有所利,在乎行之者耳。


帝曰:非調氣而得者,治之奈何?


有毒無毒,何先何後,愿聞其道。


夫病生之類有四焉:一者始因氣動而內有所成,二者不因氣動而外有所成,三者始因氣動而病生於內,四者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


夫因氣動而內成者,謂積聚瘕,瘤氣癭氣,結核癲癇之類也。


外成者,謂癰腫瘡瘍,痂疥疽痔,掉螈浮腫,目赤瘭疹,腫痛癢之類也。


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內者,謂留飲食,飢飽勞損,宿食霍亂,悲恐喜怒,想慕憂結之類也。


生於外者,謂瘴氣賊魅,蟲蛇蠱毒,蜚尸鬼擊,沖薄墜墮,風寒暑濕,砍射刺割捶撲之類也。


如是四類,有獨治內而愈者,有兼治內而愈者,有獨治外而愈者,有兼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內後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外後治內而愈者,有須齊毒而攻擊者,有須無毒而調引者。


凡此之類,方法所施,或重或輕,或緩或急,或收或散,或潤或燥,或或堅,方士之用,見解不同,各擅己心,好丹非素,故復問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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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2:05:23 | 只看該作者

按:病生之類,王注言之詳矣,然是泛論治因之法,非解經也。


夫所謂非調氣而得者,謂上文收散緩急八者乃調氣之法,言此外更有治法否。


岐伯曰:有毒無毒,所治為主,適大小為制也。


言但能破積愈疾,解急脫死,則為良方,非必要言以先毒為是,後毒為非,無毒為非,有毒為是,必量病輕重大小制之者也。


帝曰:請言其制。


岐伯曰:君一臣二,制之小也。


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


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


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從之,夫病之微小者,猶人火也,遇草而,得木而燔,可以濕伏,可以水滅,故逆其性氣以折之攻之。


病之大甚者,猶龍火也,得濕而焰,遇水而燔,不知其性,以水濕折之,適足以光焰詣天,物窮方止矣。


識其性者,反常之理,以火逐之,則燔灼自消,焰光撲滅。


然逆之謂以寒攻熱,以熱攻寒,從之謂攻以寒熱,雖從其性用,不必皆同,是以下文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從少從多,觀其事也。


此之謂乎。


按:張景岳曰:病之微者,如陽病則熱,陰病則寒,真形易見,其病則微,故可逆之,逆即上文之正治也。


病之甚者,如熱極反寒,寒極反熱,假證難辨,其病則甚,故當從之,從即下文之反治也。


堅者削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益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開之發之,適事為故。


按:堅者,積塊也。


客者,外邪也,除之謂表而驅之也。


溫之謂溫養之也,舉痛論言,勞則氣耗,氣既耗矣,若更用寒涼,則凝滯而害益甚,故必溫養為宜也。


逸,奔逸也,內亂欲出,導之使行也。


平有二義:一謂抑其有餘,一謂安其潰亂也。


上下,吐利也。


摩,按摩,所以運其澀滯也。


浴,澡浴,所以洗濯垢穢也。


薄者,搜蘊蓄之邪;


劫者,奪強盛之勢也。


適事為故,謂病必有故,有故則有事,適其當行之事而知其故矣。


帝曰:何謂逆從?


岐伯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從少從多,觀其事也。


按,張景岳曰:以寒治熱,以熱治寒,逆其病者,謂之正治;


以寒治寒,以熱治熱,從其病者,謂之反治。


從少謂一同而二異,從多謂二同而一異,必觀其事之輕重而為之增損,然則宜於全反者,自當盡同無疑矣。


又治有逆從者,以病有微甚,病有微甚者,以證有真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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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2:06:07 | 只看該作者

寒熱有真假,虛實亦有真假,真者正治,治之無難,假者反治,乃為難耳。


如寒熱之真假者,真寒則脈沉而細,或弱而遲,為厥逆,為嘔吐,為腹痛,為飧泄下利,為小便清頻,即有發熱,必欲得衣,此浮熱在外,而沉寒在內也。


真熱則脈數有力,滑大而實,為煩躁喘滿,為音聲壯厲,或大便秘結,或小水赤澀,或發熱掀衣,或脹痛熱渴,此皆真病,真寒者宜溫其寒,真熱者宜解其熱,是當正治者也。


至若假寒者,陽證似陰,火極似水也,外雖寒而內則熱,脈數而有力,或沉而鼓擊,或身寒惡衣,或便熱結秘,或煩渴引飲,或腸垢臭穢,此則惡寒非寒,明是熱證,所謂熱極反兼寒化,亦曰陽盛隔陰也。


假熱者,陰證似陽,水極似火也,外雖熱而內則寒,脈微而弱,或數而虛,或浮大而無根,或弦芤而斷續,身雖熾熱而神則靜,語雖譫妄而聲則微,或虛狂起倒而禁之即止,或蚊跡假斑而淺紅細碎,或喜冷水而實飲不多,或舌苔面赤而衣被不撤,或小水多利,或大便溏滑,此則惡熱非熱,明是寒證,所謂寒極反兼熱化,亦曰陰盛隔陽也。


此皆假病,假寒者清其內熱,內清則浮陰退舍矣,假熱者溫其真陽,中溫則虛火歸原矣,是當從治者也。


又如虛實之治,實則瀉之,虛則補之,此不易之法也。


然至虛有盛候,則有假實矣;


大實有羸狀,則有假虛矣。


總之虛者正氣虛也,為色慘形疲,為神衰氣怯,或自汗不收,或二便失禁,或夢遺精滑,或嘔吐隔塞,或病久攻多,或氣短似喘,或勞傷過度,或暴困失志,雖外證似實而脈弱無神者,皆虛證之當補也。


實者邪氣實也,或外閉於經絡,或內結於臟腑,或氣壅而不行,或血留而滯凝,必脈證俱盛者,乃實證之當攻也。


是虛實之間,最多疑似,有不可不辨其真耳。


如通評虛實論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


此虛實之大法也。


設有人焉,正已奪而邪方盛者,將顧其正而補之乎?


抑先其邪而攻之乎?


見有不的,則生死系之,此其所以宜慎也。


夫正者本也,邪者標也,若正氣既虛,邪氣雖盛,亦不可攻,蓋恐邪未去而正先脫,呼吸變生,則措手無及,故治虛邪者當先顧正氣,正氣存則不致於害。


且補中自有攻意,蓋補陰即所以攻熱,補陽即所以攻寒,世未有正氣復而邪不退者,亦未有正氣竭而命不傾者。


如必不得已,亦當酌量緩急,暫從權宜,從少從多,寓戰於守,斯可矣,此治虛之道也。


若正氣無損者,邪氣雖微,自不宜補,蓋補之則正無與而邪反盛,適足以借寇兵而資盜糧,故治實證者當直去其邪,邪去則身安,此治實之道也。


要之能勝攻者方是實證,實者可攻,何慮之有,不能勝攻者便是虛證,氣去不返,可不寒心,此邪正之辨,不可不知也。


惟是假虛之證不多見,而假實之證最多也。


假寒之證不難治,而假熱之證易誤也。


然實者多熱,虛者多寒。


如丹溪曰,氣有餘,便是火,故實能受寒;


而余續之曰,氣不足,便是寒,故虛能受熱。


世有不明真假本末,而曰知醫者,余則未敢許也。


景岳先生此論,明白暢快,正治從治之法無遺議矣,真是羽翼聖經,而補啟玄之所未及,其功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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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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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反治何謂?


岐伯曰:熱因寒用,寒因熱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潰堅,可使氣和,可使必已。


按:張景岳曰:熱因寒用者,如大寒內結,當治以熱,然寒甚格熱,熱不得前,則以熱藥冷服,下咽之後,冷體既消,熱性便發,情且不違而致大益,此熱因寒用之法也。


寒因熱用者,如大熱在中,以寒攻治則不入,以熱攻治則病增,乃以寒藥熱服,入腹之後,熱氣既消,寒性遂行,情且協和而病以減,此寒因熱用之法也。


如五常政大論云:治熱以寒,溫而行之;


治寒以熱,涼而行之。


亦寒因熱用,熱因寒用之義。


塞因塞用者,如下氣虛乏,中焦氣壅,欲散滿則更虛於下,欲補下則滿甚於中,治不知本而先攻其滿,藥入或減,藥過依然,氣必更虛,病必漸甚,乃不知少服則資壅,多服則宣通,峻補其下以疏啟其中,則下虛自實,中滿自除,此塞因塞用之法也。


通因通用者,如大熱內蓄,或大寒內凝,積聚留滯,瀉利不止,寒滯者以熱下之,熱滯者以寒下之,此通因通用之法也。


以上四治,必伏其所主者,制病之本也。


先其所因者,求病之由也。


既得其本,而以真治真,以假治假,其始也類治似同,其終也病變則異矣,是為反治之法,故可使破積潰堅,氣和而病必已也。


謹按此景岳合王注及新校正等注潤飾而成者,更為清順,故錄之。


塞,入聲。


帝曰:善!


調氣而得者何如?


岐伯曰:逆之從之,逆而從之,從而逆之,疏氣令調,則其道也。


按:景岳曰:氣調而得者,言氣本調和而偶感於病,則或因天時,或因意料之外者也。


若其治法亦無過逆從而已,或可逆者,或可從者,或先逆而後從者,或先從而後逆者,但疏其邪氣而使之調和,則治道盡矣。


帝曰:善!


病之中外何如?


岐伯曰:從內之外者調其內,從外之內者治其外。


各絕其源。


從內之外而盛於外者,先調其內而後治其外;


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先治其外而後調其內。


皆謂先除其根屬,後削其枝條也。


中外不相及,則治主病。


……中外不相及,自各一病也。


按:陰陽應象大論曰:治病必求於本。


本者,病之所起者是也。


先本後末,治病之次序,不可不知也。


帝曰:論言治寒以熱,治熱以寒,而方士不能廢繩墨而更其道也。


有病熱者寒之而熱,有病寒者熱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復起,奈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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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2:06:55 | 只看該作者

按:此問治之誤者,蓋但知正治而不知從治者也。


嗟乎!


彼所謂拘繩守墨者,乃其廢繩徹墨者也。


岐伯曰: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


言益火之原以消陰翳,壯水之主以制陽光,故曰求其屬也。


夫粗工褊淺,學未精深,以熱攻寒,以寒療熱,治熱未已而冷疾已生,攻寒日深而熱病更起,熱起而中寒尚在,寒生而外熱不除,欲攻寒則懼熱不前,欲療熱則思寒又止,進退交戰,危亟已臻,豈知臟腑之源,有寒熱溫涼之主哉。


取心者不必齊以熱,取腎者不必齊以寒,但益心之陽,寒亦通行,強腎之陰,熱之猶可。


觀斯之故,或治熱以熱,治寒以寒,萬舉萬全。


嗚呼!


人之死者,豈非方士愚昧殺之耶。


按:益火之原以消陰翳二語,治法之精義也,發前人所未發,為後學之津梁,偉哉啟玄!


豆萬世宜矣。


張景岳曰:諸寒之而熱者,謂以苦寒治熱而熱反增,非火之有餘,乃真陰之不足也,陰不足則陽有餘而為熱,故當取之於陰,謂不宜治火也,只補陰以配陽,則陰氣復而熱自退矣。


熱之而寒者,謂以辛熱治寒而寒反甚,非寒之有餘,乃真陽之不足也,陽不足則陰有餘而為寒,故當取之於陽,謂不宜攻寒也,但補水中之火,則陽氣復而寒自消也。


景岳此注最為明確,蓋陰翳本於無火,故欲益火之原,所謂原者,右腎是也。


陽光起於無水,故當壯水之主,所謂主者,左腎是也。


或以肝為原,肺為主,誤矣。


帝曰:善!


服寒而反熱,服熱而反寒,其故何也?


按:前問治之誤,此問誤之所以也。


岐伯曰:治其王氣,是以反也。


按:陰虛則陽王,陽虛則陰王,陽王則火盛,陰王則寒盛,是王氣者內虛之偏氣,外形之假象也。


俗工不解其故,但見寒盛於外者,便用辛溫,豈知辛溫耗氣,氣耗而寒愈生;


但見火盛於外者,單用苦寒,豈知苦寒泄陰,陰泄而火愈熾。


是反熱反寒之故,正由專治王氣於外而然也。


張景岳曰:如夏令本熱而伏陰在內,故每多中寒;


冬令本寒而伏陽在內,故每多內熱。


設不知此,而必欲用寒於夏,治火之王,用熱於冬,治寒之王,則有中寒隔陽者服寒反熱,中熱隔陰者服熱反寒矣,此皆治王之故也。


春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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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2:07:22 | 只看該作者

帝曰:不治王而然者何也?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


不治五味屬也。


夫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故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腎,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氣增而久,夭之由也。


按:不治王而然,謂非治寒熱於外而亦反見寒熱者。


蓋藥食五味各有所屬,其有所屬者,以各有所喜也。


如肝喜酸則酸先入肝,以至腎喜咸則咸先入腎,入之不已,久而偏矣。


偏用既久,熱多變寒,寒多變熱,臟氣偏勝,化為夭折,以此言治,皆由不知五味所屬之所致,故亦欲去寒而反寒,欲去熱而反熱也,是誤投藥餌之害與誤認脈證之害,厥咎均矣。


舊本各歸所喜攻,今詳攻字之義殊不可解,當是故字之訛也,宜讀連下文為是。


帝曰:善!


方制君臣,何謂也?


岐伯曰:主病之謂君,佐君之謂臣,應臣之謂使,非上下三品之謂也。


按:張景岳曰:主病者對證之要藥也,故謂之君,君藥味數少而分兩重,賴之以為主也。


佐君者謂之臣,味數稍多而分兩稍輕,所以匡君之不逮也。


應臣者謂之使,數可出入而分兩更輕,所以備通行向導之使也。


此則君臣佐使之義,非上下三品如下文善惡殊貫之謂。


帝曰:三品何謂?


岐伯曰:所以明善惡之殊貫也。


前言方制,言處方之制,故有君臣佐使。


此言三品,言藥性善惡,故有上中下之殊。


新校正言:神農云:上藥為君,主養命以應天;


中藥為臣,主養性以應人;


下藥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


竊疑此必非神農語也。


夫藥品雖有上中下之殊,其善其惡,總以治病而保人之性命,何乃強分若是哉,林億、張景岳俱未之思耳。


帝曰:善!


病之中外何如?


按:前問病之中外,伯所答者惟標本之義,此再問者,蓋欲明治法之詳也。


岐伯曰:調氣之方,必別陰陽,定其中外,各守其鄉,內者內治,外者外治,微者調之,其次平之,盛者奪之,汗之下之,寒熱溫涼,衰之以屬,隨其攸利,按:張景岳曰:方,法也。


陰陽之道,凡病治脈藥皆有關系,故必當詳別之。


中外,表裡也。


微者調之,謂小寒之氣,和之以溫,小熱之氣,和之以涼也。


其次平之,謂大寒之氣,平之以熱,大熱之氣,平之以寒也。


盛者奪之,謂邪之甚者,當直攻而取之,如甚於外者汗之,甚於內者下之。


凡宜寒宜熱,宜溫宜涼,當各求其屬以衰去之,惟隨其所利而已。


謹道如法,萬舉萬全,氣血正平,長有天命。


帝曰:善!


守道以行,舉無不中,故能驅役草石,召遣神靈,調御陰陽,蠲除眾疾,氣血保平和之候,天真無耗竭之由。


夫如是者,蓋以舒卷在心,去留從意,故精神內守,壽命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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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2:07:54 | 只看該作者

卷之六


氣穴論


氣穴者,謂周身三百六十五穴,為氣脈通流之處,可以按穴而針灸,故云氣穴也。


黃帝問曰:余聞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未知其所,愿卒聞之。


……岐伯再拜而起曰:臣請言之。


背與心相控而痛,所治天突與十椎及上紀。


天突在頸結喉下四寸中決宛宛中,陰維任脈之會,低針取之,刺可入一寸,留七呼,灸三壯。


今甲乙經、經脈流注孔穴圖經,當脊十椎下並無穴目,恐是七椎也,此則督脈氣所主之。


上紀者,胃脘也。


謂中腕也。


中腕者胃募也,在上腕下一寸,居心蔽骨與齊之中,手太陽少陽足陽明三脈所生,任脈氣所發也,刺可入一寸二分,若灸者可灸七壯。


按:甲乙經作任脈之會。


下紀者,關元也。


關元者,小腸募也,在臍下三寸,足三陰任脈之會,刺可入二寸,留七呼,灸七壯。


背胸邪系陰陽左右如此,其病前後痛澀,胸脅痛而不得息不得臥,上氣短氣偏痛,脈滿起,斜出尻脈,絡胸脅,支心貫膈,上肩加天突,斜下肩交十椎下。


按:新校正云:詳自背與心相控至此,疑是骨空論文,簡脫誤於此。


是也。


然此篇三百六十五穴之數又缺,故仍錄於此而兩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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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2:10:26 | 只看該作者

臟俞五十穴


臟謂五臟,心肝脾肺腎,非兼四形臟也。


俞謂井滎俞經合,非背俞也。


然井滎俞經合者,肝之井也,大敦也;


滎,行間也;


俞,太衝也;


經,中封也;


合,曲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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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2:10:42 | 只看該作者

臟俞五十穴


大敦在足大趾端,去爪甲角如韭葉及三毛之中,足厥陰脈之所出也,刺三分,留十呼,灸三壯。


行間在足大趾之間,脈動應手,陷者中,足厥陰脈之所流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流作留,余所流並作留。


刺六分,留十呼,灸三壯。


太衝在足大趾本節後二寸陷者中,足厥陰脈之所注也,刺三分,留十呼,灸三壯。


中封在足內踝前一寸半按甲乙經云一寸陷者中,仰足而取之,伸足乃得之,足厥陰脈之所行也,刺四分,留七呼,灸三壯。


曲泉在膝內輔骨下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屈膝而得之,足厥陰脈之所入也,刺六分,留十呼,灸三壯。


心包之井者,中衝也;


滎,勞宮也;


俞,大陵也,經,間使也;


合,曲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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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2:11:00 | 只看該作者

臟俞五十穴


中衝在手中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出也,刺一分,留三呼,灸一壯。


勞宮在掌中央動脈,手心主脈之所流也,刺三分,留六呼,灸二壯。


大陵在掌後骨兩筋間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注也,刺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間使在掌後三寸兩筋間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行也,刺六分,留七呼,灸七壯。


曲澤在肘內廉下陷者中,屈肘而得之,手心主脈之所入也,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脾之井者,隱白也;


滎,大都也;


俞,太白也;


經,商丘也;


合,陰陵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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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2:11:19 | 只看該作者

臟俞五十穴


隱白在足大趾端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足太陰脈之所出也,刺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大都在足大趾本節後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所流也,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太白在足內側核骨下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所注也,刺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商丘在內踝下微前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所行也,刺四分,留七呼,灸三壯。


陰陵泉在膝下內側輔骨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足太陰脈之所入也,刺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肺之井者,少商也;


滎,魚際也;


俞,太淵也;


經,經渠也;


合,尺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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