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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新制/避免陸資炒房 同棟、社區戶數10%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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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2 06:55:34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七一新制/避免陸資炒房 同棟、社區戶數10%為限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為避免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取得不動產集中於特定地區,可能造成陸資炒作房地產市場疑慮,自7月1日起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取得不動產總量管制,新增集中度數額管制,同棟或同一社區取得的建物,以總戶數10%為上限;總戶數未達10戶者,得取得1戶,以避免炒作特定地區不動產影響當地房價。


內政部指出,自91年開放陸資來台購置不動產至去年底止,陸資經內政部許可取得不動產共181件,其中自然人取得者169件,陸資公司、團體因業務需用取得者12件。


為避免陸資來台投機炒作不動產,自去年元旦起實施總量管制,限制每年大陸地區自然人取得土地上限為13公頃、建物400戶,年度數額有剩餘者,不再留用;長期總量土地1,300公頃、建物2萬戶,長期總量及年度數額原則每半年檢討1次,截至去年底,大陸人士取得土地共0.1525公頃、建物42戶。


又因考量兩岸關係較為特殊,為避免申請案過度集中,造成社會疑慮,所以參考新加坡組屋出租給外國人比例上限,每個鄰里整套組屋出租給外國人的單位,比例不能超過8%,而每一棟組屋的比例不能超過11%的規定,取其中間值,增訂大陸地區人民取得我國住宅集中度以總戶數10%為上限,若總戶數未達10戶,則可取得1戶。例如,某社區總戶數為100戶,大陸地區人民許可取得該社區的住宅上限為10戶。


另外,本規定3月19日修正發布,考量大陸地區人民提出申請取得不動產前,需先辦理身分驗證程序,及來台尋覓適合供自住用不動產,已投入相當時間、金錢成本,宜給予適當先期作業時間,作為新訂法令實施前的過渡時期,所以這次新增集中度以總戶數10%的上限規定,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以維護其權益。


內政部強調,陸資來台購置不動產,占全國不動產交易量比例仍低,但隨著兩岸經貿及交流的增加,需求將增多,為能及時因應政府兩岸政策及不動產市場情勢變化,總量管制限額將以動態檢討調整,除每半年會商相關機關定期檢討外,必要時也將隨時機動調整,以強化現行相關管理機制。



引用:http://n.yam.com/nownews/politics/20150630/20150630123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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