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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傷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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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9 15:32:2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卷一 傷寒

 

(乃熱深厥亦深也。)

 

亟請喻至,一醫已合就薑、附之藥矣。

 

見而駭之,診畢,再三辟其差謬。

 

主人自疑陰症,言之不入,又不可以理服。

 

乃與醫者約曰:此一病,藥入口中,出生入死,關系重大,吾與丈各立擔承,倘用藥差誤,責有所歸。

 

醫者云:吾治傷寒三十余年,不知甚么擔承。

 

喻笑曰:有吾明眼在此,不忍見人活活就斃,吾亦不得已也。

 

如不擔承,待吾用藥,主家方安心請治。

 

與以調胃承氣湯,約重五錢,煎成熱服半盞,少頃又熱服半盞。

 

其醫見厥漸退,人漸蘇,知藥不誤,辭去。

 

仍與前藥服至劑終,人事大清。

 

忽然渾身壯熱,(厥止則陽回,復現熱症。)

 

再與大柴胡一劑,熱退身安。

 

門人問曰:病者云系陰症見厥,先生確認為陽症,而用下藥果應,其理安在?

 

答曰:其理頗微,吾從悟入,可得言也。

 

凡傷寒病初起發熱,煎熬津液,鼻乾、口渴、便秘,漸至發厥者,不問可知其為熱也。

 

若陽症忽變陰厥者,萬中無一,從古至今無一也。

 

蓋陰厥得之厥症,一起便直中陰經,唇青面白,遍身冷汗,便利不渴,身蜷多睡,醒則人事了了,與傷寒傳經之熱邪轉入轉深,人事昏惑者,萬萬不同。

 

諸書類載陰陽二厥為一門,即明者猶為所混,況昧者乎。

 

如此病,先犯房勞,後成傷寒,世醫無不為陰症之名所惑,往往投以四逆等湯,致陰竭莫救,促其暴亡,尚不知悟,總由傳派不清耳。

 

蓋犯房勞而病感者,其勢不過比常較重,如發熱則熱之極,惡寒則寒之極,頭痛則痛之極。

 

所以然者,以陰虛陽往乘之,非陰盛無陽之比,況病者始能勿藥,陰邪必輕,旬日漸發尤非暴症,安得以陰厥之例為治耶?

 

且仲景明言: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後復發熱三日,與厥相應,則病旦暮愈。

 

又云: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

 

明明以熱之日數定厥之痊期也。

 

又云:厥多熱少則病進,熱多厥少則病退。

 

厥愈而熱過久者,必便膿血發癰。

 

厥應下而反汗之,必口傷爛赤。

 

先厥後熱,利必自止。

 

見厥復利,利止反汗出咽痛者,其喉為痹。

 

厥而能食,恐為除中,厥止思食,邪退欲愈。

 

凡此之類,莫非熱深發厥之旨,原未論及於陰厥也。

 

至於陽分之病,而妄汗妄吐妄下,以致勢極。

 

如汗多亡陽,吐利煩躁,四肢逆冷者,皆因用藥差誤所致,非以四逆、真武等湯挽之,則陽不能回,亦原不為陰症立方也。

 

蓋傷寒才一發熱發渴,定然陰分先虧,以其誤治,陽分比陰分更虧,不得已從權用辛熱,先救其陽,與純陰無陽,陰盛格陽之症,相去天淵。

 

後人不窺制方之意,見有成法,轉相效尤,不知治陰症以救陽為主,治傷寒以救陰為主。

 

(此一語,為治傳經症之秘旨。)

 

傷寒縱有陽虛當治,必看其人血肉充盛,陰分可受陽藥者,方可回陽。

 

若面黧舌黑,身如枯柴,一團邪火內燔者,則陰已先盡,何陽可回耶?

 

故見厥除熱,存津液元氣於什一,已失之晚,況敢助陽劫陰乎?

 

證治方云:若證未辨陰陽,且以四順丸試之。

 

《直指方》云:未辨疑似,且與理中丸試之。

 

亦可見從前未透此關,縱有深心,無可奈何耳。

 

因為子輩詳辨,並以告後之業醫者云。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7%B ... 1%9E%E6%A1%88/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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