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音樂●諧謔曲】 諧謔曲,亦稱幽默曲或滑稽調。
德文為Humoreske,法文為Humoresque。
這種曲調名稱最早見於西元十九世紀初的德國,那是用於文學的小品文。
這個字似乎由拉丁文Humor(幽默)演變而來。
使用時是依中世紀的解釋,所以早期小品的原始形態並無幽默滑稽的內涵,如現代對這個字的解釋。
它是屬於人類的氣質。
舒曼是第一位把它用為音樂標題的作曲家,也是本著文學上對這字的意思來譜寫樂曲。
他稱他一八三九年的作品為幽默曲(Humoreske),那是一首為鋼琴獨奏的樂曲,一共有五段對比的樂段,是他非常獨特的創作。
其次。
他另外四首為鋼琴、小提琴。
以及大提琴的幻想曲(Fantaisiestücke)中的第二首,作品八十八號,也叫作幽默曲。
到了後來,這個曲名就廣被作曲家所使用而正式化起來。
它包含有強烈的節奏、時常反覆的短句,與詼諧曲(Scherzo)相似,但沒有那麼醜劣,比較旋律化一些。
幽默曲大半是鋼琴曲,其中最著名的要算德佛亞克於一八九四年出版的作品一○一,八首幽默曲中的第七首降G調。
也曾被改編為小提琴及其他樂器獨奏曲或管絃樂曲。
曲風是一種通俗流暢的情調,屬於作曲家親切輕鬆面的創作。
譬如:葛利格(Grieg)一八六五年寫的作品第六號,是一首如舞蹈的樂曲;
柴可夫斯基(Tchaikovsky)一八七一年出版的作品十之第二號;
韓伯丁克(Humperdinck)一八七九年的幽默曲;
瑞格(Reger)一八九八年作品二十,五首幽默曲(FünfHumoresken),曲式是十分像詼諧曲的。
最不尋常的使用這種曲式的要算羅威(Loewe),他為了男聲四部合唱譜寫了五首幽默曲。
這是於一八四三年出版的作品八十四號。
(鄧昌國)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5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