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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氣溫熱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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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2-12 19:14:3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伏氣溫熱篇

 

卷一

 

《內經》伏氣溫熱篇

 

《素問‧生氣通天論》曰:冬傷於寒,春必溫病。

 

張仲景曰: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則不傷於寒。

 

雄按:傷而即病者為傷寒,不即病者為溫熱。

 

章虛穀曰:冬寒伏於少陰,鬱而化熱,乘春陽上升而外發者為實證。

 

《金匱真言論》曰:夫精者,身之本也。

 

故藏於精者,春不病溫。

 

王啟元曰:精氣伏藏,則陽不妄升,故春無溫病。

 

尤拙吾曰:冬傷於寒者,春月溫病之由;而冬不藏精者,又冬時受寒之源也。

 

吳鞠通曰:不藏精非專主房勞說,一切人事之能動搖其精者皆是。

 

即冬時天氣應寒,而陽不潛藏,如春日之發泄,甚至桃李反花之類亦是也。

 

章虛穀曰:經論溫病,有內伏而發外者,有外感隨時而成者。

 

其由內伏發外者,又有虛實二證,上條為實證,此條為虛證也。

 

《熱論篇》曰: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

 

暑當與汗出,勿止。

 

王啟元曰:此以熱之微甚為義也。

 

陽熱未盛,故曰溫;陽熱大盛,故曰暑。

 

楊上善曰:冬傷於寒,輕者夏至以前發為溫病,重者夏至以後發為暑病。

 

林觀子曰:少陰真氣既虧,邪必深入,郁久化熱,自內而出。

 

《傷寒序例》云:暑病者熱極重於溫,是暑病者其實熱病也。

 

沈堯封曰:傷寒有五,熱病乃其一耳,余論俱散失矣。

 

章虛穀曰:此言凡病傷寒,則不獨指冬時之寒也。

 

蓋寒邪化熱,隨時皆有也。

 

雄按:《脈要精微論》曰:彼春之暖,為夏之暑。

 

夫暖即溫也,熱之漸也。

 

然夏未至則不熱,故病發猶曰溫。

 

其首先犯肺者,乃外感溫邪。

 

若夏至後則漸熱,故病發名曰暑。

 

蓋六月節曰小暑,六月中曰大暑,與冬至後之小寒、大寒相對待,是病暑即病熱也。

 

乃仲聖以夏月外感熱病名曰 者,別於伏氣之熱病而言也。

 

《說文》云: ,傷暑也。

 

《漢書‧武帝紀》云:夏大旱,民多 死。

 

故暑也、熱也、 也,皆夏令一氣之名也。

 

後人不察,妄騰口說,甚至講太極,推先天,非不辨也,其實與病情無涉,而於醫理反混淆也。

 

淦按:此言其常也,然春時亦有熱病,夏日亦有溫病。

 

溫,熱之輕者也;熱,溫之重者也。

 

故古人往往互稱。

 

《刺熱篇》曰:肝熱病者,小便先黃,腹痛,多臥,身熱。

 

熱爭則狂言及驚,脅滿痛,手足躁,不得安臥。

 

庚辛甚,甲乙大汗,氣逆則庚辛日死。

 

刺足厥陰、少陽,其逆則頭痛員員,脈引沖頭也。

 

吳鞠通曰:肝病小便先黃者,肝脈絡陰器。

 

又肝主疏泄,肝病則失其疏泄之職,故小便先黃也。

 

腹痛多臥,木病克脾土也。

 

熱爭,邪熱盛而與正氣相爭也。

 

狂言及驚,手厥陰心包病也。

 

兩厥陰同氣,熱爭則手厥陰亦病也。

 

脅滿痛,肝脈行身之兩旁,脅其要路也。

 

手足躁,不得安臥,肝主風,風淫四末。

 

又木病克土,脾主四肢,木病熱必吸少陰腎中真陰,陰傷故騷擾不得安臥也。

 

庚辛金日,克木故甚,甲乙肝木旺時,故汗出而愈。

 

氣逆,謂病重而不順,其可愈之理,故逢其不勝之日而死也。

 

厥陰、少陽並刺者,病在臟兼瀉其腑也。

 

逆則頭痛以下,肝主升,病極而上升之故。

 

自庚辛日甚以下之理,余臟仿此。

 

心熱病者,先不樂,數日乃熱。

 

熱爭則卒心痛,煩悶善嘔,頭痛面赤,無汗。

 

壬癸甚,丙丁大汗,氣逆則壬癸死。

 

刺手少陰、太陽。

 

吳鞠通曰:心病,先不樂者,心包名膻中,居心下,代君用事,經謂膻中為臣使之官,喜樂出焉。

 

心病,故不樂也。

 

卒心痛,凡實痛皆邪正相爭,熱爭故卒然心痛也。

 

煩悶,心主火,故煩。

 

膻中氣不舒,故悶。

 

嘔,肝病也。

 

木火同氣,熱甚而肝病亦見也。

 

且邪居膈上,多善嘔也。

 

頭痛,火升也。

 

面赤,火色也。

 

無汗,汗為心液,熱閉液干,汗不得通也。

 

引自: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26538&pid=255947&fromuid=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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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2-12 19:15:25 | 只看該作者

伏氣溫熱篇

 

章虛穀曰:人身生陽之氣,根於腎臟,始發於肝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又生木,如是生生不息,則安和無患也。

 

邪伏血氣之中,必隨生陽之氣而動,動甚則病發。

 

然其發也,隨氣所注而無定處,故《難經》言溫病之脈,行在諸經,不知何經之動也。

 

如仲景所論,或發於陰經,或發於陽經,正合《難經》之言也。

 

今《內經》按生氣之序,首列肝,次以心、脾、肺、腎,以明邪隨生氣而動,其於不定之中,自有一定之理,足以印證《難經》、仲景之言,而軒、岐、越人、仲景之一脈相承,更可見矣。

 

脾熱病者,先頭重,頰痛,煩心,顏青,欲嘔,身熱。

 

熱爭則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滿泄,而頷痛。

 

甲乙甚,戊己大汗,氣逆則甲乙死。

 

刺足太陰、陽明。

 

吳鞠通曰:脾病,頭先重者,脾屬濕,土性重,經謂濕之中人也。

 

首如裹,故脾病頭先重也。

 

頰,少陽部也。

 

土之與木,此負則彼勝,土病而木病亦見也。

 

煩心,脾脈注心也。

 

顏青、欲嘔,亦木病也。

 

腰痛不可用俯仰,脾病則胃不能獨治,陽明主合同束而利機關,故痛而至於不可俯仰也。

 

腹滿泄,脾經本病。

 

頷痛,亦木病也。

 

肺熱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惡風寒,舌上黃,身熱。

 

熱爭則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太息,頭痛不堪,汗出而寒。

 

丙丁甚,庚辛大汗,氣逆則丙丁死。

 

刺手太陰、陽明,出血如大豆,立已。

 

吳鞠通曰:肺病,先惡風寒者,肺主氣,又主皮毛。

 

肺病則氣 郁,不得捍衛皮毛也。

 

舌上黃者,肺氣不化,則濕熱聚而為黃苔也。

 

章虛穀曰:若外邪初感而非內熱,其苔必白。

 

喘,氣鬱極也。

 

咳,火克金也。

 

胸膺,背之腑也。

 

皆天氣主之。

 

肺主天氣,肺氣鬱極故痛也。

 

走者,不定之詞,不得太息,熱閉肺臟也。

 

頭痛不堪,亦天氣 郁,熱不得泄,直上衝腦也。

 

鬱熱而腠開汗出,其熱暫泄則寒也。

 

略參章氏。

 

腎熱病者,先腰痛 酸,苦渴數飲,身熱。

 

熱爭則項痛而強, 寒且酸,足下熱,不欲言,其逆則項痛員員澹澹然。

 

戊己甚,壬癸大汗,氣逆則戊己死。

 

刺足少陰、太陽。

 

吳鞠通曰:腎病,腰先痛者,腰為腎之府,又腎脈貫脊,會於督之長強穴, ,腎脈入跟中以上 內,太陽之脈,亦下貫 內, 即 也。

 

酸,熱鑠液也。

 

苦渴數飲,腎主五液而惡燥,病熱則液傷而燥,故苦渴而飲水求救也。

 

項,太陽之脈,從顛入絡腦,還出別下項。

 

腎病至於熱爭,臟病甚而移之腑,故項痛而強也。

 

 寒,熱極為寒也。

 

足下熱,腎脈從小指之下,邪趨足心涌泉穴,病甚而熱也。

 

不欲言,有無可奈何之苦也。

 

邪氣上逆,則項更痛,員員澹澹,一身不能自主,難以形狀之病也。

 

略參章氏。

 

肝熱病者,左頰先赤。

 

心熱病者,顏先赤。

 

脾熱病者,鼻先赤。

 

肺熱病者,右頰先赤。

 

腎熱病者,頤先赤。

 

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章虛穀曰:此更詳五臟熱邪未發,而必先見於色之可辨也。

 

左頰、顏、鼻、右頰、頤,是肝、心、脾、肺、腎臟之氣,應於面之部位也。

 

病雖未發,其色先見,可見邪本伏於氣血之中,隨氣血流行而不覺,更可印證《難經》所云:溫病之脈,行在諸經,不知何經之動也。

 

故其發也,必隨生氣而動。

 

則先見色於面,良工望而知其邪動之處,乘其始動,即刺而泄之,使邪勢殺而病自輕,即《難經》所云:隨其經之所在而取之者,是為上工治未病也。

 

用藥之法,亦可類推矣。

 

治諸熱病,以飲之寒水,乃刺之。

 

必寒衣之,居此寒處,身寒而止。

 

章虛穀曰:以其久伏之邪,熱從內發,故治之必先飲寒水,從裡逐熱,然後刺之,從外而泄。

 

再衣以寒,居處以寒,身寒熱除而後止。

 

雄按:今人不讀《內經》,雖溫、熱、暑、疫諸病,一概治同傷寒,禁其涼飲,濃其衣被,閉其戶牖,因而致殆者,我見實多。

 

然飲冷亦須有節,過度則有停飲、腫滿、嘔利等患,更有愈後手指、足縫出水。

 

速投:米仁三兩,茯苓三兩,白朮一兩,車前五錢,桂心一錢,名驅濕保脫湯。

 

連服十劑,可免腳趾脫落。

 

此即諺所謂「脫腳傷寒也」,亦不可不知。

 

若飲冷雖多,而汗出亦多,必無後患。

 

太陽之脈,色榮顴骨,熱病也。

 

榮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時而已。

 

與厥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其熱病內連腎。

 

引自: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26538&pid=255948&fromuid=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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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2-12 19:16:14 | 只看該作者

伏氣溫熱篇

 

章虛穀曰:此明外感與伏邪互病之證也,與《熱論篇》之兩感,同中有異。

 

彼則內外同時受邪,內外俱病,故不免於死。

 

此則外感先發,伏邪後發者可生。

 

若同發則死期不過三日也。

 

云太陽之脈者,邪受太陽經脈,即一日巨陽受之,頭項痛、腰脊強者是也。

 

色榮顴骨者,鮮榮色赤,見於顴骨也。

 

蓋顴者骨之本,骨者腎所主,腎臟伏熱之邪已動,循榮血見色於顴也。

 

榮未交,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者,言太陽經脈外受之邪,與榮血中伏熱之邪,尚未相交,今且使其得汗,先解外邪,所謂未滿三日,可汗之是也。

 

其內伏之邪後發,待臟氣旺時可已。

 

如腎熱病待壬癸日得大汗而已也。

 

又如所云見赤色者刺之,名治未病亦可也。

 

倘與厥陰經脈病證爭見,則腎肝皆有邪熱內發,其勢必與太陽外邪連合而不可解,故比之兩感,死期更速,不過三日也。

 

蓋兩感病起於經,必待胃氣盡六日方死。

 

此則其熱病內連腎臟,本元即絕,故死速也。

 

少陽之脈,色榮頰前,熱病也。

 

榮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時而已。

 

與少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

 

章虛穀曰:上言肝熱病者,左頰先赤,肝為厥陰,膽為少陽,相表裡者也。

 

外邪受於少陽經脈,而肝臟伏熱之色,榮於頰前。

 

若外內之邪尚未相交,今且使其得汗以解外,其內發之熱,可待臟氣旺時而已。

 

若與少陰經脈病證爭見,則肝連腎熱,而內外邪勢,必交合難解,死期不過三日也。

 

大抵外內之邪,發有先後而不交合,尚可解救,故要緊在「榮未交」一句,下文病名「陰陽交」,亦即榮已交之義也。

 

經文止舉太陽、少陽兩證,不及陽明、太陰合病者,余竊度之,以陽明之腑,可用攻瀉之法,不至必死。

 

非同太陽、少陽、厥陰,其邪連合而無出路,則必死也。

 

《評熱病篇》帝曰:有病溫者,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為何?岐伯曰:名陰陽交,交者死也。

 

葉香岩曰:交者陰液外泄,陽邪內陷也。

 

尤拙吾曰:交,非交通之謂,乃錯亂之謂也。

 

陰陽錯亂而不可復理,攻其陰則陽捍之不得入,攻其陽則陰持之不得通,故曰交者死也。

 

郭氏謂即是兩感病,然兩感是陰陽齊病,而非陰陽交病也。

 

章虛穀曰:陰陽之氣,本來相交而相生者,今因邪勢彌漫,外感陽分之邪,與內發陰分之邪,交合為一,而本元正氣絕矣,故病名陰陽交。

 

交者死,非陰陽正氣之相交也。

 

下衣冠文物其所以然之理。

 

人之所以汗出者,皆生於穀,穀生於精。

 

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精勝也。

 

精勝,則當能食而不復熱。

 

復熱者,邪氣也。

 

汗出者,精氣也。

 

今汗出而輒復熱,是邪勝也。

 

不能食者,精無俾也。

 

病而留者,其壽可立而傾也。

 

且夫《熱論》曰: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

 

今脈不與汗相應,此不勝其病也,其死明矣。

 

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

 

今見三死,不見一生,雖愈必死也。

 

引自: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26538&pid=255949&fromuid=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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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2-12 19:17:09 | 只看該作者

伏氣溫熱篇

 

章虛穀曰:汗生於穀,穀生於精者,謂由本元精氣,化水穀以生津液,發而為汗,邪隨汗泄,則邪卻而精勝也。

 

精氣勝則當能食,以化水穀,其邪已泄,則不復熱矣。

 

乃復熱者,邪氣未去也。

 

其所出之汗,精氣徒泄也,故汗出而輒復熱,是精卻而邪勝也。

 

所以不能食,精無俾也。

 

俾者,倚借之謂,其病雖留連,其壽可立待而傾也。

 

古論云:汗出而脈躁盛者死,正謂其精卻而邪不去也。

 

若邪去而精氣存,脈必靜矣。

 

今脈與汗不相應,則精氣不勝邪氣也,其死明矣。

 

且狂言是失志,失志者死,一也。

 

汗出復熱,精卻邪勝,二也。

 

汗與脈不相應,三也。

 

今見三死證,不見一生證,雖似愈必死也。

 

雄按:溫證誤作傷寒治,而妄發其汗,多有此候。

 

汪按:此條為溫證不可妄表之訓,夢隱一語,可謂要言不煩。

 

蓋溫病誤表,縱不成死候,亦必不易愈矣。

 

麻黃、桂枝,人猶膽餒,最誤人者,陶節庵之柴葛解肌湯也。

 

《陽明脈解篇》曰:足陽明之脈病,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鐘鼓不為動。

 

聞木音而驚,何也?岐伯曰:陽明者,胃脈也。

 

胃者,土也。

 

故聞木音而驚者,土惡木也。

 

帝曰:其惡火何也?岐伯曰:陽明主肉,其脈血氣盛,邪客之則熱,熱甚則惡火。

 

帝曰:其惡人何也?岐伯曰:陽明厥則喘而惋,惋則惡人。

 

章虛穀曰:土被邪困,更畏木克,故聞木音而驚也。

 

鐘鼓之音屬金,土故不為動也。

 

熱甚故惡火,仲景所云:不惡寒,反惡熱也。

 

邪結而氣厥逆,則喘而惋。

 

惋者,懊 ,故惡人也。

 

帝曰:或喘而死者,或喘而生者,何也?岐伯曰:厥逆連臟則死,連經則生。

 

章虛穀曰:邪結在腑,則氣阻而喘,不能循經達於四肢,而又厥逆,蓋四肢稟氣於脾胃也。

 

邪內入則連臟,故死。

 

外出則連經,故生。

 

帝曰:病甚則棄衣而走,登高而歌,或至不食數日,逾垣上屋,所上之處,皆非其素所能也,而病反能者何也?岐伯曰:四肢者,諸陽之本也。

 

陽盛則四肢實,實則能登高也。

 

帝曰:其棄衣而走者何也?岐伯曰:熱盛於身,故棄衣欲走也。

 

帝曰:其妄言罵詈,不避親疏,而不欲食,不欲食,故妄走也。

 

章虛穀曰:四肢稟氣於脾胃,胃為臟腑之海,而陽明行氣於三陽,故四肢為諸陽之本也。

 

邪盛於胃,氣實於四肢,則能登高也。

 

熱盛於身,故棄衣欲走,邪亂神明,怒氣衝動,故妄言罵詈。

 

胃中邪實,不欲飲食,四肢多力,則妄走也,是大承氣湯之證。

 

其邪連經,脈必滑大,下之可生。

 

其邪連臟,脈必沉細。

 

仲景云:陽病見陰脈者死,則雖有下證,不可用下法矣。

 

雄按:溫證誤投熱藥補劑,亦有此候。

 

經證亦有可用白虎湯者,沉細之脈,亦有因熱邪閉塞使然。

 

形證實者,下之可生,未可概以陰脈見而斷其必死。

 

凡熱邪壅遏,脈多細軟遲澀,按證清解,自形滑數,不比內傷病服涼藥而脈加數者為虛也。

 

汪按:大承氣證,仲聖謂:脈弦者生,澀者死。

 

洄溪則云:弦則尚有可生之機,未必盡生,澀則斷無不死者也。

 

余所見滑大者,固下之不必顧忌,亦有弦而兼澀,下之而愈者。

 

若大汗淋漓者,可用白虎也。

 

引自: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26538&pid=255950&fromuid=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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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2-12 19:17:45 | 只看該作者

伏氣溫熱篇

 

《生氣通天論》曰:因於暑汗,煩則喘喝,靜則多言。

 

吳鞠通曰:暑為火邪,與心同氣,心受邪迫,汗出而煩。

 

煩從火、從頁,謂心氣不安,而面若火鑠也。

 

喘喝者,火克金故喘。

 

遏郁胸中清廓之氣,故欲喝而伸之。

 

其或邪不外張,而內藏於心則靜。

 

心主言,暑邪在心,雖靜亦欲自言不休也。

 

略參拙意。

 

《刺志論》曰:氣盛身寒,得之傷寒;氣虛身熱,得之傷暑。

 

林觀子曰:雖云身寒,實指身發熱言也。

 

要以意得之。

 

雄按:雖發熱而仍惡寒,不似傷暑之惡熱,故曰身寒。

 

吳鞠通曰:此傷寒暑之辨也,經語分明如此,奈何世人悉以治寒法治溫暑哉!雄按:不但寒傷形,暑傷氣,截然分明,而寒為陰邪(雖有紅爐暖閣、羔酒狐裘而患火病者,不可謂寒是陽邪,寒必兼火也),暑為陽邪(雖有襲涼飲冷夾雜陰寒之證,亦人事之兼傷,非天氣之本然也),亦如水火之不相射。

 

經云:天寒地凍,天暑地熱。

 

又云:陰陽之升降,寒暑彰其兆。

 

理極明顯,奈後賢道在邇而求諸遠,遂不覺其立言之失,而用藥之非也。

 

淦按:云得之者,推原受病之始,釐清證因也。

 

傷寒傷暑,為《內經》兩大綱,是從對待說。

 

若春傷於風,夏生飧泄云云,則從四序說。

 

喻氏於《內經》中又補傷燥,可見諸氣感人,皆能為病,先聖後賢,論極昭析,何今人治感,不論何證,但以傷寒藥治之,而不知有溫、暑、燥、濕之病,陋矣! 《熱論篇》帝曰:熱病已愈,時有所遺者,何也?岐伯曰:諸病遺者,熱甚而強食之,故有所遺也。

 

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因其穀氣相薄,兩熱相合,故有所遺也。

 

帝曰:治遺奈何?岐伯曰:視其虛實,調其逆從,可使必已也。

 

帝曰:病熱常何禁之?岐伯曰:病熱少愈,食肉則復,多食則遺,此其禁也。

 

葉香岩曰:因食復、勞復、女勞復而發汗必致亡陽而死。

 

章虛穀曰:此言病初愈,余熱留藏於經絡血氣中而未淨,因食助氣,則兩熱相合而復熾,故食肉病必復發,多食穀則邪遺留,必淹纏難愈。

 

故當戒口,清淡稀粥漸為調養也。

 

《論疾診尺篇》曰:尺膚熱甚,脈盛躁者,病溫也。

 

其脈盛而滑者,病且出也。

 

吳鞠通曰:經之辨溫病,分明如是,何世人悉謂傷寒,而悉以傷寒足三陰經溫法治之哉!張會卿作《類經》,割裂經文,蒙混成章,由未細心 繹也。

 

尺膚熱甚,火爍精也。

 

脈盛躁,精被火煎沸也。

 

脈盛而滑,邪機向外也。

 

此節以下診溫病之法。

 

引自: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26538&pid=255951&fromuid=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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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氣溫熱篇

 

《平人氣象論》曰:人一呼脈三動,一吸脈三動而躁。

 

尺熱曰病溫,尺不熱脈滑曰病風,脈澀曰痹。

 

吳鞠通曰:呼吸俱三動,是六七至脈矣,而氣象又躁急。

 

若尺部肌膚熱,則為病溫。

 

蓋溫病必傷金水二臟之津液,尺之脈屬腎,尺之穴屬肺也。

 

此處肌肉熱,故知為病溫。

 

其不熱而脈兼滑者,則為病風。

 

風之傷人也,陽先受之。

 

尺為陰,故不熱也。

 

如脈動躁而兼澀,是氣有餘而血不足,病則為痹矣。

 

《玉版論要》曰:病溫虛甚,死。

 

吳鞠通曰:病溫之人,精血虛甚,則無陰以勝溫熱,故死。

 

《熱病篇》曰:熱病三日,而氣口靜、人迎躁者,取之諸陽,五十九刺,以瀉其熱,而出其汗,實其陰,以補其不足者。

 

吳鞠通曰:人迎躁,邪在上焦,故取之諸陽,以泄其陽邪,陽氣通則汗隨之;實其陰,以補其不足者,陽盛則陰衰,瀉陽則陰得安其位,故曰實其陰。

 

瀉陽之有餘,即所以補陰之不足,故曰補其不足也。

 

雄按:用藥之道亦如此。

 

又曰:實其陰以補其不足,此一句實治溫熱之吃緊大綱。

 

蓋熱病未有不耗陰者,其耗之未盡則生,盡則陽無留戀,必脫而死也。

 

真能體味斯言,思過半矣。

 

雄按:耗之未盡者,尚有一線之生機可望;若耗盡而陰竭,如旱苗之根已枯矣。

 

沛然下雨,亦曷濟耶?汪按:葉氏必以保津液為要,細考經文此條,可知其理。

 

奈何恣用升提溫燥,重傷其津耶?身熱甚,陰陽皆靜者,勿刺也。

 

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則泄。

 

所謂勿刺者,有死征也。

 

引自: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26538&pid=255952&fromuid=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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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2-12 19:19:27 | 只看該作者

伏氣溫熱篇

 

吳鞠通曰:陽證陰脈,故曰勿刺。

 

熱病七日八日,動喘而弦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淺刺手大指間。

 

吳鞠通曰:喘為肺氣實,弦為風火鼓蕩,故淺刺手大指間,以泄肺熱。

 

肺之熱痹開則汗出。

 

大指間,肺之少商穴也。

 

熱病七日八日,脈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脈代者,一日死。

 

吳鞠通曰:邪氣深入下焦,逼血從小便出,故溲血。

 

腎精告竭,陰液不得上潮,故口中干。

 

脈至微小,不惟陰精竭,陽氣亦從而竭矣,死象自明。

 

倘脈實者可治。

 

熱病已得汗出,而脈尚躁,喘且復熱,勿刺膚,喘甚者死。

 

吳鞠通曰:熱不為汗衰,金受火克,喘而化源欲絕,故死。

 

然間有可治者。

 

熱病不知所痛,耳聾,不能自收,口乾,陽熱甚,陰頗有寒者,熱在骨髓,死,不可治。

 

吳鞠通曰:不知所痛,正衰不與邪爭也。

 

耳聾,陰傷精欲脫也。

 

不能自收,正氣憊也。

 

口乾、熱甚,陽邪獨盛也。

 

陰頗有寒,熱邪深入陰分,外雖似寒,而熱在骨髓也。

 

故曰死,不治。

 

其有陰精未至涸竭者,間可僥幸得生。

 

略參拙意。

 

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甚,此陰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

 

吳鞠通曰:汗後脈躁,陰虛之極,故曰死。

 

然雖不可刺,能以甘涼藥沃之得法,亦有得生者。

 

熱病者脈尚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得汗,靜者,生。

 

吳鞠通曰:脈躁無汗,陽盛之極,陽盛而至於極,陰無容留之地,故亦曰死。

 

雖然較前陰陽俱靜有差。

 

此證猶可大劑急急救陰,亦有活者。

 

即已得汗而陽脈躁盛,邪強正弱,正尚能與邪爭,若留得一分津液,便有一分生理,貴在留之得法耳!至陰陽俱靜,邪氣深入下焦陰分,正無捍邪之意,直聽邪之所為,不死何待?熱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顴發赤,楊按:陰虛勞損,兩顴必赤,可與此比類而觀。

 

噦者,死。

 

雄按:汗不出,大顴赤,似屬陽盛。

 

噦者,呃忒也。

 

肺胃之氣不降,楊按:此是實證,必顏赤,不僅兩顴赤。

 

則呃呃而上逆也。

 

治以輕清肅化之劑,病似可瘳,何以經文即斷為不可刺之死候?殆謂熱邪方熾,而腎陽欲匱,陽已無根,病深聲噦之證歟!楊按:大顴屬腎。

 

發赤是伏藏之陽上脫也,加以噦,則證與色合,頃刻而脫,故不治。

 

則其噦必自下焦而升,病由冬不藏精所致。

 

更察其脈,亦必與上焦陽盛之病有別也。

 

二曰:泄而腹滿甚者,死。

 

雄按:腹滿者當泄之,既泄而滿甚,是邪尚踞而陰下脫,猶之乎熱不為汗衰也,故死。

 

又陳遠公云:喘滿直視,譫語下利,一齊同見者不治;若有一證未見者,或可望生。

 

宜用:人參、麥冬、白芍各一兩,石膏五錢、竹茹三錢,名挽脫湯,欲脫未脫時亟服之,庶幾可挽。

 

三曰:目不明,熱不已者,死。

 

吳鞠通曰:目不明,精散而氣脫也。

 

經曰:精散視歧。

 

又曰:氣脫者目不明。

 

熱猶未已,仍爍其精而傷其氣,不死得乎!汪按:此目不明,乃《難經》所謂脫陰者目盲也。

 

陰竭而熱猶不已,安得不死?四曰:老人嬰兒,熱而腹滿者,死。

 

雄按:腹滿者宜泄之,老人嬰兒,不任大泄,既不任泄,熱無出路,老弱陰液不充之體,涸可立待,故曰死。

 

五曰:汗不出,嘔,下血者,死。

 

雄按:汗不出,熱內逼,上干清道以為嘔,迫鑠於營而下血,陰液兩奪,是為死征。

 

六曰:舌爛,熱不已者,死。

 

吳鞠通曰:陽邪深入,則一陰一陽之火結於血分,腎水不得上濟,故舌本爛。

 

熱退猶可生,熱仍不止,故曰死也。

 

汪按:此舌爛乃由腎中虛陽,故斷為死候,與肺胃熱熾、大熱、口舌糜腐者大異。

 

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

 

吳鞠通曰:咳而衄,邪閉肺絡,上行清道,汗出邪泄可生,不然則化源絕矣。

 

雄按:汗出不至足者,肺氣不能下及,亦是化源欲絕之征也。

 

八曰:髓熱者,死。

 

九曰:熱而痙者,死。

 

腰折,螈 ,齒噤 也。

 

吳鞠通曰:髓熱者,邪入至深,至於腎部也。

 

熱而痙,邪入至深,至於肝部也。

 

○此節歷敘熱病之死征,以禁人之刺,為刺則必死也。

 

然刺固不可,亦有可藥而愈者,蓋刺法能泄能通,開熱邪之閉結最速。

 

至於益陰以存津。

 

楊云:二語乃治溫要領。

 

實刺法之所短,而湯藥之所長也。

 

汪按:統觀死候九條,大抵由於陰竭者為多,吳氏語破的。

 

引自: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26538&pid=255954&fromuid=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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