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390|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史學●府志】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3-3-22 15:05: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史學●府志

 

以府為範圍而纂修的志書。

 

清代地方行政區劃為省、府、縣三級,臺灣建省之前,臺灣府為臺灣最高的行政機關。

 

一般認為,1694年(康熙33年)福建分巡臺灣廈門兵備道高拱乾纂修《臺灣府志》,是臺灣最早的府志。

 

但早在1685年,清廷開館纂修《一統志》,令全國各郡縣進呈志書,臺灣知府蔣毓英即與諸羅縣令季麒光、鳳山縣令楊芳聲共同纂輯《臺灣府志》,季麒光為之「旁搜遠證,參之見聞,覆之耆老」,三個月而成書。

 

高拱乾的《臺灣府志》,「博採群言,較諸郡守蔣公毓英所存草稿,十已增其七、八」,顯係據蔣毓英所纂輯者增修而來,是第一本在臺灣刊刻的地方志,此書體例為臺灣所修方志沿用,類目為封域志、規制志、秩官志、武備志、賦役志、典秩志、風土制、人物志、外志、藝文志,共10卷,80目。

 

此後《臺灣府志》經歷四次修訂,依序為1710年福建分巡臺灣廈門兵備道周元文的《重修臺灣府志》、1740年(乾隆5年)福建分巡臺灣道劉良璧的《重修福建臺灣府志》、1744年巡臺御史范咸的《重修臺灣府志》、1760年臺灣府知府余文儀的《續修臺灣府志》。

 

蔣毓英與高拱乾的《臺灣府志》,及周元文重修時都只有10卷,劉良璧重修時增為20卷,范咸重修時增為25卷,最後余文儀續修時再增為26卷。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686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1-13 11:55 , Processed in 0.374998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