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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an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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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經注節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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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23:18 | 只看該作者

卷之三

熱論


仲景作傷寒論,為萬世湯液之祖,而其源實本於此篇。


此篇本論傷寒,而以熱論名篇者,寒言其因,熱言其成也。


黃帝問曰: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


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


不知其解,愿聞其故。


寒者,冬氣也。


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不傷於寒,觸冒之者,乃名傷寒。


其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為毒者最。


乘殺厲之氣,中而即病,名曰傷寒。


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夏至前變為溫病,夏至後變為熱病。


然其發起皆為傷寒致之,故曰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


岐伯對曰:巨陽者,諸陽之屬也。


巨,大也。


太陽之氣,經絡血氣,榮衛於身,故諸陽氣皆所宗屬。


其脈達於風府,風府,穴名,在項上入發際一寸,宛宛中是。


故為諸陽主氣也。


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


寒毒薄於皮膚,陽氣不得發散而內怫結,故傷寒者反為病熱。


其兩感於寒而病者,必不免於死。


臟腑相應而俱受寒,謂之兩感。


按:傷寒之為病也,感之平日,發於一時,傳變不常,真假難辨,為諸病之最,為證治之綱,醫家所當精思而熟計者。


以故軒岐特為之立論,仲景更為之闡揚。


然其義旨精深,雖以王氏之解,頗稱明確,惜尚有未詳盡處。


茲特更采閔氏之意而分注之,庶幾字句精核,條貫分明,今而後可以讀熱論,並可讀傷寒論矣。


閔氏名芝慶,西吳人也,著作甚富,余恨不盡見,此特其一斑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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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23:34 | 只看該作者

閔氏曰:此承帝問而先舉其大略以對也。


帝言病熱由於傷寒,則凡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


然其愈其死必有其期者何故?


伯言足太陽經,稱為巨陽,其脈自睛明而始,上連於督脈之風府穴,由頭項至背至足,凡一身手足陽經,皆屬於此,故穴有一百二十六,真為諸陽主氣也。


人傷於寒,始自巨陽之氣,不得伸越於表,鬱而成熱,由此漸傳入裡,皆為熱病。


熱雖甚不死,有大邪衰而自愈者,有可汗可泄者也。


唯兩感於寒而一日二經病者,必死。


帝曰:愿聞其狀。


岐伯曰:傷寒一日,巨陽受之。


故頭項痛,腰脊強。


二日,陽明受之。


陽明主肉,其脈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而鼻干,不得臥也。


三日,少陽受之。


少陽主膽,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


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於臟者,故可汗而已。


四日,太陰受之。


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干。


五日,少陰受之。


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


六日,厥陰受之。


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


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營衛不行,五臟不通,則死矣。


其不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


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


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


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


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乾已而嚏;


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日已矣。


按:此詳論傷寒傳經非兩感者,其死其愈之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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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23:47 | 只看該作者

人之一身,三陽為表,三陰為裡。


其巨陽為三陽,最在外;


陽明為二陽,在太陽之內;


少陽為一陽,在陽明之內,此三陽者為表也。


其太陰為三陰,在少陽之內;


少陰為二陰,在太陰之內;


厥陰為一陰,在少陰之內,此三陰者為裡也。


皆由內數至外,故一二三紀其次第如此。


傷寒自表入裡,以六經言,則始太陽,終厥陰;


以一身言,則先入皮膚,次入肌肉,次入半表半裡,次入臟腑,隨經之傳而日深者也。


經之最在外者先受病,故一日巨陽受之,即太陽膀胱經也。


啟玄曰:太陽脈浮。


傷寒論曰: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當一二日發。


仲景意謂不可拘夫一日也,故其六經皆兼兩日而言。


太陽之脈,從巔下項,挾脊抵腰,經為邪壅而不利,故痛且強也。


表邪不解,日漸深入,故二日足陽明受之。


三日足少陽受之,故曰主膽。


自太陽以至陽明、少陽,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於臟腑者,可汗之而已。


如可汗不汗,病不得已,及至四日,足太陰脾經受之。


又至五日,足少陰腎經受之。


又至六日,足厥陰肝經受之。


其病之所苦者,一如其脈絡之所到。


三陰繼三陽而受病,五臟六腑皆同三陰而受病。


如可泄不泄,病亦不已,則終於營衛不行,臟腑不通死矣,所謂死皆以六七日之間者如此。


然日傳一經之證,非若兩感於寒,必不免於死也。


其不兩感於寒,亦有自愈焉者,一日巨陽受之,若病不傳別經,不加異氣而變為他證,則自一日至七日,當自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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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24:11 | 只看該作者

傷寒論曰:發於陽者七日愈,以陽數七故也。


又自二日至八日,亦是七日而當愈,余經皆以是數計之。


如少陰病不傳不變而至十一日衰,渴止、舌乾已而發為嚏。


原病式曰:心火邪熱干於陽明,發於鼻而癢則嚏也。


……傷寒衰而成嚏者,由火熱已退,虛熱為癢,癢發則嚏也。


又曰:微熱則癢。


由太陽以至厥陰,自一日以至十二日,不傳變而病衰者,大邪之氣皆去,病日已矣。


所謂愈皆在十日以上者如此,所謂熱雖甚不死者如此。


奈何後世有再傳之說也。


考之內經本篇與仲景傷寒論並無此義,乃成氏注釋之誤耳。


夫三陽為表,三陰為裡,自太陽以至厥陰,猶人入戶升堂以入於室耳。


既至厥陰,乃復出而傳之太陽,奈有二陰、三陰、一陽、二陽以隔之,豈有遽出而傳之太陽之理。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臟脈,病日衰已矣。


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


其滿三日者,可泄而已。


按:此因上文有死於失治者,而言治之大體也。


未滿三日之前,見三陽病形,如頭痛、身熱、耳聾之類,可汗而已其表病。


已滿三日之後,見三陰病形,如腹滿、燥渴、囊縮之類,可泄而已其裡病。


各能通其臟腑之脈,病日衰矣。


所謂熱雖甚不死者又如此。


按正理傷寒論曰:脈大浮數,病為在表,可發其汗。


脈細沉數,病為在裡,可下之。


如或日數過多,尚有表證而脈大浮數,猶宜發汗。


日數雖少,已見裡證而脈沉細數者,便可下之。


汗下之法,須審脈辨證,不可拘夫日數也。


帝曰:熱病已愈,時有所遺者,何也?


岐伯曰:諸遺者,熱甚而強食之,故有所遺也。


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因其穀氣相搏,兩熱相合,故有所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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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24:21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善!


治遺奈何?


岐伯曰:視其虛實,調其逆從,可使必已矣。


帝曰:病熱當何禁之?


岐伯曰:病熱少愈,食肉則復,多食則遺,此其禁也。


按:此言病遺治法,而禁強食也。


熱甚之後而強食之,則余邪與穀氣相蒸,兩熱相合,故病有所遺也。


視其虛實而補瀉之法合其宜,調其逆從而反正之治得其道,病必已矣。


然與其既遺而治之,孰若思患而禁之。


病熱少愈,胃氣尚虛,食肉難化,鬱而助熱,熱病當復發如故矣。


肉固不可多食,凡不可多食者而多食之,則病熱有所遺焉,當禁者也。


帝曰:其病兩感於寒者,其脈應與病形何如?


岐伯曰:兩感於寒者,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而煩滿。


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語。


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


水漿不入,不知人,六日死。


帝曰。


五臟已傷,六腑不通,營衛不行,如是之後,三日乃死,何也?


岐伯曰: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也,其血氣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故死矣。


按:此言兩感於寒者,必不免於六日死也。


以經脈之應與病形言之,日傳兩經,表裡之證並見,至三日則六經傳盡,水漿不入口,不知人,延至六日必死矣。


當不知人之時,五臟六腑已傷而不通,營衛已不行,宜即死矣,必又三日乃死何也?


蓋陽明為十二經脈之長,其氣血俱盛,諸經受氣於陽明,其氣散入諸經,各隨其經而盡,故死必於六日。


當三日之時,雖劇不死者,正以氣血未盡故也,所謂兩感於寒,必不免於死者如此。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暑當與汗皆出,勿止。


按:此結傷寒有不即病,而過時成溫暑者也。


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


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先夏至發者為病溫,後夏至發者為病暑,病則熱極重於溫耳,此以天時病形而為名者也。


暑病熱邪,自內達表,亦有表證須解,當令其邪與汗皆出,勿反止之。


溫病當汗,在不言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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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24:51 | 只看該作者

評熱病論


篇中凡四段:一論陰陽交,二論風厥,三論勞風,四論腎風。


評熱者,謂四者之病皆本於熱,而評論之也。


每段各有精義,宜熟思之。


黃帝問曰:有病溫者,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為何?


岐伯對曰:病名陰陽交,交者死也。


交謂交合,陰陽之氣不分別也。


帝曰:愿聞其說。


岐伯曰:人所以汗出者,皆生於穀,穀生於精。


言穀氣化為精,精氣勝乃為汗。


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精勝也,精勝則當能食而不復熱。


復熱者邪氣也;


汗者精氣也,今汗出而輒復熱者,是邪勝也。


不能食者,精無俾也。


病而留者,其壽可立而傾也。


無俾,言無可使為汗也。


穀不化則精不生,精不化流,故無可使。


按:甲乙經作熱留,亦通。


蓋邪之為熱,得汗則解。


今汗後復熱,是精氣內竭,不能托邪出外,故熱留著而不去,發之不可,補之無及,未有不死者也。


且夫熱論曰: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


熱論,上古熱論也。


今脈不與汗相應,此不勝其病也,其死明矣。


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


今見三死,不見一生,雖愈必死也。


按:此又引古論,而反復詳言汗後復熱之為必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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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25:20 | 只看該作者

帝曰:有病身熱,汗出煩滿,煩滿不為汗解,此為何病?


岐伯曰:汗出而身熱者,風也。


汗出而煩滿不解者,厥也。


病名曰風厥。


帝曰:愿卒聞之。


岐伯曰:巨陽主氣,故先受邪。


少陰與其為表裡也,得熱則上從之,從之則厥也。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表裡刺之,飲之服湯。


按:汗出,汗自出也。


太陽為表,少陰為裡,表虛而風入之,故自汗而身熱。


風化為熱,熱盛則水往濟之,少陰者腎水也,水不勝火,故煩滿而厥,自下逆上故也。


帝問治之之法,伯雖不言其所以,而所以治之之法,已居可知。


然則治之維何?


曰:涼解之中,兼滋其陰,是矣。


帝曰:勞風為病何如?


岐伯曰:勞風法在肺下。


從勞風生,故曰勞風。


按:肺下,蓋言病自肺下而上也。


其為病也。


使人強上冥視,按:病既在肺,氣必喘促。


強上者,勉強仰首,俯則喘促故也。


冥視者,氣內奔迸,視物不明也。


強,上聲。


唾出若涕,惡風而振寒,此為勞風之病。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以救俯仰。


巨陽引精者三日,中年者五日,不精者七日。


咳出青黃涕,其狀如膿,大如彈丸,從口中若鼻中出。


不出則傷肺,傷肺則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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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25:37 | 只看該作者

按:岐伯所對,自以救起至七日,凡二十一字,殊無意義,此中必有錯誤,闕疑可也。


謹按勞風一條,本云法在肺下,又云唾出若涕,惡風振寒,及咳出青黃涕,其狀如膿,末云傷肺則死等語,詳求其義,始終則是肺病。


蓋肺合皮毛,人勞則毛竅開豁,風邪入而伏於肺,結為穢液,如涕如膿,所以得出則生,不出則傷肺而死。


王注謂是腎勞,且將俯仰引精等語,強為之解,甚屬支離。


即甲乙、千金所解,亦欠明確。


帝曰:有病腎風者,面然壅,害於言,可刺否?


然,腫起貌。


壅,謂目下壅如臥蠶形也。


腎之脈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故妨於言語。


岐伯曰:虛不當刺。


不當刺而刺,後五日,其氣必至。


至謂病氣來至也。


帝曰:其至何如?


岐伯曰:至必少氣時熱,時熱從胸背上至頭,汗出手熱,口乾苦渴,小便黃,目下腫,腹中鳴,身重難以行,月事不來,煩而不能食,不能正偃,正偃則咳,病名曰風水。


帝曰:愿聞其說。


岐伯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


陰虛者陽必湊之,故少氣時熱而汗出也。


小便黃者,少腹中有熱也。


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


正偃則咳甚,上迫肺也。


諸有水氣者,微腫先見於目下也。


按:氣盛則足以衛外,邪無自而入。


故唯氣虛,然後邪乃得而湊之也。


氣虛者陽虛也,陽虛固足以致邪。


若夫陰虛則更有說矣,陰者水也,陽者火也,水盛則足以制火而陰陽得其平,水涸則火偏勝,陰愈虛則陽愈盛,烈焰熾張,一身盡火,豈知止是陰虛之所致,則苦寒之不可以妄投也。


湊,謂眾火輳集也。


不能正偃者,胃不和則臥不安也。


胃既不和,則不能養肺而且沖肺矣。


帝曰:何以言?


岐伯曰:水者陰也,目下亦陰也,腹者至陰之所居,故水在腹者,必使目下腫也。


真氣上逆,故口苦舌乾,臥不得正偃,正偃則咳出清水也。


諸水病者,故不得臥,臥則驚,驚則咳甚也。


腹中鳴者,病本於胃也。


薄脾則煩不能食。


食不下者,胃脘膈也。


身重難以行者,胃脈在足也。


月事不來者,胞脈閉也,胞脈者,屬心而絡於胞中,今氣上迫肺,心氣不得下通,故月事不來也。


按:伯所對,前後頗不合,注謂應古脫簡,良是。


抑或者因帝問而更推展其義,前略後詳,故參差言之,亦未可知也。


真氣當作火氣解,方與口苦舌乾意合。


諸水病不得臥,臥則驚者,水性下行,臥則逆而不能安也。


心氣不得下通,則月事不來,心主血故也。


帝曰: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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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26:03 | 只看該作者

太陰陽明論


太陰陽明者,脾與胃也。


脾胃者,土也。


土為萬物之母,性命托之以為基,臟腑資之以為養,所系至重,非他臟腑之可比,故特為之合論焉。


黃帝問曰:太陰陽明為表裡,脾胃脈也,生病而異者,何也?


岐伯對曰:陰陽異位,更虛更實,更逆更從,或從內,或從外,所從不同,故病異名也。


按:楊上善云:春夏陽明為實,太陰為虛,秋冬太陰為實,陽明為虛,即更虛更實也。


春夏太陰為逆,陽明為從,秋冬陽明為逆,太陰為從,即更逆更從也。


最為明確。


帝曰:愿聞其異狀也。


岐伯曰:陽者天氣也,主外;


陰者地氣也,主內。


是所謂陰陽異位也。


故陽道實,陰道虛。


按:以言其體,則陽以奇而實,陰以偶而虛。


以言其用,則陽以動而實,陰以靜而虛。


故犯賊風虛邪者,陽受之;


食飲不節,起居不時者,陰受之。


是所謂或從內,或從外也。


陽受之則入六腑,陰受之則入五臟。


入六腑則身熱,不時臥,上為喘呼;


入五臟則滿閉塞,下為飧泄,久為腸。


是所謂所從不同,病異名也。


按:風自外來,故屬陽,飲食起居傷於內,故屬陰。


陽入六腑,六腑者陽經也;


陰入五臟,五臟者,陰經也。


陰有陰病,陽有陽病。


飧泄,利水穀也。


腸,痢也。


既利水穀,何以更痢?


蓋泄利既久,則陰血大傷,故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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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26:21 | 只看該作者

故喉主天氣,咽主地氣。


故陽受風氣,陰受濕氣。


按:喉司呼吸,故主天;


咽司飲食,故主地。


風為陽邪,在上故也;


濕為陰邪,在下故也。


故陰氣從足上行至頭,而下行循臂至指端;


陽氣從手上行至頭,而下行至足。


按:靈樞經曰:手之三陰,從臟走手;


手之三陽,從手走頭。


足之三陽,從頭走足;


足之三陰,從足走腹。


與此相合。


蓋言六陰六陽經行之脈絡,為一定不易之常道。


惟經行之道路不同,故患病自爾有異也。


故曰:陽病者上行極而下,陰病者下行極而上。


此言其大凡爾。


然足少陰脈下行,則不同諸陰之氣也。


按:陽上陰下,病之常也;


極則相反,病之變也。


即如陽證似陰、陰證似陽之類,總是病極之所致,易之所以少不變而老變也。


故傷於風者,上先受之;


傷於濕者,下先受之。


按:風濕中人,何處不到,但原其始,則有先受之不相同耳。


帝曰:脾病而四肢不用,何也?


按:本篇原以太陰陽明命名,乃此節以前,但泛論陰陽上下內外之常道,岐伯蓋止對帝問生病而異之意而已。


自此以下,始正論脾胃要旨,凡三段,而所主之病不與焉。


岐伯曰:四肢皆稟氣於胃,而不得至經,按:胃以水穀資養四肢,然不能遽至於四肢。


至經謂至手足之經也,太素作經至,反蛇足矣。


必因於脾,乃得稟也,按:四肢固借水穀為資養,而水穀非脾不能運化,是故脾化水穀,而後四肢乃得其養也。


今脾病不能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稟水穀氣,氣日以衰,脈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按:厥論篇曰: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


津液不行,則一身失其所養矣。


帝曰:脾不主時,何也?


岐伯曰:脾者土也,治中央,常以四時長四臟,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獨主於時也。


按:萬物生於土,木火金水所不能外也。


故雖分王於四季,而實為四時之總司,是故五運首尊甲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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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26:36 | 只看該作者

脾臟者,常著胃土之精也。


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頭足,不得主時也。


按:著,著見也。


胃主受,脾主運,胃受水穀而脾為之運化,使之著見於一身,是胃土之精,實由脾著也。


設令脾亦專主一時,豈能徹上徹下如是哉。


著,陟慮切。


帝曰:脾與胃以膜相連耳,而能為之行其津液,何也?


岐伯曰:足太陰者,三陰也,其脈貫胃,屬脾,絡嗌,故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


陽明者,表也,胃是脾之表也。


五臟六腑之海也,亦為之行氣於三陽。


臟腑各因其經而受氣於陽明,故為胃行其津液。


按:脾臟胃腑,陰陽相配。


分而言之,各能行氣於陰陽。


合而言之,胃受水穀,變化津液,非脾不能運。


其經,即脾經也。


言五臟六腑,必借脾之運化,而後得受胃氣以為養。


胃之津液,亦必借脾之運化,而後得遍及於五臟六腑也。


注俱略而不言,何也?


四肢不得稟水穀氣,日以益衰,脈道不利,筋骨肌肉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又復明脾主四肢之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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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26:59 | 只看該作者

陽明脈解篇


前篇太陰陽明已並論矣,而此更以陽明之脈特為解說者,誠以胃為五臟六腑之海,所系尤重,其脈其證,不可不更為之辨也。


黃帝問曰:足陽明之脈病,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鐘鼓不為動,聞木音而驚何也?


愿聞其故。


岐伯對曰:陽明者胃脈也,胃者土也,故聞木音而驚者,土惡木也。


按,土本畏木,猝然聞之,故惕然而驚也。


帝曰:善!


其惡火何也?


岐伯曰:陽明主肉,其脈血氣盛,邪客之則熱,熱甚則惡火。


按:陽明木多氣血,邪客之則熱益甚,故惡火。


帝曰:其惡人何也?


岐伯曰:陽明厥則喘而惋,惋則惡人。


按:惋,驚嘆也。


厥,逆也。


火與氣上逆,故作驚嘆之聲也。


驚嘆不已,喜靜惡動,故不欲見人也。


又脈解篇云:欲獨閉戶牖而處者,陰陽相搏也,陽盡而陰盛,故欲獨閉戶牖而居。


帝曰:或喘而死者,或喘而生者,何也?


岐伯曰:厥逆連臟則死,連經則生。


按:經淺而臟深也。


帝曰:善!


病甚則棄衣而走,登高而歌,或至不食數日,逾垣上屋,所上之處,皆非其素所能也,病反能者何也?


岐伯曰:四肢者,諸陽之本也,陽盛則四肢實,實則能登高也。


陽受氣於四肢,故四肢為諸陽之本。


按:三陽實熱,雖皆多火,而惟陽明為尤甚。


邪入其經,大熱發狂,強而有力,人不能制,正由陽盛之極也。


帝曰:其棄衣而走者,何也?


按:棄衣謂裸體。


岐伯曰:熱盛於身,故棄衣欲走也。


按:此真熱盛而裸體者,為傷寒之實熱。


更有陰竭陽浮,身冷如冰,而反裸體狂躁者,不可不知也。

帝曰:其妄言罵詈,不避親疏而歌者,何也?


岐伯曰:陽盛則使人妄言罵詈,不避親疏而不欲食,不欲食故妄走也。


按:此所言諸證,皆真火實邪,陽明經之實證也,傷寒時疫乃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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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27:36 | 只看該作者

逆調論


人之為病,順與逆而已,順者或可勿藥,逆則所當急治者也。


逆調論者,蓋論調逆之法。


凡六段。


然人之逆證,實不止於如此也。


黃帝問曰:人身非常溫也,非常熱也,為之熱而煩滿者,何也?


岐伯對曰:陰氣少而陽氣勝故熱而煩滿也。


按:陰虛於內則陽浮於外,故熱而煩滿,陽之勝也,陰少故也。


帝曰:人身非衣寒也,中非有寒氣也,寒從中生者何?


岐伯曰:是人多痹氣也,陽氣少,陰氣多,故身寒如從水中出。


按:經絡論曰:陽虛生外寒。


刺志論曰:氣虛者,寒也。


陽者火也,陽虛則無火而水獨治,故一身內外皆寒也。


痹者,頑木不仁之謂。


蓋氣生於火,無火則氣凝泣而痹矣。


氣痹身寒,似屬陰多,實則由於陽少之故也。


帝曰:人有四肢熱,逢風寒,如炙於火者,何也?


按:王本如炙如火,太素作如炙於火,義更通,從之。


岐伯曰:是人者,陰氣虛,陽氣盛,四肢者陽也,兩陽相得而陰氣虛少,少水不能滅盛火而陽獨治,獨治者不能生長也,獨勝而止耳。


逢風而如炙於火者,是人當肉爍也。


按:內陽已盛,又逢外熱,故云兩陽相得。


相得者,以火濟火也。


純陽無陰,豈能生長。


火愈盛則水益枯而肢體干槁,其肉必消爍也。


帝曰:人有身寒,湯火不能熱,濃衣不能溫,然不凍栗,是為何病?


岐伯曰:是人者,素腎氣勝,以水為事,太陽氣衰,腎脂枯不長。


……腎者水也,而生於骨,腎不生則髓不能滿,故寒甚至骨也。


所以不能凍栗者,肝一陽也,心二陽也,腎孤臟也,一水不能勝二火,故不能凍栗,病曰骨痹,是人當攣節也。


按:腎氣素勝,則恃其強而縱欲矣,故云以水為事。


然恃而不已,則腎髓必且枯竭,以至寒徹於骨也。


肝本屬陰,然主木而能生火,又與膽為表裡,故亦云一陽。


肝心二臟,在五臟之中為木火相資,故能以熱勝寒也。


攣節,注云:腎不生則髓不滿,髓不滿則筋干縮,故節攣拘。


是也。


帝曰:人之肉苛者,雖近衣絮,猶尚苛也,是謂何疾?


苛謂重。


岐伯曰:榮氣虛,衛氣實也。


按:言肉之重,由於榮血不足,故不知痛癢。


然榮之所以致虛者,由於衛氣偏盛,陽盛陰虛而血少故也。


榮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榮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肉如故也,人身與志不相有,曰死。


按:此又因論榮虛而並及於衛虛,以明不用不仁之所以為病也。

帝曰:人有逆氣不得臥而息有音者,有不得臥而息無音者,有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有得臥行而喘者,有不得臥不能行而喘者,有不得臥臥而喘者,皆何臟使然?


愿聞其故。


岐伯曰:不得臥而息有音者,是陽明之逆也,足三陽者下行,今逆而上行,故息有音也。


陽明者,胃脈也,胃者六腑之海,其氣亦下行,陽明逆,不得從其道,故不得臥也。


下經曰:胃不和則臥不安。


此之謂也。


夫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此肺之絡脈逆也,絡脈不得隨經上下,故留經而不行,絡脈之病患也微,故起居如故而息有音也。


夫不得臥,臥則喘者,是水氣之客也,夫水者循津液而流也,腎者水臟,主津液,主臥與喘也。


帝曰:善!


尋經所解之旨,不得臥而息無音者,有得臥行而喘,有不得臥不能行而喘,此三義悉闕未對,亦脫簡也。


按:絡脈在皮毛之內,經脈之外,尚屬浮淺,非如臟腑之深而重也,故邪雖客之而病微。


息有音,如鼻塞氣粗咳嗽吐痰之類,不過肺經感冒之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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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28:07 | 只看該作者

氣厥論


厥,逆也。


人之營運一身者,氣也。


氣順則治,氣逆則病。


此篇所言,皆氣逆行之為病,故云氣厥也。


氣之所以逆而為病者,由於寒熱之所致,移寒移熱者,盛極而逆行也。


然同一寒熱之為病,乃移寒者僅止於五臟,而移熱則遍及於六腑,何也?


蓋寒為水化,其性陰,其氣靜,故病止及於五臟。


熱為火化,其性陽,其氣動,故由臟而並及於腑也。


黃帝問曰:五臟六腑,寒熱相移者何?


岐伯曰:腎移寒於脾,癰腫少氣。


按:王本移寒於肝,詳文義應作移寒於脾。


按全元起本云:腎移寒於脾。


注云:腎傷於寒而傳於脾,脾主肉,寒生於肉則結為堅,堅化為膿,故為癰也。


血傷氣少,故曰少氣。


甲乙亦作移寒於脾。


王本作移寒於肝,或傳寫誤也。


今改正。


脾移寒於肝,癰腫筋攣。


脾臟主肉,肝臟主筋,肉溫則筋舒,肉冷則筋急,故筋攣也。


按:脾寒則氣滯,肝寒則血凝,氣血凝滯,則結為癰腫。


注言肉冷,辭不達意。


肝移寒於心,狂隔中。


按:木火內盛則病狂,狂者熱病,寒亦何以致狂也?


六元正紀大論曰:木鬱達之,火鬱發之。


木火之性,喜發達而惡抑郁。


肝受寒而傳於心,木火之氣,鬱而不能遂其發達之性,於是神明亂而為狂矣。


是其狂也,實由於火氣閉隔於中而然也。


心移寒於肺,肺消。


肺消者,飲一溲二,死不治。


按:消者,火盛爍水,亦熱病也。


心受寒氣,何能消肺?


蓋心者火也,克金者也;


肺者金也,畏火者也。


火性得熱則外散,得寒則內閉。


心既受寒,火為寒抑,外為寒包,內實藏火,移而之肺,火氣內攻,金不勝刑,故消散而令溲倍於飲也。


飲少溲多,精氣竭矣,誰能治之。


肺移寒於腎,為涌水。


涌水者,按腹不堅,水氣客於大腸,疾行則鳴濯濯,如囊裹漿,水之病也。


按:氣者水之母,肺主諸氣,降下之令操焉。


是故氣利則水行,氣閉則水滯。


然氣之或利或閉者,熱則利,寒則閉。


今肺寒而移於腎,是氣閉而不下達,故水涌溢於大腸,而令濯濯有聲也。


大腸者肺之合,氣閉水逆,肺病以從其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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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28:26 | 只看該作者

脾移熱於肝,則為驚衄


肝藏血,又主驚,故熱薄之,則驚而鼻中出血。


肝移熱於心,則死。


按:心本火臟,更受木燔,以火益火,陽而亢矣,焉得不死。


王注誤引強解,冒昧極矣。


心移熱於肺,傳為膈消。


按:心火刑金,金不勝熱,故致消渴。


膈者,上膈也。


火上衝肺,病止膈上,所以別於中下,上消是也。


肺移熱於腎,傳為柔。


按:柔解,注不明確。


竊意者,筋脈抽掣,木之病也。


木養於水,今腎受肺熱,水枯不能養筋,故令搐搦不已。


但比剛痙少緩,故曰柔也。


音翅。


腎移熱於脾,傳為虛,腸,死不可治。


脾土制水,腎反移熱以與之,是脾土不能制水而受病,故久久傳為虛損也。


腸死者,腎主下焦,象水而冷,今乃移熱,是精氣內消,下焦無主以守持,故腸除而氣不禁止。


按:腸,痢疾也。


痢之為病,似止屬脾,而不知其為受腎傳熱之所致。


欲去腎熱,必用滋陰。


世之治痢,止於治脾者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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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29:03 | 只看該作者

胞移熱於膀胱,則癃,溺血


按:膀胱者,水道也。


胞者,盛溺之所,俗名尿胞是也。


胞與膀胱,相連而近,亦言移者,沿前文也。


二者皆熱,水為火灼,故小便閉而溺血也。


膀胱移熱於小腸,膈腸不便,上為口糜。


糜謂爛也。


按:小腸受化物,膀胱藏津液,膀胱居小腸之下。


今受熱而移於小腸,則反自下而上矣。


火性炎上,胸膈腸胃俱為之不便,而口且糜爛。


不便,不安也。


小腸移熱於大腸,為瘕,為沉。


按:小腸者,心之腑,丙火也。


大腸者,肺之腑,庚金也。


小腸屬火而更受他熱,移入大腸,火氣凌金,金不能勝,其氣伏匿而成瘕。


瘕者,假也,氣所聚也。


其病如是,其脈則沉,金畏火刑,如盛夏之時,庚伏是也。


注以瘕為血溢,以沉為月閉,不辨金火之義,誤矣。


與伏同。


大腸移熱於胃,善食而瘦人,謂之食亦。


食亦者,食移易而過,不生肌膚也。


亦,易也。


按:胃主受納,大腸主變化,飲食二者,是其職也。


二腑既熱,陽明火熾,內消水穀,外鑠肌肉,故食雖多,而人愈瘦。


食亦之解,誠如注云。


瘦人王本作瘦入,義既難通;


甲乙經入作又,讀連下文,上無所謂,何得言又,理亦不合。


余謂入者人字之訛,讀作瘦人,較通。


今厘正之。


胃移熱於膽,亦曰食亦。


按:膽者肝之腑,陽木也。


木本有火,更受胃熱,木火相燔,故其為病,如同二陽,故亦曰食亦也。


膽移熱於腦,則辛鼻淵。


鼻淵者濁涕下不止也,傳為衄蔑,瞑目。


腦液下滲,則為濁涕,涕下不止,如彼水泉,故曰鼻淵也。


鼻額也。


熱盛則陽絡溢,陽絡溢則衄出汗血。


汗血也。


血出甚,陽明太陽脈衰,不能榮養於目,故目瞑。


瞑,暗也。


按:膽屬木而生火,復受多火,移入於腦,木火上衝,故病皆在上。


辛者辣也,火之氣也。


注作酸痛,誤矣。


傳者,以次而及之謂,言先鼻淵而後衄瞑目也。


音遏,鼻梁也。


故得之氣厥也。


厥者,氣逆也,皆由氣逆而得之。


按:此總結上文之旨也。


注意是矣,然逆之為解,雖自下而上之稱,亦不正而亂之意。


蓋氣順則治,逆則亂,移寒移熱,實氣逆亂而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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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29:29 | 只看該作者

舉痛論


病之急而難忍者,痛也。


痛各不同,故帝問其目而伯舉以相對。


然本篇止以舉痛命名,而後半則更論九氣,其義特精,為醫家要旨。


一篇兩義,前後絕不相符者,此論是也。


黃帝問曰:余聞善言天者,必有驗於人;


善言古者,必有合於今;


善言人者,必有厭於已。


如此則道不惑而要數極,所謂明也。


按:厭為充足,言洞悉也。


今余問於夫子,令言而可知,視而可見,捫而可得,令驗於已而發蒙解惑,可得而聞乎?


岐伯再拜稽首對曰:何道之問也?


帝曰:愿聞人之五臟卒痛,何氣使然?


岐伯對曰:經脈流行不止,環周不休。


寒氣入經而稽遲,泣而不行,客於脈外則血少,客於脈中則氣不通,故卒然而痛。


按:經脈者,氣血營運之道路,故言流行不止,環周不休,無病之人常如是也。


若寒氣乘間而入於經脈之中,則氣血為之凝滯而痛矣。


此粗舉痛之大概,多本於寒也。


泣音澀。


帝曰:其痛或卒然而止者,或痛甚不休者,或痛甚不可按者,或按之而痛止者,或按之無益者,或喘動應手者,或心與背相引而痛者,或脅肋與少腹相引而痛者,或腹痛引陰股者,或痛宿昔而成積者,或卒然痛死不知人少間復生者,或痛而嘔者,或腹痛而後泄者,或痛而閉不通者。


凡此諸痛,各不同形,別之奈何?


岐伯曰:寒氣客於脈外則脈寒,脈寒則縮,縮則脈絀急,絀急則外引小絡,故卒然而痛,得炅則痛立止。


按:脈,周身脈絡也。


寒自皮毛而入,皮毛居脈絡之外,故云脈外。


寒漸入內,筋脈縮急而痛者,肝之病也。


肝為風木,治宜發散,得炅痛止者,寒氣散也。


寒則收引故縮急,熱則氣行故痛止也。


音權。


絀音屈。


炅,居永切。


因重中於寒,則痛久矣。


按:才止復中,痛自延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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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29:58 | 只看該作者

寒氣客於經脈之中


與炅氣相搏,則脈滿,滿則痛而不可按也。


寒氣稽留,炅氣從上,則脈充大而血氣亂,故痛甚而不可按也。


按:內素有熱,外適感寒,寒熱交爭,血氣潰亂,此痛之實者。


所宜分解者,一段兩義,蓋微甚之分也。


注云:脈既滿大,血氣復亂,按之則邪氣攻內,故不可按。


內攻之解甚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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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30:53 | 只看該作者

寒氣客於腸胃之間


膜原之下,血不得散,小絡急引,故痛。


按之則血氣散,故按之痛止。


膜謂膈間之膜,原謂膈肓之原。


按:血得熱則行,得寒則凝,按之則氣流動而血營運,故痛止,然不按則又復痛矣。


注以血不得散,專指膈膜之中小絡脈內血,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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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31:10 | 只看該作者

寒氣客於挾脊之脈則深


按之不能及,故按之無益也。


按:按摹之力,但及浮淺,深則不能。


挾脊者,背也。


人身之中,惟背濃而深,故雖按無益也。


注以挾脊為督脈太陽,誤矣。


夫督脈太陽果痛,其經頗淺,汗之足矣,何得言深。


今言按者,但指背肉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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