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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理】
①[lǐㄌㄧˇ]
[『廣韻』良士切,上止,來。]
1.治玉;
雕琢。
『韓非子·和氏』:“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寳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戰國策·秦策三』:“鄭人謂玉未理者璞。”
宋王讜『唐語林·識鑑』:“吾聞金剛石至堅,物莫能敵。
唯羚羊角破之……今理珠者用此法。”
2.治理;
整理。
『易·繫辭下』:“理財正辭,禁民爲非曰義。”
『淮南子·原道訓』:“夫能理三苗、朝羽民……其惟心行者乎!”
高誘注:“理,治也。”
後蜀顧敻『虞美人』詞之二:“起來無語理朝妝,寳匣鏡凝光。”
『西遊記』第七六回:“好大聖,理著繩兒,從他那上齶子往前爬,爬到他鼻孔裏。”
巴金『家』三:“琴理了理發鬢,說:‘我該走了。’”
3.謂治理得好,秩序安定。
與“亂”相對。
『孝經·廣揚名』:“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宮。”
『呂氏春秋·勸學』:“聖人之所在,則天下理焉。”
『後漢書·劉平傳』:“其後每屬縣有劇賊,輒令平守之,所至皆理。”
唐白居易『法曲歌』:“法曲法曲舞『霓裳』,政和世理音洋洋。”
宋王讜『唐語林·政事上』:“數年之間,漁商闐湊,州境大理。”
4.醫治。
『後漢書·崔寔傳』:“夫以德教除殘,是以粱肉理疾也。”
晉王嘉『拾遺記·前漢下』:“<低光荷>實如玄珠,可以飾佩。
花葉難萎,芬馥之氣,徹十餘里。
食之令人口氣常香,益脈理病。”
5.物質組織的紋路。
『易·繫辭上』:“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
孔穎達疏:“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條理,故稱理也。”
『荀子·正名』:“形體色理,以目異。”
楊倞注:“理,文理也。”
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論說』:“是以論如析薪,貴能破理。”
6.本性。
『禮記·樂記』:“好惡無節於內,知誘於外,而不能反躬,天理滅矣。”
鄭玄注:“理,猶性也。”
南朝宋謝靈運『石門新營所住』詩:“感往慮有復,理來情無存。”
黃節注:“『禮·樂記』(注)云:理,猶性也。”
7.道理;
事理。
『易·坤』:“君子黃中通理。”
孔穎達疏:“黃中通理者,以黃居中,兼四方之色,奉承臣職,是通曉物理也。”
『宋書·王景文傳』:“<景文>美風姿,好言理,少與陳郡謝莊齊名。”
『京本通俗小說·錯斬崔寧』:“這是沒理的事。
因是小弟戲謔了他,他便取笑寫來的。”
茹志鵑『剪輯錯了的故事』二:“<他>是個賢德的人,話多,也多在理上。”
8.忠恕。
參見“理直”。
.指容止或行動。
『史記·樂書』:“德煇動乎內而民莫不承聽,理發乎外而民莫不承順。”
裴駰集解引鄭玄曰:“理,容貌進止也。”
又引孫琰曰:“理,言行也。”
10.名分。
『禮記·樂記』:“樂者,通倫理者也。”
鄭玄注:“倫,猶類也;
理,分也。”
11.法紀;
法律。
『韓非子·安危』:“先王寄理於竹帛。”
陳奇猷集釋:“理,法紀也。”
『漢書·武帝紀』:“將軍已下廷尉,使理正之。”
顏師古注:“理,法也。言以法律處正其罪。”
宋洪邁『容齋隨筆·佐命元臣』:“其後制節度使而州縣之治壞,更二稅法而租庸之理懷。”
12.治理獄訟的官。
『左傳·昭公十四年』:“士景伯如楚,叔魚攝理。”
孔穎達疏引孔晁曰:“景伯,晉理官。”
『禮記·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傷、察創……決訟獄,必端平。”
鄭玄注:“理,治獄官也。有虞氏曰士,夏曰大理,周曰大司寇。”
唐王昌齡『洛陽尉劉晏』詩:“削去府縣理,豁然神機空。”
元關漢卿『望江亭』第一折:“姑姑,您姪兒除授潭州爲理。”
淸顧炎武『哭陳太仆子龍』詩:“初仕越州理,一矢下山賊。”
13.掌刑獄的官署。
漢司馬遷『報任安書』:“明主不曉,以爲僕沮貳師,而爲李陵遊說,遂下於理。”
『晉書·蔡謨傳』:“若遂致之於理,情所未忍。可依舊制免爲庶人。”
唐韓愈『曹成王碑』:“王之遭誣在理,念太妃老,將驚而戚,出則囚服就辯,入則擁笏垂魚,坦坦施施。”
14.使者;
媒人。
『左傳·昭公十三年』:“行理之命,無月不至。”
杜預注:“行理,使人,通聘問者。”
『楚辭·離騷』:“解佩纕以結言兮,吾令蹇脩以爲理。”
王逸注:“使古賢蹇脩而爲媒理也。”
15.申訴;
辯白。
『莊子·盜蹠』:“鮑子立乾,申子不自理,廉之害也。”
成玄英疏;
“<申生>遭麗姬之難,枉被讒謗,不自申理,自縊而死矣。”
『後漢書·馮緄傳』:“應奉上疏理緄等,得免。”
唐韓愈『唐正議大夫尙書左丞孔公墓志銘』:“下邽令笞外按小兒,繫御史獄。公上疏理之,詔釋下邽令。”
宋王闢之『澠水燕談錄·讜論』:“明年,元昊果反,禹逃歸京,上書自理。”
『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三:“昨夜鬼扣山菴,與小生訴苦……要小生出身代告大人臺下,求理此項。”
16.猶順。
『易·說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
『孟子·盡心下』:“稽(貉稽)大不理於口。”
楊伯峻注:“理,順也。”
17.辨別,理解。
南朝梁元帝『金樓子·立言下』:“鋸齒不能咀嚼,箕口不能別味,榼耳不能理音樂。”
參見“理音”。
18.理睬。
多用於否定。
『漢書·淮南厲王劉長傳』:“貫高等謀反事覺,幷逮治王……厲王母亦繫,告吏曰:‘日得幸上,有子。’
吏以聞,上方怒趙,未及理厲王母。”
晉葛洪『抱朴子·譏惑』:“雖見恥笑,余亦不理也。”
『紅樓夢』第一○五回:“衆親友也有認得趙堂官的,見他仰著臉不大理人,只拉著賈政的手笑著說了幾句寒溫的話。”
老舍『女店員』第一幕:“咱們雖然住在一條胡同里,可是平日啊我跟志芳都不大愛理你!”
19.溫習;
重提。
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勉學』:“吾七歲時,誦『魯靈光殿賦』,至於今日,十年一理,猶不遺忘。”
宋蘇軾『觀宋復古畫序』:“明日晝臥,復夢殊來理前言,再誦其詩。”
『紅樓夢』第九二回:“我瞧著那些字也不要緊,就是那『女孝經』也是容易念的。
媽媽說我哄他,要請二叔叔得空兒的時候給理理。”
20.奏起。
『史記·樂書』:“『雅』『頌』之音理而民正,嘄噭之磬興而士奮,鄭衛之曲動而心淫。”
三國魏嵇康『琴賦』:“理正聲,奏妙曲;揚『白雪』,發『淸角』。”
唐卓英英『理笙』詩:“頻倚銀屛理鳳笙,調中幽意起春情。”
元馬致遠『漢宮秋』第一折:“當此夜深孤悶之時,我試理一曲消遣咱。”
21.通“裏”。
『素問·陰陽類論』:“冬三月之病,在理已盡,草與柳葉皆殺。”
高士宗注:“理、裏通。”
22.姓。
商末有理徵。
見『通志·氏族四』。
理②[làiㄌㄞˋ]
通“賚”。
賜予。
『史記·殷本紀』:“爾尙及予一人致天之罰,予其大理女。”
裴駰集解:“『尙書』理字作賚。鄭玄曰:‘賚,賜也。’”
楊樹達『積微居小學金石論叢·之部古韻證』:“理,古讀如賚。
『史記·殷本紀』云:‘予其大理女’,即『書·湯誓』之‘予其大賚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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