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論】
如行拳打人,如平拳上身者無事,次則三尖拳打亦無事,次又撮拳打則難治矣。
又次有插拳,正插猶或可治,上插則血上或吐出,有幸可治,惟下插則血下難出其害,必死矣。
用藥急救(此即上章,人身上穴道之處方) 囟門下及兩太陽經傷,服麻芎丸,截不斷服紫金丹,結喉傷服紫金丹,人中傷服麻芎丸,兩耳打傷昏悶,板腦後破傷,同服紫金丹,酒浸童便吃下,將勝金散助之,後用煎劑收功。
喉嚨有二管,氣管在外,食管在內,割喉者右手持刀易治,左手持刀難治,食管斷不治。
氣管斷,先用麻藥,生半夏研細末摻上,次用HT 毛尾下絨毛,佐以人參封藥敷之,再用桑白皮線縫其皮,皮上先搽麻藥,然後用線縫之,再用血竭膏敷於外,如無HT 毛用茅針花亦可。
調理用甘桔湯,又可服紫金丹,酒服一次,逐匙進,縫皮禁系線,恐其傷也。
胸前橫骨三節傷,必吐血痰,服紫金丹,酒浸童便下,再服勝金散助之,煎劑收功矣。
心坎上傷必口噤心閉行不得,服奪命丹。
若乳上下傷,先服奪命丹,虻蟲散助之,斷以煎劑收功,內用引經藥。
左右胸前用柴胡,背後用桔梗、青皮等藥。
傷重者牙關緊閉,先用吹鼻散少許,以蘆管吹入鼻中,男左女右,無嚏再吹右鼻,倘未有嚏,又將燈草寸許,蘸唾津取藥入鼻,如有嚏並有痰血吐出者為妙。
否則凶病,不可用藥。
左乳傷必發嗽,先服紫金丹,助以勝金散,次用六味地黃丸,加上嗽藥, 門傷必口噤、目反、身強。
五絕病有三不犯者,在七日內可服奪命丹,七日後要細心用劑。
若上部行不得,先服紫金丹,下其血,後用煎劑行藥。
血海傷不醫治,久則成血痞,可用朴硝熨法,不必吃末藥,吃胡桃藥酒一壇,外貼千槌膏,其痞即消。
先服奪命丹,後貼膏藥,再服虻蟲散一斷以愈為度。
氣門傷為塞氣,病患必目反頭強,身直如死。
若遇此病,過不得三個時辰,如救遲其氣下降,大便濁氣出必無救矣。
此時不可慌張亂急,往視患人氣息有無,如無氣者,必為倒插拳所傷也。
速揪其發,伏我膝上,背後上摩運輕敲,使氣從中而出,然後用藥調治。
凡左右受打,皆有悶暈於地,切不可服表汗藥。
左以紫金丹,右以奪命丹,甚至有三四日後發熱者,乃可用表汗藥,以散其風也。
凡治新傷,七日血去歸經,只可服七厘散,七日後再用他藥。
若骨節折傷,先服瓜皮散,貼HT 錄膏,在膏藥上又用運法運之,其骨自接。
心坎以下小腸地位,可用行藥,臨病先服虻蟲散三四服,次用行藥。
如腸中不痛,不必用行藥。
膀胱傷小便必結,用灸臍法小便即通如嚏,不然知其膀胱碎而不可治矣。
食肚傷煎劑下之。
陰囊若破碎,用參末封藥,並將青HT 毛敷之則合。
或竹條夾之,後將縫之。
如不便夾,竟縫之而服麻芎丸可也。
腿傷用兩頭尖膏藥敷之。
腰脊傷用麩皮運法,服腰痛藥方。
海底穴踢傷,血必衝上,當時兩耳響聲大震,心悶昏昏,先服護心丸止痛。
此病傷雖在下,而為患反在上部,須用活血煎劑。
或大小便結,用熨臍法。
外腎傷與上合治,外腎恐其上升,須上人靠其背,後用兩手跟從小肚子兩章從上壓下,不可用熱水浴。
尾次傷用車前子末七錢,米湯調服,或用熨法治之,並服表汗藥可也。
膀肚子打傷,先服紫金丹,次服煎劑加茵陳等藥,如黃病藥一般。
總之,上部等病以散血為主,用奪命丹,一日連進三服,吃不得,宜當歸活血等藥。
若小兒傷,以淨為主。
老人力怯,藥宜減用。
凡服藥之日,忌食豬肉、鴨蛋、鮮雞、羊肉、海味等物,筍干、面、醋、菌亦宜忌,更要避風戒色,息氣除憂,過此三月,庶不成病。
大凡宿傷,服虻蟲散。
吐血服紫金丹。
危急之病服奪命丹為上。
發表莫如冬瓜散,調理有成方一十三個,照書用藥決無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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