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日治時期臺灣知識菁英爭取設置臺灣議會的運動。
是持續最久的臺灣人政治運動,起於1921年(大正10年),終於1934年(昭和9年)。
東京臺灣留學生為反對臺灣總督的獨裁,主張推動「六三法撤廢運動」,但明治大學法科出身的林呈祿認為撤廢「六三法」無異接受日本當局的「內地延長主義」,為兼顧保持臺灣特殊性,並牽制臺灣總督之大權獨攬,主張臺灣應設置特別議會。
1920年12月15日出版的《臺灣青年》上,林呈祿發表〈六三問題の歸著點〉闡明其主張。
1921年1月30日,由林獻堂等178人連署、以東京臺灣留學生為主體的第一回請願正式展開,向日本帝國議會貴族院、眾議院提出請願書,要求設置臺灣議會、民選臺灣議員,但遭到拒絕。
1921年3月日本帝國議會通過法律第三號(法三號),臺灣地域的立法權力仍委任臺灣總督,六三法撤廢運動已無著力之處,設置臺灣議會乃成為臺灣人共同奮鬥的目標。
主要領導人有:林獻堂、林呈祿、蔣渭水、蔡培火等。
請願運動前後14年間,向日本帝國議會提出15回請願,訴求重點在於反對同化主義、要求殖民地自治。
初期主要由臺灣文化協會在幕後推動,自第1回至第8回請願,民眾支持熱烈,雖經過1923年治警事件壓迫,但運動反而更加蓬勃,1927年請願連署人數達到最高峰。
但因臺灣文化協會分裂,左派掌權改組為新臺灣文化協會(簡稱新文協),右派另組臺灣民眾黨,政治運動路線的對立日益明顯,臺灣民眾黨仍支持請願運動,但新文協與左翼分子嚴厲批評此運動為軟弱的「叩頭運動」,與之斷絕關係。
1931年2月臺灣民眾黨被迫解散,對請願運動造成重大打擊,請願運動遂走向沒落,1934年9月林獻堂等人決議停止運動。
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在日本帝國議會始終受到冷淡對待,均被以「不採擇」或「審議未了」方式處理。
但運動中所訴求「臺灣是臺灣人的臺灣」,歷次請願活動的宣傳與動員,對臺灣人的政治意識與自治主張發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