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疹治合時】
疹由胎毒,亦必因時令之氣而發,先宜表托,使毒盡達於肌表。
若過用寒涼,遏伏熱毒,則必不能出透,多致毒瓦斯內攻,喘悶而亡。
若已出透,又當清利,以解余熱,免致疹後變生諸症。
且疹屬陽,熱重則陰分受傷,血為所耗,故沒後必須養血,以保陰虧發燥,勿執泥於清利也。
若病者血氣和平,素無他疾,雖感時氣,而正能勝邪,發熱必然和緩,微微汗出,神清氣爽,二便調勻,見點則透徹,收沒亦不疾不徐,此為輕而易治,故萬氏家法,戒用藥不可太早,恐致耗散元氣,反生害患,必待見點方用,徐徐升發。
然飲藥亦有次第,凡一劑分作十余次服,以疹在皮膚之間。
若作一次服,則藥性催之太速,每致譫語煩躁,是可為輕視妄藥之良箴也。
若素有風寒食滯,表裡交雜,一觸邪陽,火旺之氣,內外合發,而正不能制邪,必大熱無汗,躁煩口渴,神氣不清,便閉尿澀,見點不能透徹,收散或太急速,則為重而難治,急宜臨機審察,果犯何逆,損其有餘,扶其不足,毋稍存游移之見,此又萬氏之法不可拘守也。
善治者機圓而法活,用藥必合時宜,如時值溫暖,宜發之以辛涼,用防風解毒湯。
時值暄熱,宜治之以辛寒,用黃連解毒湯。
若大寒之時,宜以辛溫發之,用桂枝解毒湯,或麻黃湯。
當乍寒乍暖之際,宜以辛平發之,用升麻解毒湯,或荊防敗毒散。
因時用藥,毋伐天和,又須看人之虛實。
如大便閉結,躁煩熱重,疹發不出,屬實症者,將酒蒸大黃微利之。
如大小便清利,熱不重,吐利不止,屬虛症者,可加人參、白朮之類補托之。
毋實實,毋虛虛,貴得其平,中病則止。
如用前藥發散,一劑而疹仍不出,再作一劑,水煎溫服,外擦以芫荽酒,又以苧麻蘸酒戛之,務使肌理疏通,疹盡透發於表,庶無腹脹喘閉之患。
若再不出,則為不治之症矣。
然亦有不盡然者,當人人束手之時,細心詳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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