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音樂●鑼類樂器】 鑼,是我國最廣泛使用的打擊樂器之一。
據說它最初流行於中亞與東南亞一帶,於西元六世紀前期傳入我國,稱為沙鑼。
宋代,在一種民間音樂形式「鼓板」中應用。
元代以後,隨著戲曲藝術的發展,為鑼的應用開闢了廣闊的天地。
經過長期的流傳和改進,它已成為具有豐富表現力的樂器。
其種類很多,從單音的鑼到有律的雲鑼,不僅地方戲曲、民樂合奏、民間娛樂和節慶活動廣泛使用,還參加各種樂隊演奏。
鑼是體振動樂器,結構簡單,鑼身呈一圓形弧面,四周以木身邊框固定,用槌敲擊中央部分振動發聲。
一般中央部分略高,稱為光或臍,是發音的主要部分,光的大小、厚薄與鑼的面積比例,決定著音調的高低,也有中央部分突起成為半圓的球狀。
鑼類樂器有二十多種,常用的如下:雙光鑼,乃因鑼面多刮一次而得名,鑼面無臍,發音比光鑼稍高,是鑼中用途最廣的一種。
光鑼,也叫低音鑼,因發渾厚而悠長的低音,所以又有蘇鑼之稱,常用在京、評、梆子等劇種。
低音京鑼,因發虎音(堅實有力之次低音)而稱為虎音鑼,也叫大堂鑼,比雙光鑼輕,但面積大,鑼面中間有一個較大的臍。
雲鑼,在元代已經使用,但每架的片數不等,民間叫九音鑼,傳統的雲鑼有十面小鑼(也有十三、十四面的),用繩繫在裝著木格的架子上,因最上面的不常用,故名九音鑼,雲鑼的十面小鑼大小一樣,厚薄不同,所以能發出高低不同的音。
演奏時,左手持木柄或將木柄抵在桌上,右手用鑼槌敲擊而發音,它是鑼類樂器中唯一能奏出曲調的樂器。
手鑼,因形體小故又名小鑼,鑼面呈斜形,中央有個稱「心」的小平面,鑼光分大中小三種,有高音、中音、低音之分。
鑼身不繫繩,用左手食指關節處提鑼的內緣,右手執一薄木片擊之發聲,發聲剛脆、明亮、有水音,民間稱之為鏜鑼,京劇中奏者稱京小鑼,在十番鑼鼓中稱馬鑼。
大鑼的音色一般宏亮、強烈,在器樂合奏中是渲染情緒和增強節奏,在戲劇中也用以增加氣氛,突出人物性格。
敵擊大鑼時,左手提鑼於胸前,右手執槌,較大的鑼則要懸掛在木架上敲擊。
小鑼聲音清脆,並帶有詼諧的色彩,大鑼與小鑼經常根據需要,或交替敲擊或有所側重,使演奏收到良好的效果。
演奏大鑼的木槌,在槌頭上多用皮或布條纏裹,以消除鑼的高諧音,使音色明亮而不刺耳。
小鑼用硬木片的邊棱敲擊,稱為鑼板。
(鄭德淵)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