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傳正義 卷二十三】
【傳】十二年,春,楚子圍鄭,旬有七日,鄭人卜行成,不吉;
卜臨於大宮,臨,哭也。
大宮,鄭祖廟。
(○臨,力鴆反,下注同。
大宮音泰,注同。)
疏注「臨哭」至「祖廟」。
○正義曰:案《雜記》,客致含賵訖請臨,襄十二年傳:「吳子壽夢卒,臨於周廟。」
故云「臨,哭也」。
宮即廟也,象其尊貌則謂之為廟,言其牆屋則稱之為宮。
大宮,宮之大者。
鄭祖廟者,謂鄭大祖之廟也。
且巷出車,吉。
(出車於巷,示將見遷,不得安居。)
國人大臨,守陴者皆哭。
(陴,城上俾倪。
皆哭,所以告楚窮也。
○陴,婢支反;
徐,扶移反。
俾,普計反。
倪,五計反。)
疏注「陴城上俾倪」。
○正義曰:陴,城上小牆。
俾倪者,看視之名。
襄六年,晏弱圍萊,「堙之環城,傅於堞」,注云「堞,女牆也」。
又二十五年,吳子「門於巢」,「巢牛臣隱於短牆以射之」。
二十七年,「盧蒲嫳攻崔氏,崔氏堞其宮而守之」。
注云:「堞,短垣也。」
陴、堞、俾倪、短牆、短垣、女牆,皆一物也。
《說文》云:「堞,城上女垣也。」
《廣雅》云:「陴倪,女牆也。」
《釋名》云:「城上垣曰陴,於其孔中俾倪非常。
亦言陴益也,助城之高也。
或曰,女牆言其卑小,比之於城,如女子之於丈夫也。」
楚子退師。
鄭人脩城。
進複圍之,三月,克之。
(哀其窮哭,故為退師,而猶不服,故複圍之九十日。
○複,扶又反,注同。
故為,於偽反。)
疏注「哀其」至「十日」。
○正義曰:杜以「三月克之」,謂圍經三月,方始克之,故云「九十日」也。
知非季春克之者,下云「六月晉師救鄭」,「及河,聞鄭既及楚平,桓子欲還」,是將欲至河,鄭猶未敗,至河聞敗,猶欲還師。
在國聞敗,師必不發。
若是季春克之,不應此至六月而晉人不聞,以此知「三月」非季春也。
經、傳皆言春圍鄭,不知圍以何月為始。
圍經旬有七日,為之退師。
聞其脩城,乃複更進。
圍三月方始克之。
則從初以至於克,凡經一百二十許日。
蓋以三月始圍,至六月乃克也。
入自皇門,至於逵路。
(塗方九軌曰逵。
○逵,求龜反。
《爾雅》云:「九達謂之逵。」
《說文》作馗,云:「九達道,似龜背,故謂之馗。」
逵,或馗字。)
鄭伯肉袒牽羊以逆,(肉袒牽羊,示服為臣僕。
○袒,徒旱反。)
曰:「孤不天,(不為天所佑。
○佑音又。)
不能事君,使君懷怒以及敝邑,孤之罪也。
敢不唯命是聽?
其俘諸江南以實海濱,亦唯命。
其翦以賜諸侯,使臣妾之,亦唯命。
(翦,削也。
○俘,方夫反,囚也。
濱音賓。
翦,子淺反。)
若惠顧前好,(楚、鄭世有盟誓之好。
○好,呼報反,注同。)
徼福於厲、宣、桓、武,不泯其社稷,(周厲王、宣王,鄭之所自出也。
鄭桓公、武公,始封之賢君也。
原楚要福於此四君,使社稷不滅。
泯,猶滅也。
○厲、宣,鄭桓公友,周厲王之子,宣王之母弟。
桓、武,鄭武公名滑突,桓公之子。
泯,彌忍反;
徐,亡軫反。
要,於遙反。)
疏注「周厲」至「滅也」。
○正義曰:鄭桓公是周厲王之子,宣王母弟,又宣王封之,故僖二十四年及此皆厲、宣並言之。
桓公始封西鄭,武公姑居東鄭,二公是始封之賢君。
若其存鄭,則四君祐楚,故原楚要福於此四君,使社稷不滅。
「泯,滅也」,《釋詁》文。
使改事君,(夷於九縣,楚滅九國以為縣,原得比之。
○九縣,莊十四年滅息,十六年滅鄧,僖五年滅弦,十二年滅黃,二十六年滅夔,文四年滅江,五年滅六、滅蓼,十六年滅庸。
傳稱楚武王克權,使鬥緡尹之;
又稱文王縣申、息。
此十一國,不知何以言九。)
疏注「楚滅」至「比之」。
○正義曰:楚滅諸國見於傳者,哀十七年稱文王「縣申、息」,莊六年稱楚滅鄧,十八年稱「武王克權」,僖五年「滅弦」,十二年「滅黃」,二十六年「滅夔」,文四年「滅江」,五年「滅六」,又「滅蓼」,十六年「滅庸」,凡十一國見於傳。
僖二十八年傳曰:「漢陽諸姬,楚實盡之。」
則楚之滅國多矣。
言九縣者,申、息定是其二,餘不知所謂。
蘇氏、沈氏以權是小國,庸先屬楚,自外為九也。
君之惠也,孤之原也,非所敢望也。
敢布腹心,君實圖之。」
左右曰:「不可許也,得國無赦。」
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庸可幾乎!」
退三十裏,而許之平。
(退一舍以禮鄭。
○下,遐嫁反。
幾音冀。)
疏「庸可幾乎」。
○正義曰:庸,用也。
幾讀如冀。
言用可冀幸而得之乎?
何必滅其國?
潘尫入盟,子良出質。
(潘尫,楚大夫。
子良,鄭伯弟。
○尫,烏黃反。
質音致。)
夏,六月,晉師救鄭。
荀林父將中軍,(代郤缺。
○將,子匠反,下及注並同。
下尹將、將左、將右皆放此。)
先縠佐之。
(彘季代林父。
○縠,戶木反,本又作穀,音同。
彘,直例反。)
疏注「彘季代林父」。
○正義曰:服虔云:「食采於彘。」
或當然也。
文十二年河曲之戰,荀林父佐中軍,臾駢佐上軍,欒盾將下軍。
自爾以來,傳無其代,知先縠代林父,郤克代臾駢,趙朔代欒盾也。
八年傳趙朔佐下軍,知欒書代趙朔也。
案傳文皆稱彘子,今注云彘季者,勘《譜》亦以彘子、彘季為一人,則杜君別有所據。
書傳殘缺,不可得而知也。
劉炫云:「傳文皆稱彘子,何以知是彘季?」
以縠非彘季以規杜。
今知非者,杜以子為男子之稱,季是幼小之辭。
季之與子,是得通稱。
子路或為季路。
舉其常稱謂之子,論其字謂之季,故公子友或稱季友。
而劉以傳唯稱彘子,無彘季,而規杜,非也。
士會將上軍。
(河曲之役,郤缺將上軍。
宣八年,代趙盾為政,將中軍。
士會代將上軍。)
郤克佐之。
(郤缺之子,代臾駢。
○臾,滋朱反。
駢,蒲邊反。)
趙朔將下軍,(代欒盾。)
欒書佐之。
(欒盾之子,代趙朔。)
趙括、趙嬰齊為中軍大夫,(括、嬰齊,皆趙盾異母弟。)
鞏朔、韓穿為上軍大夫。
荀首、趙同為下軍大夫。
(荀首,林父弟。
趙同,趙嬰兄。
○鞏,九勇反。)
韓厥為司馬。
(韓萬玄孫。)
疏注「韓萬玄孫」。
○正義曰:《韓世家》云韓之先事晉,得封韓原,曰韓武子,後三世有韓厥。
《世本》云:「桓叔生子萬,萬生求伯,求伯生子輿,子輿生獻子厥。」
《史記》所云武子,蓋韓萬也。
如彼二文,厥是萬之曾孫,而服虔、杜預皆言厥韓萬玄孫,不知何所據也。
及河,聞鄭既及楚平,桓子欲還,曰:「無及於鄭而剿民,焉用之?
(桓子,林父。
剿,勞也。
○剿,初交反;
徐又子小反。
焉,於虔反。)
楚歸而動,不後。」
(動兵伐鄭。)
隨武子曰:「善。
(武子,士會。)
會聞用師,觀釁而動。
(釁,罪也。
○釁,許靳反;
服云,間也。)
疏注「釁,罪也」。
○正義曰:釁訓為罪者,釁是間隙之名。
今人謂瓦裂、龜裂皆為釁。
既有間隙,故為得罪也。
德、刑、政、事、典、禮不易,不可敵也,不為是征。
(言征伐為有罪,不為有禮。
○為,於偽反,注同。)
疏「德刑」至「是征」。
○正義曰:既言觀釁而動,更說無釁之事。
德、刑、政、事、典、禮,此六事行之不變易者,不可與之敵也。
聖王之製,征伐者為有罪者耳,不為是六事不易,行征伐也。
此舉六事之目,下文曆說楚不易六事以充之。
楚軍討鄭,怒其貳而哀其卑,叛而伐之,服而舍之,德、刑成矣。
伐叛,刑也;
柔服,德也。
二者立矣。
昔歲入陳,(討徵舒。)
今茲入鄭,民不罷勞,君無怨讟,(讟,謗也。
○罷音皮。
讟,徒木反。)
疏「君無怨讟」。
○正義曰:讟,謗也。
政有常則民不恨,故國君無人怨,無人謗。
擊鼓怨州籲,鄭人謗子產,是有怨謗也。
政有經矣。
(經,常也。)
荊屍而舉,(荊,楚也。
屍,陳也。
楚武王始更為此陳法,遂以為名。
○此陳,直覲反,下同。)
商、農、工、賈不敗其業,而卒乘輯睦,(步曰卒,車曰乘。
○賈音古。
卒,子忽反,注同。
乘,繩證反,注皆同。
輯音集,又七人反。)
疏「商農」至「其業」。
○正義曰:《齊語》云:「公曰:『成民之事若何?』
管子對曰:『四民者,勿使雜處。』
」「公曰:『處士、工、商、農若何?』
管子對曰:『昔聖王之製也,處士就間燕,處工就官府,處商就市井,處農就田野。』
」彼四民謂士、農、工、商,此數亦四,無士而有賈者,此武子意,言舉兵動眾,四者不敗其業,發兵則以士從征,不容複就間燕,故不云士,而分商、賈為二。
行曰商,坐曰賈。
雖同是販賣,而行坐異業。
發兵征伐,四者悉皆不與,故總云不敗其業也。
事不奸矣。
(奸,犯也。
○奸音幹。)
蒍敖為宰,擇楚國之令典,(宰,令尹。
蒍敖,孫叔敖。
○蒍,於委反。)
疏注「宰令」至「叔敖」。
○正義曰:《周禮》六卿,大宰為長,遂以宰為上卿之號。
楚臣令尹為長,故從他國論之,謂令尹為宰。
楚國仍別有大宰之官,但位任卑耳,傳稱大宰伯州犁是也。
楚國名上卿為令尹者,《釋詁》云「令,善也」,《釋言》云「尹,正也」,言用善人正此官也。
楚官多以尹為名,皆取其正直也。
軍行,右轅,左追蓐,(在車之右者挾轅為戰備,在左者追求草蓐為宿備。
傳曰「令尹南轅」,又曰「改乘轅」。
楚陳以轅為主。
○蓐音辱。
挾,胡牒反,又古洽反,一音古協反。)
疏注「在車」至「為主」。
○正義曰:《司馬法》:兵車一乘有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
甲士在車,不共碎役。
所言左、右者,分步卒為左、右也。
兵車一轅,服馬夾之,而言「挾轅」者,步卒被分在右者,當軍行之時,又分之使在兩廂,挾轅以為戰備。
楚陳以轅為主,故以轅表車,正是挾車嚴兵,以備不虞也。
其應在左者,使之追求草蓐,令離道求草,不近兵車也。
蓐謂臥止之草,故云「為宿備」也。
此是在道時然,故云「軍行,右轅,左追蓐」。
至於對陳之時,則各在車之左、右,故豫定左、右之分,在道分使之耳。
前茅慮無,(慮無,如今軍行前有斥候蹋伏,皆持以絳及白為幡。
見騎賊舉絳幡,見步賊舉白幡,備慮有無也。
茅,明也。
或曰時楚以茅為旌識。
○蹋,徒臘反。
幡,芳元反。
騎,其寄反。
識,申誌反,又音誌。)
疏注「慮無」至「旌識」。
○正義曰:茅,明也。
在前者,明為思慮其所無之事,恐其卒有非常,當預告軍中兵眾,使知而為之備也。
「如今軍行」,謂當杜之時行軍有此法也。
「前有斥候蹋伏」者,令人遠在軍前斥度候望,慮有伏兵,使蹋行之,持以絳及白為幡,與軍人為私號也。
《曲禮》曰:「前有水則載青旌,前有塵埃則載鳴鳶,前有車騎則載飛鴻,前有士師則載虎皮,前有摯獸則載貔貅。」
其事與此見賊舉幡相似也。
「茅,明」,《釋言》文。
舍人曰:「茅,昧之明也。」
中權後勁。
(中軍製謀,後以精兵為殿。
○勁,吉政反。
殿,丁練反。)
百官象物而動,(軍政不戒而備,物猶類也。
戒,敕令。)
疏注「物猶」至「敕令」。
○正義曰:類,謂旌旗畫物類也。
百官尊卑不同,所建各有其物。
象其所建之物而行動,軍之政教不待約敕號令而自備辨也。
《周禮•大司馬》:「中秋教治兵」,「辨旗物之用,王載大常,諸侯載旂,軍吏載旗,師都載旃,鄉遂載物,郊野載,百官載」。
鄭玄云:「軍吏,諸軍帥也。
師都,遂大夫也。
鄉遂,鄉大夫也。
或載旃,或載物。
眾屬軍吏,無所將也。
郊謂鄉遂之州長,縣正以下。
野謂公邑大夫。
載者,以其將羨卒也。
百官,卿大夫也。
載者,以其屬衛王也。
凡旌旗,有軍眾者畫異物,無者帛而已。」
是其尊卑所建,各有物類也。
案《春官•司常職》云:「及國之大閱,讚司馬頒旗物。
王建大常,諸侯建旂,孤卿建旃,大夫士建物,師都建旗,州裏建,縣鄙建,道車載旞,斿車建旌。」
俱是《周禮》而所建不同者,《大司馬》所云,「中秋教治兵」之法;
《司常》所云,「中冬教大閱」之法。
鄭玄云:「凡頒旗物,以出軍之旗則如秋,以尊卑之常建則如冬。
大閱備軍禮,旌旗不如出軍時空辟實也。」
是為時不同,故所建異。
此云「象物而動」,謂軍行之時,當指治兵之法也。
能用典矣。
其君之舉也,內姓選於親,外姓選於舊。
(言親疏並用。)
舉不失德,賞不失勞,老有加惠,(賜老則不計勞。)
旅有施捨,(旅客來者,施之以惠,舍不勞役。)
疏「其君」至「施捨」。
○正義曰:內姓謂同姓也。
其君之舉用人也。
於同姓則選之於親,於外姓則選之於舊。
於親內選賢,言唯賢是任,不以親以舊便即用之。
所舉不失有德,所賞不失有勞。
必有德乃舉,有勞乃賞。
言不賞無勞,不舉無德。
臣民年老,有加增恩惠。
外來旅客,有施捨常法。
謂羈旅之臣,以其新來,施以恩惠,舍不勞役也。
○注「賜老則不計勞」。
○正義曰:「老有加惠」,當謂年老有加增恩惠,不論有勞與無勞也。
劉炫云:「老者當有恩惠之賜,非勞役之限。
但恩惠則賞賜之。
以文連『賞不失勞』之下,故杜云『賜老則不計勞』。」
劉炫以不計勞之文而規杜氏,一何煩碎。
君子小人,物有服章。
(尊卑別也。
○別,彼列反。)
貴有常尊,賤有等威,(威儀有等差。
○差,初佳反,又初宜反。)
疏注「威儀有等差」。
○正義曰:言貴有常尊,則當云賤有常卑,而云賤有等威者,威儀等差文兼貴賤,既屬常尊於貴,遂屬等威於賤,使互相發明耳。
禮不逆矣。
德立、刑行、政成、事時、典從、禮順,若之何敵之?
見可而進,知難而退,軍之善政也。
兼弱攻昧,武之善經也。
(昧,昏亂。
經,法也。
○昧音妹。)
疏「德立」至「敵之」。
○正義曰:功德苦其不立,刑威苦其不行,政以成就為上,事以得時為善,典貴其從,禮惡其逆,故云「德立、刑行、政成、事時、典從、禮順」。
各以義理相配為文,皆不易之事。
既曆序此事,乃云「若之何敵之」,副上「德、刑、政、事、典、禮不易,不可敵也。」
子姑整軍而經武乎!
(姑,且也。)
猶有弱而昧者,何必楚?
仲虺有言曰『取亂侮亡』,兼弱也。
(仲虺,湯左相,薛之祖奚仲之後。
○虺,許鬼反。
侮,亡呂反。
相,息亮反。)
疏注「仲虺」至「之後」。
○正義曰:「取亂侮亡」,《尚書•仲虺之誥》文也。
定元年傳:「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為夏車正」,「仲虺居薛,以為湯左相。」
二人皆是薛祖,是仲虺為奚仲之後。
《汋》曰『於鑠王師!
遵養時晦』,(《汋》,《詩•頌》篇名。
鑠,美也。
言美武王能遵天之道,須暗昧者惡積而後取之。
○汋,章略反。
於音烏。
鑠,舒若反。)
疏注「汋詩」至「取之」。
○正義曰:《汋》,《詩》經無「汋」字。
《序》云:「言能汋先祖之道,以養天下」,故以汋為名焉。
「鑠,美」,《釋詁》文。
於,歎辭也。
時,是也。
晦,昧也。
言於美乎哉,武王之用師也,能遵天之道,養是闇昧之君,待闇昧者惡積而後取之。
言遵天之道者,上天誅紂之期未至,武王靖以待之,是其遵天之道也。
耆昧也。
(耆,致也,致討於昧。
○耆音旨;
徐,其夷反,老也。
注及下同。)
疏注「耆致」至「於昧」。
○正義曰:耆音指,指致聲相近,故為致也。
「致討於昧」者,言養之使昧,然後可討之。
上句云「兼弱攻昧」,引仲虺之言以證「兼弱」,引武王之事以證「攻昧」。
此不言「攻昧」而言「耆昧」者,以《汋》詩之意,言養紂而不言伐紂,不得謂之「攻昧」,故緣詩之意,言致之於昧然後攻之。
《武》曰:『無競惟烈。』
(《武》,《詩•頌》篇名。
烈,業也。
言武王兼弱攻昧,故成無疆之業。
○疆,居良反。)
疏注「武詩」至「之業」。
○正義曰:「烈,業也」。
《釋詁》文。
競,疆也。
《詩》意言無疆乎,唯武王之功業。
言克商功業,實無疆也。
此引《武》詩,承兼弱攻昧之,下故杜以傳意解之,言武王兼弱取昧,故成此無疆之業。
此《詩•汋》、《武》二篇,並無「兼弱」之事,因傳上文連言之。
撫弱耆昧,以務烈所,可也。」
(言當務從武王之功業,撫而取之。
○以務烈所,絕句。)
疏「撫弱」至「可也」。
○正義曰:上言「兼弱」,此云「撫弱」,言其撫養而取之,未必皆攻伐以求之也。
此「撫弱」即覆上「仲虺有言」、「兼弱」也。
「耆昧」即覆上《汋》曰『於鑠王師』」、「耆昧」也,「以務烈所」覆上「《武》曰『無競惟烈』」。
士會言不須敵楚,兼撫餘諸侯弱者,致討諸侯昧者,以務武王烈業之所,可也。
彘子曰:「不可。
(彘子,先縠。)
晉所以霸,師武、臣力也。
今失諸侯,不可謂力。
有敵而不從,不可謂武。
由我失霸,不如死。
且成師以出,聞敵彊而退,非夫也。
(非丈夫。)
命有軍師,而卒以非夫,唯群子能,我弗為也。」
以中軍佐濟。
(佐,彘子所帥也。
濟,渡河。
○帥,所類反,下及注有帥、元帥、三帥同。)
疏「晉所」至「佐濟」。
○正義曰:言晉之所以得為霸主者,由軍師之武,群臣有力,以有武力成此霸功。
今失諸侯,不可謂之為力;
見敵不能從,不可謂之為武。
「命為軍帥」者,三軍將佐,皆受君命,為軍之主帥。
「以中軍佐濟」,謂一軍之內,將佐分之,各有所帥,故注云「佐,彘子所帥也」。
僖二十八年「胥臣以下軍之佐」,與此同也。
知莊子曰:「此師殆哉!
(莊子,荀首。
○知音智。)
疏「知莊子」至「大咎」。
○正義曰:莊子見彘子逆命,必當有禍,乃論其事云:此師之行,甚危殆哉!
《周易》之書,而有此事。
師之初六變而為臨。
初六爻辭云,軍師之出,當須以法。
若不善,則致其凶。
既引《易》文,以人從律,今者師出,乃以律從人,則有「不臧」之凶。
又覆解「不臧」之義,云執事上下,相順和成則為臧,若相違逆則為不臧。
既釋「不臧」之事,又釋「以律」之意。
坎為眾,今變為兌,兌為柔弱,是「眾散為弱」。
坎為川,今變為兌,兌為澤,是「川壅為澤」。
坎為法象,今為眾則弱,為川則壅,是法律破壞從人之象。
故曰「律否臧」,以釋《易》文「律否臧」之義。
否臧,《易》注云:「為師之始,齊師者也。
齊眾以律,失律則散。
故師出以律,律不可失。
失律而臧,何異於否?
失令有功,法所不赦。
故師出不以律,否臧皆凶。
釋「否臧」既了,又釋「凶」之一字,故云「且律竭」,言法律竭盡也。
川水當盈,而以竭盡,且又被夭塞,不得整流,似法當嚴整,而以破壞,被人違逆,不得施行,所以致此凶禍。
解釋「凶」義既了,以盡《易》意,然後論彘子之惡,當此初六之禍,故云水之不行,是謂臨矣。
彘子有帥不從,欲論不行之臨事,誰甚於彘子?
《周易》所言,是彘子之謂。
若能違辟前敵,於事猶可。
若果敢遇敵,必致禍敗也。
此禍敗之事,彘子主受之,雖在敵免死而歸,必大咎也。
師、坎為水,坤為眾,眾行如水,師出之象,故名其卦為師。
服虔云:「坎為水,坤為眾。
又互體震,震為雷。
雷,鼓類,又為長子。
長子帥眾,鳴鼓巡水而行,行師之象也;
臨、兌為澤,坤為地。
居地而俯視於澤,臨下之義,故名為臨。」
《周易》有之,在師ⅳ(坎下坤上,師。)
之臨ⅳ,(兌下坤上,臨。
師初六變而之臨。)
曰:『師出以律,否臧,凶。』
(此師卦初六爻辭。
律,法;
否,不也。
○臧,子郎反。)
執事順成為臧,逆為否,(今彘子逆命不順成,故應否臧之凶。
○應,應對之應。)
眾散為弱,(坎為眾,今變為兌,兌柔弱。)
疏注「坎為」至「柔弱」。
○正義曰:《晉語》:「文公筮,」尚有晉國「。
司空季子占之曰:「震,雷也。
車也。
坎,水也。
眾也。
主雷與車,而尚水與眾。」
是坎為眾也。
《易•說卦》「兌為少女」,故為柔弱。
眾聚則彊,散則弱。
坎變為兌,是眾散為弱也。
川壅為澤,(坎為川,今變為兌。
「兌為澤」,是川見壅。
○壅,於勇反,本又作雍,注皆同。)
疏注「坎為」至「見壅」。
○正義曰:《說卦》「坎為溝瀆」。
溝瀆即是川也。
《說卦》「兌為澤」。
川是流水,今變為澤,是川見壅也。
有律以如己也。
(如,從也。
法行則人從法,法敗則法從人。
坎為法象,今為眾則散,為川則壅,是失法之用,從人之象。)
疏注「如從」至「之象」。
○正義曰:《釋詁》云:「如,往也。」
往是相從之義,故訓為從也。
法行則人從之,率人以從法也。
法敗則法從人,人各有心,棄法不用,法從人也。
《釋言》云:「坎,律銓也。」
樊光曰:「坎卦,水也。
水性平,律亦平,銓亦平也。」
郭璞曰:「《易》坎卦主法,法律皆所以銓量輕重。」
是坎為法象也。
今坎變為兌,為眾則散而為弱,為川則壅而為澤,是失法之所用,法敗從人之象也。
故曰律。
否臧,且律竭也,(竭,敗也。
坎變為兌,是法敗。)
疏注「竭敗」至「法敗」。
○正義曰:竭是水涸之名,坎為水為法。
水之竭似法之敗,故云「竭,敗也」。
坎變為兌,則為水不流,則為法不行,失為坎之用,是法敗之象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
(水遇夭塞,不得整流,則竭涸也」。
○夭,於表反。)
疏注「水遇」至「涸也」。
○正義曰:哀九年傳曰:「如川之滿,不可遊也。」
水當盈川而以壅,故竭是「水遇夭塞,不得整流,則竭涸也」。
夭遏是壅塞之義,故云「遇夭塞」也。
不行謂之臨,(水變為澤,乃成臨卦。
澤,不行之物。)
有帥而不從,臨孰甚焉?
此之謂矣。
(譬彘子之違命,亦不可行。)
果遇,必敗,遇敵。
彘子屍之。
(主此禍。)
疏注「主此禍」。
○正義曰:《釋言》訓屍為主,故云「主此禍也」。
服虔亦云「主此禍也」。
又引《易•師卦•六五》:「長子帥師,弟子輿屍,凶。」
「長子帥師,以中行也。
弟子輿屍,使不當也。」
佐之於元帥,弟子也,而專以師濟,使不當也,軍必破敗而輿屍。
案下句云「雖免而歸」,則謂彘子當在陳而死,師卦有「輿屍」之語,其言「屍之」,或容有此意。
但「屍」字不可兩解,故杜略去之。
雖免而歸,必有大咎。」
(為明年晉殺先縠傳。
○咎,其九反。)
韓獻子謂桓子(獻子,韓厥。)
曰:「彘子以偏師陷,子罪大矣。
子為元帥,師不用命,誰之罪也?
失屬亡師,為罪巳重,不如進也。
(今鄭屬楚,故曰失屬。
彘子以偏師陷,故曰亡師。
○令,立呈反。)
事之不捷,惡有所分。
(捷,成也。)
與其專罪,六人同之,不猶愈乎?」
(三軍皆敗,則六卿同罪,不得獨責元帥。)
師遂濟。
楚子北師次於郔。
(郔,鄭北地。
○郔音筵。)
沈尹將中軍,(沈或作寢。
寢,縣也,今汝陰固始縣。
○沈音審。)
疏注「沈或」至「始縣」。
○正義曰:楚官多名為尹。
沈者或是邑名,而其字或作寢。
哀十八年有寢尹吳由於。
因解寢為縣名,不言寢是而沈非也。
子重將左,子反將右,將飲馬於河而歸。
(子反,公子側。
○飲,於鴆反。)
聞晉師既濟,王欲還,嬖人伍參欲戰。
(參,伍奢之祖父。
○嬖,必計反;
徐,甫詣反;
《字林》,方豉反。
參,七南反。)
令尹孫叔敖弗欲,曰:「昔歲入陳,今茲入鄭,不無事矣。
戰而不捷,參之肉其足食乎?」
參曰:「若事之捷,孫叔為無謀矣。
不捷,參之肉將在晉軍,可得食乎?」
令尹南轅、反旆,(回車南鄉。
旆,軍前大旗。
○旆,蒲具反。
鄉,本又作向,同,許亮反。)
伍參言於王曰:「晉之從政者新,未能行令。
其佐先縠剛愎不仁,未肯用命。
(愎,很也。
○愎,皮逼反。
很,胡懇反。)
其三帥者,專行不獲。
(欲專其所行而不得。)
聽而無上,眾誰適從?
(聽彘子、趙同、趙括,則為軍無上,令眾不知所從。
○適,丁曆反。)
此行也,晉師必敗。
且君而逃臣,若社稷何?」
王病之,告令尹改乘轅而北之,次於管以待之。
晉師在敖、鄗之間。
(熒陽京縣東北有管城,敖、鄗二山在熒陽縣西北。
○乘,繩證反。
管,古緩反。
管城,管叔所封也。
本或作菅,古顏反,非也。
敖,五刀反。
鄗,苦交反。)
疏「次於管」。
○正義曰:《土地名》:「熒陽京縣東北有管城,古管國也。」
鄭皇戌使如晉師,曰:「鄭之從楚,社稷之故也,未有貳心。
楚師驟勝而驕,其師老矣,而不設備。
子擊之,鄭師為承,(承,繼也。
○皇戌,雖律反。
使,所吏反。
驟,仕救反。)
楚師必敗。」
彘子曰:「敗楚服鄭,於此在矣,必許之。」
欒武子曰:(武子,欒書。
○敗,必邁反。)
「楚自克庸以來,(在文十六年。)
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討,治也。)
於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
(於,曰也。
○易,以豉反。)
在軍,無日不討軍實而申儆之,(軍實,軍器。
○儆,敬領反。)
於勝之不可保、紂之百克而卒無後,訓之以若敖、蚡冒篳路藍縷以啟山林。
(若敖、蚡冒,皆楚之先君。
篳路,柴車。
藍縷,敝衣。
言此二君勤儉以啟土。
○紂,直九反。
蚡,扶粉反。
冒,莫報反。
篳音必。
藍,力甘反。
縷,力主反。)
疏注「若敖」至「啟土」。
○正義曰:《楚世家》云:熊咢卒,子熊儀立,是為若敖。
若敖卒,子霄敖立。
霄敖卒,子熊煦立,是為蚡冒。
蚡冒卒,弟熊達立,是為楚武王。
案杜《注》文,十六年傳,蚡冒,楚武王父。
不從《史記》也。
以荊竹織門謂之篳門,則篳路亦以荊竹編車,故謂篳路為柴車。
《方言》云:「楚謂凡人貧衣破丑敝為藍縷。
藍縷謂敝衣也。」
服虔云:「言其縷破藍藍然。」
箴之曰:『民生在勤,勤則不匱。』
不可謂驕。
(箴,誡。
○箴,章金反。
匱,其位反。)
先大夫子犯有言曰:『師直為壯,曲為老。』
我則不德,而徼怨於楚,我曲楚直,不可謂老。
(不得,謂以力爭諸侯。
徼,要也。
○要,一遙反。)
其君之戎分為二廣,(君之親兵。
○廣,古曠反,下及注皆同。)
廣有一卒,卒偏之兩。
(十五乘為一廣。
《司馬法》:百人為卒,二十五人為兩。
車十五乘為大偏。
今廣十五乘,亦用舊偏法,複以二十五人為承副。)
疏「廣有」至「之兩」。
○正義曰:兩廣之別,各有一卒之兵,百人也。
一卒之外,複有十五乘之偏,並二十五人之兩。
既言「一卒」,又云「卒偏之兩」。
言卒之者,成辭婉句耳。
或解云,兩屬於偏,云「偏之兩」者,謂偏家之兩。
知不然者,案成七年「以兩之一卒」亦云「之」字,豈又是兩家之卒?
且杜注云「十五乘為大偏」。
今楚亦用舊偏法,此一廣之中實有此偏,非是偏名為兩,而出一卒,別複有偏之一兩二十五人從之。
劉炫云:「兩廣之別,各有一卒百人,一卒外複有偏,一兩二十五人。
《兵法》:十五乘為偏,偏有一兩從之。
兩是偏家之物,故謂比為『偏之兩』。
其實一廣十五乘,有一百二十五人從之」。
○注「十五」至「承副」。
○正義曰:下云「楚子為乘,廣三十乘分為左右」,知十五乘為一廣也。
《史記》稱齊景公時,有司馬田穰苴,善用兵。
至六國時,「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附穰苴於其中」,凡二百五十篇,號曰《司馬法》。
「百人為卒」,「二十五人為兩」,「十五乘為偏」,皆《司馬法》之文。
「百人為卒」,「二十五人為兩」,《周禮》亦有此文。
但《周禮》無偏,故杜並引《司馬法》耳。
此云「大偏」,對成七年「九乘為小偏」,故此為「大偏」也。
桓五年二十五乘為偏,戰時臨陳,所用不同,不可與此相對為大小。
杜注多少皆望文也。
言「亦用舊偏法」者,謂楚雖荊屍而舉,仍用舊偏。
舊於穰苴前巳有,則應《周禮》有文,但以亡沒者多,故《禮》文不具。
右廣初駕,數及日中,左則受之,以至於昏。
內官序當其夜,(內官,近官,序,次也。
○「序當其夜」,一本作「序當其次」。)
疏「右廣」至「其夜」。
○正義曰:右廣雞鳴初駕,數及日中,則左廣受而代之,以至於昏,此晝日事也。
其內官,親近王者,為次序以當其夜,若今宿直遞持更也。
以待不虞。
不可謂無備。
子良,鄭之良也;
師叔,楚之崇也。
(師叔,潘尫,為楚人所崇貴。)
師叔入盟,子良在楚,楚、鄭親矣。
來勸我戰,我克則來,不克遂往,以我卜也!
鄭不可從。」
趙括、趙同曰:「率師以來,唯敵是求。
克敵、得屬,又何俟?
必從彘子。」
(得屬,服鄭。)
疏「以我卜也」。
○正義曰:將我晉戰之勝負,卜其遂來遂往;
猶人揲蓍看卦善惡,而卜其去之與住也。
知季曰:「原、屏,咎之徒也。」
(知季,莊子也。
原,趙同。
屏,趙括。
徒,黨也。
○知季音智。
荀首後為智氏。
屏,步丁反。)
趙莊子曰:「欒伯善哉!
(莊子,趙朔。
欒伯,武子。)
實其言,必長晉國。」
(實猶充也。
言欒書之身行,能充此言,則當執晉國之政也。
○長,徐,丁丈反。
行,下孟反。)
楚少宰如晉師,(少宰,官名。
○少,詩照反,注及下同。)
曰:「寡君少遭閔凶,不能文。
(閔,憂也。)
聞二先君之出入此行也,(二先君,楚成王、穆王。)
疏注「二先」至「穆王」。
○正義曰:莊十六年,楚始伐鄭,文王之世也。
二十八年,子元伐鄭,成王之初也。
僖五年首止之會,鄭伯逃歸,自是以後,鄭始時複從。
楚成王以前,鄭未屬楚,故出入此行,唯成、穆耳。
今之莊王,成王孫、穆王子。
出入此行,猶往來於鄭。
將鄭是訓定,豈敢求罪於晉?
二三子無淹久!」
淹,留也。
隨季對曰:「昔平王命我先君文侯曰:『與鄭夾輔周室,毋廢王命!』
今鄭不率,(率,遵也。
○夾,古洽反,舊古協反。
毋音無。)
寡君使群臣問諸鄭,豈敢辱候人?
(候人,謂伺候望敵者。
○候音戶豆反。
伺音司,又音息嗣反。)
敢拜君命之辱。」
彘子以為諂,使趙括從而更之,曰:「行人失辭。
(言誤對。
○諂,敕檢反。)
寡君使群臣遷大國之跡於鄭,(遷,徙也。)
曰:『無辟敵!』
群臣無所逃命。」
楚子又使求成於晉,晉人許之,盟有日矣。
(有期日。)
楚許伯禦樂伯,攝叔為右,以致晉師。
(單車挑戰,又示不欲崇和,以疑晉之群帥。
○單音丹。
挑,徒了反,下文同。
帥,所類反。)
疏注「單車」至「群帥」。
○正義曰:《周禮》「環人掌致師」,鄭玄云:「致師,致其必戰之誌。」
則致師者,致己欲戰之意於敵人。
故單車揚威武以挑之,下云「趙旃請挑戰」,是也。
挑彼晉師,故言「以致晉師」也。
楚子既求成,而又令挑戰,示其不欲崇和,以疑誤晉之群帥。
許伯曰:「吾聞致師者,禦靡旌摩壘而還。」
(靡旌,驅疾也。
摩,近也。
○摩,末多反。
壘,力軌反。
近,附近之近。)
樂伯曰:「吾聞致師者,左射以菆,(左,車左也。
菆,矢之善者。
○射,食亦反,下注音同。
菆,側留反。)
疏注「左車」至「善者」。
○正義曰:兵車自非元帥,皆射者在左,禦在中央,故云「左,車左」。
樂伯居左,故稱左也。
下云莊子「抽矢菆納諸廚子之房」,選好矢而留之,知菆是矢之善者。
代禦執轡,禦下,兩馬、掉鞅而還。」
(兩,飾也。
掉,正也。
示閒暇。
○兩馬,徐云或作掚,皆力掌反,或音亮。
掉,徒吊反;
徐,乃較反。
鞅,於丈反。
間音閑。)
疏注「兩飾」至「間暇」。
○正義曰:兩,飾;
掉,正;
皆無明訓。
服虔亦云:「是相傳為然也。
飾馬者,謂隨宜刷刮馬,又正其鞅,以示間暇。」
攝叔曰:「吾聞致師者,右入壘,(折馘、折馘,斷耳。
○折,之設反,注同。
馘,古獲反。
斷音短。)
執俘而還。」
皆行其所聞而複。
晉人逐之,左右角之。
(張兩角,從旁夾攻之。)
樂伯左射馬而右射人,角不能進,矢一而已。
麋興於前,射麋麗龜。
(麗,著也。
龜,背之隆高當心者。
○糜,亡悲反。
著,直略反。)
疏注「麗著」至「心者」。
○正義曰:《易•離卦•彖》云:「離,麗也。
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
是麗為著之義。
龜之形,背高而前後下。
此「射麋麗龜」,謂著其高處。
故杜以「龜」為「背之隆高當心者」。
服虔亦然,是相傳為此說也。
晉鮑癸當其後,使攝叔奉麋獻焉,曰:「以歲之非時,獻禽之未至,敢膳諸從者。」
鮑癸止之曰:「其左善射,其右有辭,君子也。」
既免。
(止不複逐。
○從,才用反,下「從者」同。)
疏「以歲」至「從者」。
○正義曰:《周禮•獸人》「冬獻狼,夏獻麋,春秋獻獸物」者,謂獻之以共王之膳耳,非能遍及於百官也。
禮,冬獵曰狩,言圍守而取之,獲禽多也。
於時虞人所獻,或頒及群臣,故言「歲之非時,獻禽之未至」,以為語之辭耳。
晉魏錡求公族,未得(錡,魏犨子,欲為公族大夫。
○錡,魚綺反。
犨,尺周反。)
疏注「錡,魏犨子」。
○正義曰:服虔亦以為犨子。
《世本》以為犨孫。
《世本》多誤,未必然也。
而怒,欲敗晉師。
請致師,弗許。
請使,許之。
遂往,請戰而還。
楚潘黨逐之,及熒澤,見六麋,射一麋以顧獻,曰:「子有軍事,獸人無乃不給於鮮?
敢獻於從者。」
(熒澤在熒陽縣東。
新殺為鮮,見六得一,言其不如楚。
○敗,必邁反,又如字。
使,所吏反。
熒,戶扃反。
射,食亦反。
鮮音仙,注同。)
叔黨命去之。
(叔黨,潘黨,潘尫之子。)
趙旃求卿未得,(旃,趙穿子。)
且怒於失楚之致師者。
請挑戰,弗許。
請召盟,許之。
與魏錡皆命而往。
郤獻子曰:「二憾往矣,(獻子,郤克。
○憾,胡暗反。)
弗備,必敗。」
彘子曰:「鄭人勸戰,弗敢從也;
楚人求成,弗能好也。
師無成命,多備何為?」
士季曰:「備之善。
若二子怒楚,楚人乘我,喪師無日矣。
(乘,猶登也。
○好,呼報反,下同。
喪,息浪反。)
不如備之。
楚之無惡,除備而盟,何損於好?
若以惡來,有備不敗。
且雖諸侯相見,軍衛不徹,警也。」
(徹,去也。
○警音景。
去,起呂反。)
彘子不可。
(不肯設備。)
士季使鞏朔、韓穿帥七覆於敖前,(帥,將也。
覆,為伏兵七處。
○覆,扶又反,注同。
帥,如字。
將,子匠反。
處,昌慮反。)
故上軍不敗。
趙嬰齊使其徒先具舟於河,故敗而先濟。
潘黨既逐魏錡,(言魏錡見逐而退。)
趙旃夜至於楚軍,(二人雖俱受命,而行不相隨,趙旃在後至。)
席於軍門之外,使其徒入之。
(布席坐,示無所畏也。)
疏「使其徒入之」。
○正義曰:使己從人入壘,以取俘馘也。
楚子為乘廣三十乘,分為左右右。
廣雞鳴而駕,日中而說。
(說,舍也。
○乘,繩證反,下三十乘、十乘並注皆同。
說,舒銳反,注及下同。)
左則受之,日入而說。
許偃禦右廣,養由基為右;
彭名禦左廣,屈蕩為右。
(楚王更迭載之,故各有禦、右。
○屈,居勿反。
更音庚。
迭,直結反。)
乙卯,王乘左廣以逐趙旃。
趙旃棄車而走林,屈蕩搏之,得其甲裳。
(下曰裳。
○搏音博。)
晉人懼二子之怒楚師也,使屯車逆之。
(屯車,兵車名。
○屯,徒溫反。)
疏注「屯車,兵車名」。
○正義曰: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以廣車、屯車、淳十五乘,甲兵備」。
甲兵從之,是兵車明矣。
鄭玄云:「廣車,橫陳之車。」
服虔云:「屯車,屯守之車,古名難得而知。」
其義或當然矣。
潘黨望其塵,使騁而告曰:「晉師至矣!」
楚人亦懼王之入晉軍也,遂出陳。
孫叔曰:「進之!
寧我薄人,無人薄我。
《詩》云:『元戎十乘,以先啟行。』
先人也。
(元戎,戎車在前也。
《詩•小雅》。
言王者軍行,必有戎車十乘在前開道,先人為備。
○騁,敕景反。
陳,直覲反,下注皆同。
先人,悉薦反,注及下同。)
疏注「元戎」至「為備」。
○正義曰:元,大也。
戎,車也。
《詩•小雅•六月》之篇,言王者軍行,必有大車十乘,常在軍前以開道,諸軍從行,所以先人為備也。
《詩》毛傳云:「夏後氏曰鉤車,先正也。
殷曰寅車,先疾也。
周曰元戎,先良也。」
三代行軍皆前有此車,其名,《司馬法》之文也。
其先正、先疾、先良,毛解其名,鄭玄又釋其意:鉤車,備設鉤般,其行曲直有正,故曰先正。
寅,進也,此車能進取遠道,故曰先疾。
元戎,大車之善者,故曰先良也。
《軍誌》曰『先人有奪人之心』,薄之也。」
(奪敵戰心。)
遂疾進師,車馳卒奔,乘晉軍。
桓子不知所為,鼓於軍中曰:「先濟者有賞!」
中軍、下軍爭舟,舟中之指可掬也。
(兩手曰掬。
○卒,子忽反,下及注並同。
掬,九六反。)
晉師右移,上軍未動。
(言餘軍皆移去,唯上軍在。
經所以書戰,言猶有陳。)
疏「晉師」至「未動」。
○正義曰:晉之三軍,上軍在左,中軍在中,下軍在右。
言晉之中軍、下軍敗走,在上軍之右者皆移,唯上軍未動。
故杜云「餘軍皆移去,唯上軍在」。
工尹齊將右拒卒以逐下軍。
(工尹齊,楚大夫。
右拒,陳名。
○拒音矩,本亦作矩,下同。)
楚子使唐狡與蔡鳩居告唐惠侯,(二子,楚大夫。
唐,屬楚之小國。
義陽安昌縣東南有上唐鄉。
○狡,古卯反。)
疏「告唐惠侯」。
○正義曰:此未戰之前告。
經不書唐侯者,為楚私屬,故不見也。
曰:「不穀不德而貪,以遇大敵,不穀之罪也。
然楚不克,君之羞也。
敢藉君靈以濟楚師。」
(藉,猶假借也。)
使潘黨率遊闕四十乘,(遊車補闕者。
○乘,繩證反,下「之乘」並注「易乘」同。)
疏注「遊車補闕者」。
○正義曰:《周禮》車仆有「闕車之倅」,鄭玄云:「闕車,所用補闕之車也」。
此言遊闕,知遊車以擬補闕。
今使從唐侯,是補闕也。
從唐侯以為左拒,以從上軍。
駒伯曰:「待諸乎?
(駒伯,郤克,上軍佐也。)
隨季曰:「楚師方壯,若萃於我,吾師必盡,(萃,集也。
○萃,似醉反。)
不如收而去之。
分謗生民,不亦可乎?」
(同奔為分謗,不戰為生民。)
殿其卒而退,不敗。
(以其所將卒為軍後殿。
○殿,多練反,注同。)
王見右廣,將從之乘。
屈蕩屍之曰:「君以此始,亦必以終。」
(戶,止軍中易乘,則恐軍人識。)
自是楚之乘廣先左。
(以乘左得勝故。)
疏注「以乘左得勝故」。
○正義曰:桓八年傳云「楚人尚左,君必左」者,謂置車尚左,故君在左。
此言先左,謂乘廣先左耳。
上文且云右廣初駕,日中乃授左廣,則舊法先乘右廣。
今楚王偶然乘左廣以逐趙旃,因是而得戰勝,以為宜乘左廣。
自是以後,乘廣先左,以乘左得勝故也。
晉人或以廣隊不能進,(廣,兵車。
○隊,直類反。)
疏注「廣,兵車」。
○正義曰: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以廣車,定四年「史皇以乘廣死」,是兵車稱廣也。
此言晉人廣隊,下云「拔旆投衡」,軍行則旆在軍前,不是車皆有旆也。
此蓋是晉人在軍之前載旆之車。
楚人惎之脫扃,(惎,教也。
扃,車上兵闌。
○惎,其器反。
扃,古熒反,徐公冥反。
服云:扃,橫木校輪間,一曰車前橫木也。
《西京賦》云「旗不脫扃」,薛綜云:「扃,所以止旗也。」)
疏注「惎教」至「兵蘭」。
○正義曰:脫扃,拔旆,皆是教人之語,知惎為教也。
服虔云:「扃,橫木,有橫木投於輪間。
一曰扃,車前橫木。」
張衡《西京賦》云:「旗不脫扃」,薛綜注云:「扃,所以止旗。」
今杜以扃為「車上兵闌」,各以意言,皆無明證。
而《禮》扛鼎之木,其名曰扃,則扃是橫木之名。
教之脫扃,則扃是可脫之物。
杜云兵闌,蓋橫木車前,以約車上之兵器,慮其落也。
隊坑,則橫木有礙,故不能進。
少進,馬還,又惎之拔旆投衡,乃出。
(還,便旋不進。
旆,大旗也。
拔旆投衡上,使不帆風,差輕。
○帆,凡劍反;
又作巴,普霸反。
差,於賣反。)
疏注「還便」至「差輕」。
○正義曰:旆扇風重,故馬便旋而不能進。
《釋天》云:「緇廣充幅,長尋曰,繼曰旆。」
郭璞曰:「帛續末,為燕尾者。」
此旆能扇風使重,令馬不能進,則其製必大矣,故云「旆,大旗也」。
城濮之役,「亡大旆之左旃」,此之類也。
旆縣於竿,插之車上。
衡是馬頸上橫木。
故拔取旗竿,投於衡上臥之,使不帆風,則於車差輕,故得出坑也。
帆是扇風之名,今人船上張布以鄣風,名之曰帆。
顧曰:「吾不如大國之數奔也。」
趙旃以其良馬二濟其兄與叔父。
以他馬反,遇敵不能去,棄車而走林。
逢大夫與其二子乘,(逢,氏。
○數,所角反。
乘,繩證反。)
謂其二子無顧。
(不欲見趙旃。)
顧曰:「趙傁在後。」
(傁,老稱也。
○傁,素口反。
稱,尺證反。)
怒之,使下,指木曰:「屍女於是。」
授趙旃綏以免。
明日,以表屍之,(表所指木,取其屍。
○女音汝。)
皆重獲在木下。
(兄弟累屍而死。
○重,直隴反。)
疏注「兄弟累屍而死」。
○正義曰:獲者,被殺之名。
並皆被殺,唯當言皆獲耳。
欲見屍相重累之,皆獲,故杜辨之云:「兄弟累屍而死。」
累即傳之重也。
楚熊負羈囚知罃。
知莊子以其族反之,(負羈,楚大夫。
知罃,知莊子之子。
族,家兵。
反,還戰。
○罃,於耕反。
還音環。)
廚武子禦,(武子,魏錡。
○廚,直誅反。)
下軍之士多從之。
(知莊子下軍大夫故。)
每射,抽矢菆,納諸廚子之房。
(抽,擢也。
菆,好箭。
房,箭舍。
○射,食夜切,又食亦反。
擢,直角反。)
廚子怒曰:「非子之求而蒲之愛,(蒲,楊柳,可以為箭。)
董澤之蒲,可勝既乎?」
(董澤,澤名,河東聞喜縣東北有董池陂。
既,盡也。
○勝音升。
陂,彼宜反。)
疏「可勝既乎」。
○正義曰:重物不可舉者,謂之不勝。
用之不可盡者,亦言不勝。
史傳多有其事,今人無複此語,故少難解耳。
既,盡也。
可勝盡乎?
言用之不可盡也。
知季曰:「不以人子,吾子其可得乎?
吾不可以苟射故也。」
射連尹襄老,獲之,遂載其屍;
射公子穀臣,囚之。
以二者還。
(穀臣,楚王子。
○射,食亦反,下同。)
疏「不以」至「故也」。
○正義曰:言我不以好箭射楚貴人之子而質之,吾之子其可得乎?
吾為此計者,不可用惡箭苟且為射故也。
及昏,楚師軍於邲,晉之餘師不能軍,(不能成營屯。)
宵濟,亦終夜有聲。
(言其兵眾,將不能用。
○將,子匠反。)
丙辰,楚重至於邲,(重,輜重也。
○重,直勇反,又直用反,註上重字同。
輜,側其反。
重也,直用反。)
疏注「重輜重也」。
○正義曰:輜重,載物之車也。
《說文》云:「輜,一名������,前後蔽也。」
蔽前後以載物,謂之輜車。
載物必重,謂之重車。
人挽以行謂之輦。
輜、重、輦,一物也。
襄十年傳稱:「秦堇父輦重如役」,挽此車也。
輜重載器物糧食,常在軍後,故乙卯日戰,丙辰始至於邲也。
《周禮•鄉師》:「大軍旅會同,正治其徒役,與其輂輦。」
鄭玄云:「輂,駕馬;
輦,人挽行:所以載任器也。
止,以為蕃營。」
《司馬法》曰:「夏後氏謂輦曰餘車,殷曰胡奴車,周曰輜輦。
輦一斧、一斤、一鑿、一梩、一鋤,周輦加二版、二築。」
又曰:「夏後氏二十人而輦,殷十八人而輦,周十五人而輦。」
說者以為夏出師不逾時,殷逾時,周曆時,故前世輦少而後世輦多。
遂次於衡雍。
潘黨曰:「君盍築武軍(築軍營以章武功。
○雍,於用反。
盍,戶臘反。)
而收晉屍以為京觀?
(積屍封土其上,謂之京觀。
○觀,古亂反,注及下京觀同。)
臣聞克敵必示子孫,以無忘武功。」
楚子曰:「非爾所知也。
夫文,止戈為武。
(文,字。)
武王克商,作《頌》曰:『載戢幹戈,載櫜弓矢。
(戢,藏也。
櫜,韜也。
《詩》美武王能誅滅暴亂而息兵。
○戢,側立反。
櫜,古刀反。
韜,他刀反。)
我求懿德,肆於時夏,允王保之。』
(肆,遂也。
夏,大也。
言武王既息兵,又能求美德,故遂大而信王保天下。
○夏,戶雅反,注同。)
疏「武王」至「保之」。
○正義曰:昔武王克商,周公為之作《頌》曰:武王誅紂之後,則戢藏其幹戈,則櫜韜其弓矢。
言既誅暴亂,則無複所用,故韜藏之。
懿,美也。
肆,遂也。
時,是也。
夏,大也。
允,信也。
武王以天下既定,又能求美德之士而任用之,故於是功業遂大,信哉!
唯我武王保之。
美武王能保天下也。
○注「戢藏」至「息兵」。
○正義曰:戢訓為斂聚、斂藏之義,故為藏也。
櫜一名韜,盛弓矢之衣也。
幹戈弓矢藏而不複用,是美武王能誅滅暴亂而息兵也。
此所引者,《周頌•時邁》之篇也。
《詩序》云:「頌者,以其成功告於神明。」
則《頌》詩功成乃作。
此傳言「武王克商作《頌》」者,武王克商,後世追為作《頌》,頌其克商之功,非克商之作也。
《國語》引此云「周文公之頌曰」,則此周公所作也。
傳言「克商作《頌》」者,包下三篇,皆述武王之事。
○注「肆遂」至「天下」。
○正義曰:肆之為遂,相傳為此訓也。
「夏,大」,《釋詁》文。
求美德,謂求而任用之。
遂大者,功業遂大也。
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爾功。』
(《武》,《頌》篇名。
耆,致也。
言武王誅紂,致定其功。
○耆音旨,注同。)
疏「又作」至「爾功」。
○正義曰:既作《時邁》,又作《武》篇也。
《頌》皆一章。
言「其卒章」者,謂終章之句也。
言武王誅紂,致定爾武之大功也。
其三曰:『鋪時繹思,我徂維求定。』
(其三,三篇。
鋪,布也。
繹,陳也。
時,是也。
思,辭也。
頌美武王能布政陳教,使天下歸往求安定。
○鋪,普吳反,徐音敷。
繹音亦。)
疏「其三」至「求定」。
○正義曰:其三,《周頌•賚》之篇也。
鋪,布也。
繹,陳也。
徂,往也。
言武王能布陳政教,故其時之民歸武王者,皆云我徂惟自求安定,美武王能安民,故民歸之也。
○注「其三」至「安定」。
○正義曰:鋪是布散之義,故為布也。
「繹,陳」,《釋詁》文。
思是語之辭,不為義也。
其六曰:『綏萬邦,屢豐年。』
(其六,六篇。
綏,安也。
屢,數也。
言武王既安天下,數致豐年。
此三、六之數,與今《詩•頌》篇次不同,蓋楚樂歌之次第。
○屢,力住反,注同。
數,所角反,下「數致」同。)
疏「其六曰」至「豐年」。
○正義曰:其六,《周頌•桓》之篇也。
綏,安也。
屢,數也。
言武王伐紂,安天下萬國,數有豐孰之年。
美武王能和眾國、豐民財也。
○注「其六六篇」至「次第」。
○正義曰:「綏,安」,《釋詁》文。
「屢,數」,常訓也。
杜以其三、其六與今《詩•頌》篇次不同,故為疑辭。
蓋楚樂歌之第,言楚之樂人歌《周頌》者,別為次第,故《賚》第三,《桓》第六也。
劉炫以為其三、其六者,是楚子第三引「鋪時繹思」,第六引「綏萬邦」。
今刪定知非者,此傳若是舊文及傳家敘事,容可言楚子第三引「鋪時繹思」,第六引「綏萬邦」。
此既引楚子之言,明知先有三、六之語,故楚子引之,得云「其三」、「其六」。
若楚子始第三引《詩》,第六引《詩》,豈得自言「其三曰」、「其六曰」?
劉以「其三」、「其六」為楚子引《詩》次第,以規杜過,何辟之甚!
沈氏難云:襄二十九年「季劄觀樂」,篇次不同,杜云「仲尼未刪定」;
此亦不同,而云「楚樂歌之次」者,襄二十九年雖少有篇次不同,大略不甚乖越,故云「仲尼未刪定」;
以前此之三、六,全與《詩》次不同,故云「楚樂歌之第」。
今《周頌》篇次,《桓》第八,《賚》第九也。
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
(此武七德。)
疏「夫武」至「財者也」。
○正義曰:楚子既引四篇,乃陳七德,則四篇之內有此七者之義。
戢幹戈、櫜弓矢,禁暴、戢兵也。
時夏、保之,保大也。
耆定爾功,定功也。
我徂求定,安民也。
綏萬邦,和眾也。
屢豐年,豐財也。
我徂求定,是能安民,故往求定也。
綏萬國,由德能和眾,故萬國安也。
故使子孫無忘其章。
(著之篇章,使子孫不忘。)
疏注「著之」至「不忘」。
○正義曰:杜以「不忘其章」,謂子孫不忘上四篇之詩,故云「著之篇章,使子孫不忘」。
必知然者,以文承「武王克商作《頌》」之後,文連四篇詩義,故以為著之篇章。
劉炫云:「能有七德,故子孫不忘章明功業。」
橫取下文「京觀」為無忘其章明武功,以規杜失,非也。
今我使二國暴骨,暴矣;
觀兵以威諸侯,兵不戢矣。
暴而不戢,安能保大?
猶有晉在,焉得定功?
所違民欲猶多,民何安焉?
無德而強爭諸侯,何以和眾?
利人之幾,(幾,危也。
○暴骨,蒲卜反,本或作曝。
焉得,於虔反。
強,其丈反。)
而安人之亂,以為己榮,何以豐財?
(兵動則年荒。)
武有七德,我無一焉,何以示子孫?
其為先君宮,告成事而已。
(祀先君,告戰勝。)
疏注「祀先君,告戰勝」。
○正義曰:《禮記•曾子問》稱「古者師行,必以遷廟主行」,載於齊車,言必有尊也」。
《尚書•甘誓》云「用命賞於祖」,謂遷廟之祖主也。
「為先君宮」,為此遷主作宮,於此祀之。
「告成事」,告戰勝也。
《禮•大傳記》云「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奠於牧室」,亦是新作室而奠祭也。
《曾子問》又曰:「無遷主,則何主?」
孔子曰:「天子諸侯將出,必以幣帛皮圭告於祖禰,遂奉以出,載於齊車以行,每舍奠焉,而後就舍。」
武非吾功也。
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鯨絺而封之,以為大戮,於是乎有京觀,以懲淫慝。
(鯨鯢,大魚名,以喻不義之人吞食小國。
○鯨,直京反。
鯢,五兮反。
懲,直升反。
慝,他得反。)
疏注「鯨鯢,大魚名」。
○正義曰:裴淵《廣州記》云:「鯨鯢,長百尺。
雄曰鯨,雌曰鯢。
目即明月珠也,故死即不見眼睛也。」
周處《風土記》云:「鯨鯢,海中大魚也。
俗說出入穴即為潮水。」
今罪無所,(晉罪無所犯也。)
而民皆盡忠以死君命,又何以為京觀乎?」
祀於河,作先君宮,告成事而還。
(傳言楚莊有禮,所以遂興。)
是役也,鄭石製實入楚師,將以分鄭,而立公子魚臣。
辛未,鄭殺仆叔及子服。
(仆叔,魚臣也。
子服,石製也。)
疏「是役」至「魚臣」。
○正義曰:入楚師,言入此楚師於鄭國。
服虔云「入楚師,使楚師來入鄭」,是也。
此石製引楚師入鄭,將以分鄭國,以半與楚,取半立公子魚臣為鄭君,己欲擅其寵也。
君子曰:「史佚所謂『毋怙亂』者,謂是類也。
(言恃人之亂以要利。
○佚音逸。
毋音無。
怙音戶。
要,一遙反。)
《詩》曰:『亂離瘼矣,爰其適歸?』
(《詩•小雅》。
離,憂也。
瘼,病也。
爰,於也。
言禍亂憂病,於何所歸乎?
歎之。
○瘼音莫。)
疏注「詩小」至「歎之」。
○正義曰:《詩•小雅•四月》之篇也。
「離,憂」,「瘼,病」,「爰,於」,皆《釋詁》文。
言時世禍亂,必有憂病者,於何其所適歸乎?
歎此禍亂,不知將何以歸也。
歸於怙亂者也夫!」
(恃禍則禍歸之。
○夫音扶。)
鄭伯、許男如楚。
(為十四年晉伐鄭傳。)
秋,晉師歸,桓子請死,晉侯欲許之,士貞子諫曰:「不可。
(貞子,土渥濁。
○渥,於角反。)
疏「桓子請死」。
○正義曰:《檀弓》云:「謀人之軍,師敗則死之。
謀人之邦,邑危則亡之。」
今桓子將軍,師敗,故請死。
城濮之役,晉師三日穀,(在僖二十八年。
○濮音卜。)
文公猶有憂色。
左右曰:『有喜而憂,如有憂而喜乎?』
(言憂喜失時。)
公曰:『得臣猶在,憂未歇也。
(歇,盡也。
○歇,許竭反。)
困獸猶鬥,況國相乎!』
及楚殺子玉,(子玉,得臣。
○相,息亮反,下熊相同。)
公喜而後可知也,(喜見於顏色。
○見,賢遍反。)
曰:『莫餘毒也。』
巳是晉再克而楚再敗也,楚是以再世不競。
(成王至穆王。
○競,其敬反。)
今天或者大警晉也。
(警,戒也。)
而又殺林父以重楚勝,其無乃久不競乎?
林父之事君也,進思盡忠,退思補過,社稷之衛也,若之何殺之?
夫其敗也,如日月之食焉,何損於明?」
晉侯使複其位。
(言晉景所以不失霸。
○重,直用反。)
疏「進思」至「補過」。
○正義曰:《孝經》有此二句。
孔安國云:「進見於君,則必竭其忠貞之節,以圖國事。
直道正辭,有犯無隱。
退還所職,思其事宜。
獻可替否,以補王過。」
此孔意進謂見君,退謂還私職也。
或當以此二句,據臣心為文。
文既據臣,君在其上。
施之於君則稱進,內省其身則稱退。
盡忠者,盡巳之心,以進獻於君;
補過者,內脩己心,以補君愆失。
故以盡忠為進,補過為退耳,非謂進見與退還也。
冬,楚子伐蕭,宋華椒以蔡人救蕭。
蕭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
王曰:「勿殺,吾退。」
蕭人殺之。
王怒,遂圍蕭。
蕭潰。
申公巫臣曰:「師人多寒。」
王巡三軍,拊而勉之,(拊,撫慰勉之。
○僚,子彫反。
潰,戶內反。
拊,芳甫反。)
疏「蕭潰」。
○正義曰:實未潰,史以實王之意,故言潰。
知者,下云「明日蕭潰」,是也。
三軍之士皆如挾糸廣。
(糸廣,綿也,言說以忘寒。
○挾,戶牒反。
糸廣音曠。
說音悅。)
疏注「糸廣,綿也」。
○正義曰:《玉藻》云:「糸廣為繭,縕為袍。」
鄭玄云:「糸廣,新綿也。」
遂傅於蕭。
還無社與司馬卯言,號申叔展。
(還無社,蕭大夫。
司馬卯、申叔展,皆楚大夫也。
無社素識叔展,故因卯呼之。
○傅音附。
還音旋。
卯,馬鮑反。
號,徐戶到反,一音戶刀反,呼也。)
叔展曰:「有麥麹乎?」
曰:「無。」
「有山鞠窮乎?
「曰:「無。」
(麥麹,鞠窮,所以禦濕。
欲使無社逃泥水中。
無社不解,故曰無。
軍中不敢正言,故謬語。
○麹,去六反。
鞠,起弓反。
禦,魚呂反,下同。
解音蟹,下同。)
疏注「麥麹」至「謬語」。
○正義曰:「麥麹,鞠窮,所以禦濕」,賈逵有此言,則相傳為此說也。
《尚書•說命》云:「若作酒醴,爾惟麹糵。」
則麥麹,作酒之物。
《本草》有芎藭者,是藥草之名。
觀傳文勢,欲使無社逃於泥水中,而問有此物以否,知是禦濕所用,但不知若為用之耳。
「河魚腹疾柰何?」
(叔展言無禦濕藥,將病。)
曰:「目於眢井而拯之。」
(無社意解,欲入井,故使叔展視虛廢井而求拯已。
出溺為拯。
○眢,烏丸反。
眢井,廢井也。
《字林》云:「井無水也,一皮反。」
拯,拯救之拯,注同。)
疏「河魚」至「拯之」。
○正義曰:上句是叔展之言,「曰」下是無社對語。
無社頻答,言「無」。
叔展乃言必須入水,故以水厄告之。
云如似河中之魚,久在水內,則生腹疾,無此二物,其奈濕何!
無社乃解其意,告叔展云,當目視於眢井而拯出之。
「出溺為拯」,《方言》文。
「若為茅絰,哭井則已。」
(叔展又教結茅以表井,須哭乃應以為信。
○絰,直結反。
己音紀,舊音以。
應,應對之應。)
疏「若為」至「則己」。
○正義曰:此亦叔展之言也。
無社既解其意,令展視井拯己。
但廢井必多,不可知處,故教無社令結茅為絰,置於井上。
又恐無社錯應他人,更教之云,若號哭向井,則是我之已身。
已,展叔自謂也。
明日,蕭潰。
申叔視其井,則茅絰存焉,號而出之。
(號,哭也。
傳言蕭人無守心。
○號,戶刀反,注同。
守,手又反。)
晉原縠、宋華椒、衛孔達、曹人同盟於清丘。
(原縠,先縠。)
疏注「原縠,先縠」。
○正義曰:杜《譜》以為雜人,則不知誰之子也。
案傳先軫或稱原軫。
此蓋先軫之後也。
傳有名號之異,杜《譜》皆並言之。
「先縠」之下不言「原縠」,是杜脫也。
上文稱為彘子,服虔以為食菜於彘。
今複稱原,原其上世所食也。
於時趙氏有原同,蓋分原邑而共食之也。
曰:「恤病,討貳。」
於是卿不書,不實其言也。
(宋伐陳,衛救之,不討貳也。
楚伐宋,晉不救,不恤病也。)
宋為盟故,伐陳。
(陳貳於楚故。
○為,於偽反。)
衛人救之。
孔達曰:「先君有約言焉。
若大國討,我則死之。」
(衛成公與陳共公有舊好,故孔達欲背盟救陳,而以死謝晉,為十四年衛殺孔達傳。
○約,於妙反,又如字。
共公音恭。
好,呼報反。
背音佩,十四年經注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