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樓主: tan2818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經方實驗錄】

 關閉 [複製鏈接]
281#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4:05 | 只看該作者

第六六案 桃核承氣湯證 


佐景按:狂止,體不疲者,以病者體弱不甚,而藥復適中病也。


即使病者體氣過虛,或藥量過劑,致下後疲憊者,不妨用補劑以調之。


病家至此,慎勿驚惶,反令醫者不克竟其技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82#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4:26 | 只看該作者

第六八案 桃核承氣湯證】 


其三佐景醫案曹右,住林蔭路,初診,十月二十二日,經事六七月不來,鼻衄時作,腹中有塊,卻不拒按,所以然者,鼻衄宣泄於上故也。


闕上痛,週身骨節烘熱而咳,此病欲作乾血,以其體實,宜桃核承氣湯加味,上者下之也。


川桂枝二錢 製川軍三錢 枳實二錢 桃仁泥四錢 生甘草錢半 牛膝二錢 全當歸二錢 大白芍二錢 

佐景按:桃核承氣湯亦余所慣用而得效之方也。


廣益中醫院中,每多藜藿之婦女,經停腹痛而乞診。


其甚者更見鼻衄或吐血,所謂倒經是也。


余苟察其非孕,悉以本方加減投之,必下黑污之物而癒,本來特其一例耳。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83#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4:39 | 只看該作者

第六六案 桃核承氣湯證】 


曹右,約三十餘歲,面目黧黑,一望而知為勞苦之婦人也。


婦訴其苦,備如案述。


乾咳不得痰。


其塊在少腹之左,久據不移,腹中痛,卻喜按。


假令腹中有塊而拒按,此為本湯的證,絕無可疑者。


今卻喜按,則本湯之中否,實須細考。


余以其鼻衄之宣泄為亡血家,法當導之使下,乃徑與本方,蓋處方之前。


未嘗不躊躇審顧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8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4:59 | 只看該作者

第六六案 桃核承氣湯證】 


二診,十月二十三日,骨節烘熱已減,咳嗽亦除,癥塊已能移動,不如向之佔據一方矣。


服藥半日,見效如此,非經方孰能致之?


川桂枝三錢 枳實三錢 當歸三錢 製川軍四錢 牛膝三錢 白芍三錢 桃仁四錢 甘草三錢 

佐景按:服藥半日云者,蓋婦於昨日下午五時服藥,迄今日下午五時,方為一日,而今日上午九時,婦即來二診故也。


婦謂其塊自原處略向上中方向移動,大便暢而未察其色。


咳與烘熱均減,而夜寐以安。


夫不治其咳而咳瘥,不治其骨蒸而骨蒸減者,何也?


所謂治病必求其本,今主病去,而客病隨除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85#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5:18 | 只看該作者

第六六案 桃核承氣湯證】 


三日,婦未來。


四日,續來,曰:服二診方後,飯量增,體隨舒快。


其塊更向上中方向移動,漸在腹之中道矣。


余曰:若是甚佳,中道猶通衢,其塊易下矣。


曰:昨以便故,丐他醫施診,顧服藥後,今日反覺不舒,塊亦不動。


閱其案,曰:「經閉,腹中痞塊,日晡潮熱,宿瘀內阻,胞脈不利,宜袪瘀為治。


藥為桃仁泥六錢,花檳榔三錢,兩頭尖二錢,大白芍三錢,青陳皮各錢半,川桂枝一錢,醋炒三稜莪朮各三錢,紫丹參二錢,澤蘭葉三錢。


余曰:案甚佳,方亦合,量又不輕,安得無效?


婦堅請疏方。


余曰:服二診之方可矣,安用多事為?


五日,婦竟不復來。


閱者將虞其殆乎?


余則敢必其向癒。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86#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5:32 | 只看該作者

第六六案 桃核承氣湯證 


顧本湯之用,必以病者之體實為前提,假令其人體虛,粗率投之,將得不償失,而貽後悔。


閱音請檢前述黃耆建中湯一案,容續陳其經過。


其案病者王女士自服治肺之藥乏效,堅請設法根治。


余曰:根在乾血,當下之。


姑試以最輕之量,計桃仁泥二錢,製川軍一錢半,元明粉錢半分二次沖,加其他和平扶正之品。


二劑後,果下黑如河泥之物。


依理,此為病根之拔,正為佳兆。


然而病者因是不能起床,胃納轉呆,精神又頹。


雖云可用補益之藥以善其後,然而病家恐懼,醫更難於措手。


所謂得不償失者是也,閱者鑒之。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87#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5:56 | 只看該作者

第六六案 桃核承氣湯證】 


曹穎甫曰:桃核承氣作用正在能攻下耳。


二診後他醫所立方治攻而不下,安能奏效?


時醫畏大黃若蛇蠍,真是不治之痼疾。


若王女士既下如污泥之惡物,病根已拔,雖胃呆神倦,不妨再用小建中以調之。


即不服藥,亦斷不至死,可以片言決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88#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6:21 | 只看該作者

第六九案 抵當湯證】 


其一穎師講授 佐景筆記師曰:余嘗診一周姓少女,住小南門,年約十八九,經事三月未行,面色萎黃,少腹微脹,證似乾血勞初起。


因囑其吞服大黃蟅蟲丸,每服三錢,日三次,盡月可癒。


自是之後,遂不復來,意其瘥矣。


越三月,忽一中年婦人扶一女子來請醫。


顧視此女,面頰以下幾瘦不成人,背駝腹脹,兩手自按,呻吟不絕。


余怪而問之,病已至此,何不早治?


婦泣而告曰:此吾女也,三月之前,曾就診於先生,先生令服丸藥,今腹脹加,四肢日削,背骨突出,經仍不行,故再求診!


余聞而駭然,深悔前藥之誤。


然病已奄奄,尤不能不一盡心力。


第察其情狀,皮骨僅存,少腹脹硬,重按痛益甚。


此瘀積內結,不攻其瘀,病焉能除?


又慮其元氣已傷,恐不勝攻,思先補之。


然補能戀邪,尤為不可。


於是決以抵當湯與之。


虻蟲一錢 水蛭一錢 大黃五錢 桃仁五十粒 明日母女復偕來,知女下黑瘀甚多,脹減痛平。


惟脈虛甚,不宜再下,乃以生地、黃耆、當歸、潞黨、川芎、白芍、陳皮、茺蔚子活血行氣,導其瘀積。


一劑之後,遂不復來。


後六年,值於途,已生子,年四五歲矣。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89#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6:35 | 只看該作者

第六九案 抵當湯證】 


佐景按:丸藥之效否,與其原料之是否道地,修合之是否如法,儲藏之是否妥善,在在有關,故服大黃蟅蟲丸而未效者,不能即謂此丸竟無用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90#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6:52 | 只看該作者

第七○案 抵當湯證】 


其二穎師講授 佐景筆記師曰:蓄血一證,見於女子者夥矣,男子患者甚尠。


某年,余診一紅十會某姓男子,少腹脹痛,小便清長,且目不識物。


論證確為蓄血,而心竊疑之。


乃姑投以桃核承氣湯,服後片時,即下黑糞,而病證如故。


再投二劑,加重其量,病又依然,心更驚奇。


因思此證若非蓄血,服下藥三劑,亦宜變成壞病。


若果屬是證,何以不見少瘥,此必藥輕病重之故也。


時門人章次公在側,曰:與抵當丸何如?


余曰:考其證,非輕劑可瘳,乃決以抵當湯下之。


服後,黑糞挾宿血齊下。


更進一劑,病者即能伏榻靜臥,腹脹平,痛亦安。


知藥已中病,仍以前方減輕其量,計虻蟲二錢、水蛭錢半、桃仁五錢、川軍五錢。


後復減至虻蟲、水蛭各四分,桃仁、川軍各錢半。


由章次公調理而癒。


後更詢諸病者,蓋嘗因勞力負重,致血凝而結成蓄血證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91#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7:13 | 只看該作者

第七一案 抵當湯證】 


其三穎師親撰師曰:丁卯新秋,無錫華宗海之母經停十月,腹不甚大而脹。


始由丁醫用疏氣行血藥,即不覺脹滿。


飲食如常人。


經西醫考驗,則謂腹中有胎,為腐敗之物壓住,不得長大。


欲攻而去之,勢必傷胎。


宗海邀余赴錫診之,脈濇不滑,不類妊娠。


當晚與丁醫商進桃核承氣湯,晨起下白物如膠痰。


更進抵當湯,下白物更多。


脹滿悉除,而腹忽大。


月餘,生一女,母子俱安。


孫子云;


置之死地而後生,亶其然乎?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92#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7:31 | 只看該作者

第七一案 抵當湯證 


曹穎甫曰:《金匱?


妊振論》宿有癥病,當下其癥,桂枝茯苓丸主之。


方中丹皮、桃仁、芍藥極破血攻瘀之能事。


丹皮、桃仁為大黃牡丹湯治腸癰之峻藥,芍藥為癰毒通絡之必要,今人之治外證用京赤芍,其明驗也。


桂枝合芍藥能扶統血之脾陽,而疏其瘀結,觀太陽病用桂芍解肌,非以脾主肌肉乎。


用茯苓者,要不過去濕和脾耳。


然方治平近,遠不如桃核承氣、抵當丸之有力,然當時非經西醫之考驗,及丁醫用破血藥之有效,亦斷然不敢用此。


而竟以此奏效,其亦有故無殞,亦無殞也之義乎?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93#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7:49 | 只看該作者

第七一案 抵當湯證】 


佐景按:余前表桃核承氣湯為陽明攻下之方矣,若抵當湯比前湯更進一步,自亦為陽明之方。


蓋前湯治血之新瘀者,本湯治血之久瘀者。


故二者見證顯分輕重。


彼曰「小腹急結,此曰「少腹鞭滿,「鞭瞞原較「急結為重。


彼曰「如狂,此曰「發狂,「發狂原較「如狂為重。


彼有「血自下者,此則須下其血乃癒,較血能自下者為重。


彼不曰脈,當在浮而數之例,此曰「脈微而沉,原較前為重。


彼用植物性藥,此用動物性藥,動物性藥之功原較植物性藥為烈。


此皆其彰明較著者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9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8:06 | 只看該作者

第七一案 抵當湯證】 


本湯條文曰:「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鞭滿,小便自利,下血乃癒。


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裏故也,抵當湯主之。


試以此與桃核承氣湯條文同讀,當得一新義,有為前人所未及者。


蓋二條均屬太陽陽明同病,惟前條先治太陽,後治陽明,為經。


本條先治陽明,後治太陽,為權。


所以有經權之分者,以血證有緩急之異也。


前條血證不過急結如狂而已。


故雖屬陽明病,猶當先治太陽。


本條血證已至鞭滿發狂,甚或擊人上屋,其候已急。


故暫捨太陽,先治陽明,正符「急當救裏之例。


大論曰:「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


若先發汗,治不為逆。


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


若先下之,治不為逆。


此即桃核承氣湯及抵當湯二條之提綱也。


江琥注曰:「大約治傷寒之法,表證急者,即宜汗,裏證急者,即宜下。


不可拘拘於先汗而後下也。


汗下得宜,治不為逆。


何其明徹允當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95#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8:23 | 只看該作者

第七一案 抵當湯證】 


由是觀之,仲聖假桃核承氣湯及抵當湯二條,示人以太陽陽明經權之治,同時引出陽明之方,實無疑義。


在仲聖當日臨床,原有此種實例,但吾人居今日而讀大論,卻不可固執此例,以為用二方之法門。


使其過於膠執,恐二方將永無可用之時,而患二方證者反永不得主治之方,寧不可哀乎?


讀者試察所列二方各案,其有太陽病者乎?


無有也,斯可知二方實專屬陽明無疑矣。


竊以太陽經府之說盛行,賢者不發其非,而反惑焉用,是不殫辭費而辨之。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96#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8:39 | 只看該作者

第七二案 抵當丸證穎師講授 


佐景筆記師曰:常熟鹿苑錢欽伯之妻,經停九月,腹中有塊攻痛,自知非孕。


醫與三稜、莪蒁多劑,未應。


當延陳葆厚先生診。


先生曰;


三稜、莪蒁僅能治血結之初起者,及其已結,則力不勝矣。


吾有藥能治之。


顧藥有反響,受者幸勿罵我也。


主人諾。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97#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8:56 | 只看該作者

第七一案 抵當湯證】 


當與抵當丸三錢,開水送下。


入夜,病者在床上反覆爬行,腹痛不堪,果大罵醫者不已。


天將旦,隨大便,下污物甚多。


其色黃白紅夾雜不一,痛乃大除。


次日覆診,陳先生詰曰:昨夜罵我否?


主人不能隱,具以情告。


乃與加味四物湯,調理而瘥。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98#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9:14 | 只看該作者

第七一案 抵當湯證】 


曹穎甫曰:痰飲證之有十棗湯,蓄血證之有抵當湯丸,皆能斬關奪隘,起死回生。


近時岐黃家往往畏其猛峻,而不敢用,即偶有用之者,亦必力為阻止,不知其是何居心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99#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9:37 | 只看該作者

第七三案 白頭翁湯證穎師醫案


米右,住方濱路肇方弄十四號,高年七十有八,而體氣壯實,熱利下重,兩脈大,苔黃,夜不安寐,宜白頭翁湯為主方。


白頭翁三錢 秦皮三錢 川連五分 黃蘗三錢 生川軍三錢後下 枳實一錢 桃仁泥三錢 芒硝二錢另沖 

佐景按:米姓婦家貧。


有一子,現年三十餘齡,賣舊貨為業,不娶妻,事母至孝。


母病臥床匝月,無力延醫,安奉湯藥!


便器穢物悉其子親潔之。


史君惠甫有姑母居相近。


聞婦苦病,慨代延師出診。


本文方係初診方,即係末診方。


何者,老婦服此之後,得快利,得安寐,復何求者?


依法,病後當事調理。


但婦以勞師遠駕,心實不安,即任之。


竟復健康如中年人。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00#
 樓主| 發表於 2012-12-9 10:49:52 | 只看該作者

第七三案 白頭翁湯證穎師醫案


余尚憶曾治一楊左白頭翁湯證,其脈案曰:「利下,色鮮紅,日二十行,無表證,渴欲飲水,脈洪大。


論曰:熱利下重者,又曰:下利欲飲水者,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


其藥味為白頭翁三錢、秦皮三錢、枳實二錢、黃連五分、生甘草錢半、黃芩錢半、黃蘗三錢、覆診大效。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1-13 11:39 , Processed in 0.609378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