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水源地遺址】 大甲•水源地遺址位於大甲平原-后里台地水尾溪河階,大甲鎮(註1)市區東側自來水場背後,水尾溪北岸階地邊緣,與麻頭路遺址正好隔溪對望。
遺址在行政隸屬上屬於台中縣(註2)大甲鎮(註1)中山里,其海拔高度介於100至120公尺間,面積不詳。
經緯度座標為東經120度31分18秒、北緯24度20分25秒。
本遺址發現極早,1949年時由劉茂源先生發現,1953年與1954年則分別由盛清沂、石璋如、宋文薰教授等人調查及試掘,劉益昌先生於1989年再次進行調查,1995年3月時由執行台閩地區考古遺址普查研究計劃之學者會勘。
1995年之調查資料顯示,遺址現址為自來水場淨水池、東陽新村及陸軍營地,遺址可能已被破壞殆盡,故遺物分布狀況不詳。
從早期調查資料可知,出土遺物包括紅陶、灰黑陶,另尚有打製斧鋤型器、磨製錛鑿型器、磨製石刀、磨製矛鏃型器以及有孔石圓版。
由於遺物量少且遺址遭到破壞嚴重,故對其所屬之文化及年代無法做確切之判定,由過去紀錄研判,本遺址之文化可能屬於營埔文化,年代則介於距今3500至2000年前。
營埔文化遺址主要分布於台灣中部大肚溪和濁水溪中下游一帶的丘陵與河階地上,由於分布範圍廣,各遺址間地區變異性甚大,但一般皆以灰黑色陶罐與陶缽為陶器主要器型,石器種類也相當繁多,包括石鏃、石錛、石刀、石鋤、網墜等。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5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