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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正傳 卷一 醫學或問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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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21 21:15: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醫學正傳 卷一 醫學或問44

 

 

或問:嶺表煙瘴之地,其俗平居無病之人,朝夕常噬檳榔,云可辟除山嵐瘴氣之疾。
 

吾儒有仕於彼地者,亦隨其俗而噬之,果有益乎?否乎?曰:按本草檳榔味辛氣溫,為純陽之物,善驅逐滯氣,散邪氣,泄胸中至高之氣,除痰癖下行,以治後重脫 之證。
 

如果有以上諸疾,用之以佐木香、芩、朮等藥,無不應驗。
 

若無病沖和之胃氣,而無故朝夕常噬,吾恐反泄真氣,非徒無益而又害之是也。
 

嗚呼!因習之弊,死而無悔者焉。
 

羅謙甫曰:無病服藥,如壁裡添柱。
 

誠哉是言也。
 

嘗聞用藥如用兵,朝廷不得已而行之,以御寇耳;若無寇可平而無故發兵,不惟空廢糧餉,抑且害及於無辜之良民也,戒之戒之!

 

或問:婦人產後諸疾,古方多用四物東加減調治。

 

我丹溪先生獨謂芍藥酸寒,能伐發生之氣,禁而不用,何歟?曰:新產之婦,血氣俱虛之甚,如天地不交之否,有降無升,但存秋冬肅殺之令,而春夏生發之氣未復,故產後諸證,多不利乎寒涼之藥,大宜溫熱之劑,以助其資始資生之化源也。
 

蓋先哲制四物湯方,以川芎、當歸之溫,佐以芍藥地黃之寒,是以寒溫適中,為婦人諸疾之妙劑也。
 

若或用於產後,必取白芍藥以酒重復制炒,去其酸寒之毒,但存生血活血之能,胡為其不可也。
 

後人傳寫既久,脫去制炒注文,丹溪慮夫俗醫鹵莽,不制而用之,特舉其為害之由以戒之耳。
 

若能依法制炒為用,何害之有哉,學人其可不知此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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