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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五 宣公卷十五】
二年,春,王二月,壬子,宋華元帥師及鄭公子歸生帥師戰於大棘。
宋師敗績,獲宋華元。
(複出宋者,非獨惡華元,明恥辱及宋國。○華,戶化反。)
疏「宋華」至「華元」。
○解云:宋、鄭皆言帥師者,其將皆尊,其師皆眾故也。
秦師伐晉。
(秦稱師者,閔其眾,惡其將。
木秦之忿,起殽之戰,今襄公、繆公已死,可以止矣,而複伐晉,惡其構怨結禍無已。)
疏注「秦稱」至「其將」。
○解云:正以文十二年「秦伯使遂來聘」,始有大夫,宜見將之名氏。
若其貶之,宜稱人。
稱國而言師者,正以閔其眾,惡其將故也。
○注「本秦」至「之戰」。
○解云:在僖三十三年夏。
○注「今襄」至「已死」。
○解云:即文六年「晉侯讙卒」,文十八年「秦伯罃卒」是也。
夏,晉人、宋人、衛人、陳人侵鄭。
秋,九月,乙丑,晉趙盾弒其君夷獆。
(○夷獆,戶刀反,又古刀反,二傳作「夷皋」。)
冬,十月,乙亥,天王崩。
(匡王。)
疏注「匡王」。
○解云:即三年春,「葬匡王」是也。
三年,春,王正月,郊牛之口傷,改卜牛。
牛死,乃不郊,猶三望。
其言之何?
(據食角不言之。)
疏注「據食角不言之」。
○解云:即成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
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是也。
緩也。
(辭間容之,故為緩,不若食角急也,別天牲主以角。
書者,譏宣公養牲不謹敬、不絜清而災。
重事至尊,故詳錄其簡甚。)
疏注「不若食角急也」。
解云:言食角之時,正以有不順之處,為天所災,不敬簡慢,故不言之耳。
○注「別天牲主以角」。
○解云:即《王製》云「祭天地之牛角繭栗,宗廟之牛角握,賓客之牛角尺」是。
○注「重事」至「簡甚」。
○解云:正謂言之是也,何者?
之為緩辭,故以簡慢之甚言矣。
言簡者,欲取《五行傳》云「簡宗廟之言耳」。
曷為不複卜?
(據定十五年牛死改卜牛。)
疏注「據定」至「卜牛」。
○解云:據彼經云十五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是也。
養牲養二卜。
(二卜語在下。)
帝牲不吉,(帝,皇天大帝,在北辰之中,主總領天地五帝君神也。
不吉者,有災。)
疏注「帝皇」至「有災」。
○解云:在北辰之中者,言其北辰之處,紫微宮內也。
云總領天地天地五帝群神也者,總領天地之內五帝群神也。
其五方之帝,東方青帝靈威仰之屬,是其五帝之名,《春秋緯•文耀鉤》具有其文。
則扳稷牲而卜之。
(先卜帝牲養之,有災,更引稷牲卜之,以為天牲,養之,凡當二卜爾。
複不吉,不複郊。
○扳,普顏反,又甫奸反。)
疏注「更引」至「天牲」。
○解云:即定十五年「牛死,改卜牛」者,正謂此。
帝牲在於滌三月。
(滌,宮名,養帝牲三牢之處也。
謂之滌者,取其蕩滌絜清。
三牢者,各主一月,取三月一時,足以充其天牲。
○於滌,大曆反,養牲宮名。)
疏注「養帝」至「之處」。
○解云:其三牢之文,出《春秋說》文。
於稷者,唯具是視。
(視其身體具無災害而已,不特養於滌宮,所以降稷尊帝。)
郊則曷為必祭稷?
(據郊者主為祭天。)
王者必以其祖配。
(祖謂後稷,周之始祖,薑原屨大人跡所生。
配,配食也。)
疏注「薑原」至「所生」。
解云:即《詩》云「履帝武敏歆」文。
《周本紀》云「有邰氏女曰薑原,為帝嚳元妃,出野,見巨人跡,心忻然說,欲踐之,踐之身動,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為不祥,棄之隘巷,或棄山林寒冰之上」云云,「薑原以為神,遂收養長之。
初欲棄之,因名曰棄」是也。
王者則曷為必以其祖配?
(據方父事天。)
疏注「據方父事天」。
解云:言既以為父,特祭何嫌而要須以祖配祭之乎?
故難之。
自內出者,無匹不行。
(匹,合也。無所與會合則不行。)
自外至者,無主不止。
(必得主人乃止者,天道闇昧,故推人道以接之。
不以文王配者,重本尊始之義也,故《孝經》曰「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上帝,五帝,在太微之中,迭生子孫,更王天下。
書改卜者,善其應變得禮也。
○迭,大結反。
更王,音庚;
下於況反。)
疏注「必得」至「主之」。
解云:正謂天之精神靈不明察矣。
○注「上帝」至「禮也」。
○解云:此五帝者,即靈威仰之屬。
言在太微宮內迭王天下,即《感精符》云「蒼帝之始,二十八世,滅蒼者翼也」,彼注云「堯,翼之星精,在南方,其色赤」;
「滅翼者鬥」,注云「舜,鬥之星精,在中央,其色黃」;
「滅鬥者參」,注云「禹,參之星精,在西方,其色白」;
「滅參者虛」,注云「湯,虛之星精,在北方,其色黑」;
「滅虛者房」,注云「文王,房星之精,在東方,其色青」。
五星之精,是其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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