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音樂●輕音樂】 輕音樂一詞的出現,是近數十年來的事。
其名詞泛指非嚴肅(古典)音樂也者。
而輕一字,又指將非嚴肅音樂之中,音響十分鉅大而節奏快速強烈者剔除,剩下音量適中,速度適中,而演奏(唱)者編制不大者,或可稱得上是輕音樂。
輕音樂除了上述所列條件之外,還需具有下列特色:一、某些常用樂器,如吉他、薩克斯風、豎笛、小號、小提琴、鼓、撥奏的低音大提琴、小提琴、鋼琴,以及近代的電子琴等。
二、演出場地,一般甚少在正式古典音樂的演奏廳中,而大多數在歌廳、夜總會或某些特殊的輕音樂演出場所。
近來有許多輕音樂是只出現在電影或電視之中,而更多的輕音樂是被錄製成唱片、錄音或錄影帶,在沒有現場表演的情況之下,在電臺中播放出來。
三、輕音樂和古典嚴肅音樂的最大不同,在於聽眾對於輕音樂所接受時的欣賞心態,都是希望在茶餘飯後,辛勤工作之餘,在不必聚精會神的情況之下,享受優美緩和的音樂,希望藉此忘卻煩惱與疲勞。
而醫學家與音樂心理學家所認為的音樂治療(MusicTherapy)在此時此地,能發輝最大的功用。
而作曲者也都是針對聽眾這種欣賞心態來創作輕音樂的。
而輕音樂所泛指非嚴肅古典音樂者,在此只要是曲態輕鬆或娛樂性甚高者,都可算是輕音樂。
如此範疇之下,輕音樂的涵義將更廣關、各類舞蹈音樂,如華爾滋等實用舞曲、民俗舞曲,歌劇或舞臺劇中的輕鬆歌曲、樂曲。
器樂曲及管絃樂曲中的小夜曲、夜曲、嬉戲曲、小步舞曲、序曲、組曲、進行曲、奏鳴曲或交響曲中的慢板樂章,有的甚至快板樂章都適合在輕音樂演奏場合中演出(如莫札特第四十號交響曲)。
浪漫樂派中甚多作家如蕭邦、李斯特、舒曼、拉哈曼尼諾夫、柴可夫斯基等人的旋律慢而長的樂曲,在當時以及現代多常被稱為過分感性化,飽滿豐富的和聲,襯托出優美的曲調,雖都為普遍大眾所喜愛,可是卻被嚴厲的古典音樂評論家譏為作通俗音樂以迎合大眾口味的許多作品,不但經常被放在輕音樂場合中演出,其風格及曲趣,更是現代輕音樂作家所模仿競作的。
影響現代輕音樂的另一重要因素就是爵士樂(Jazz),淵源於非洲黑人音樂而於西元二十世紀初崛起的爵士樂,早期有兩大類型,其一是繁複拍子(Ragtime);
另外,就是藍調(Blues)。
音樂多是速度緩和,曲調憂傷(與旋律音階中的變化音─藍音有關),也是現代輕音樂的特質之一。
(錢南章)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3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