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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an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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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經注節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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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3:41:29 | 只看該作者

繆刺論


按:新校正云:全元起本與甲乙經,陽明之經作陽明之絡。


刺足中趾次趾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左刺右,右刺左。


中當為大,傳寫誤也。


據靈樞經、孔穴圖經,中趾次趾爪甲上無穴,當言大趾次趾爪甲上,乃厲兌穴,陽明之井。


刺一分,留一呼,灸一壯。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脅痛不得息,咳而汗出。


以其脈支別者,從目銳,下大迎,合手少陽於,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膈絡肝膽,故令人脅痛,咳而汗出。


刺足小趾次趾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


謂竅陰穴,少陽之井也。


刺一分,留一呼,灸三壯。


按:竅陰在足小趾次趾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


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溫衣飲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復刺如法。


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嗌痛不可內食,無故善怒,氣上走賁上。


以其經支別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


又其正經,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


故病令人嗌干,痛不可內食,無故善怒,氣上走賁上也。


賁謂氣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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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3:41:49 | 只看該作者

繆刺論


按:新校正云:詳王氏以賁上為氣奔者非。


楊玄操云:賁,膈也。


是氣上走膈上也。


經既云氣上走,安得又以賁為氣奔耶。


刺足下中央之脈各三,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謂涌泉穴,少陰之井也。


在足心陷者中。


刺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嗌中腫,不能內唾,時不能出唾者,刺然骨之前出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亦足少陰之絡也。


以其絡並大經循喉嚨,故爾刺之。


此二十九字,本錯簡在邪客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前,今遷於此。


按:新校正云:詳王注以其絡並大經循喉嚨差互。


甲乙經足少陰之絡,並經上走心包。


少陰之經,循喉嚨。


今王氏之注,經與絡交互,當以甲乙經為正也。


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令人腰痛,引少腹,控,不可以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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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3#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3:42:05 | 只看該作者

足太陰之絡,從髀合陽明


上貫尻骨中,與厥陰少陽結於下,而循尻骨內入腹,上絡嗌,貫舌中,故腰痛則引少腹,控於中也。


謂季脅之空軟處也。


受邪氣則絡拘急,故不可以仰伸而喘息也。


刺腰痛篇中無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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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3:42:23 | 只看該作者

繆刺論


按:新校正云:詳王氏注云足太陰之絡,甲乙經乃太陰之正,非絡也。


王氏謂之絡者,未詳其旨。


刺腰尻之解,兩胂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為數,發針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腰尻骨間曰解,當中有腰俞,刺二寸,留七呼。


中誥孔穴圖經云:左取右,右取左。


穴當中,不應爾也。


次腰下挾尻有骨空各四,皆主腰痛,下主與經同,是足太陰厥陰少陽所結。


刺二寸,留十呼,灸三壯。


HT謂兩踝胂也。


腰俞髁胂,皆當取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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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3:42:39 | 只看該作者

繆刺論


按:新校正云:此邪客足太陰之絡並刺法一項,已見刺腰痛篇中,彼注甚詳,此特多是腰俞三字耳。


別按全元起本,原無此三字。


王氏頗知腰俞無左右取之理而注之,而不知全元起本舊無也。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


以其經從踝內左右,別下貫胂,合中,故病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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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3:42:59 | 只看該作者

繆刺論


按: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引脅而痛下,更云內引心而痛。


刺之從項始,數脊椎挾脊疾按之,應手如痛,刺之旁三,立已。


從項始數脊椎者,謂從大椎數之,至第二椎兩旁各一寸五分,內循脊兩旁,按之有痛應手,即邪客之處也。


隨痛應手深淺,即而刺之。


邪客在脊骨兩旁,故言刺之旁也。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留於樞中痛,髀不可舉。


以其經出氣街,繞髦際,橫入髀厭中,故痛,令人留於髀樞,後痛解不可舉也。


樞謂髀樞也。


刺樞中以毫針,寒則久留針,以月死生為數,立已。


……髀樞之後,則環跳穴也,以在髀樞後,故言刺髀樞後也。


環跳者,足少陽脈氣所發,刺一寸,留二十呼,灸三壯。


毫針者,第七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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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3:43:20 | 只看該作者

繆刺論


按:新校正云:甲乙經云環跳穴在髀樞中,氣穴論云在兩髀厭分中,此經云刺樞中,而王氏以謂在髀樞之後者,誤也。


耳聾,刺手陽明,不已,刺其通脈出耳前者。


手陽明前,謂手大指次指去端如韭葉者也,是謂商陽。


據中誥孔穴圖經,手陽明脈中,商陽、合谷、陽谿、偏歷四穴並主耳聾,今經所指謂前商陽,不謂此合谷等穴也。


耳前通脈,手陽明脈正當聽會之分。


刺四分,灸三壯。


齒齲,刺手陽明,不已,刺其脈入齒中,立已。


據甲乙、流注圖經,手陽明脈中,商陽、二間、三間、合谷、陽谿、偏歷、溫溜七穴並主齒痛,手陽明貫頰,入下齒中,足陽明脈循鼻外,入上齒中也。


按:齲音渠,齒腐也。


邪客於五臟之間,其病也脈引而痛,時來時止,視其病,繆刺之於手足爪甲上。


各刺其井,左取右,右取左。


視其脈,出其血,間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有血脈者,則刺之如此數。


繆傳引上齒,齒唇寒痛,視其手背脈血者去之。


若病繆傳而引上齒,齒唇寒痛者,刺手背陽明絡也。


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一,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謂第二指厲兌穴也。


於大指次指謂商陽穴,手陽明井也。


針經曰:齒痛不惡清飲,取足陽明;


惡清飲,取手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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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3:43:38 | 只看該作者

繆刺論


按:新校正云:詳前文邪客足陽明,刺中指次指爪甲上,是誤剩次指二字,當如此只言中指爪甲上,乃是也。


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


手少陰真心脈,足少陰腎脈,手太陰肺脈,足太陰脾脈,足陽明胃脈,此五絡皆會於耳中,而出絡左額角也。


五絡俱竭,令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尸,或曰尸厥。


言其卒冒悶而如死尸,身脈猶如常人而動也,然陰氣盛於上,則下氣熏上而邪氣逆,邪氣逆則陽氣亂,陽氣亂則五絡結而不通,故其狀若尸也。


以其從厥而生,故或曰尸厥。


刺其足大趾內側爪甲上,去端如韭葉,謂隱白穴,足太陰之井也。


刺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後刺足心,謂涌泉穴,足少陰之井也。


刺同取涌泉法。


後刺足中趾爪甲上各一,謂第二指足陽明之井也,刺同取厲兌法。


後刺手大指內側,去端如韭葉,謂少商穴,手太陰之井也。


刺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後刺手心主,謂中衝穴,手心主之井也。


刺一分,留三呼,灸一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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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3:43:58 | 只看該作者

繆刺論


按:新校正云:甲乙經不刺手心主,詳此五絡之數亦不及手心主,而此刺之,是有六絡,王冰相隨注之,不為明辨之語,殊可異也。


少陰銳骨之端各一,立已。


謂神門穴,在掌後銳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陰之俞也。


刺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不已,以竹管吹其兩耳,言使氣入耳中,內助五絡,令氣復通也。


當內管入耳,以手密之,勿令氣泄而極吹之,氣蹙然後絡脈通也。


按:新校正云:陶隱居云:吹其左耳極三度,復吹其右耳極三度。


乃救厥良法。


其左角之發方一寸燔治,飲以美酒一杯,不能飲者灌之,立已。


左角之發,是五絡血之余,故之燔治,飲之以美酒也。


酒者所以行藥勢,又炎上而內走於心,心主脈,故以美酒服之。


按:與同,以刀削發也。


凡刺之數,先視其經脈,切而從之,審其虛實而調之,不調者經刺之,有痛而經不病者繆刺之,因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此繆刺之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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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3:44:16 | 只看該作者

卷之八


刺熱篇


篇中所言,皆真熱也。


熱蓄於內,則證見於外,故首言五臟之證。


證見則色自異,故次言五臟之色。


既驗其色,又辨其證,則知病之所在,而可以刺而去之矣,故又次言五十九刺及諸應刺之穴,乃以刺熱名篇焉。


肝熱病者,小便先黃,腹痛,多臥,身熱。


肝之脈環陰器,抵少腹而上,故小便不通先黃,腹痛多臥也。


寒薄生熱,身故熱焉。


熱爭,則狂言及驚,脅滿痛,手足躁,不得安臥。


經絡雖已受熱,而神藏猶未納邪,邪正相薄,故云爭也。


肝之脈,從少腹上挾胃,貫膈,布脅肋,循喉嚨之後,絡舌本,故狂言脅滿痛也。


肝性靜而主驚駭,故病則驚,手足躁,臥不得安。


庚辛甚,甲乙大汗,氣逆則庚辛死。


肝主木,庚辛為金,金克木,故甚於庚辛也。


甲乙為木,故大汗於甲乙。


刺足厥陰少陽。


厥陰肝脈,少陽膽脈。


其逆則頭痛員員,脈引沖頭也。


肝之脈,自舌本循喉嚨之後,上出額,會於巔,故頭員員然,脈引沖於頭中也。


員員謂似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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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3:44:33 | 只看該作者

刺熱篇


按:本篇所言熱病,皆實證也,與諸篇之兼虛實者不同。


氣逆非喘逆,謂病甚而氣潰亂也。


心熱病者,先不樂,數日乃熱。


按:不樂者,謂起居不適意也。


心為火臟,其氣本熱,心病則火不安其位而熱形焉。


故心之見熱病,其熱未遽見也,必先有所苦,而後病乃見於數日之後。


熱爭則心卒痛,煩悶善嘔,頭痛面赤,無汗。


心手少陰脈,起於心中。


其支別者,從心系上挾咽。


小腸之脈,直行者,循咽下膈抵胃。


其支別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銳。


故卒心痛,煩悶善嘔,頭痛面赤也。


心在液為汗,今病熱,故無汗以出。


壬癸甚,丙丁大汗,氣逆則壬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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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3:44:53 | 只看該作者

刺熱篇


按:火畏水,故甚而死。


自得其位,故大汗。


刺手少陰太陽。


少陰,心脈;


太陽,小腸脈。


脾熱病者,先頭重,頰痛,煩心,顏青,欲嘔,身熱。


胃之脈起於鼻交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挾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發際,至額顱,故先頭重頰痛顏青也。


脾之脈,支別者,復從胃,上膈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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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3#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3:45:16 | 只看該作者

直行者,上膈挾咽


故煩心欲嘔而身熱也。


按:新校正云:甲乙經、太素云脾熱病者先頭重顏痛,無顏青二字。


熱爭則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滿泄,兩頷痛。


胃之脈,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裡,下至氣街中而合以下髀。


氣街者,腰之前,故腰痛也。


脾之脈,入腹屬脾絡胃。


又胃之脈,自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


故腹滿泄而兩頷痛。


甲乙甚,戊己大汗,氣逆則甲乙死。


按:木伐土,故甚而死。


土得氣,故大汗。


刺足太陰陽明。


太陰,脾脈;


陽明,胃脈。


肺熱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惡風寒,舌上黃,身熱。


肺主皮膚,外養於毛,故熱中之,則淅然惡風寒,起毫毛也。


肺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今肺熱入胃,胃熱上升,故舌上黃而身熱。


熱爭則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太息,頭痛不堪,汗出而寒。


肺居膈上,氣主胸膺,在變動為咳,又藏氣而主呼吸,復為胸中之府,故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太息也。


肺之絡脈,上會耳中,今熱氣上熏,故頭痛不堪,汗出而寒。


丙丁甚,庚辛大汗,氣逆則丙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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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3:45:35 | 只看該作者

刺熱篇


按:火爍金,故甚而死。


金得氣,故大汗。


刺手太陰陽明,出血如大豆,立已。


太陰,肺脈;


陽明,大腸脈。


其絡脈盛者,乃刺而出之。


腎熱病者,先腰痛,,苦渴,數飲,身熱。


膀胱之脈,從肩內,挾脊抵腰中,又腰為腎之府,故先腰痛也。


又腎之脈,自循內踝之後,上內,出內廉。


又直行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


故苦渴數飲身熱。


熱爭則項痛而強,寒且酸,足下熱,不欲言。


膀胱之脈,從腦出別下項。


又腎之脈,起於小趾之下,斜趨足心,出於然骨之下,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以上內。


又其直行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


故病如是也。


其逆則項痛員員淡淡然。


腎之筋,循脊內挾膂,上至項,結於枕骨,與膀胱之筋合。


膀胱之脈,又並下於項。


故項痛員員然也。


淡淡,似欲不定也。


戊己甚,壬癸大汗,氣逆則戊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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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3:45:52 | 只看該作者

刺熱篇


按:土刑水,故甚而死。


水得氣,故大汗。


刺足少陰太陽。


少陰,腎脈;


太陽,膀胱脈。


按:五臟氣逆之證,經文止有肝腎,而心脾肺注謂經闕文,恐未必然也。


蓋五臟之位,肝腎居下,氣逆則病自下而上,故肝則頭痛,腎則項痛也。


若心肺脾,位本在上,頭面之證已見,故不必更言氣逆病也。


非闕文。


其五臟各言氣逆則死者,謂至所不勝之日則病甚,氣必潰亂而死也。


諸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出也。


氣王日為所勝,王則勝邪,故各當其王日汗。


按:此總結以上所言汗日也。


有汗而愈者,有汗而未必愈者,而要之汗必見於其所勝之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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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3:46:11 | 只看該作者

肝熱病者,左頰先赤


肝氣合木,木氣應春,南面正理之,則其左頰也。


心熱病者,顏先赤;


心氣合火,火氣炎上,指象明候,故候於顏。


顏,額也。


脾熱病者,鼻先赤;


脾氣合土,土王於中,鼻處面中,故占鼻也。


肺熱病者,右頰先赤;


肺氣合金,金氣應秋,南面正理之,則其右頰也。


腎熱病者,頤先赤。


腎氣合水,水惟潤下,指象明候,故候於頤也。


病雖未發,見色赤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按:病未發而色先見,於此治之,重可使輕,危者得安,是所貴乎上工也。


熱病從部所起者,至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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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3:46:30 | 只看該作者

刺熱篇


按:部謂如上所言面中部分也。


期謂五臟所主之日期,如肝主甲乙,心主丙丁之類也。


熱起何部,按部尋經,早為施治,或汗而表其邪,或寒而清其火,至其應王之期,自無不愈也。


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


按:刺之為道,補瀉而已。


如應補而反瀉,應瀉而反補,皆反也。


刺之既反,病必牽纏難愈。


三周,言重復也。


重逆則死。


先刺已反,病氣流傳,又反刺之,是為重逆。


一逆刺之,尚至三周乃已,況其重逆而得生耶。


諸治熱病,以飲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處,身寒而止也。


按:是所謂治熱以寒也。


身寒猶身涼,謂熱退也。


言誠飲寒衣寒,居處於寒,則身熱退而病止也。


熱病先胸脅痛,手足躁,刺足少陽,補足太陰,足少陽木病,而瀉足少陽之木氣,補足太陰之土氣者,恐木傳於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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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23:46:52 | 只看該作者

刺熱篇


按:新校正云:詳足太陰,全元起本及太素作手太陰。


楊上善云:手太陰上屬肺,出腋下,故胸脅痛。


又按靈樞經云:熱病而胸脅痛,手足躁,取之筋間,以第四針,索筋於肝,不得,索之於金。


金,肺也。


以此決知作手太陰者為是。


此作手太陰者,是補金以平木也。


注恐木傳土,故補土,亦是也。


今兩存之。


病甚者,為五十九刺。


五十九刺者,謂頭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諸陽之熱逆也。


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瀉胸中之熱也。


氣街、三裡、巨虛上、下廉,此八者,以瀉胃中之熱也。


云門、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瀉四肢之熱也。


五臟俞旁五,此十者,以瀉五臟之熱也。


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熱之左右也,故病甚則爾刺之。


然頭上五行者,當中行謂上星、囟會、前頂、百會、後頂,次兩旁謂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又次兩旁謂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也。


上星在顱上,直鼻中央,入發際一寸,陷者中,容豆,刺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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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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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熱篇


按:新校正云:甲乙經四分作三分,水熱穴論注亦作三分,當改從之,上星刺入三分,囟會刺入四分。


囟會在上星後一寸,陷者中,刺如上星法。


前頂在囟會後一寸五分,骨間陷者中,刺如囟會法。


百會在前頂後一寸五分,頂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脈、足太陽脈之交會,刺如上星法。


後頂在百會後一寸五分,枕骨上,刺如囟會法。


然是五者,皆督脈氣所發也。


上星留六呼,灸五壯。


次兩旁穴:五處在上星兩旁一寸五分,承光在五處後一寸,通天在承光後一寸五分,絡卻在通天後一寸五分,玉枕在絡卻後七分。


然是五者,並足太陽脈氣所發。


刺三分,五處、通天各留七呼,絡卻留五呼,玉枕留三呼,灸三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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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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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熱篇


按:新校正云:甲乙經,承光不可灸,玉枕刺入二分。


又次兩旁:臨泣在頭直目,上入發際五分,足太陽少陽陽維三脈之會。


目窗、正營,遞相去一寸。


承靈、腦空,遞相去一寸五分。


然是五者,並足少陽陽維二脈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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