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船頭遺址】 船頭遺址行政隸屬於高雄縣(註1)美濃鎮廣林里,地理位置屬於六龜丘陵南緣的溪谷緩坡,位於雙溪河與東勢坑溪交會口北約一公里,雙溪河東側一向西傾斜的緩坡面上。
遺址所在的經緯度為東經120°35’26”,北緯22°56’34”,方格座標N2538000m×E208000m,海拔高度約110公尺。
遺址所在地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圖號9518-IVNW,圖名:美濃。
遺物並不多,劉益昌1988年調查發現之初,僅在20×50m範圍內呈點狀分布。
遺址面積並不清楚。
不過本遺址所在果園集中,地表枝葉密佈,並無法進行較為詳細的調查。
船頭遺址所在緩坡現為果園農業用地,種植荔枝、龍眼、蓮霧、鳳梨、和芒果等,致使本遺址遭到破壞。
根據劉益昌的研究,本遺址的文化類型與同屬美濃地區內的鄰近遺址,如大南坪遺址、小南坪遺址、中圳尾遺址、和水底坪遺址,自成一個系統。
此一系統出土的陶容器類型和石器類型,與屏東平原東側山麓的埔姜山遺址類似,加上大南坪遺址出土一件流行於距今約3,500-2,000年前的玦形器,因此,此一系統的年代初步預估距今約3,000-2,000年前。
出土遺物包括橙色素面夾砂陶和打製斧鋤形器。
本遺址為劉益昌1988年12月12日調查發現;
內政部遺址普查計畫1994年調查。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5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