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臺灣棄留疏】 論述清朝對臺灣應棄應留之利弊的奏書。
1683年(康熙22年)7月,清朝靖海將軍施琅率領舟師從南澳(今福建東山島)出發,利用南風攻向澎湖。
中旬,大敗鄭氏守將劉國軒,占領澎湖;
9月,鄭氏王朝最後一任統治者鄭克塽遣人至澎湖稱降;
10月,施琅親自來臺納降。
這一次清廷本意在平定自南明、三藩之亂以來,威脅帝國統治的勢力。
因此在鄭克塽稱臣後,廢除遷界政策之餘,只想將其軍民遷回中國大陸,全面放棄臺灣,而駐兵於澎湖,做為閩南海外的防戍點。
1684年2月,施琅在臺灣獲知棄守之論,立刻上疏康熙皇帝,剖析棄、留臺灣的利弊。
文中提到臺灣原不屬於中國版圖,自明末以來屢次成為海盜巢穴,海疆因此不得安寧。
而臺灣「實關四省之要害」,即使是不毛之地也「斷斷乎不可棄」;
若收入版圖,「臺灣、澎湖一兼守之」,加上臺灣島的硫磺、水藤、蔗糖、鹿皮等物產都可興販,牟取商業利益。
為了說服康熙帝,施琅建議只需自中國內地派兵1萬名,全國額兵不增加,由總兵以下各官率領,分地戍防,就足以固守臺灣。
3月,康熙帝收到疏文,召集廷議討論,然文武官員皆不支援,唯獨保和殿大學士李霨力排眾議,贊成施琅的主張。
康熙採納施、李之議,決意把臺灣收入版圖。
5月,奉差來臺的戶部侍郎蘇拜建議以臺灣的現狀,可以設置一府三縣統治。
康熙皇帝准奏,遂開啟臺灣歷史上的清領時期。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5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