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病源候論 卷四十五 小兒雜病諸候一 1. 養小兒候1513】
卷之四十五 小兒雜病諸候一(凡二十九論)
1. 養小兒候
經說︰年六歲以上為小兒,十八以上為少年,二十以上為壯年,五十以上為老年也。
其六歲已還者,經所不載,是以乳下嬰兒病難治者,皆無所承按故也。
中古有巫方,立小兒《顱囟經》以占夭壽,判疾病死生,世所相傳,始有小兒方焉。
逮乎晉宋,推諸蘇家,傳襲有驗,流於人間。
小兒始生,肌膚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則令筋骨緩弱。
宜時見風日,若都不見風日,則令肌膚脆軟,便易傷損。
皆當以故絮著衣,莫用新綿也。
天和暖無風之時,令母將抱日中嬉戲,數見風日,則血凝氣剛,肌肉硬密,堪耐風寒,不致疾病。
若常藏在幃帳之內,重衣溫暖,譬如陰地之草木,不見風日,軟脆不任風寒。
又當薄衣,薄衣之法,當從秋習之,不可以春夏卒減其衣,則令中風寒。
從秋習之,以漸稍寒,如此則必耐寒。
冬月但當著兩薄襦,一復裳耳,非不忍見其寒,適當佳耳。
愛而暖之,適所以害之也。
又當消息,無令汗出,汗出則致虛損,便受風寒。
晝夜寤寐,皆當慎之。
其飲乳食哺,不能無痰癖,常當節適乳哺。
若微不進乳,仍當將護之。
凡不能進乳哺,則宜下之,如此則終不致寒熱也。
又,小兒始生,生氣尚盛,無有虛勞,微惡則須下之,所損不足言。
及其愈病,則致深益。
若不時下,則成大疾,疾成則難治矣。
其冬月下之,難將護,然有疾者,不可不下。
夏月下之後,腹中常當小脹滿,故當節哺乳將護之,數日間。
又節哺之,當令多少有常劑。
兒稍大,食哺亦當稍增。
若減少者,此是腹中已有小不調也。
便當微將藥,勿復哺之,但當乳之,甚者十許日,輕者五六日,自當如常。
若都不肯食哺,而但飲乳者,此是有癖,為疾重,要當下之。
不可不下,不下則致寒熱,或吐而發癇,或致下利,此皆病重,不早下之所為也,則難治。
先治其輕時,兒不耗損,百病速除矣。
小兒所以少病癇者,其母懷娠,時時勞役,運動骨血,則氣強、胎養盛故也。
若待御多,血氣微,胎養弱,則兒軟脆易傷,故多病癇。
兒皆須著帽、項衣,取燥,菊花為枕枕之。
兒母乳兒,三時摸兒項風池,若壯熱者,即須熨,使微汗。
微汗不瘥,便灸兩風池及背第三椎、第五椎、第七椎、第九椎兩邊各二壯,與風池凡為十壯。
一歲兒七壯,兒大者,以意節度,增壯數可至三十壯,唯風池特令多,七歲以上可百壯。
小兒常須慎護風池,諺云︰戒養小兒,慎護風池。
風池在頸項筋兩轅之邊,有病乃治之。
疾微,慎不欲妄針灸,亦不用輒吐下,所以然者,針灸傷經絡,吐下動腑臟故也。
但當以除熱湯浴之,除熱散粉之,除熱赤膏摩之,又以臍中膏塗之。
令兒在涼處,勿禁水洗,常以新水洗。
新生無疾,慎不可逆針灸。
逆針灸則忍痛動其五脈,因喜成癇。
河洛間土地多寒,兒喜病痙。
其俗生兒三日,喜逆灸以防之,又灸頰以防噤。
有噤者,舌下脈急,牙車筋急,其土地寒,皆決舌下去血,灸頰以防噤。
江東地溫無此疾。
古方既傳有逆針灸之法,今人不詳南北之殊,便按方用之,多害受於小兒。
是以田舍小兒,任自然,皆得無橫夭。
又云︰春夏決定不得下小兒。
所以爾者,小兒腑臟之氣軟弱,易虛易實,下則下焦必益虛,上焦生熱,熱則增痰,痰則成病。
自非當病,不可下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