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氏(希雍)神農本草經疏〕】
明史二十卷(醫藏目錄。作十二卷。按明史二字當作三字。)存自序曰。神農本草經者。
古三墳之一也。
其成於黃帝之世乎。
觀其嘗藥別味。對病主治。施之百世。無可逾越。其為開天大聖。憫生民疾苦。於飲食衣服之外。復設針石藥物。用拯夭札。俾得盡其天年。是已。原夫藥之生也。
氣稟於天。味成於地。性在其間。氣為陽。味為陰。五味四氣。各歸其類。斯親上親下之義也。
既述之以本性。又制之以君臣,合之以佐使。以成其攻邪已疾之能。遂使無情之用。同諸有識。自非生而神靈。冥契萬物者。
其孰能與於斯乎。
去古滋遠。民性滋漓。心識粗浮。莫能研精殫思。深入玄要。而不察乎。
即象即理。物物昭然。弭疾延年。功用自著。正以三墳之書。言大道也。
言其然。而不言其所以然。言亦象也。
予因據經以疏義。緣義以致用。參互以盡其長,簡誤以防其失。而復詳列病忌藥忌。以別其微。條析諸藥。應病分門。以究其用。刊定七方十劑。以定其法。闡發五臟苦欲補瀉。以暢其神。著論三十余首。以通古今之變。始悉一經之趣。命之曰神農本草經疏。讀之者。
宜因疏以通經。因經以契往。俾炎黃之旨。晦而復明。藥物之生。利而罔害。乃余述疏意也。
余生也晚。親年已衰。得於稟者固薄。故少善病。長嗜方技,僻耽藥妙。顧念自昔仙人道士。靡不悉由藥道。以濟群生。加之友生協贊。後先不一。馴屆耳順。良友凋喪。百念灰冷。惟茲一事。尚用嬰懷。手所論著。裒然成帙。倘典則可師。幽隱可顯。試用於世。有廣來學。固所愿也。
不敢必也。
采真同好。其相證諸。蘇州府志曰。繆希雍字仲醇。常熟人。精醫術。醫經方書。靡不討論。尤精本草之學。謂古三墳之書。未經秦火者。
獨此而已。神農本經朱字。譬之六經也。
名醫增刪別錄。朱墨錯互。譬之注疏也。
本經以經之。
別錄以緯之。
作本草經疏。本草單方等書,抉摘岐軒未發之秘。為人電目戟髯。如遇羽人劍客。好談古今事成敗。誠奇士也。
顧澄先題詞曰。先生殫一生精力。發神聖千古之奧,以利萬世。門人李季虯氏幾經參錄。悉以付新安吳康虞氏。刻之金陵,未竟而遺焉。
流傳於知交者。
西吳朱氏集而刻之。
不及其半。然且序次弗倫。考核未審也。
先生以醫為司命。一字有訛。遺禍無極。遂命澄先檢其存稿若干卷。按部選類。匯得全帙。細復檢閱。以為定本。凡續序例二卷。藥四百九十味。用識年月。書此凡例云,天啟五年。歲在乙丑。六月十有一日。松陵顧澄先謹識。浦士貞曰。本草經疏。萬歷時虞山儒醫繆希雍字仲淳號慕台撰。以一經附一疏。文字條達。然卓識者少。
故不見重於世。(讀本草快編)四庫全書提要曰。神農本草經疏三十卷。明繆希雍撰。明史方技傳。載希雍嘗謂本草出於神農。譬之五經。其後又復增補別錄。譬之注疏。惜朱墨錯互。乃沉研剖析。以本草為經。別錄為緯。第本草單方一書行於世。而不及此書。未審即是書否也。
其書分本草為十部。首玉石。次草。次木。次人。次獸。次禽。次蟲。次魚。次果。次米穀。次菜。皆以神農本經為主。而發明之。
附以名家主治。藥味禁忌。次序悉依宋大觀證類本草。部分混雜者。
為之移正。首為序例二卷。論三十余首。備列七方十劑。及古人用藥之要。自序云。據經以疏義。緣義以致用。參互以盡其長。簡誤以防其失。是也。
考王懋?白田雜著。有用石膏辨一篇。篇末附記。極論是書多用石膏之非。其說良是。至云繆仲淳以醫名於近世。而其為經疏。議論甚多紕繆。前輩云。經疏出而本草亡。非過論也。
是則已甚之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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