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音樂●樂劇】 樂劇(Musikdrama),是指德國作曲家華格納(RichardWagner,西元一八一三~一八八三年)所作特具綜藝品(Gesamtkunstwerk)性質的歌劇作品。
西洋現代歌劇,十六世紀末年起於文藝復興要地佛羅倫斯,原為重現古希臘悲劇演出的一項實驗,雖屬綜合性,其精神應以戲劇要素為上。
但有些作曲家的興趣祇在音樂,又惑於歌手誇張炫耀的唱工,以致歌劇的劇之成分不足。
有識之士乃提出改革,如十七世紀蒙臺威爾第(Monteverdi)倡音樂與戲劇的交融;
十八世紀葛路克(Gluck)主張勿讓音樂,尤其是獨唱,巧飾誇張而停滯或臃腫劇情。
華格納更深知十九世紀風行的一些義大利式歌劇不合理,特在其樂劇理論基礎的歌劇與戲劇(OperundDrama)中痛切的指出:「歌劇犯了一極大錯誤,即本來祇應做為表現情感手段的音樂,在歌劇中竟成為目的;
本該當做表現情感目的的戲劇,在歌劇中反而成為了手段。」
為了糾正重樂輕劇的弊病,他集編劇、作詞、譜曲、舞臺設計、導演、指揮等工作於一身,以收統一事功之效。
其作品在形式上廢棄舊有歌劇的俗套,內容上著重戲劇的表現力,使音樂、詩詞、美術、舞蹈等要素,在戲劇的領導下,達到有機的統一,完成具有真正整體效果的綜藝品,此種別具一格的歌劇,人們稱之為樂劇,但華格納本人卻認為不妥,希望正名為劇樂(Dramamusik),因樂劇一詞,仍是以音樂為目的的戲劇,重點在音樂;
劇樂則是以戲劇為目的的音樂,重點才在戲劇。
他雖然寫過論樂劇之名稱的專文加以辯解,世人卻愛稱樂劇如故。
華格納式樂劇與傳統歌劇有甚大差異,其重要的特色有:一、不是義大利式朗誦調(Reciativo),抒情調(Aria)依次連接的所謂號碼歌劇(Nummernoper),改以一種綿延不斷的無終旋律(UnendlicheMelodie),隨劇情的發展而推進,形成沒有明顯段落感的浩蕩的音樂之流。
二、劇中的人、事、物、地及觀念,各以一短小的引導動機(Leitmotiv)代表,然後按情節所需加以穿插交織,而構成龐大複雜的音樂之網。
此種引導動機對具體的傳達音樂的內容,是一方便有效的手法。
三、以形式自由著重引發情緒的前奏曲,代替以奏鳴曲式著重暗示情節的序曲。
同時樂句也不固守四小節的格局,使表達上有較大的彈性。
四、予管絃樂隊交響化,並將和聲提到超過旋律與節奏的地位,以宣?
情緒,刻畫背景,烘托氣氛,而大大的增強了戲劇的威力。
至於遵循華格納樂劇作法的作曲家,著名的有胡伯定克(Humperdinck)、理查.史特勞斯(RichardStrauss)等人。
華格納的標準樂劇作品是崔斯坦與衣淑黛(TristanundIsolde)、名歌手(DerMeistersinger)、帕西發(Parsifal)、以及四部連續樂劇尼布龍指環(DieRingdesNibelungen):萊茵的黃金(DasRheingold),女武神(DieWalküre)、齊格弗利德(Siegfried),及諸神的黃昏(Gotterdämmerung)。
(劉燕當)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