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祀典宮廟】 由官廳護持,或雖由民間護持,但官廳會在所祀神明誕辰日,由地方官員前往主持祭禮之宮廟。
臺灣最早的祀典宮廟皆集中於府城(臺南市),鄭氏時期共有宗廟、先王廟、二王廟、大上帝廟、文廟等5廟。
清領之後的祀典宮廟稍有改變,除原來的文廟外,新增武廟、大天后宮(由原來明宗廟改祀)、萬壽宮(新建奉祀清朝皇帝)、縣文廟等。
1875年(光緒元年),因欽差大臣沈葆楨奏請,將開山王廟改為延平郡王祠,列入祀典,立「奉旨祀典」碑於廟門上。
光緒初年開山撫番時,因為興濟宮保生大帝賜藥方有功,最遲在1882年即有令地方官致祭的記載,此時的祀典宮廟增為7廟。
日治時期萬壽宮及縣文廟廢墮,留存下來的5座廟宇現今仍然存在。
宮廟的配置,在後殿依例祭祀主神的先世;
分上祀、中祀、群祀三級,上祀祀五代,僅有文廟一廟。
中祀祀三代,僅有武廟一廟。
群祀只單祀聖父母,有大天后宮、興濟宮二廟,延平郡王祠則只單祀其母田川氏。
正殿屋脊上為雙龍拜塔,上祀塔九層,中祀、群祀則為七層。
因有官員祭拜,特設官廳休息所。
正門旁有石鼓,門扇上有門釘裝飾。
祭典為春秋二祭,各廟日期不一,多以主神誕辰日或特定日期進行。
祭品為太牢(即牛、羊、豬各一),由地方官主祭、士紳長老陪祭。
祭祀完畢後,與祭者分享胙肉(祭祀用的牲肉),是地方上的盛事。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42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