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21 08:52 編輯
【史學●賭博】
清代臺灣社會陋俗之一。
清代臺灣漢人大多由漳、泉、粵移入,也將原鄉習俗帶來,賭博是其中之一,賭風之盛,士農工商及卒伍都參與。
康熙年間高拱乾的《臺灣府志》云:「臺習:父不禁其子,兄不禁其弟」,三尺之童亦向父母索錢賭博。
甚至來臺維持治安的營兵亦以設局或開賭場來營生牟利,兵弁、胥役則抽頭包庇自肥,更助長賭風。
如《鹿洲初集》提到:「臺灣賭風最盛,兵民皆然」;
《彰化縣志》說:「喜博,士農工商卒伍,相競一擲」。
賭博的花樣很多,有花會(即彩票)、銅寶、搖攤、派攤、車馬砲、擲骰等項。
由於官方包庇,賭博場地到處都有,花會多在偏僻地區,銅寶與搖攤在賭場內,其餘賭博都在城鄉街肆裡。
而市集廟會更是賭博的場所,羅漢腳只要身帶數百文,在市集環坐,就能招徠素不相識的人聚賭,遇到兵弁盤查,僅費一些分紅便可打發了事。
賭資除了錢銀外,也將稻、榖、桑、麻、衣裳、器皿等拿來抵押,有些地方屋前設賭館,屋後設妓館,必使賭客輸到脫衣服才放人。
更有因賭輸而出賣妻、子者,或因賭輸破產而輕生者,或因賭輸爭吵而受傷殞命者。
1782年(乾隆47年)中部漳泉分類械鬥,即因農閒廟會中賭博糾紛而釀成巨禍。
康熙、雍正年間官員深感賭博陋俗危害臺灣社會,建議嚴加禁止,但地方官吏或兵丁不僅未能嚴格取締,反而藉此收受規費,包庇賭博與賭場。
同治年間船政大臣沈葆楨說臺灣「比戶窩賭」;
清朝末年福建巡撫王凱泰、丁日昌以及臺灣兵備道劉璈都嚴禁賭博。
劉璈鑑於賭風甚熾,特製戒賭歌:「勸人莫賭博,賭博例嚴禁,無論兵與民,犯者即枷杖。
開場聚賭者,罪名更加重,初犯杖一百,併要徒三年,再犯杖照式,遠流三千里。」
雖然三令五申,苦口婆心,臺灣人民仍熱衷賭博,積習不改。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