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傳正義 卷二十八】
【傳】十八年,春,王正月,庚申,晉欒書、中行偃使程滑弒厲公,(程滑,晉大夫,)葬之於翼東門之外,以車一乘。
(言不以君禮葬。
諸侯葬車七乘。
○乘,繩證反,注同也。)
疏注「言不」至「七乘」。
○正義曰:《周禮•大行人》:「上公貳車九乘,侯伯七乘,子男五乘。」
謂生時副貳之車也,其送葬亦當如之。
今唯一乘,是不以君禮葬也。
以晉是侯爵,故指言侯禮七乘耳。
諸侯各依命數,不是皆七乘也。
襄二十五年傳齊人葬莊公,下車七乘,杜以特言七乘,明七非舊製,故彼注云:「齊舊依上公禮,九乘。」
以齊嚐為侯伯,因而用九,九非侯之正法,故此以正言之。
使荀罃、士魴逆周子於京師而立之,(悼公周也。)
生十四年矣。
大夫逆於清原。
周子曰:「孤始原不及此,雖及此,豈非天乎?
(言有命也。)
抑人之求君,使出命也,立而不從,將安用君?
二三子用我今日,否亦今日。
共而從君,神之所福也。」
(傳言其少有才,所以能自固。
○少,詩照反。)
對曰:「群臣之願也,敢不唯命是聽。」
庚午,盟而入,(與諸大夫盟。)
館於伯子同氏。
(晉大夫家。
館,舍也。)
辛巳,朝於武宮,(武宮,曲沃始命君。)
疏「辛巳朝於武宮」。
○正義曰:服虔本作辛未,《晉語》亦作辛巳。
孔晁云:「以辛未盟入國,辛巳朝祖廟,取其新也。」
案《晉語》稱「庚午,大夫逆於清原」,傳云:「庚午,盟而入」,逆日即盟,非辛未也。
傳與《晉語》皆言辛巳朝於武宮。
服本自誤耳,孔晁強欲合之,非也。
逐不臣者七人。
(夷羊五之屬也。)
周子有兄而無慧,不能辨菽麥,故不可立。
(菽,大豆也。
豆、麥殊形易別,故以為癡者之候。
不慧,蓋世所謂白癡。
○菽音叔。
易,以豉反。
別,彼列反。
癡,敕疑反。)
齊為慶氏之難故,(前年國佐殺慶克。
○為,於偽反。
難,乃旦反。)
甲申,晦,齊侯使士華免以戈殺國佐於內宮之朝。
(華免,齊大夫。
內宮,夫人宮。)
疏注「華免齊大夫」至「人宮」。
○正義曰:杜《世族譜》於齊國雜人之中有華免,而無士字。
此注以華免為大夫,則士者為士官也。
士官掌刑,故故使殺國佐也。
於夫人之宮,有朝群妾之處,故云「內宮之朝」。
蓋齊侯召入與語而殺之。
師逃於夫人之宮。
(伏兵內宮,恐不勝。)
書曰「齊殺其大夫國佐」,棄命、專殺以穀叛故也。
(國佐本疾淫亂,殺慶克,齊以是討之。
嫌其罪不及死,故傳明言其三罪之。)
使清人殺國勝。
(勝,國佐子,前年待命於清者。)
國弱來奔。
(弱,勝之弟。)
王湫奔萊。
(湫,國佐黨。
○湫,子小反;
徐子鳥反。
萊音來。)
慶封為大夫,慶佐為司寇。
(封、佐皆慶克子。)
既,齊侯反國弱,使嗣國氏,禮也。
(佐之罪不及不祀。)
二月,乙酉朔,晉侯悼公即位於朝,(朝廟五日而即位也。
厲公殺絕,故悼公不以嗣子居喪。
○殺音試。)
疏注「朝廟」至「居喪」。
○正義曰:辛巳距乙酉五日,先定所脩之政,待朔旦而後施之,故五日也。
《晉語》云:「正月乙酉,公即位。」
孔晁云:「二月即位,言正月者,記者誤也。」
厲公被殺而嗣絕,故悼公自外而入,即位之日,即命百官施布政教,與居喪即位其禮不同。
《釋例》曰:「厲公見殺,悼公自外紹立,本非君臣,無喪製也。」
若然,《禮•喪服小記》云:「與諸侯為兄弟者服斬。」
鄭玄云:「謂卿大夫以下也,與尊者為親,不敢以輕服服之。
言諸侯者,明雖在異國,猶來為三年也。」
計厲是文公之曾孫,悼文公之玄孫,有緦麻之親,法當服斬。
而云「無喪製」者,悼之父祖去晉適周,與本親隔絕,無往來恩義,厲既見殺,悼即被迎,迎之以為晉君,即與厲公體敵。
旦葬厲公以車一乘,國內尚不以為君,不可責悼公服斬也。
縱使當為之斬,絕而別立,亦非嗣矣。
始命百官,(始為政,)施捨、巳責,(施恩惠,舍勞役,止逋責。
○施捨,如字,一音始豉反。
逋,布吳反。)
逮鰥寡,(惠及微。
○鰥,石頑反。)
振廢滯,(起舊德。)
匡乏困,救災患,(匡亦救也。)
禁淫慝,薄賦斂,宥罪戾,(宥,寬也。
○慝,他得反。
斂,力驗反。
宥音又。
戾,力計反。)
節器用,(節,省也。
○省,所景反,下同。)
時用民,(使民以時。)
欲無犯時。
(不縱私慾。
○縱,本亦作從,子用反。)
使魏相、士魴、魏頡、趙武為卿;
(相,魏錡子。
魴,士會子。
頡,魏顆子。
武,趙朔子。
此四人其父祖皆有勞於晉國。
○相,息亮反。
頡,咖結反。
顆,苦果反。)
疏注「相魏」至「晉國」。
○正義曰:《晉語》云:「使呂宣子佐下軍,曰:『邲之役,呂錡佐知莊子於下軍,獲楚公子穀臣與連尹襄老,以免子弱;
鄢陵之役,親射楚王而敗楚師,以定晉國,而無後,其子不可不崇也。』
使彘共子將新軍,曰:『武子季,文子之母弟也。
武子宣法以定晉國,文子勤身以定諸侯。
二子之德,其可忘乎?』
故以彘季屏其宗。
使令孤文子佐之,曰:『昔克潞之役,秦來圖敗晉功,魏顆以身退秦於輔氏,親止杜回,其勳銘於景鍾。
至於今不育,其子不可不興也。』
彼言呂宣子,魏相也。
彘共子,士魴也。
令狐文子,魏頡也。
又曰:「呂宣子卒,公以趙文子能恤大事,使佐新軍。」
趙武父祖功名顯著,故不複序之。
是四人父祖皆有勞於晉國。
荀家、荀會、欒黶、韓無忌為公族大夫,使訓卿之子弟共儉孝弟。
(無忌,韓厥子。
○孝弟,音悌,本亦作悌。)
疏「荀家」至「孝弟」。
○正義曰:《晉語》云:「欒伯請公族大夫,公曰:『荀家惇惠,荀會文敏,黶也果敢,無忌鎮靖。
膏粱之性難正也,故使惇惠者教之,文敏者道之,果敢者諗之,慎靖者修之。
使茲四人者為公族大夫也。』
公族大夫職掌教誨,故使訓卿之子弟,令之共儉孝悌也。
《晉語》云:「韓獻子老,使公族穆子受事於朝。
辭曰:『厲公之亂,無忌備公族,弗能死。』
孔晁云:「備公族大夫,則韓無忌先為公族大夫,今言使為之者,悼公始命百官,更改新授之。」
使士渥濁為大傅,使脩範武子之法;
(渥濁,士貞子。
武子為景公大傅。
○渥,於角反。)
疏「使士渥」至「時使」。
○正義曰:《晉語》云:「君知士貞子之帥誌博聞而宣惠於教也,使為大傅。
知右行辛之能以數宣物定功也,使為司空。
知欒糾之能禦以和於政也,使為戎禦。
知荀賓之有功力而不暴也,使為戎右。」
是四人者,皆公知其能而使之耳。
範武子為大傅,孤也;
士蒍為司空,卿也,皆前世能者,其法可遵,故使二大夫居其官而脩其法也。
二人皆是大夫,非孤、卿也。
右行辛為司空,使脩士蒍之法;
(辛將右行,因以為氏。
士蒍,獻公司空也。
○行,戶郎反。
蒍,於委反。
將,子匠反,下「軍將」同。)
疏注「辛將」至「為氏」。
○正義曰:僖二十八年晉作三行,三十一年即罷之以為五軍,其置三行,無多年歲。
彼云「屠擊將右行」,未知此人即屠擊之子孫也,為是其祖,代屠擊也。
正以荀林父將中行,遂以中行為氏,故謂此人之先將右行,因以為氏耳。
弁糾禦戎,校正屬焉,(弁糾,欒糾也。
校正,主馬官。
○弁,皮彥反;
本又作卞,同。
糾,居黝反。
校,戶孝反,注同。)
疏注「弁糾」至「馬官」。
○正義曰:以《晉語》知是欒糾也。
《周禮》大禦禦官之長,別有戎仆掌禦戎車。
春秋征伐之世,以禦戎為重,此禦戎當是禦之尊者。
校正當《周禮》校人,校人掌王馬之政。
襄九年傳曰「命校正出馬」,知是主馬之官也。
《周禮》校人不屬大禦,此蓋諸侯兼官,或是悼公新法,此傳所言諸官,皆不得與《周禮》同也。
使訓諸禦知義。
(戎士尚節義也。)
疏注「戎士尚節義」。
○正義曰:此「訓諸禦」,謂「諸」,是禦車之人。
設令國有千乘,乘有一禦,皆令此官教之。
戎士尚節義,故訓之使知義。
如羊斟之徒,是不知義也。
《周禮》校人主養馬耳,不知禦車。
此言「校正屬焉」,乃云訓禦,蓋令校正助禦戎訓禦。
荀賓為右,司士屬焉,(司士,車右之官。)
疏注「司士車右之官」。
○正義曰:《周禮》「司士掌群臣之版,以詔王治」,其職非車右之類,不得屬車右也。
《周禮》有司右,上士也,掌群右之政,凡國之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屬焉。
其下更有戎右,中大夫;
齊右,下大夫;
道右,上士。
此三右或官尊於司右,而司右掌其政令。
春秋之世,車右為尊,此司士蓋《周禮》司右之類,為車右屬官。
服虔以為司士主右之官,謂司右也。
使訓勇力之士時使。
(勇力,皆車右也。
勇力多不順命,故訓之以共時之使。
○共音恭,本亦作供,下文同。)
疏注「勇力」至「之使」。
○正義曰:所訓勇力之士,皆謂為車右者也。
設令國有千乘,乘有一右,總使此官訓之。
勇力之士,失於彊暴,如魏犨之徒,不順上命,故訓之使共時之使,不犯法也。
卿無共禦,立軍尉以攝之。
(省卿戎禦,令軍尉攝禦而已。
○省,所景反。
令,力呈反。)
疏「卿無」至「攝之」。
○正義曰:卿,謂軍之諸將也,若「梁餘子養禦罕夷」,「解張禦郤克」之類,往前恆有定員,掌共卿禦,今始省其常員,唯立軍尉之官,臨有軍事,使兼攝之,令軍尉兼卿禦也。
祁奚為中軍尉,羊舌職佐之;
魏絳為司馬,(魏犨子也。)
張老為候奄。
鐸遏寇為上軍尉,籍偃為之司馬,(偃,籍談父,為上軍司馬。
○鐸,待洛反。
遏,於葛反;
徐音謁。)
使訓卒乘,親以聽命。
(相親以聽上命。
○卒,子忽反。
乘繩證反,下及注皆同。)
程鄭為乘馬禦,六騶屬焉,使訓群騶知禮。
(程鄭,荀氏別族。
乘馬禦,乘車之仆也。
六騶,六閑之騶。
《周禮》:諸侯有六閑馬。
乘車尚禮容,故訓群騶使知禮。
○騶,側留反。)
疏「祁奚」至「知禮」。
○正義曰:《晉語》云:「公知祁奚之果而不淫也,使為元尉。
知羊舌職之聰敏肅給也,使佐之。
知魏絳之勇而不亂也,使為元司馬。
知張老之知而不詐也,使為元候。
知鐸遏寇之共敬而信彊也,使為輿尉。
知籍偃之惇帥舊職而共儉也,使為輿司馬。
知程鄭為端而不淫,且好諫而不隱也,使為讚仆。」
《晉語》皆稱其才而用之,善公之知人也。
言「元尉」、「元司馬」、「元候」者,此皆中軍之官,元,大也,中軍尊,故稱大也。
「輿尉」、「輿司馬」者,皆上軍官也,輿,眾也,官與諸軍同,故稱眾也。
從車者為卒,在車者為乘,使此中軍與上軍軍尉、司馬,各教其軍之士卒,使相親以聽在上之命。
○注「程鄭」至「知禮」。
○正義曰:「荀氏別族」,《世本》有文。
《周禮》:齊仆,下大夫,掌馭金路。
以賓朝覲宗遇饗食,皆乘金路。
杜言「乘馬禦,乘車之仆」,則當彼齊仆也。
《晉語》謂之「讚仆」,當時之官名耳。
《周禮》掌馬之官,無名騶者。
襄二十三年傳稱豐點為孟氏之禦騶,則騶亦禦之類。
《月令》:「季秋,天子乃教田獵,命僕夫七騶鹹駕,載旌。」
則騶是主駕之官也。
鄭玄云:「七騶謂趣馬,主為諸官駕說者也。」
《周禮》:趣馬,下士,掌駕說之頒。
是騶為主駕之官,駕車以共禦者。
程鄭為乘馬禦,禦之貴者,故令掌駕之官亦屬之。
《校人職》云:良馬三乘為皂,皂一趣馬,趣馬,下士。
三皂為係,係一馭夫,馭夫,中士。
六係為廄,廄一僕夫,僕夫,上士。
天子十有二閑,邦國六閑。
鄭玄云:「每廄為一閑,閑有二百一十六匹。」
如彼計之,每廄有趣馬十八人,六閑之騶有一百八人,皆屬程鄭,而使總領之也。
戎車貴彊力,乘車尚禮容,故訓群騶使知禮,令教馬進退,使合禮法也。
《校人》:「乘馬一師四圉,三乘為皂,皂一趣馬。
三皂為係,係一馭夫。
六係為廄,廄一僕夫。
六廄成校,校有左右。
天子十二閑,馬六種;
邦國六閑,馬四種;
家四閑,馬二種。」
鄭玄云:「每廄為一閑,二百二十六匹。
《易》:「乾為馬」,此應乾之策也。
校有左右,則天子良馬五種,各有四百三十二匹,合一千二百六十匹;
駑馬三之四百三十二匹,則千二百九十六匹,合三千四百五十六匹。
《詩》云「騋牝三千」,舉大數也。
玉路駕種馬,戎路駕戎馬,金路駕齊馬,象路駕道馬,田路駕田馬,駑馬給宮中之役。
邦國六閑四種,去種、戎,其齊、道、田各用一閑,駑馬三之,則千二百九十六匹。
大夫四閑二種,去齊、道,田馬一閑,駑馬三之,則八百六十四匹。
四匹一師也,十二匹一趣馬也,三十六匹一馭夫也,二百一十六匹一僕夫也。
凡六官之長,皆民譽也。
(大國三卿,晉時置六卿為軍帥。
故總舉六官,則知群官無非其人。
○長,丁丈反。
帥,所類反。
下「之帥」、「為帥」皆同也。)
疏「凡六」至「譽也」。
○正義曰:上已曆言諸官,特為公所知者,更複總言所任皆得其人。
於時晉立六卿,卿名下名有統領,群官非一,凡六官之在民上為長者,皆是有德有能之人,是民所褒譽者也。
「使魏相」以下,至「程鄭為乘馬禦」以上,凡有八條之官:魏相等為卿,一也;
荀家等為公族大夫,二也;
士渥濁為大傅,三也;
右行辛為司空,四也;
弁糾為禦戎,五也;
荀賓為右,六也;
祁奚為中軍尉,至籍偃為司馬,七也;
程鄭為乘馬禦,八也。
自公族大夫以下七條,各云使為某事,而卿下不云使者,以卿總攝群職,非偏主一事故也。
公族、大傅、司空不云某官屬焉者,以其當官自主,更無餘官來屬。
其祁奚為中軍尉,及羊舌職、張老、魏絳、鐸遏寇、籍偃雖是數官,總為一條,使訓卒乘親以聽命。
此唯有中軍、上軍,無下軍之官者,盡時下軍無闕,不別立其官故也。
其「卿無共禦,立軍尉以攝之」一句,為下祁奚為中軍尉胤緒也。
大略所敘,皆尊官在前,卑官在後。
○注「大國」至「其人」。
○正義曰:大國三卿是正法,當時晉置六卿,為三軍之將佐,皆是帥也。
於是晉又更置新軍,凡有四軍八卿,但新軍或置或廢,故傳不數之耳。」
「六官之長」,非獨卿身,乃謂其下凡為人之長者,皆有民之美譽,故總舉六官,則知群官無非其人者也。
舉不失職,官不易方,(官守其業,無相逾易。)
疏「舉不」至「易方」。
○正義曰:所舉用者皆堪其官,不有失職者也。
文任文官,武任武官,其用為官,各守其業,不逾易其方也。
若文人為武,武人為文,則違方易務,不能守其業矣。
爵不逾德,(量德授爵。)
師不陵正,旅不逼師,(正,軍將命卿也。
師,二千五百人之帥也。
旅,五百人之帥也。
言上下有禮,不相陵逼。)
疏注「正軍」至「陵逼」。
正義曰:傳言不陵不逼者,皆謂下不陵逼其上,旅卑於師,師卑於正,知正是軍將命卿也,唯舉師、旅不相陵逼,言上下有禮,皆不相陵逼也。
民無謗言,所以複霸也。
(此以上通言悼公所行,未必皆在即位之年。
○複,扶又反,下及注「複入」皆同。
上,時掌反。)
疏「所以複霸」。
○正義曰:霸者,把也,把持王政。
鄭玄云:天子衰,諸侯興,故曰霸。
夏有昆吾,商有豕韋、大彭,周有齊桓、晉文,此最彊者也,故書傳通謂彼五人為五霸耳。
但霸是彊國為之,天子既衰,諸侯無主,若有彊者,即營霸業,其數無定限也。
而何休以霸不過五,不許悼公為霸,以鄉曲之學,足以忿人。
傳稱文、襄之霸,襄承文後,紹繼其業,以後漸弱,至悼乃彊,故云複霸。
公如晉,朝嗣君也。
夏,六月,鄭伯侵宋,及曹門外。
(曹門,宋城門也。)
遂會楚子伐宋,取朝郟。
楚子辛、鄭皇辰侵城郜,取幽丘,同伐彭城,(朝郟、城郜、幽丘,皆宋邑。
○取朝,如字。
郟,古洽反。
郜,古報反。)
納宋魚石、向為人、鱗朱、向帶、魚府焉,(五子以十五年出奔楚。
獨書魚石,為師告。)
以三百乘戍之而還。
書曰「複入」。
(惡其依阻大國,以兵威還,故書複入。
○乘,繩證反。
惡,烏路反。)
凡去其國,國逆而立之,曰「入」;
(謂本無位,紹繼而立。)
複其位,曰「複歸」;
(亦國逆。
○複歸,音服,一音夫又反。)
諸侯納之,曰「歸」;
(謂諸侯以言語告請而納之,有位無位皆曰歸。)
以惡曰「複入」。
(謂身為戎首,稱兵入伐,害國殄民者也。
此四條所以明外內之援,辨逆順之辭,通君臣取國有家之大例。
○以惡,本或作「以惡入曰複入。」)
疏「凡去」至「複入」。
○正義曰:《釋例》曰:「凡去其國者,通謂君臣及公子母弟也。
國逆而立之,本無位,則稱入;
本無位,則稱複歸。
齊小白入於齊,無位也;
衛侯鄭複歸於衛,複其位也。
諸侯納之,有位無位皆曰歸,衛孫林父、蔡季是也。
身為戎首,則曰複入,晉欒盈是也。
此所以明外內之援,辨逆順之辭,故經正魚石、衛衎,以表舊製;
傳稱凡例,總而明之也。
衛人逆公子晉於邢,宜稱入,善其得眾。
公子友忠於社稷,國人所思焉,故閔公為落姑之盟以複之。
夫衛公子晉,絕位而在邢,魯之季子,勢弱而出奔,鹹得民望,享國有家,是以聖人貴之,殊其文也。
莊六年五國諸侯犯逆王命,以納衛朔,大其事,故字王人謂之子突。
朔懼有違眾之犯,而以國逆告。
華元實國逆,欲挾晉以自助,故以外納赴,《春秋》從而書之,以示二子之情也。
韓、魏有耦國之彊,陳、蔡有複國之端,故晉趙鞅、楚公子比皆稱歸,從諸侯納之例,言非晉、楚之所能製也。
侯獳愛君以請,故曹伯有國逆之辭,許始複國,故許叔有國逆之文,此皆時史因周典以起時事之情也。
傳例稱諸侯納之曰歸,今檢經諸稱納者,皆有興師見納之事,不須例而自明,故但言納而不複言歸也。
衛侯鄭、曹伯負芻皆見執在周,晉、魯請而複之,鄭書歸於衛,負芻稱歸自京師,所發事同,而文異者,例意本在於歸,不以他文為義也。
賈氏又以為諸歸國稱所自之國,所自之國有力也。
案楚公子比去晉而不送,是無援於外,而經書自晉。
陳侯吳、蔡侯廬,皆平王所封,可謂有力,而不言自楚,此既明證。
又《春秋》稱入,其例有二:施於師旅,則曰不地;
在於歸複,則曰國逆。
又以立為例,逆而不立,則皆非例所及。
鄭之良宵,以寇而入,入即見殺,而複例之,例稱凡去其國,明非夫子之製也。
周敬王、王子猛不書出而書入,襄王書出而不書入,凡自周無出,故非《春秋》舊例也。
諸在例外稱入,直是自外入內,記事者常辭,義無所取。
而賈氏雖夫人薑氏之入,皆以為例,如此甚多。
又依放《穀梁》云,稱納者,內難之辭。
因附會諸納為義,至於納北燕伯於陽,傳稱因其眾窮不能通,乃云時陽守距難,故稱納,此又無證。
經書楚人圍陳,納頓子於頓,則頓國之所欲也。
北燕伯,傳有因眾之文,不可言內難也。
又書納公孫寧、儀行父於陳,陳縣而見複,上下交,二人雖有淫縱之闕,今道楚匡陳,賊討君葬,威權方盛,傳稱有禮,理無有難,此皆先說之不安也。」
沈氏云:「國逆而立之曰入,唯謂國君。
知不兼臣者,以臣而無位,本賤不書,故知臣無國逆之例也。
其複入唯謂臣,知者,以君雖不君,臣不可不臣,君若入國,臣無違拒之法。
且杜云身為戎首,稱兵入伐,是戎首指臣為文,故知不得兼君也。
杜所以云四條者,通君臣取國有家之大例,即是事通君臣者,此據大略而言,不複曲細為別也。」
宋人患之。
西鉏吾曰:「何也?
(西鉏吾,宋大夫。
○鉏,仕居反;
徐在居反。
吾音魚。
西鉏吾,人名也。)
若楚人與吾同惡,以德於我,吾固事之也,不敢貳矣。
(惡,謂魚石。)
大國無厭,鄙我猶憾。
(言已事之,則以我為鄙邑,猶恨不足,此吾患也。
○厭,於鹽反。
憾,戶暗反。)
不然,而收吾憎,使臡其政,(謂不同惡魚石,而用之使佐政。)
以間吾釁,亦吾患也。
今將崇諸侯之奸而披其地,(崇,長也。
謂楚今取彭城以封魚石。
披,猶分也。
○間,如字,又間廁之間。
釁,許靳反。
披,普彼反,注同。
長,丁丈反。)
疏「不然」至「吾患」。
○正義曰:不然,謂不與吾同惡也。
而收取吾之所憎,謂魚石是也,使佐其楚國之政,以伺間吾之釁隙,而侵伐我。
如此,則亦是吾之所患,若晉用楚材,皆為楚國之患焉是也。
以塞夷庚。
(夷庚,吳、晉往來之要道。
楚封魚石於彭城,欲以絕吳、晉之道。)
疏注「夷庚」至「之道」。
○正義曰:夷,平也。
《詩序》云:「由庚,萬物得由其道」,是以庚為道也。
此云「以塞夷庚」,下云「而懼吳、晉」,知謂塞吳、晉往來之要道也。
吳、晉往來,路由彭城。
楚取彭城,以封魚石,欲以斷絕吳、晉往來之道,使其不得往來,故吳、晉所以懼耳。
若其不然,何其獨云懼吳、晉也?
夷庚止謂吳、晉往來之平道耳,非山川險難之名,故杜《土地名》不得指其所在。
逞奸而攜服,毒諸侯而懼吳、晉,(隔吳、晉之道,故懼。
攜,離也。)
疏「逞奸而攜服」。
○正義曰:逞,快也,封魚石為快奸人也。
攜,離也,諸侯見楚助賊,服從者其心皆離,是離其服從者之心。
吾庸多矣,非吾憂也。
且事晉何為?
晉必恤之。」
(言宋常事晉何為,顧有此患難?
○難,乃旦反。)
公至自晉。
晉範宣子來聘,且拜朝也。
(拜謝公朝。)
君子謂晉於是乎有禮。
(有卑讓之禮也。)
秋,杞桓公來朝,勞公,且問晉故。
公以晉君語之,(語其德政。
○勞,力報反。
語,魚據反,注同。)
杞伯於是驟朝於晉,而請為昏。
(為平公不徹樂張本。)
疏「驟朝於晉」。
○正義曰:《詩》云「載驟駸駸」,驟是疾行之名,從魯即疾朝於晉也。
七月,宋老佐、華喜圍彭城,老佐卒焉。
(言所以不克彭城。)
八月,邾宣公來朝,即位而來見也。
(○見,賢遍反。)
「築鹿囿」,書,不時也。
(非土功時。)
「己丑,公薨於路寢」,言道也。
(在路寢,得君薨之道。)
疏「言道也」。
○正義曰:《喪大記》云:「君夫人卒於路寢。」
是在路寢,得君薨之道也。
冬,十一月,楚子重救彭城,伐宋。
(使偏師與鄭人侵宋,子重為後鎮。)
宋華元如晉告急。
韓獻子為政,(於是欒書卒,韓厥代將中軍。)
曰:「欲求得人,必先勤之。
(勤,恤其急。)
成霸安彊,自宋始矣。」
晉侯師於台穀以救宋。
(台穀,地闕。
○台,敕才反,一音台。)
疏「成霸安彊」。
○正義曰:謂文公成霸安彊,自宋為始,言今宋有患,不可不救也。
遇楚師於靡角之穀,楚師還。
(畏晉強也。
靡角,宋地。)
晉士魴來乞師。
(將救宋也。)
季文子問師數於臧武仲,(武仲,宣叔之子。)
對曰:「伐鄭之役,知伯實來,下軍之佐也。
(知伯,荀罃。)
今彘季亦佐下軍,(彘季,士魴。
○彘,直例反。)
如伐鄭可也。
(伐鄭在十七年。)
事大國,無失班爵而加敬焉,禮也。」
從之。
(從武仲言。)
十二月,孟獻子會於虛朾,謀救宋也。
宋人辭諸侯而請師以圍彭城。
(不敢煩諸侯,故但請其師。
為襄元年圍彭城傳。)
孟獻子請於諸侯,而先歸會葬。
「丁未,葬我君成公」,書,順也。
(薨於路寢,五月而葬,國家安靜,世適承嗣,故曰書順也。
○適,丁曆反。)
疏「書順也」。
○正義曰:自此以前,莊、宣薨於路寢,桓、莊、僖、文、宣皆書葬矣。
今於此「公薨」之下,「言道也」;
於「葬」之下,言「書,順也」。
獨發傳者,隱、桓、閔皆為人所殺,僖公薨於小寢,文公薨於台下,皆其薨不得道也。
莊、宣雖薨於路寢,莊則子般見殺,宣則歸父出奔,家國不安,非是得道順禮。
唯成公耳,故傳於此發之。
《釋例》曰:魯君薨葬,多不順製。
唯成公薨於路寢,五月而葬,國家安靜,世適承嗣,故傳見莊之緩,舉成「書順」以包之,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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