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氏(昆)素問注〕】
二十四卷 存自序曰。在昔有熊御宇。軫念元元。不無夭折。欲躋而登諸壽域。乃問於岐伯鬼臾區。而作內經。雷公受之。
以為刑范。首天真。次調神。次生氣。次病能。上窮天紀。下極地理。中悉人事。行之萬世不殆。傳之者直以列於三墳。自有醫籍以來。茲其太上。周秦而降。豈不代有神良。要其立言范世。指不多屈。無亦樹名易而作則難耶。何蘄蘄也。
挽近拘方者言。更仆未能悉舉。非無爝然之明。去上古而遙。不啻居九壤而測九天也。
則而象之。內經象曰。靈樞象月。睹日月而知眾星之蔑矣。越人之問難。士安之甲乙。叔和之脈經。其中天三垣歟。斡旋日月。而翼其明。功足齒哉。若張長沙之傷寒。魁杓搖光也。
因時而建。亙萬世孰能忒焉。
施及孫思邈李明之劉完素朱彥修滑櫻寧輩出。互有闡明。所謂辰之五緯非乎。
遲留疾伏。殆非一步可紀。外是?一家言。羅為列宿。假日成光。亦能不墜。神乎。
和華倉扁之雄。無文可述。方之景星慶云。曠世一見。卑卑尺有所短。寸有所長。言焉不經。與之上下軒岐。如向盲夫而夸日月。只為翳障。最下異為一途。叛經行怪。類如傷寒鈐法。素問遺篇。則妖氛爾。孛彗爾。白虹爾。薄蝕爾。匪惟羲和憂之。
具目者之所共憂也。
隋有全元起。唐有王冰。宋有林億。嘗崛起而訓是經。庶幾昧爽之啟明哉。待旦者較然睹矣。獨其為象,小明則彰。大明則隱。謂之揭日月而行。未也。
不肖束發修儒。無何徙業。居常晷度有熊。日求其旨而討論之。
不揣管陋。釋以一得之言。暑曰內經吳注。業成欲懸書國門。以博彈射。徒以云山木石之夫。無能千金禮士。職是焰然斯道也。
如有岐雷者作。斥為日月之蔽。抑又何辭。聞之曰。不斑白。語道失。今四十以長。先半紀而見二毛。無亦征余言之有當哉。當乎非余敢知。今之測景者旅矣。惡能當夫賓日之目也。
皇明萬歷甲午日躔大火。書於黃山軒轅爐鼎之次。亡名氏鶴皋山人傳曰。山人。余族父也。
世為歙澄塘人。幼英異。不伍凡兒。稍長業進士。為文章。藻思橫發。顧數奇弗偶。大父元昌翁。父文韜翁。俱修德而隱者。
家多方書。山人遂迸鉛槧。事岐黃術。嘗曰。素問靈樞。醫之典墳也。
難經甲乙。醫之庸孟也。
張王劉李。醫之濂洛關閩也。
日夕取諸家言遍讀之。
不數稔術精而售。初游宛陵。後溯長江。歷姑孰。抵和陽。所至聲名籍籍。活人無論數計。每診疾。僉曰易平。山人曰。此在死例。僉曰難痊。山人曰。此可生也。
卒不逾山人所云。故人咸謂山人殆非人。必從長桑公得者。
山人治病。不膠陳跡。人以禁方授之。
拒弗受。曰。以古方治今病。雖出入而通其權。不然。是以結繩治季世也。
去治遠矣。所著脈語。十三科證治。參黃論。砭 考。醫方考。藥纂諸書。將次第行於世。山人諱?。字山甫。鶴皋其別號也。
人以山人洞參黃帝之奧。又號山人為參黃子。余家由澄塘折居傳桂裡。故視山人為族父云。(醫方考附載) 汪昂曰。素問吳注。間有闡發。補前注所未備。然多改經文。亦覺嫌於輕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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