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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度猥褻男學生 法官不再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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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22 15:22: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度猥褻男學生 法官不再饒他


林姓男子涉假冒老師偷襲國中男生下體,他向法官求情「保證以後不會再犯」,獲輕判1年、緩刑5年,不必坐牢,但1年多後再對另名男學生熊抱親吻,這次法官不饒他,先撤銷緩刑,把他關進牢裡,還要追究他再犯的罪責。


桃園地院調查,林姓男子(43歲)2年多前到某國中校園散步,看到一名國男生在禮堂打掃,假冒老師要男同學到講台打掃,男生乖乖聽話,林姓男子又稱遺失現金,懷疑這名學生撿走,強行搜身,伸手進男生褲子強摸下體、被逮挨告。


法院審理時,林姓男子認錯,向法官保證「下次不會再犯」,法官相信了他,判他1年徒刑,緩刑5年,不必坐牢、要他定期到觀護人室接受輔導。


不過林姓男子並未悔改,去年9月中旬,他趁鄰居男生放學回家時,跟進家門伸魔掌,對男生熊抱、撫摸、強吻,再度吃上強制猥褻官司。檢察官聲請撤銷緩刑。


法官審理時,他聲稱「心理有病」,無法控制自己慾望,事發後佩帶電子腳環、賠了80萬元和解,希望「再給一次機會」,不過法官查出他事發前一個月才接受輔導,當時觀護人要求他「要遵守戒律、千萬不要再犯」,他滿口答應,但沒多久就再犯。


法官這次不再饒他,以他意志力薄弱、具有潛在威脅,裁定撤銷緩刑、關進監牢,至於他第二次再犯的部分,也會從重量刑。



引用:http://n.yam.com/udn/society/20150420/20150420985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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