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前門】
凡有胎孕者。當隨症調理。如一月二月經水不通。無病似病。呵欠倦怠。神思昏昏。手足軟弱。按其脈。滑大而俱勻。或尺脈不絕者。
此孕脈也。
脈訣云。肝為血兮。肺為氣。血為榮兮。氣為衛。陰陽配偶不參差。兩臟通和皆類例。血衰氣旺定無妊。血旺氣衰應有體。寸微關滑尺帶數。流利往來並雀喙。小兒之脈已見形。數月懷胎猶未覺。經云。陰搏陽別。謂之有子。搏者近也。
陰脈逼近於下。陽脈別出於上。陰中見陽。即滑脈是也。
脈滑而動。是謂陰施陽化。法當有子。足少陰脈動甚者。
孕子也。
手少陰屬心。足少陰屬腎主精。精血交會。投識於其間。則有娠。又三部脈沉正等無病。而經不至者。
妊也。
脈經云。左手尺部脈浮洪者。
男胎也。
右手尺部浮洪者。
女胎也。
兩手尺部俱洪者。
為兩男。俱沉實者。
為兩女。又云。中指一跳一止者。一月胎。二止者。
二月胎也。
此娠妊脈之舊例如此。然邇來運氣變遷。其脈有異於前法者。
往往不同。
一月始露珠。名曰胎?。足厥陰肝脈養之。
夫十二經皆養胎者也。
而肝經獨養於初妊之時。
何也。
蓋胎者。
血之始。成而肝。則血之所藏。造化之相為合也。
然受氣之始。則何經以主之。
曰足少陰腎經也。
天一生水。得氣最先。故男子先生左腎。女子先生右腎。而婦人右腎亦以系胞。為胎之根抵。先天真一之氣。發此以為之朕兆耳。
足厥陰養胎。多有惡心嘔逆。謂之惡阻。蓋肝常有餘。本不能容物。而今乃有妊。則肝氣為胎所礙。不得發泄。故惡心嘔逆也。
過此則別經養胎。而惡阻之病息矣。
二月如桃花瓣。名曰胎膏。足少陽膽。脈養之。
此時腹中或動。或不動。猶可狐疑。若吐逆思酸。有孕明矣。
三月如蠶繭。斯謂之胎。手厥陰心胞絡脈養之。
其脈滑疾重按之則散。男女未有定形。
宜用變女為男。是月相火所主。胎最易墜宜慎之。
四月男女以分。男思酸味。女思淡味。始受水精。以成血脈手少陽三焦脈養之。
其左脈疾者為男。右脈疾者為女。左右俱疾。當生雙產。
五月始受火精。以成陰陽之氣。足太陰脾脈養之。
脾主四季。五月之時。兒四肢皆成。
按其脈。重手按之不散。但疾不滑者。
五月脈也。
若脈緊。必胸阻。脈遲者。
必腹滿喘急。脈浮者。
必水氣作腫。
六月始受金精。以成其筋。足陽明胃脈養之。
脈喜弦長。遲澀則防墜。五六月胎不安者。
或腹微痛。或腰痛。或飲食不美。用安胎飲。或固胎飲。
七月始受木精。以成其骨。手太陰肺經養之。
男向左脅動。女向右脅動。脈滑疾者。
胎動不安。若暴下惡水多者。
其胎必墜。謂之非時孤漿預下。即服安胎飲。
八月始受土精。以成皮膚。手陽明大腸經養之。
脈實大弦緊者。
生子多壽。沉細微弱者。
子亦不祿。如胎不安者。
即服固胎飲。
九月始受石精。以成皮毛。百節俱備。足少陰腎經養之。
宜服達生散。
十月五臟六腑俱全。納天地之氣於丹田。自當正產宜服滑胎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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