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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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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論輯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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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2:15 | 只看該作者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錢〕前條利自止。

 

而手足溫。則為可治。

 

此則下利止。

 

而頭眩。頭眩者。

 

頭目眩暈也。

 

且時時自冒。 冒者。

 

蒙冒昏暈也。

 

虛陽上冒於巔頂。則陽已離根而上脫。下利無因而自止 。則陰寒凝閉而下竭。於此可見陽回之利止。則可治。陽脫之利止。則必死 矣。

 

正所謂有陽氣則生。無陽氣則死也。

 

然既曰死證。則頭眩自冒之外。

 

或 更有惡寒四逆等證。及可死之脈。未可知也。

 

但未備言之耳。 少陰病。四逆惡寒。

 

而身蜷。脈不至。不煩而躁者死。([原注]一作吐利 而躁逆者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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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2:25 | 只看該作者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錢〕惡寒身蜷。

 

而利。手足逆冷者。

 

固為不治。

 

此條但不利耳。上文吐利 煩躁四逆者死。

 

此雖不吐利。

 

而已不見陽煩。但見陰躁。則有陰無陽矣。

 

其 為死證無疑。況又脈不至乎。

 

前已有脈不至者。

 

因反發熱。故云不死。

 

又有 脈不出者。

 

雖裡寒。

 

而猶有外熱。身反不惡寒。

 

而面赤。其陽氣未絕。故有 通脈四逆湯之治。

 

此則皆現陰極無陽之證。且不煩而躁。並虛陽上逆之煩。 亦不可得矣。

 

寧有不死者乎。

 

少陰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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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2:35 | 只看該作者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程〕夫肺主氣。

 

而腎為生氣之源。蓋呼吸之門也。

 

關系人之生死者最巨。 息高者。

 

生氣已絕於下。

 

而不復納。故游息僅呼於上。

 

而無所吸也。

 

死雖成 於六七日之後。

 

而機自兆於六七日之前。既值少陰受病。何不預為固護。預 為堤防。迨今真陽渙散。走而莫追。誰任殺人之咎。 少陰病。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復煩躁。 不得臥寐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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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2:44 | 只看該作者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程〕今時論治者。

 

不至於惡寒蜷臥。四肢逆冷等證疊見。則不敢溫。不知 證已到此。溫之何及。況諸證有至死不一見者。

 

則盍於本論中之要旨。一一 申詳之。

 

少陰病。脈必沉而微細。論中首揭此。蓋已示人以可溫之脈矣。

 

少 陰病但欲臥。論中又已示人。

 

以可溫之證矣。

 

汗出。

 

在陽經不可溫。

 

在少陰 宜急溫。論中又切示人以亡陽之故矣。

 

況復有不煩自欲吐。陰邪上逆之證乎 。則真武四逆。誠不啻三年之艾矣。

 

乃不知預綢繆。延緩至五六日。前欲吐 。今且利矣。

 

前不煩。今煩且躁矣。

 

前欲臥。今不得臥矣。

 

陽虛擾亂。陰盛 轉加。焉有不死者乎。

 

(原文煩冗。今采金鑒所改。)〔柯〕六經中。獨少 陰歷言死證。他經無死證。甚者但曰難治耳。知少陰病是生死關。 案他經。

 

亦有死證。但不如此經之多端也。

 

少陰病。始得之。

 

反發熱。脈沉者。

 

麻黃細辛附子湯主之。

 

(千金翼。脈下 。更有反字。成本。玉函。作麻黃附子細辛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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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2:55 | 只看該作者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錢〕此言少陰之表證也。

 

曰始得之者。

 

言少陰初感之邪也。

 

始得之。

 

而即 稱少陰病。則知非陽經傳邪。 亦非直入中臟。乃本經之自感也。

 

始得之而發熱。

 

在陽經則常事耳。然脈沉 。則已屬陰寒。篇首云。

 

無熱而惡寒者。

 

發於陰也。

 

發於陰。

 

而又發熱。是 不當發之熱。故云反也。

 

察其發熱。則寒邪在表。診其脈沉。則陰寒在裡。 表者。

 

足太陽膀胱也。

 

裡者。

 

足少陰腎也。

 

腎與膀胱。一表一裡。

 

而為一合 。表裡兼治。〔程〕脈沉者。

 

由其人腎經素寒。雖表中陽邪。

 

而裡陽不能協應。故沉而不能浮也。

 

〔周〕 少陰與太陽。相為表裡。故言少陰表證。即太陽也。

 

麻黃細辛附子湯方麻黃(二兩去節) 細辛(二兩)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 八片) 上三味。

 

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 。溫服一升。日三服。(千金翼。一斗。作二斗。二升。作一升。成本。脫 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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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3:12 | 只看該作者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錢〕麻黃。發太陽之汗。

 

以解其在表之寒邪。

 

以附子。溫少陰之裡。

 

以補 其命門之真陽。

 

又以細辛之氣溫味辛。專走少陰者。

 

以助其辛溫發散。三者 合用。補散兼施。雖發微汗。無損於陽氣矣。

 

故為溫經散寒之神劑云。

 

傷寒瑣言曰。

 

趙嗣真曰。

 

仲景太陽篇云。

 

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身體疼痛。 當救其裡。宜四逆湯。少陰篇云。

 

少陰病。始得之。

 

反發熱。脈沉者。

 

麻黃 附子細辛湯。均是發熱脈沉。

 

以其頭痛。故屬太陽。陽證脈當浮。 而反不能浮者。

 

以裡久虛寒。正氣衰微。

 

又身體疼痛。故宜救裡使正氣內強 。逼邪外出。

 

而乾薑附子。

 

亦能出汗而散。假令裡不虛寒而脈浮。則正屬太 陽麻黃症矣。

 

均是脈沉發熱。

 

以無頭痛。故名少陰病。陰病當無熱。今反熱 。寒邪在表。未全傳裡。但皮膚鬱閉為熱。故用麻黃細辛。

 

以發表熱。附子 以溫少陰之經。假使寒邪入裡。外必無熱。當見吐利厥逆等症。

 

而正屬少陰 四逆湯症矣。

 

由此觀之。

 

表邪浮淺。發熱之反猶輕。正氣衰微。脈沉之反為 重。

 

此四逆湯。 不為不重於麻黃附子細辛矣。

 

又可見熟附配麻黃。發中有補。生附配乾薑。 補中有發。仲景之旨微矣。

 

十便良方。指迷方。附子細辛湯。頭痛者。

 

謂痛連腦戶。

 

或但額閣與眉相引 。

 

如風所吹。

 

如水所濕。遇風寒則極。常欲得熱物熨。

 

此由風寒客於足太陽 之經。隨經入腦。搏於正氣。其脈微弦而緊。謂之風冷頭痛。 於本方。加川芎生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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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3:22 | 只看該作者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醫貫曰。

 

有頭痛連腦者。

 

此系少陰傷寒。宜本方。不可不知。 醫經會解曰。

 

若少陰證。脈沉欲寐。始得之。

 

發熱肢厥。無汗。為表病裡和 。當用正方。緩以汗之。

 

若見二便閉澀。

 

或瀉赤水。謂之有表復有裡。宜去 麻黃。名附子細辛湯。仍隨各臟見證加藥。房欲後傷寒者。

 

多患前證。 張氏醫通曰。

 

暴啞聲不出。咽痛異常。卒然而起。

 

或欲咳而不能咳。

 

或無痰 。

 

或清痰上溢。脈多弦緊。

 

或數疾無倫。

 

此大寒犯腎也。

 

麻黃附子細辛湯溫 之。

 

並以蜜製附子噙之。

 

慎不可輕用寒涼之劑。

 

又云。

 

香港腳。冷痹惡風者 。非術附麻黃並用。必不能開。麻黃附子細辛湯。加桂枝白朮。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

 

以二三日無證。故微發汗 也。

 

(玉函。全書。證上。有裡字。方本以下。並同。蓋原文系於遺脫。當 補入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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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3:31 | 只看該作者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周〕案此條。當與前條合看。補出無裡證三字。知前條原無吐利躁渴裡證 也。

 

前條已有反發熱三字。

 

而此條專言無裡證。知此條亦有發熱表證也。

 

少 陰證見。當用附子。太陽熱見。可用麻黃。已為定法。但易細辛。 以甘草。其義安在。只因得之二三日。津液漸耗。比始得者不同。故去細辛 之辛散。益以甘草之甘和。相機施治。分毫不爽耳。〔程〕既云微發汗矣。

 

仍用以字故字推原之。

 

足見鄭重之意。〔柯〕要知此條是微惡寒微發熱。 故微發汗也。

 

〔鑒〕此二證皆未曰無汗。非仲景略之也。

 

以陰不得有汗。不 須言也。

 

麻黃附子甘草湯方麻黃(二兩去節) 甘草(二兩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 破八片) 上三味。

 

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 溫服一升。日三服。(玉函。 千金翼。三升。作二升半。一升。作八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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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3:40 | 只看該作者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周〕但言無裡證。則有反發熱之表在。可知矣。

 

易細辛以甘草者。

 

因二三 日其勢緩。故甘草亦取其緩也。

 

設兼見嘔利一二裡證。專主救裡。

 

在太陽已然。況少陰乎。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黃連阿膠湯主之。

 

(千金翼。臥 下。有者字。外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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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3:50 | 只看該作者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成〕脈經曰。

 

風傷陽。寒傷陰。少陰受病。則得之於寒。二三日以上。寒 極變熱之時。熱煩於內。心中煩不得臥也。

 

與黃連阿膠湯。扶陰散熱。〔知 〕二三日。邪在少陰。四五日。已轉屬陽明。故無嘔利厥逆諸證。

 

而心煩不 得臥者。

 

是陽明之熱。內擾少陰。故不欲寐也。

 

當以解熱滋陰為主治也。

 

〔 周〕氣並於陰。則寐。 故少陰多寐。今反不得臥。明是熱邪入裡劫陰。故使心煩遂不臥也。

 

二三日 以上。該以後之日。

 

而言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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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3:59 | 只看該作者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舒〕外邪挾火而動者。

 

心煩不眠。肌膚 燥。神氣衰減。小便短而咽中干 。法主黃連阿膠湯。分解其熱。潤澤其枯。

 

此條挈證未全。疑有缺文。 黃連阿膠湯方黃連(四兩) 黃芩(二兩○成本。玉函。千金翼。外台。作 一兩。) 芍藥(二兩) 雞子黃(三枚) 阿膠(三兩一云三挺○千金翼。作三挺。外台。作三片。) 上五味。

 

以水六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納膠烊盡。小冷。納雞子黃 。攪令相得。溫服七合。日三服。(水六升。成本。玉函。作五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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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4:09 | 只看該作者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柯〕此少陰之瀉心湯也。

 

凡瀉心。必藉連芩而導引。有陰陽之別。病在三 陽。胃中不和。

 

而心下痞硬者。

 

虛則加參甘補之。

 

實則加大黃下之。

 

病在少 陰。

 

而心中煩不得臥者。

 

既不得用參甘以助陽。

 

亦不得用大黃以傷胃也。

 

故 用芩連。

 

以直折心火。用阿膠。

 

以補腎陰。雞子黃佐芩連。於瀉心中補心血 。芍藥佐阿膠。於補陰中斂陰氣。斯則心腎交合。水升火降。是以扶陰瀉陽 之方。

 

而變為滋陰和陽之劑也。

 

〔吳〕此湯。本治少陰溫熱之證。

 

以其陽邪 炎威。傷犯真陰。故二三日以上。便見心煩不得臥。所以始病之際。即用芩 連大寒之藥。 兼芍藥阿膠雞子黃。

 

以滋養陰血也。

 

然傷寒六七日後。熱傳少陰。傷其陰血 者。

 

亦可取用。與陽明腑實。用承氣湯法。雖虛實補瀉懸殊。

 

而祛熱救陰之 意。則一耳。 肘後方。時氣瘥後。虛煩不得眠。眼中 疼。懊 。黃連四兩。芍藥二兩。 黃芩一兩。阿膠三小挺。水六升。煮取三升。分三服。

 

亦可納雞子黃二枚。 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

 

當灸之。

 

附子湯主之。

 

(脈經 。無附子湯主之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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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4:18 | 只看該作者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魏〕少陰病三字中。該脈沉細而微之診。見但欲寐之證。卻不發熱。

 

而單 背惡寒。

 

此少陰裡證之確據也。

 

〔成〕少陰客熱。則口燥舌乾。

 

而渴。口中 和者。

 

不苦不燥。是無熱也。

 

背為陽。背惡寒者。

 

陽氣弱。陰氣勝也。

 

經曰 。無熱惡寒者。

 

發於陰也。

 

灸之。

 

助陽消陰。與附子湯。溫經散寒。〔王〕 背惡寒者。

 

陰寒氣盛。

 

此條是也。

 

又或陽氣內陷。有背惡寒者。

 

經所謂傷寒 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是也。

 

一為陰寒氣盛 。一為陽氣內陷。當於口中潤燥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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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4:2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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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氏云。

 

補亡論。常器之云。

 

當灸膈俞關元穴。背俞第三行。案第三行者。

 

當是膈關。非膈俞也。

 

圖經云。

 

膈關二穴。

 

在第七椎下。兩旁相去各三寸陷中。正坐取之。

 

足太陽氣脈所發 。專治背惡寒。脊強俯仰難。可灸五壯。蓋少陰中寒。必由太陽而入。故宜 灸其穴也。

 

又關元一穴。

 

在腹部中行。臍下三寸。足三陰任脈之會。 灸之者。

 

是溫其裡。

 

以助其元氣也。

 

錢氏云。

 

灸之。

 

謂灸少陰之脈穴。

 

如涌 泉然谷太谿復溜陰谷等井榮輸經合。 即三部九候論之所謂。下部地。足少陰也。

 

王注云。

 

謂腎脈在足內踝後跟骨 上陷中。太谿之分。動脈應手者是也。

 

灸之者。

 

所以溫少陰之經也。

 

附子湯方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成本。方本。諸本。脫炮字。只志聰。 錫駒本。有炮字。) 茯苓(三兩) 人參(二兩) 白朮(四兩) 芍藥 (三兩) 上五味。

 

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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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4:36 | 只看該作者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柯〕此大溫大補之方。乃正治傷寒之藥。為少陰固本御邪第一之劑也。

 

與 真武湯。似同而實異。倍術附。 去薑加參。是溫補以壯元陽。真武湯。還是溫散。

 

而利胃水也。

 

〔汪〕武陵 陳氏曰。

 

四逆諸方。皆有附子。於此獨名附子湯。其義重在附子。他方皆附 子一枚。

 

此方兩枚。可見也。

 

附子之用不多。則其力豈能兼散表裡之寒哉。

 

邪之所湊。其氣必虛。參朮茯苓。皆甘溫。益氣以補衛氣之虛。辛熱與溫補 相合。則氣可益。

 

而邪可散矣。

 

既用附子之辛烈。

 

而又用芍藥者。

 

以斂陰氣 。使衛中之邪。不遽全進於陰耳。 千金方。附子湯。治濕痹緩風。身體疼痛。

 

如欲折。肉如錐刺刀割。 於本方。加桂心甘草。○案此據下條證。轉用者。

 

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

 

附子湯主之。

 

(玉函注。沉。 一作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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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4:5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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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身體骨節痛。乃太陽寒傷營之表證也。

 

然在太陽。則脈緊。

 

而無手足 寒之證。故有麻黃湯發汗之治。 此以脈沉。

 

而手足寒。則知寒邪過盛。陽氣不流。營陰滯澀。故身體骨節皆 痛耳。且四肢為諸陽之本。陽虛不能充實於四肢。所以手足寒。

 

此皆沉脈之 見證也。

 

故以附子湯主之。

 

以溫補其虛寒也。

 

即此推之。

 

太陽篇之發汗病不 解。虛故也。

 

以芍藥甘草附子湯。及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

 

桂枝加芍 藥生薑人參新加湯主之者。

 

皆汗多亡陽。陰盛陽虛之證。即此義也。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

 

桃花湯主之。

 

(方本。利。作痢。注云。

 

古利無  。 。後人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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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5:02 | 只看該作者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成〕陽病下利。便膿血者。

 

協熱也。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

 

下焦不約。 而裡寒也。

 

與桃花湯。固下散寒。〔汪〕此條。乃少陰中寒。即成下利之證 。下利便膿血。協熱者多。今言少陰病下利。必脈微細但欲寐。 而復下利也。

 

下利日久。至便膿血。乃裡寒而滑脫也。

 

〔錢〕見少陰證。

 

而 下利。為陰寒之邪在裡。濕滯下焦。 大腸受傷。故皮拆血滯。變為膿血。滑利下脫。故以溫中固脫之桃花湯主之 。 案此條證。喻氏柯氏魏氏周氏金鑒。並為傳經熱邪之所致。大乖經旨。錢氏 辨之詳矣。

 

見下條注。○柯氏以症治疏略刪去。 桃花湯方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篩末) 乾薑(一兩) 粳米(一升) 上三味。

 

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溫服七合。納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 服。若一服愈。余勿服。(金匱。千金翼。溫下。無服字。千金翼。去上。 有湯成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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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5:15 | 只看該作者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成〕澀可去脫。赤石脂之澀。

 

以固腸胃。辛以散之。

 

乾薑之辛。

 

以散裡寒 。粳米之甘。

 

以補正氣。〔印〕 石脂。色如桃花。故名桃花湯。

 

或曰。

 

即桃花石。〔吳〕服時又必加末方寸 匕。留滯以沾腸胃也。

 

案柯氏云。

 

名桃花者。

 

春和之義。非徒以色言耳。王子接云。

 

桃花湯。非名 其色也。

 

腎臟陽虛用之。

 

一若寒穀有陽和之致。故名。二說並鑿矣。

 

金匱要略。下利便膿血者。

 

桃花湯主之。

 

醫方集解。昂案此症。成氏以為寒。

 

而吳鶴皋王肯堂。皆以為熱。竊謂便膿 血者。

 

固多屬熱。然豈無下焦虛寒。腸胃不固。

 

而亦便膿血者乎。

 

若以此為 傳經熱邪。仲景當用寒劑。

 

以徹其熱。

 

而反用石脂固澀之藥。 使熱閉於內。

 

而不得泄。豈非關門養盜。自貽伊芳戚也耶。觀仲景之治協熱 利。

 

如甘草瀉心。生薑瀉心。白頭翁等湯。皆用芩連黃柏。

 

而治下焦虛寒下 利者。

 

用赤石脂禹餘糧湯。比類以觀。斯可見矣。

 

此症乃因虛以見寒。 非大寒者。

 

故不必用熱藥。惟用甘辛溫之劑。

 

以鎮固之耳。本草言石脂性溫 。能益氣調中固下。未聞寒能損胃也。

 

肘後方。療傷寒若下膿血者。

 

赤石脂 湯方。赤石脂二兩。碎。乾薑二兩。切。附子一兩。炮破。上三味。 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分三服。臍下痛者。

 

加當歸一兩。芍藥二兩 。用水六升。 千金方。桃花丸。治下冷臍下攪痛。乾薑。赤石脂。各十兩。上二味。蜜丸 如豌豆。服十丸。日三服。加至二十丸。和劑局方。桃花丸。治腸胃虛弱。 冷氣乘之。

 

臍腹攪痛。下利純白。

 

或冷熱相搏。赤白相雜。腸滑不禁。日夜 無度。方同上。只面和為丸為異。 千金翼。乾薑丸。主胃中冷不能食。

 

或食已不消方。乾薑十兩。赤石脂六兩 。上搗篩為末。煉蜜和丸如梧子。服十丸。日三。 外台秘要。崔氏療傷寒後。赤白滯下無數。阮氏桃華湯方。赤石脂八兩。冷 多白滯者。

 

加四兩。粳米一升。 乾薑四兩。冷多白滯者。

 

加四兩。切。上三味。

 

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 滓。服一升。不瘥復作。熱多則帶赤。冷多則帶白。 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膿血者。

 

桃花湯 主之。

 

(全書。痛。作滿。止下。玉函。有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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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5:27 | 只看該作者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成〕二三日。

 

以至四五日。寒邪入裡深也。

 

腹痛者。

 

裡寒也。

 

小便不利者 。水穀不別也。

 

下利不止。便膿血者。

 

腸胃虛弱。下焦不固也。

 

與桃花湯。 固腸止利也。

 

〔錢〕二三日。至四五日。陰邪在裡。氣滯腸間。 故腹痛也。

 

下焦無火。氣化不行。故小便不利。且下利不止。則小便隨大便 。

 

而頻去。不得瀦蓄於膀胱。

 

而小便不得分利也。

 

下利不止。氣虛不固。

 

而 大腸滑脫也。

 

便膿血者。

 

邪在下焦。氣滯不流。

 

而大腸傷損也。

 

此屬陰寒虛 利。故以澀滑固脫。溫中補虛之桃花湯主之。

 

〔汪〕少陰裡寒。便膿血。所 下之物。其色必黯而不鮮。 乃腎受寒濕之邪。水穀之津液。為其凝泣。醞釀於腸胃之中。

 

而為膿血。非 若火性急速。

 

而色鮮明。蓋冰伏已久。其色黯黑。其氣不臭。其人必脈微細 。神氣靜而腹不甚痛。喜就溫暖。欲得手按之。

 

腹痛即止。斯為少陰寒利之 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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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
 樓主| 發表於 2014-9-3 10:25:42 | 只看該作者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案錢氏云。

 

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膿血者。

 

痢疾也。

 

自成氏以來。

 

凡 注皆為裡寒。惟尚論。為少陰熱邪。若果熱邪填塞胃中。

 

如何可用乾薑之辛 熱以散之。

 

似屬背理。恐指為寒邪者。

 

未為大誤。指為熱邪者。

 

反貽誤後人 不少矣。

 

若以乾薑為誤。其誤當責之立法之仲景矣。

 

但觀痢證。有用大黃黃 連而愈者。

 

有用乾薑肉果人參附子而愈者。

 

皆非明證邪。

 

此論可謂能得經旨 矣。

 

千金諸書所用。

 

亦皆不過治寒以熱之意爾。況名醫別錄。赤石脂。酸辛 大溫。無毒。治腸 下利赤白。

 

亦復一證矣。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

 

可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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