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傷寒看證法則】
治傷寒看證法則
凡看傷寒,先觀兩目,或赤或黃。
赤為陽毒,六脈洪大有力,燥渴者,輕則三黃石膏湯,重則大承氣。
黃為疸證,如小水不利,或赤,兼小腹脹滿,不痛,渴而大便實,脈來沉實有力者,為濕熱發黃,輕則茵陳五苓散,重則茵陳湯,分利小水,清白為愈,黃自退矣。
劫法開在殺車槌方前。
次看口舌有無苔狀。
如見滑白色者,邪未入裡,屬半表半裡證,宜小柴胡和解。
舌上黃苔者,胃腑有邪熱也,宜下之,調胃承氣湯。
大便燥實,脈沉有力而大渴者,方可下。
便不實,脈不沉,微渴者,未可下,尤宜小柴胡湯。
舌上黑苔生芒刺者,是腎水克於心火,十有九死,急用大承氣下之無疑矣,此邪熱已極也。
劫法開在殺車槌方前。
已後以手按其心胸至小腹,有無痛處。
若按之當心下硬痛,手不可近,燥渴譫語,大便實,脈來沉實有力,為結胸證,急用大陷胸東加枳、桔下之,量元氣虛實,宜從緩治。
若按心胸雖滿悶,不痛,尚為在表,未入乎腑,乃邪氣填乎胸中,只消小柴胡加枳、桔以治其悶。
如未效,本方對小陷胸一服,如神。
若按之當心下脹滿而不痛者,宜瀉心東加枳、桔,是痞滿也。
以手按之小腹若痛,而小水自利,大便黑,兼或身黃,譫妄燥渴,脈沉實者,為蓄血,桃仁承氣,下盡黑物則愈。
若按之小腹脹滿,不硬痛,小水不利,即溺澀也,五苓散加減利之。
不可大利,恐耗竭津液也。
若按小腹繞臍硬痛,渴而小水短赤,大便實者,有燥屎也,大承氣下之。
劫法備開殺車槌方前。
再後問其大小便通利若何,有何痛處,及服過何藥,方知端的。
務使一一明白,證脈相對,庶得下藥無差。
凡看傷寒,若見吐蛔者,雖有大熱,忌下涼藥,犯之必死。
蓋胃中有寒,則蛔上膈,大凶之兆,人皆未知,急用炮乾薑理中湯一服,加烏梅二個,花椒十粒,服後待蛔定,卻以小柴胡退熱。
蓋蛔聞酸則靜,見苦則安矣。
凡治傷寒,若煩渴欲飲水者,因內水消竭,欲得外水自救,大渴欲飲一升,正可與一碗,常令不足,不可太過。
若恣飲過量,使水停心下,則為水結胸等證。
射於肺為喘,為咳;留於胃為噎,為噦;溢於皮膚為腫;蓄於下焦為癃;滲於腸間則為利下,皆飲水多之過也。
又不可不與,又不可強與。
經云:若還不飲非其治,強飲須教別病生。
正此謂也。
凡治傷寒,若經十余日以上,尚有表證宜汗者,與羌活沖和湯微汗之。
十余日,若有裡證宜下者,可與大柴胡湯下之。
蓋傷寒過經,正氣多虛,恐麻黃、承氣太峻,誤用麻黃令人亡陽,誤用承氣令人不禁,故有此戒。
若表證尚未除,而裡證又急,不得不下者,只得以大柴胡通表裡而緩治之。
又老弱又血氣兩虛之人,有下證者,亦用大柴胡下之,不傷元氣。
如其年壯力盛者,不在禁例,從病制宜。
凡治傷寒,尺脈弱而無力者,切忌汗下;寸脈弱而無力者,切忌發吐,俱宜小柴胡和之。
凡治傷寒,若汗下後不可便用參、 大補,宜小柴胡加減和之。
若大補,使邪氣得補而熱愈盛,復變生他證矣。
所謂治傷寒無補法也。
如曾經汗下後果是虛弱之甚,脈見無力者,方可用甘溫之劑補之,此為良法。
其勞力感寒之證,不在禁補之例,看消息用之。
凡治傷暑,與傷寒俱有熱,若誤治之,害矣。
傷寒則外惡寒而脈浮緊,傷暑則不惡寒而脈虛,此為不同治。
經云:脈盛身寒,得之傷寒;脈虛身熱,得之傷暑。
治宜小柴胡東加石膏、知母,或人參白虎湯。
天久淫雨,濕令大行,蒼朮白虎湯。
若元氣素弱而傷重者,用清暑益氣湯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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