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孤娘】 未婚早夭或死去的女性,又稱孤娘仔(ko–niu–a);
未婚在世則稱為姑娘。
臺灣漢人社會女兒是被排除在生家的宗祧之外,通常必須出嫁為人妻、母,死後才能享有合法的香火祭祀,不致淪為無嗣孤魂野鬼,故有「厝內不奉祀姑婆」或「尪架桌(神明桌)不奉祀姑婆」的習俗。
臺灣漢人民間信仰裡乏人祭祀的鬼魂常被認為與人世間各種苦難有關,因此,如何安頓孤娘香火奉祀成為一個重要的社會問題。
最為人悉知的辦法是「冥婚」,即「娶神主牌仔」,使孤娘成為別人家的祖先;
或將其神主牌位送往菜堂、寺廟等,家人只須繳些香火錢由專人供奉孤娘香火。
另有一些荒野孤魂女鬼,則因顯現非尋常事蹟吸引信眾膜拜,故奉祀孤娘的方式很多元,無論是其墓地;
經人立祠建廟;
或「對地吃」(tui-techia),由耕作或繼承其土地的人負責香火祭祀(即依附其生前的土地享有血食);
或副祀於一般廟宇等。
由立廟方式來看,臺灣有為數不少奉祀孤娘的廟宇,這些廟宇有著各種自稱,「姑娘廟」只是目前學界較普遍使用的一種他稱。
經人蓋廟的孤娘也有種種不同稱呼,諸如仙姑娘、聖媽、仙姑等。
尤為特別的是這類祠廟常可見女性化的供奉物,像化粧品、香水、鏡子等。
相較於冥婚使孤娘成為另一世系的祖先;
立廟則使孤娘有朝一日邁向「女神」之途。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9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