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傳正義 卷二十四】
【傳】十六年,春,晉士會帥師滅赤狄甲氏及留籲、鐸辰,(鐸辰不書,留籲之屬。
○鐸,待洛反。)
三月,獻狄俘。
(獻於王也。)
晉侯請於王。
戊申,以黻冕命士會將中軍,且為大傅。
(代林父將中軍,且加以大傅之官。
黻冕,命卿之服。
大傅,孤卿。
○黻音弗。
將,子匠反。
大音泰,注同。)
疏注「代林」至「孤卿」。
○正義曰:晉之中軍之將,執政之上卿也。
大傅又尊於上卿。
且加大傅,以褒顯之禮命臣者,皆賜之以服,使服而受命。
傳言「以黻冕」者,黻冕是命孤卿之服,故以之命士會也。
《論語》稱「禹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鄭玄云:「黻,祭服之衣。
冕,其冠也」。
此云「黻冕」,亦當然也。
黻,蔽膝也。
祭服謂之黻。
其他服謂之韠。
俱以韋為之,製同而色異。
韠,各從裳色。
黻,則其色皆赤,尊卑以深淺為異。
天子純朱,諸侯黃朱,大夫赤而已。
大夫以上,冕服悉皆有黻,故禹言黻冕,此亦云黻冕。
但冕服自有尊卑耳。
《周禮•司服》:「孤之服,自希冕而下。」
此士會黻冕,當是希冕也。
天子大傅,三公之官也。
諸侯大傅,孤卿之官也。
《周禮•典命》云:「公之孤四命。」
鄭眾云:「九命上公得置孤卿一人。」
春秋時晉為霸,王侯亦置孤卿。
文六年有大傅陽子,大師賈佗,則晉嚐置二孤。
於是晉國之盜逃奔於秦。
羊舌職曰:「吾聞之:『禹稱善人,(稱,舉也。)
不善人遠。』
此之謂也夫!
《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善人在上也。
(言善人居位,則無不戒懼。
○遠,於萬反。
夫音扶。
兢,居陵反,本亦作矜。)
善人在上,則國無幸民。
諺曰:『民之多幸,國之不幸也。』
是無善人之謂也。」
(○諺音彥。)
「夏,成周宣榭火」,人火之也。
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災。
疏「凡火」至「曰災」。
○正義曰:人火,從人而起,人失火而為害。
本其火之所來,故指火體而謂之為火。
天火,則自然而起,不能本其火體,故以其所害言之,謂之為災。
聖人重天變,故異其名。
《春秋》天變多矣,唯此言火耳。
「秋,郯伯姬來歸」,出也。
為毛、召之難故,王室複亂。
(毛、召難在前年。
○為,於偽反。
難,乃旦反,注同。
複,扶又反。)
王孫蘇奔晉,晉人複之。
(毛、召之黨,欲討蘇氏,故出奔。)
冬,晉侯使士會平王室。
定王享之,原襄公相禮。
(原襄公周大夫。
相,佐也。
○相,息亮反,注同。)
殽烝。
(烝,升也。
升殽於俎。
○殽,戶交反。
烝,之承反。)
疏注「烝,升也,升殽於俎」。
○正義曰:禮,升殽於俎皆謂之烝,故烝為升也。
鄭玄《詩》箋云:「凡非穀而食之曰殽。」
則殽是可食之名。
切肉為殽,乃升於俎,故謂之殽烝。
武子私問其故。
(享當體薦而殽烝,故怪問之。
武,士會諡;
季,其字。)
疏注「享當」至「其字」。
○正義曰:若公侯來朝,王為設享,則當有體薦。
薦其半體,亦謂之房烝。
武子謂巳被王享,亦當房烝,今乃殽烝,故怪而問之。
王聞之,召武子曰:「季氏,而弗聞乎?
王享有體薦,(享則半解其體而薦之,所以示共儉。)
疏注「享則」至「共儉」。
○正義曰:王為公侯設享,則半解其體而薦之。
為不食,故不解折,所以示其儉也。
「示其儉」與下「示慈惠」,成十二年傳文。
宴有折俎。
(體解節折,升之於俎,物皆可食,所以示慈惠也。
○折,之設反,注同。)
疏注「體解」至「惠也」。
○正義曰:王為公侯設宴禮,體解節折,升之於俎,即殽烝是也。
其物解折,使皆可食,共食啖之,所以示慈惠也。
其宴飲殽烝,其數無文若祭祀體解,案《特牲饋食禮》有九體:則肩一、臂二、臑三、肫四、胳五、正脊六、橫脊七、長脅八、短脅九。
此謂士禮也。
若大夫禮,則十一體,加脡脊、代脅。
其諸侯天子無文,或同十一。
公當享,卿當宴,王室之禮也。」
(公謂諸侯。)
疏注「公謂諸侯」。
○正義曰:五等諸侯總名為公,故云「公謂諸侯」。
言諸侯親來,則為之設享,又設燕也。
厚用體薦,燕用折俎。
若使卿來,雖為設享,仍用公之燕法,亦用折俎,是王室待賓之禮也。
《周語》說此甚詳:「王召士季曰:子弗聞乎?
禘郊之事,則有全烝。
王公立飫,則有房烝。
親戚宴享,則有殽烝。」
今「叔父使士季實來」,「唯是先王之宴禮,欲以貽爾」。
「體解節折,而共飲食之。
於是乎有折俎」,「以示容合好」,「將安用全烝?」
注《國語》者皆云,禘祭宗廟,郊祭天地,則有全其牲體而升於俎,謂之全烝。
王公立飫,即享禮也。
禮之立成者名為飫。
半解其體而升於俎,謂之房烝。
傳言體薦,即房烝也。
親戚宴享,則宴享禮同,皆體解節折,乃升於俎,謂之殽烝。
此傳略而為文,猶是彼意,故注皆取彼解之。
武子歸而講求典禮,以脩晉國之法。
(傳言典禮之廢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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