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水田化運動】 清代農墾過程中以開闢水田作為土地經營之優先選擇的歷史現象。
歷史地理學者陳國川估算,清領前期臺灣蔗、稻作每甲之年均收益:水稻在康熙年間為66~71.5兩,雍正至乾隆年間提升為90兩;
蔗作之平均收益長期維持在62-68兩,水稻優於蔗作。
水田因生產力高而且穩定,買賣價格遠高於旱田;
而擁有收租權的大租主,在每甲水田所收取之大租(依臺例是8石)也是旱園的兩倍。
因此,不管大、小租戶或現耕佃農,無不在高利潤的誘引下,以開成水田、種植水稻作為土地經營之優先考量。
清初臺灣的水田化運動,是一波構築水利設施的運動。
灌溉水源的穩定度,連帶影響土地生產、產品價格。
康熙五十年代編修的《諸羅縣志》,將田園依水源便利、穩定與否,區分五種等級:凡地面平坦、肥沃,終年有水灌溉且無慮旱潦者,為上上之田;
須投入工本構築水圳才能引得水源,但可灌及田地各個角落者,為中上之田;
鄰近河川湖泊,可借牛隻、人力汲取水源者,為中中之田;
鄰近坑谷,無泉水灌注,仰賴下雨補助水源,豐收之年僅十之二、三者,為下中之田;
土地貧瘠,雨後遍地砂礫,豐收之年十不一、二者,為下下之田。
因此,儘管修築水圳需要龐大資金,「陂圳之疏築,大者數千金,小亦不下數百」,地主和佃農仍競相投入工本開鑿水利設施。
歷史學者黃富三指出,康熙年間歷時10年在今彰化地區完成全臺最大水利工程八堡圳的施世榜,是臺灣興建大規模水利工程的前鋒,也是水田化運動的先驅。
八堡圳引濁水溪水灌溉1萬2000餘甲土地,使彰化平原成為大米倉,鹿港即因稻米的輸出而成為臺灣第二大城市。
此後,不少人繼踵後塵,在各地大建水圳,如中部的貓霧捒圳、北部的璢公圳、南部的曹公圳,都是水田化運動的具體指標。
康熙末年藍鼎元在奏疏中說「可以嬴餘米榖,資閩省內地之用」,可見臺米在當時農業經濟中的重要地位。
19世紀後,臺灣的稻米價格隨著經濟發展而逐漸上漲,導致臺米在大陸沿海市場競爭力降低,商船也因利潤薄弱不再頻繁來臺採買稻穀。
1842年(道光22年)開放廈門、福州等通商口岸後,洋商從東南亞輸入稻米,進一步使臺灣米穀外銷陷入困境,以致米價大跌。
水田化的熱潮逐漸降溫,農墾拓殖的焦點轉移到生產茶葉、樟腦等商品的淺山丘陵地區。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