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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豐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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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証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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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2:39:1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象辭-75


象曰。


雷電皆至。


豐。


君子以折獄致刑。


宣聖講義此豐卦全體象辭。


申釋彖辭之義。


明人道也。


彖以豐之大用在時。


時豐則豐。


時嗇則嗇。


天地尚與時消息。


則渺小如人者。


虛飄如鬼神者。


能不隨時以行哉。


人在天地間。


自順天地之數而遷移。


鬼神在靈界。


上屬于天。


下屬于地。


中屬諸人。


皆有靈而無形。


有名而無跡。


則其感應天地之變。


隨和時勢之移。


更較人與物為捷為敏。


此天地之靈。


自鬼神見之。


天地之變。


亦自鬼神徵之。


雖虛而難察。


飄而莫定。


其氣之與數相應。


其德之與理相通。


實為兩間之至者。


豐以時為消息。


則鬼神先時而知。


人雖不及鬼神之靈。


而形顯跡著。


所感召者。


易見易聞。


所影響者。


無方無位。


則如四時之序。


九洲之士。


莫不身歷而親履之。


耳聽而目存之。


其常其變。


何暫何久。


皆不得違于天時。


戾于氣數。


則豐之有嗇。


大之有弱。


何非時為之哉。


何可更易其數哉。


故宜日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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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2:47:1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象辭-76


豐之時。


而日中則昃。


亦豐之時。


明其時。


自明其用矣。


皆由卦德言。


豐兩陽亙于中爻。


如日中天。


是合震離而一之也。


若分其上下。


而求其所合之情言。


則上為震。


雷也。


下為離。


非火非日。


而為電也。


因雷電可同時顯其用。


而雷與日則不可也。


雷電可相資大其威。


而雷與日則不得也。


以雷行于雲。


雲反足蔽日之明。


日昭其炎威。


而雷不能發聲于青天之際。


此兩者之象。


必取雷與電。


而不及曰與噬嗑同。


噬嗑亦以雷電同稱。


彖辭則曰動而明。


因震在下。


離在上。


已如天雨雷鳴于空。


電閃于遠。


聲行緩。


則近者能聞。


光行速。


則遠者亦見。


電之與雷。


雖為二名。


實出一氣。


聲謂之雷。


光謂之電。


有其一。


必有其二。


見光而未聞雷者。


其地遠耳。


故雷電之合。


乃陽氣之行于陰中。


初非如水與火之異也。


而震木也。


離火也。


木火同德。


如燒薪燎草。


皆相需成用。


無木即無火。


是與雷電一氣相生者。


有類似。


視其所在以辨之。


或曰木火。


或曰雷電。


推之或雷與火。


木與日。


亦原可通。


惟在噬嗑與豐。


則以稱雷電。


較孚于象耳。


雷電皆至者。


以聲光並顯。


耳目咸知。


是指近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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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2:48:2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象辭-77


若噬嗑無皆至二字。


是不必限于近者。


以震近而離遠耳。


豐則離內震外。


光近而聲遠。


今既聞其聲。


自早見其光。


卦兩陽在陰中。


而當中爻。


聲光發于天之中。


如日中天。


則耳能聞。


目能見。


非遠地也。


雷電皆至。


可見天威咫尺。


天顯威于雷電。


人致威于刑罰。


故人道師豐。


而以折獄致刑。


亦昭其威。


使民有畏也。


書曰天明畏。


自我民明威。


畏威懷德。


為政之功用。


賞與罰之謂也。


而罰必重于賞。


為勸善懲惡。


以刑惟嚴。


刑之不乖。


治乃自固。


人民所以生存安樂者。


賴明刑以遏其慾心。


此中古之治。


不廢刑律。


且必尊嚴。


刑雖必重。


而行之以慎。


不故出故入。


則刑得其效。


此帝堯之聖。


不能廢皋陶之官。


而明慎之言。


載刊于唐虞之史也。


在噬嗑卦。


亦曰利用獄。


君子以明罰?法。


與豐之義大同。


皆本天之明威。


而成民之明威也。


蓋噬嗑為得食之象。


有食必有爭。


有爭必有訟。


此獄之利用。


罰法之必明也。


豐則以豐大之象。


如豐年當有之時。


物豐易啟爭。


厚藏易致盜。


財多易相奪。


大利易為惡。


此因時制宜。


亦必先折獄致刑。


如天之雷電昭其威也。


折獄者聽訟之事。


與訟卦有關。


致刑者罰罪之事。


與噬嗑相應。


而皆本于大學格致之道。


為欲民物之安。


必先得其情。


欲財用之豐。


必先正其序。


欲功業之大。


必先有其賞罰。


古今不易者也豐以豐有而大成為志。


則折獄致刑。


勢在必先。


而噬嗑雖明罰?法。


尚未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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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2:50:0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象辭-78


豐則旨在執行。


以噬嗑近于細行。


而豐則關于大事。


噬嗑擬于初發。


而豐則近于將成。


故噬嗑明之?之。


不過示其有法。


而豐則折之致之。


是已見諸實施。


此一始一終。


一細一大。


有不同也。


由豐之盛。


若夏之時。


而夏後有秋。


秋收為豐年之時。


故刑人者必于秋。


順天時肅殺之令也。


以天之威繼其恩。


則人之刑繼其養。


其道一也。


雷電為威。


雨澤為恩。


恩威同著。


天之道也。


豐于物以足其養。


明于刑以昭其罰。


養罰並尊。


人之道也。


讀者勿泥其辭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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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2:52:0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爻辭-79


宗主附注豐為物之豐盈。


而與大有略異。


大有者。


已有之象。


言人皆富有也。


豐者。


豐盛之象。


言物自豐盈也。


物之豐盈。


不必人皆富有。


為其難均一也。


均無貧。


惟大有以火天相合。


能均之。


不均則爭。


此豐以雷火相配。


而有猜忌也。


故豐近于噬嗑。


人急求食為噬嗑。


既求之急。


可見其原空乏。


而非飽飫。


此民貧之象。


豐者天所予。


而人不能平之。


故多爭而獄興。


有如訟。


此君子以豐而折獄致刑。


明為平其不平。


均其不均。


以遏止爭訟。


故與噬嗑利用獄者大同。


皆人道之失也。


而與大小畜有類似。


卻近于大有者也。


大小畜亦以物之畜積為義。


有如富者多積財物。


亦不必人人皆然。


既不能盡致之平均。


則物有聚或散。


多者自多。


寡者自寡。


此畜積為富有也。


富于其一。


貧于其他。


則不得不妒忌。


如夫妻反目。


同室尚不免有詬誶之聲。


富以其鄰。


比居尚不免有羨妒之志。


此由大畜辭言之。


見其關于財物。


不宜偏屬于一人。


亦以其不平不均。


有悖天道。


而與大有既異。


與泰尤乖。


泰為太平。


物無所畜。


而人亦無貧。


故曰不富以其鄰。


言鄰皆不富。


我何獨富。


而不富。


非貧也。


惟不富耳。


不富于一家。


即分配于大眾。


此不富亦不貧也。


均之至也。


平之至也。


以地天交泰。


陰陽平均。


互相銜接。


止于太和。


為道之至。


而孚于天者。


小畜則不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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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2:52:5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爻辭-80


初九。


遇其配主。


雖旬無咎。


往有尚。


宣聖講義此豐卦初九爻辭也。


初九在下。


而與九四應。


重剛不協。


以下卦離。


上卦震。


皆陽在下。


陽志于外。


剛主于升。


分上下言。


初九之進為六二。


九四之進為六五。


皆剛與柔接。


一陰一陽。


求其近配而有合。


此初四爻皆有遇也。


遇。


合之謂也。


初九所遇者為六二。


在內之中。


秉坤之正。


是能匹配而居正位。


是為主也。


故稱遇其配主。


與九四之遇其夷主者不同。


配者匹配。


夷者平等。


義雖近似。


而一為正位得時。


有支配之權。


一為失正違用。


如芟夷之象。


夷與中正反。


即失乾九五之位。


反就于坤黃裳之占。


裳者下衣。


黃者正色。


正色而屈于下衣。


是恥辱也。


以非坤之象。


而?坤之用。


所謂夷狄之道。


非綱紀之正。


故稱夷主。


君如四夷之君耳。


而六二則孚于坤正。


有其安貞之德。


達其覆載之功。


此初九得其主矣。


故稱配主。


俗以名實相副為配。


如稱人曰配有此。


譏人曰不配有之。


配即孚也。


合于所稱。


得其實用。


而有主持之權。


派遣之命。


猶昔刑人發配。


必自上命之。


且配者。


亦必有其同等。


如人之偶曰配。


言相匹配。


而得協和。


尊其位。


重其命。


有為之匹者。


以豐象重刑獄。


則配字實含有配遣之義。


亦如罪人妻女。


交官擇配。


是其一例。


初九原勿用之地。


而得其主為配。


以與之合。


言雖在下。


仍有求于派遣之情。


雖勿用仍有希于配達之效。


凡以上命為分派者皆配也。


初九聽命于六二。


不得自專。


以剛從柔。


而外無應援。


以下求上。


而中難堅拔。


此不得不俯就配主之命也。


豐原盛大之象。


而初猶幼?之時。


離火始燃。


光華初見。


所占不大。


所持不久。


故曰雖旬無咎。


言僅保旬日而已。


旬十日。


豐如日中易昃。


過其時則有咎。


雖字已明旬外有?。


如日不得永在中天而不昃也。


往為前進。


有尚者。


有所希冀。


求其高尚也。


初九志在外。


企于升。


故辭如此。


有尚有字。


言可有而已。


且文意承上句來。


亦可謂前進尚有咎。


蓋以初九之遇。


非果真主。


雖有內卦正位。


而非得時之君。


此惟能保其旬日無咎。


而旬外有?。


初固求進。


終仍有咎。


是深戒其勿貪往也。


以得時則有功。


失勢則有咎。


咎與功在初固未定。


應視其以後變化。


如慎于所往。


而凜然于配主之威嚴。


則或有所慕。


如輕于其進。


而傲然于平等之思念。


則將有其?。


此初九之辭。


不即斷其為吉為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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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2:53:4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爻辭-81


象曰。


雖旬無咎。


過旬?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爻辭僅云旬無咎。


則可推知所保者旬日。


若過旬日。


則有?咎。


亦初九剛無所應。


下而求升。


所持難恆。


其害在後。


戒占者知配主之遇。


非得時也。


如睽遇主于巷。


亦非正道。


不正之遇。


其合不久。


終必乖離。


離本包附麗與分離二義。


初九之離。


即初附而終分。


始免咎而後有?。


以豐志大。


不甘屈辱。


急圖升進。


而厄于勢位。


戾于時宜。


外無其援。


中失其守。


故不克久。


而所保止旬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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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2:54:5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爻辭-82


六二。


豐其蔀。


日中見斗。


往得疑疾。


有孚發若。


吉。


宣聖講義此豐六二爻辭也。


六二離之中爻。


亦其重要之爻。


而為內卦正位。


坤之德用所寄也。


離為兩陽一陰。


陰在中。


而主二陽。


如人之目。


精睛之象。


陽中之陰。


為神水所存。


照明一切。


為視物之主。


乃秉坤元之德。


安貞之道。


純陰之精。


實為生化之宰。


而象取日。


言離得坤之精。


含章可貞。


光明煥發。


以成後天生化之源。


此離中爻。


即坤大用所見之位。


豐以離主全卦。


則其大用亦昭于六二。


雖全卦正位在五爻。


而二五正應。


以共成文明之德。


今上為震而非離。


原有異。


卻以六五故。


亦與離同。


是猶明兩作離。


為明視之本。


生育之根。


故爻辭稱豐其蔀。


蔀草也。


如茅如葦。


俗多取以覆屋。


故稱貧戶曰蔀屋。


即茅舍之意。


上古無磚瓦。


屋室皆編蔀以為覆。


媥荊以為墻。


後世易以磚瓦。


而貧者仍其舊。


是以稱蔀屋為貧者之居。


非古也。


蔀茅易長。


乘時發育。


便于包覆之用。


得之既易。


用之又便。


能蔽風雨。


遮日光。


是猶茅?之利。


泰否稱白茅。


此稱蔀。


其意甚近。


皆取易生易茂之物。


多功而少害。


捷取而適用。


為凡民之利。


亦足昭天道好生之心。


明日光發育之德。


功及于天下而無勞。


利澤于民生而無費。


且繁滋蔓延。


有日之照臨。


雷雨之潤澤。


無不生。


無不茂者。


物之生易而茂盛者。


正孚于豐盈之義。


五穀盛收曰豐年。


原亦草也。


而蔀又較五縠易得易用。


不勞而穫。


不費而成。


敝則易之。


闕則補之。


編葺不難。


敗舊不惜。


是以取以為喻。


可見天之生物不擇。


日之育物不私。


愈賤者用愈宏。


愈多者功愈溥。


故蔀茅之屬。


皆人生不可少者。


其豐也。


即其功。


其盛也。


即其利。


蔀茅之功利。


即天日之德用。


天日之裁培。


即人民之福利。


此離秉坤厚載之德。


而施及諸人物者也。


日中見斗者。


日不明也。


如雲霧蔽障。


天日晦明。


則斗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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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2:55:2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爻辭-83


又如日之食。


亦見斗。


斗為星之大而易知者。


本不宜于日中見。


今乃以日失其光明而斗見。


此反常也。


以六二陰盛。


固由雲雨之澤。


以豐其蔀。


而以光明之晦。


乃見其斗。


斗固星名。


又可象量器之斗。


亦可推為器物之斗。


凡有柄有勺者。


皆斗之類。


如水斗酒斗。


日中之斗。


固指星。


而推其意。


則可包人之失明。


在光天化日之下。


而用其量出為入之斗。


利人之不知。


而為欺偽之行。


乘時之多晦。


而有利己之志。


蓋斗之大用。


將以平人之私。


正人之偽。


人而無私偽。


則可不用。


世之奸巧者。


更以斗取利。


吝其出而減其量。


貪其入而加其容。


此斗亦為害人之具。


于日中見之。


豈非陰昧之行乎。


又有乘物力之艱。


而規規于升斗之爭。


因糧米之貴。


而悻悻于斗杓之利。


是與閉耀與同。


謀財者類。


皆斗之咎也。


六二之見斗。


實宜預防之。


以陽中有陰。


而志于進。


故求往而得疑疾。


疑由陰陽爭。


如坤之陰疑于陽必戰也。


因疑而成病。


亦心疾也。


六二之象。


如人之心。


天之為日。


人之為心。


心有暗昧。


則疑生焉。


日有晦明。


則斗見焉。


故疑與斗有相應。


發于恐懼。


根于憂虞。


皆不光明坦白之象。


故斗亦可推作戰慄抖摟講。


言心疑。


則身顫動而莫定也。


然以六二得中。


與剛有孚。


而能發育之。


光大之。


是以占吉。


發若者。


其志頗大。


其情甚熱。


如火之發。


如物之育。


亦與豐其蔀應。


蔀之發育。


以陰陽之孚。


事功之發達。


亦剛柔之濟。


此其志能相信。


而心有所尚。


與初之有尚相同。


則六二之柔。


得兩剛以孚而共發之。


如日光之照。


雨澤之潤。


相濟成用。


則蔀以發若。


不孚不濟。


則反害之。


何語于豐。


此吉占由有孚得。


而疑疾亦由有孚除。


與大畜遇雨之吉正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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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2:57:2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爻辭-84


宗主附注豐卦以離日為主。


以進在下。


凡卦之下。


皆可主全體。


言如草木之根。


堂室之礎。


必自此始也。


下卦以初爻為始。


初又根之根。


礎之礎。


雖勿用。


亦關重大。


剛初者陽得本。


柔初者陽失協。


皆以陽言。


不及陰者。


陽升陰降。


陰自上下為順也。


然卦皆自下上。


故有陽順行陰逆行之稱。


言初為陽者。


其升自順。


初為陰者。


其進為逆。


逆者反也。


反其常道也。


以陰自上而下為常道。


今反自下上。


是變降為升。


豈非逆乎。


如水逆流。


必由于外力之驅使。


如風之激。


如人之堵。


為逆水之性以成其用而已。


故陽者上行為順。


下行為逆。


陰者下行為順。


上行為逆。


陽象火。


其性炎上。


陰象水。


其性潤下。


此合五行之數。


亦有順逆之分。


卦不必皆順或皆逆。


則視爻為斷。


而爻以初為本。


亦猶卦以下為主。


如歸妹下為兌。


故少女主全卦。


豐則下為離。


故日與火或電主全卦。


其上之震。


不得不隨之。


此歸妹以兄從妹。


而豐以雷從電也。


從者為後。


故下為主。


猶君臣主僕之類。


豐以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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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2:58:0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爻辭-86


象曰。


有孚發若。


信以發志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六二爻辭。


前後之意有殊。


前稱日中見斗。


往得疑疾。


是不利也。


後云有孚發若。


又占吉。


人或不明。


故申言之。


六二以一陰在兩陽中。


原無大用之時。


而以居內中爻。


得坤正位。


則孚于安貞之德。


是以初不利而終占吉。


且吉字貫全爻言。


而實則由有孚來。


故釋文但揭有孚發若一語釋之。


蓋六二離之要位。


陰以少而貴。


居中以御外。


秉柔以濟剛。


此其德在孚。


孚者如鳥之孵雛。


必雌雄同功。


而雌則任其孵化之勞。


離之六二。


亦以孚于兩陽。


而獨任其生成之德。


故曰有孚發若。


言有孚以信于志。


而發育以盡其德。


此柔之本志。


即坤順承代終之志也。


六二之日中見斗。


與九四微異。


以九四剛爻。


六二為柔。


本陰暗之象。


蔽晦之時。


日之不明。


宜也。


九四剛爻。


而亦不明。


是日之失德。


非雲雷之咎。


故釋稱其幽暗不明。


六二以日之蔽明。


如黑霧之障。


九四以日之失明。


如日之食。


此所異也。


而其害亦有別。


故六二雖得疑疾。


而仍有孚。


雖往不利。


而終占吉。


則本離之德。


離自能明。


雖一時之疑。


不傷其後來之視。


正如火澤睽之遇雨則吉。


群疑亡也。


睽由騖視而一時不明。


正如日之因雲蔽。


苟雲已作雨。


頃即復于清明。


豈非其障已去之象。


亦如驚疑者。


既分明真相。


自無可疑也。


豐之六二有孚發若。


亦以得雷雨之後。


日當復出。


斗亦不見。


若人目瞀既去。


疑疾自解。


更何憂慮。


故疑疾生于心。


而發于目。


人之目即天之日。


日中見斗。


猶目中生翳。


皆障也。


而以其孚。


啟發其心。


遂除去其疑。


此所以終吉。


釋文所稱。


與大有六五正同。


大有六五亦離中爻。


與睽之上為離卦正同。


大有釋文曰。


厥孚交如。


信以發志也。


亦言六五能與陽孚而相信。


以啟發其心志。


不復憂疑。


大有交如。


與此發若。


亦有通義。


交者交和。


發者啟發。


皆溝通也。


不通則不交。


不交則不和。


不和則不發。


交與發原相應。


而如字與若字意義亦同。


與乾夕惕若近似。


而在離六五。


尤多用若字。


皆示其疑似未定之義。


與大有六五交如威如。


兩用如字一例。


後天離居乾位。


日代天明。


其德至昭。


其行至速。


昭則易晦。


速則易變。


故不能定其象。


則以如若字稱之。


言當其時則然。


過其時則否。


如日中易昃。


昃與日中已大不同。


故變化甚迅且甚多也。


凡占得離者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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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2:59:2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爻辭-87


九三。


豐其沛。


日中見沫。


折其右肱。


無咎。


宣聖講義此豐九三爻辭也。


九三離之終。


中爻之始。


剛爻剛位。


為陽之盛。


豐之宜日中者。


即以九三九四陽亙于中也。


陽之旺。


如日之中。


而其德用。


如物之茂。


物之生育。


必以春時。


得日之溫和。


雨之沛澤。


以發育之。


榮養之。


而後茂盛繁滋。


此即天之生物。


必假日與雨澤。


以致其用。


成其德。


故九三稱豐其沛。


言雨澤之沛豐。


多而生物亦隨之豐滿。


與六二之豐其蔀者德較廣。


用愈大。


不獨草也。


凡有生者。


皆沾其澤。


此所以稱沛。


不限于一草一木。


亦不限于何類也。


九三人爻。


人道之始。


人生所需。


亦有賴于澤之下沛。


人民之生育。


尤有望于恩澤之普沛。


經而豐。


可見其生之盛。


亦即在上者恩澤之周。


而沛字又兼有肺字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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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3:00:1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爻辭-88


人身之要藏。


肺為最上。


肺主氣。


而沛其津液。


化其水。


達其脛?。


通其水道。


此亦如天之雲雨。


有恩澤沛施之功。


日中見沫。


沫者涎沫也。


水成聚而為沫。


亦猶澤也。


雲之為雨。


澤之大者。


露之成珠。


澤之小者。


雨露者。


皆澤之下施。


生生之源。


不可少者。


而日中見沫。


為日蒸化之功。


若由日言。


反害其明。


而由生言。


則宏其德。


故見沫非咎。


不過日中非其時。


易有咎。


凡日之象。


皆可視為人之目。


故目中見沫。


亦猶日中見淚。


目字從日加一。


正以象日。


人之目中。


無故不得有所見。


見沫者。


亦足蔽其明。


是沫字。


亦可作昧字講。


有所昧也。


明之有蔽。


則視之有虧。


則動作不利。


而動作先需其右肱。


以不明而折其右肱。


乃失其臂助。


人之手足。


為一切動作所資。


而右尤要。


右肱之折。


所損大矣。


既昧其目。


又折其肱。


可見九三之?。


不克守乾惕之訓。


而于重剛失中之咎。


如人剛愎自用。


偏激求逞。


其害不旋踵。


與初之過旬?。


又有甚焉。


而爻辭無咎者。


乃自作之孽。


無可咎也。


若果天之所為。


則亦可免于咎。


以天方豐沛其澤。


當不忍下民之苦。


則雖見沫。


終復其明。


折肱終成其用。


此豐之本志。


將以達其盛大之功也。


然天道不常。


人情不悔。


九三雖無咎。


至所應上六。


則占無人之凶。


是不獨不明。


將無所見。


不獨折肱。


將亡其身。


其害可勝言哉。


九三與上六。


一剛一柔。


原得其濟。


而九三過于自用。


乃逢其?。


此乾九三以朝乾夕惕。


惇惇致其訓誡也。


惜世人占九三者。


多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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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3:00:5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爻辭-89


象曰。


豐其沛。


不可大事也。


折其右肱。


終不可用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九三中爻之始。


人爻之一。


重在人道。


易以人順天為訓。


則凡天道之乖。


即人事之戾。


天時之不利。


即人事之失宜。


九三豐而為沛。


雖有澤沛之象。


而被其澤者。


非如五穀之能生人。


非如要材之能利民。


既未及所沛者之為重要生物。


則可見其所成者。


亦非屬于大事。


大事者。


傳所謂國之大事。


在祀與戎。


一則祭祀之誠。


一則民土之衛。


一為國之生存。


一為邦之保障。


不可忽者。


故稱大事。


今九三所豐。


不關于祭時。


不屬于軍事。


則猶初四爻之蔀。


其為用亦渺小矣。


雖沛有雨澤沛施象。


恩德普及。


而亦尋常之行耳。


難語于祀戎之備也。


此與遯九三同義。


而與賁旅亦相似。


皆瑣細之功。


平庸之用。


不足為豐之大者。


豐而不及于大。


必時之有未宜。


豐者天也。


事者人也。


天不豐于重物。


人亦難用于大事。


時也位也。


以九三重剛失中。


而與九四不協。


失中為過。


不協為孤。


過則易干其?。


孤則寡得其助。


此不可大事。


乃明戒人之自慎。


而若忽焉。


貪于前。


罔卹其後。


志于得。


罔顧其危。


不審于時行。


而貿然圖進。


不辨于所備。


而悻然求逞。


則其必有折傷。


已可知矣。


故爻辭繼曰折其右肱。


右肱者。


人身要體。


為動作之需。


執時之本。


不可折也。


而竟折之。


將何為哉。


失其利便之器官。


猶喪其匡助之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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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3:02:1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爻辭-90


如人一身。


而失右手。


生活必有所限。


況他求乎。


故曰臂助。


言其相依甚切。


如左右手之相助也。


失其右手。


所餘之左手。


亦無力可為。


雖未折。


亦無用。


故曰終不可用。


以九三妄行。


昧于時位。


違于天人。


乃獲此?。


則無咎。


乃言無所咎也。


豐志于大。


故易于貪妄之害。


況九三過剛而無所濟。


獨行而不知悔。


折在右肱。


猶小焉者。


蓋利則難大。


禍則難小。


理數然也。


右肱之折。


將且亡其生。


不用之餘。


將或損其命。


此九三惟有自反于乾惕。


以求其免咎。


苟不早悛。


離震之間。


不得進已。


火木之功固大。


其害亦豐。


以九三兌與巽之中爻。


順于柔則悅。


本于剛則傷。


兩陽困兩陰間。


此其為日中見蔽晦之象。


無論為斗為沫。


失明一也。


失明而圖大功。


有蔽而希大用。


其禍可勝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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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3:03:0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爻辭-91


宗主附注九三爻辭豐其沛。


沛字。


一說水草為沛。


又凡如水之流沛者。


皆曰沛。


而柔草風糜。


亦若流澤之沛。


故沛與芾亦相通。


如詩蔽芾甘棠。


言其葉之披覆。


猶雨之沛然下垂。


推之旌旆之旆。


何莫非垂沛之意。


皆取其自上而下。


流沛如水。


則恩澤之沛。


正沛字義中所應有。


九三之豐其沛。


實以雨澤下施為主義。


而賅一切垂覆言。


所沛者豐。


所覆者眾。


此九三剛德。


秉離日之化。


承雷雨之施。


乃有之耳。


日中見沫。


沫字于與沬字通。


沬為微明。


又斗星中之光晦不明者。


亦名沬。


而水流成聚曰沬。


浮漚流沫。


亦從沛字來。


水沛而後見漚。


露凝而後成沬。


皆自上施下之澤。


以九三九四六五互兌。


卦兌為澤。


又主口舌口涎亦沫也。


而九三從六二日中見斗來。


實指暗昧者多。


昧沫一義。


如昧爽。


即微明也。


日中不得見之。


見則可知日之蔽晦。


雲霧之垂。


如草木之覆其葉。


推之人道。


則為目之生翳。


有所障也。


目不能視。


則手足無所審。


而有折傷之虞。


此折其右肱。


固由剛過易折。


實亦蔽晦致傷。


動作必主于心。


目之視。


手之持。


皆心之命。


九三聽命于五。


五為柔。


故心為之病。


亦如六三得疑疾也。


六二在中。


故病生于心。


九三在外。


故?見于目與手。


為病異。


而所以病則同。


六二得中。


故占吉。


以其有孚。


九三失中。


故有咎。


以其未慎。


此夫子戒以必遵乾惕之訓。


方免于晦折之?。


以日中而有眚。


則有同于明夷。


以右肱至利便而有折傷。


則有類于睽。


以皆離之失也。


失者過也。


因豐中互大過。


故各爻不免于害。


陽過曰大。


過陽盛而後過。


于人為剛惕賈禍。


于物為多聚招?。


故卦名豐。


言物眾而用不當。


人強而行過中。


則雖獨豐。


何以免咎。


此爻辭輒責其未能乾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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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3:04:3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爻辭-92


九四。


豐其蔀。


日中見斗。


遇其夷主。


吉。


宣聖講義此豐九四爻辭也。


九四上卦之始。


為震之初。


即其主爻。


而與九三同為中爻。


重剛不協。


以九三言。


合乎既濟與泰。


而九四則同于未濟與否。


此九四之剛不當也。


二與四同功異位。


二多譽。


四多懼。


故二爻之辭與四大同。


而所占有異。


即二得正。


四失中也。


然九四以與六五近。


如初九之于六二。


有相得之情。


雖上下不得其應。


而有其比鄰可親。


此初與四。


皆有遇主之辭。


且占吉也。


豐其蔀。


日中見斗。


義見六二爻講解。


以九四雖剛而失中。


與六二之得正而為柔者。


其蔽正同。


故所豐者蔀草而已。


較九三之沛。


為不及矣。


蔀生而賤。


雖豐不足大用。


日中本不當有所見。


今以蔽晦而見斗。


是失其光明。


天下同為暗昧。


六二如雲霧之障。


九四如日之食。


其不明一也。


而九四為過剛。


非如六二本為柔爻。


陰柔暗昧。


時地所為。


九四剛爻。


而陽光被奪。


蔽晦已甚。


則天下同有幽昧之傷。


日中見之。


所謂晝晦也。


日中而見所不當見。


其為?眚可知。


然爻辭不言凶。


且有遇主之吉者。


以天?不常。


猶可避也。


日月之食。


日月之?。


天下雖同晦。


而非無可趨避者。


如夜之暗。


有燈燭以繼其明。


則晦亦何所害。


所兆在大事。


而非關乎人民日用。


故不言凶。


且以九四進于六五。


得其下交。


故反占遇主之吉。


可見剛之貴得柔也。


遇其夷主。


與初爻遇其配主。


皆指有所合。


初合于六二。


四合于六五。


二五皆正位。


故以主稱。


而六二在內。


與初同隸。


易于匹配。


故曰配主。


六五在外。


而反剛為柔。


失其正位之德。


不似六二之協乎坤貞。


故曰夷主。


夷者平等。


芟夷也。


傷也。


有所削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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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3:06:4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爻辭-93


如古稱外邦日夷。


東夷西戎。


南蠻北狄。


合稱四夷。


如華夷。


即中外也。


夷雖不必屬于外國。


而非堂皇正大之稱。


猶中國邊遠。


亦以夷稱。


謂其不得與中原齊也。


九四柔履正位。


象夷狄之君。


或者女后。


臣下攝政之主。


故曰夷。


言猶與人民平等。


而較帝王減降也。


以九四剛而遇柔。


下而得上。


如強臣見寵于弱君。


疆鎮有得于鄰主。


則其志不堅。


其心易外。


此占吉由于動變來。


動變則重剛反柔。


失中反正。


多懼反安。


不用反昭。


此所以反占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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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3:08:4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爻辭-94


象曰。


豐其蔀。


位不當也。


日中見斗。


幽不明也。


遇其夷主。


吉。


行也。


宣聖講義此坤釋爻辭之義也。


前四句為合六二爻辭釋之。


而不在六二。


卻在九四者。


亦以六二得正位。


孚于安貞之德。


雖有豐蔀見斗之象。


究未戾于豐之大用。


九四則以剛之失中。


外而難退。


其所遭之蔽晦。


不得即復其光明。


故特釋之。


言豐其蔀。


不及他良材者。


由九四位之不當。


與六二之情不同。


六二有其位。


而所豐止于蔀者。


一則柔之為德不大。


一則在下尚屬德之初試。


則雖先豐其蔀。


將來或推至其他。


而同豐焉。


此初二豐蔀之後。


即有九三豐沛之辭。


可見天之所豐。


正不止于蔀。


且必由豐而沛施無窮。


故六二釋文無貶辭。


而九四則竟以位之不當。


明其用之有限。


不復期其更大其用。


廣其德也。


九四在外。


外以內為志。


與內以外為志者恰反。


剛而求其降。


正與柔而望其升。


皆逆也。


逆則無功。


而六二之能進于九三。


以大其所豐者。


實本卦之例。


由下而上。


本乎自然也。


今九四重在下應于初。


而兩剛不協。


此雖逆行。


亦將無成。


故釋以不當位也。


日中見斗。


六二以柔在下。


猶易復其光明。


九四以剛在下。


則難即返其本象。


此釋文稱其幽不明。


言其為蔽晦所困。


而不復其光輝。


則宜是日中之變耳。


以九四乃震主爻。


震雷之動。


必雲雨之時。


震動而雷電行速。


變化至易。


此不明由于天之變。


即目之眚。


日失其明。


物遭其?。


則幽不明者。


包一切言。


皆幽暗不得光明也。


六二離之中爻。


原有光明之德。


雖見斗。


一時之障而已。


而九四震雷之用。


雖有電火之光。


而非天日之明。


此明亦幽也。


幽者如長夜。


如暗室。


如地下之?。


如冥間之情。


暗昧不睹光明也。


推之凡蔽晦抑塞。


鬱鬱久居幽昧。


不得光明。


行同長夜。


無所視睹者。


皆九四之象。


以豐而即于幽昧。


以大而失其光明。


則所用反非所志。


所成反為其害。


雖豐何足貴哉。


故豐止于蔀。


其德已細。


而日中竟幽昧。


其道已違。


九四之占。


實豐之失。


占者得之。


宜自慎耳。


然以震為動。


德重行。


果順之。


亦有遇而占吉。


是貴在能應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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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3:09:5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豐卦-釋爻辭-95


故釋遇其夷主吉。


為行之宜。


行而後得有合。


行而後占吉。


此震之用。


有與離麗相違。


而與分離有契。


九三九四。


重陽相接。


志在上行。


不卹其過。


故雖不明。


而無大用。


卻有遇合之吉也。


不過九四剛過。


正與九三互成大過中爻。


剛過易折。


亦如九三折其右肱。


三折其手。


四失其明。


其損相類。


失明者無目也。


九三見沫。


為目之病。


九四不明。


為目之盲。


是三猶可視。


四已失所睹。


雖欲不行。


不可得也。


以行而出于暗昧。


達于光明。


則仍有其視力。


而可遇其外主也。


豐之為豐。


本離之明。


合震之動。


方成其用。


今不得其明。


惟順以動。


動而後復于明。


此釋文以行字。


明爻辭遇主占吉之由來。


不速行。


則終自困而已。


何望其吉哉。


九四與六二。


剛柔異道。


六二宜守。


九四宜行。


此坤與乾之別也。


乾九四亦以躍淵無咎。


貴在順時以動。


動而上者時之宜。


動而下者位之適。


震前為柔。


而六五得正。


故宜于行進。


進則可與六五合。


行則可離九三?。


此爻辭釋以遇其夷主吉。


使占得者速行耳。


則如斗杓之所指。


為方之利。


指示人之途徑。


果有行者。


可取則焉。


蔀草雖豐。


不足留戀。


日中雖暗。


猶可趨避。


以所蔽者。


近所育者細。


近細勿貪。


則遠大猶可期。


豐之大用。


原在遠大。


如務近細。


得毋悖豐之義。


此初與四占遇合。


皆由行進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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