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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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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3-24 22:06:5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人文●人論

 

基督教信仰的主要教義之一,也是系統神學的一支,主張人是按照「上帝形像」(ImageofGod,ImagoDei)而被創造。

 

被造者「人」在宇宙萬物當中與創造者肖似而具有特別的地位,這是對於人性的正面看法;

 

但由於人處於犯罪墮落的狀態,其上帝形像已經扭曲變形,這是對於人性的負面看法。

 

基督教信仰對於人的看法帶有少見的高度,「上帝形像」觀點對人持有非常尊重的態度,這是對於人之「高」的看法。

 

人的尊貴源自與上帝的關係,而人的有限則是因為人僅僅為相似,而非上帝本身。

 

基督教信仰明白承認人性的陰暗面,不只強調人受造的地位,而且正視人犯罪墮落的傾向,這是對於人之「低」的看法。

 

人本身既非神聖完全有如「神」,亦非邪惡卑下有如「狼」,而是被上帝所創造,並且被任命在人間呈現上帝的形像。

 

《舊約聖經‧創世紀》指出,人的被造是在7天創造當中的第6天,當時宇宙萬物已經完成,而且上帝「造男造女」,這蘊含著人受造在大自然、性別與群體當中。

 

由於人被造在大自然當中,因此人與土地有共存榮的關係:當人犯罪被懲罰,土地被咒詛;

 

當人蒙慈愛,土地被祝福。

 

〈創世紀〉又記載,大洪水過後上帝與人立約,宣布植物與動物都可作為食物,但同時頒布禁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因此不可殺人的理由很明確,因為人有上帝形像,按照這個基本精神,帶有上帝形像的人不只享有生命權,也應當享有基本人權、尊嚴與尊重。

 

《新約聖經》以耶穌基督為完美的上帝形像,並且具有更新人的能力而成為人回復上帝形像的典範,扭曲變形的上帝形像被更新有如耶穌基督一般。

 

法國宗教改革者加爾文(JohnCalvin)結合希臘以來的人文傳統與基督教信仰,主張「認識人」與「認識上帝」兩種知識息息相關。

 

19世紀德國神學家士來馬赫(FriedrichDanielErnstSchleiermacher)以「情感」與「意識」為出發點,開創「人論進路」,注重團體意識。

 

20世紀瑞士神學家巴特(KarlBarth)以基督為中心來看人的缺失與完美,主張應當團體層面優先於個體層面。

 

20世紀德國天主教神學家拉納(KarlRahner)復興「人論進路」,主張人的超越可能,在上帝自我彰顯中得以實現。

 

當代德國神學家潘能伯格(WolfhartPannenberg)主張,與上帝的連結是人的尊嚴所在,與上帝隔絕是人的悲慘所在。

 

當基督教人論與在臺灣的主流文化中國文化對話時,常有人把基督教的觀點簡化為主張性惡,而認為與以儒家性善為主流的中國文化強烈對照,其實基督教人論主張人性是善惡並存,其人性觀主張「立中有破、破中有立」,應該能夠與中國文化深入對話而帶來新的視野。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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