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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名醫匯粹 卷一 論集 格言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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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8 15:08:0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古今名醫匯粹 卷一 論集 格言二13

 

 

趙養葵曰︰陽統乎陰,血隨乎氣。

 

古人治血必先理氣,血脫益氣,故有補血不用四物之論。

 

如血虛發熱,立補血湯一方,以黃 一兩為君,當歸四錢為臣,氣藥多而血藥少,使陽生陰長。

 

又如失血暴甚欲絕者,以獨參湯一兩,頓煎服,純用氣藥。

 

斯時也,有形之血不能速生,幾微之氣所當亟固,使無形生出有形,蓋陰陽之妙,原根於無也。

 

故曰︰無名天地之始。

 

春秋晝夜,陰陽之門戶。

 

又十二時而按分五臟之陰陽,醫者全憑此以明得病之根源,而施治療之方術。

 

就中二至最為緊要,至者極也,陰極生陽,絕處逢生,啟無而有;陽極生陰,從有而無,陽變陰化之不同也。

 

然其尤重獨在冬至。

 

或問︰冬至一陽,當漸向和暖,何為大寒,冰雪反盛;夏至一陰,當漸向清涼,何為溽暑,酷熱反熾?有說乎?曰︰此將來者進,成功者退,隱微之際,未易明也。

 

陽伏於下,逼陰於上,井水氣蒸而堅冰至也。

 

陰生於下,格陽於上,井水寒而電雷合也。

 

今人病面紅口渴,煩躁喘咳,誰不曰火盛之極?抑孰知其為腎中陰寒所逼乎?以寒涼之藥進而斃者,吾不知其凡幾矣。

 

談陰陽者,具言氣血,是矣。

 

詎知火為陽氣之根,水為陰血之根?觀之天地,日為火之精,故氣隨之;月為水之精,故潮隨之。

 

然此陰陽水火,又同出一根,周流而不息,相偶而不離。

 

惟其同出一根,而不相離也。

 

故陰陽又各互為其根,陽根於陰,陰根於陽;無陽則陰無以生,無陰則陽無以化;從陽而引陰,從陰而引陽。

 

各求其屬,而窮其根也。

 

世人但知水火為陰陽,而不知水火為陰陽之根;能知水火為陰陽,而誤認心腎為水火之真,此道之所以不明不行也。

 

陰陽者,虛名也。

 

水火者,實體也。

 

寒熱者,天之淫氣也。

 

水火者,人之真元也。

 

淫氣湊疾,可以寒熱藥攻之。

 

真元致病,即以水火之真調之。

 

然不求其屬,投之不入。

 

先天水火,原屬同宮,火以水為主,水以火為原。

 

故取之陰者,火中求水,其精不竭;取之陽者,水中尋火,其明不熄。

 

斯大寒大熱之病,得其平矣;偏寒偏熱之士,不可與言也。

 

土金隨母寄生,故欲補土金者,從寄生處而補其母。

 

是以東垣有隔二之治,是從母也;有隔三之治,又從母之外家也。

 

土金惟寄生,故其死為真死,惟水火從真生,故其死不死,絕處逢生矣。

 

是以余於五行中獨重水火,而其生克之妙用,又從先天之根,而與世論不同。

 

王仲 曰︰風病至極,則似燥金之証,而皺揭燥澀。

 

熱病至極,則似寒水之証,而戰栗厥逆。

 

土病至極,則似風木之証,而濕鬱熱發。

 

金病至極,則似二火之証,而為三消,癰疽瘡瘍。

 

水病至極,則似濕土之証,而為跗腫肉泥。

 

故推本至標,則知其源;從標至本,則識其所承。

 

故醫不惑於症,病不惑於藥,始可與言治矣。

 

滑伯仁曰︰厥陰、太陽少氣多血,太陰、少陰少血多氣,陽明氣血俱多,少陽氣多血少。

 

男子婦人均有此氣血也,男子多用氣,故氣常不足;婦人多用血,故血常不足。

 

所以男子病多在氣分,婦人病多在血分。

 

世俗乃謂男子多氣,女子多血,豈不謬哉。

 

喻嘉言曰︰病發而有餘,必累及於他臟他氣,先治其本,使不入於他腑他氣為善;病發而不足,必受他臟他氣之累,先治其標,不使累及本臟為善。

 

春生本於冬藏,夏長本於春生,四時皆然。

 

故冬不藏,無以逢春生;春不生,無以逢夏長。

 

不明天時,則不知養藏,養生之道,從何補救?《難經‧二十二難》謂︰經言脈有是動,有所生病,一脈變為二病。

 

其義至今未解。

 

曰︰此正論營衛所主病先後也。

 

一脈變為二病者,同一經脈。

 

病則變為二,淺深不同也。

 

邪入之淺,氣留而不行,所以衛先病也。

 

及邪入漸深,而血壅不濡,其營乃病,則營病在衛病後矣。

 

使衛不先為是動,而營何自後所生病耶?朱丹溪曰,人間之火,可以濕伏,可以水滅,諸苦寒能瀉有餘之火是也。

 

龍雷之火,逢濕則焰,遇水益燔,太陽一照,火即尋滅,桂附製相火是也。

 

如火井之火,沃水彌熾,以土洒之即滅,亦陰火也。

 

《素問》云: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諸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

 

王太仆曰︰益火之源以消陰翳,壯水之主以製陽光。

 

夫寒之而熱者,人徒知以寒治熱,而不知熱之不衰者,由乎真水之不足也;熱之而寒者,人徒知以熱治寒,而不知寒之不衰者,由乎真火之不足也。

 

故取之陰,所以益腎水之不足,而使其製夫心火之有餘;取之陽,所以益心火之不足,而使其勝夫腎水之有餘也︰屬由主也,求其屬者,言水火之不足而求之心腎也。

 

張三錫曰︰氣鬱久則中氣傷,不宜克伐,補中益氣佐舒,川芎、香附之類。

 

又《難經》云:血主濡之,氣主煦之,一切氣病,用氣藥不效,少佐芎、歸血藥,流通而愈,乃屢驗者。

 

失血後,大熱大渴發熱,症似白虎,惟脈虛大不長,實為異耳,誤用涼劑必死。

 

當歸補血湯主之,方用黃一兩,當歸五錢。

 

大凡病後咳嗽吐血,脈大而芤,屬上焦陽絡傷;下血溺血,為陰絡傷,俱死。

 

血不歸原,責之胃寒;涼藥屢用不效,甘草炙、炮乾薑等分,引血歸元,妙。

 

薛立齋曰︰凡人飲食勞倦,起居失宜,見一切火症,悉屬內真寒而外假熱,故肚腹喜暖,常以熱手按,口畏冷物。

 

此形氣病氣俱屬不足,法當純補元氣為主。

 

中年後齒縫脹,皆氣虛而火泛上,補中自愈。

 

韓飛霞曰︰肺氣虛而咳嗽自汗,脈緩不食,當先補脾。

 

所謂虛則補其母也。

 

張三錫曰︰有潮熱似虛,胸膈痞塞,背心疼痛,服補藥不效者,此乃痰症,隨氣而潮,故熱隨飲而亦潮,宜以痰飲求之。

 

丹溪曰,陽旺則能生陰,如失血後即當用參、耆、歸、地大補之。

 

若遷延日久,虛火克肺,即難用矣。

 

夏月煩渴,不可遽為暑熱,而用香薷、益元散,須斟酌之。

 

果脈虛大,自汗煩渴,遠行,不曾用冷物,無房勞,亦可作暑治。

 

李士材曰︰救腎者必本於陰血,血為陰,主下降,虛則上升,當斂而抑之;救脾者,必本於陽氣,氣為陽,主上升,虛則下陷,當升而舉之。

 

虛勞起死,獨參有大力,可以倚賴。

 

故主於滋陰,如朱丹溪治勞之案,用參者十有其七;神以治勞,如葛可久垂訓之方,十居其七也。

 

自好古肺熱傷肺之說,節齋服參必死之說,印定後人眼目,甘用苦寒,至死不悔,良可悲也。

 

不知肺家本經自有熱者,肺脈獨實,參誠不宜用。

 

若金被火乘者,肺方受虧。

 

非參莫救。

 

腎之陰虛則精不藏,肝之陽強則氣不固,以腎主閉藏,肝主疏泄也。

 

天下無逆流之水,人身無倒上之痰。

 

故善治痰者,不治痰而治氣。

 

氣順則一身之津液隨氣而順矣。

 

治痰無他法,健其脾而已矣;健脾無他法,去其濕而已,濕去則脾自健,脾健則痰自消,此治虛治本之法也。

 

治痰無他法,清其火而已矣;清火無他法,順其氣而已矣。

 

氣降則火自清,火清則痰自化,此治痰治標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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