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21 22:14 編輯
【史學●清代歷任臺北府宜蘭縣知縣】
自光緒元年撤淡水同知,改設臺北府,轄下設有淡水縣、新竹縣、宜蘭縣,直至光緒二十一年(西元1895年)與日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割讓給日本為止,清代共計有十二任臺北府宜蘭縣知縣。
1、邱峻南 光緒四年以前署(1878),光緒六年代理嘉義知縣(1880)。
2、馬桂芳 光緒六年署理(1880)。
3、彭(佚名) 光緒十年閏五月在任(1883)。
4、王家駒 光緒十年在任(1884),光緒十一年革職(1885)。
5、林鳳章 光緒十一年十一月以前以陞用同知候補知縣署,光緒十二年十一月在任(1885/12),革職(1884)。
6、沈茂蔭 光緒十年以後由奉差委臺北府經歷代理(1884),光緒十三年三月初一日以前改代理臺北府分防通判(1887/3/25)。
7、羅金誥 光緒十三年十月任(1887/11)。
8、蕭贊廷 資料未記載 。
9、沈繼曾 光緒十五年四月以前署(1889/5),光緒十七年八月調署新竹知縣(1891/9)。
10、蕭贊廷 光緒十七年九月以前代理(1891/10),光緒十八年閏六月在任准補澎湖通判(1892)。
11、俞秉焜 光緒十八年十一月在任(1893/1)。
12、汪應泰 光緒二十年到任(1894),光緒二十一年六月移交與日本宜蘭支廳長(1895/8)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24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