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原飲】
檳榔(二錢) 草果(五分) 厚朴(一錢) 芍藥(一錢) 甘草(五分) 黃芩(一錢) 上七味,以水二蠱,煎八分服。
吳又可曰:疫癘之邪,由口鼻而入,舍於伏脊之內,去表不遠,附胃亦近,乃表裡之分即《內經》瘧論所謂橫連膜原是也。
感之淺者,或俟有觸而發;
感之深者,中而即病。
其始陽格於內,營衛營運之機,阻遏於表,遂覺凜凜惡寒,甚則四肢厥逆,至陽氣困鬱而通,厥回而中外皆熱,昏昧不爽,壯熱自汗。
此時邪伏膜原,縱使有汗,熱不得解。
必俟伏邪已潰,表氣潛行於內,精氣自內達表,表裡相通,振栗大汗,邪方外出,此名戰汗,脈靜身涼而愈也。
若伏邪未盡,必復發熱,其熱有久有淺,因所感之輕重,與元氣之盛衰也。
要皆始先惡寒,即而發熱,至於發出,方顯變症。
其症或從外解,或從內陷,外解則易,內陷則險。
更有先後表裡不同,有先表後裡者;
有先裡後表者;
有但表而不復裡者;
有但裡而不復表者;
有表而裡再表者,有裡而表再裡者;
有表裡分傳者;
有表多於裡者;
有裡多於表者,此為九傳。
從外解者,或發斑,或戰汗、自汗。
從內陷者,胸膈痞悶,心下脹滿,腹痛,燥便閉,熱結旁流,協熱下利,或嘔吐惡心,譫語舌黃,及黑苔芒刺等症,因症用治。
脈不浮不沉而數,晝夜皆熱,日晡益甚,頭疼身痛,不可用辛熱藥汗之,又不可下,宜用達原飲以透膜原之邪為當也。
若見各經,加入引各經藥,不可執滯。
感之輕者,舌苔亦薄,脈亦不甚數,如此者,必從汗解。
如不能得汗,邪氣盤錯於膜原,表裡不相通達,未可強汗,衣被逼汗,湯火劫汗也。
感之重者,舌上苔如粉膩,藥後反從內陷,舌根先黃,漸至中央,此邪漸入胃也,前方加大黃下之。
若脈長洪而數,汗多大渴,此邪氣適離膜原,欲表未表,白虎證也。
如舌上純黃色,兼見裡症,此邪已入胃,乃承氣湯證也。
有兩三日即離膜原者,有半月十日不傳者,有初得之四五日,厭厭聶聶至五六日,陡然勢張者。
凡元氣勝者,毒易傳化。
元氣薄者,邪不易化,即不易傳,不傳則邪不去,淹留日久,愈沉愈伏,時師誤認怯症,因進參 ,愈壅愈固,不死不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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