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南北議和】 武昌起義後,各省紛紛響應,光復之十四省為求指揮之統一,及因應對內對外之需要,勢需有統一之機關。
迭經函電磋商,先有聯合軍政府之議,既而推派代表集會籌組臨時政府,定都南京,舉國父為臨時大總統,中華民國於焉誕生。
惟南政府內部意見不一,立憲派尤為掣肘,又困於戰費,更有戰爭延長將損傷國家元氣及增加國際干預危機之顧慮,故未能一鼓作氣,完成北伐。
清室方面為挽救其垂危之政權,竟起用革職在籍之袁世凱,尋畀以組織責任內閣之重任。
然袁氏自勒索條件出山以來,即存兩面政策,居間牟利。
一面挾南方民軍之聲勢,以脅迫清廷;
一面倚其小站練兵所培養之北洋軍閥勢力,攘竊權位。
駐京外使,尤以英美諸國,既不願戰火延長損及其商業利益,復慮有第三強國趁勢謀求特殊利益,亦甘願擔任調停,於是有辛壬之際南北議和之一幕。
先是,袁世凱以清室已接受其六條件,南下督師,即抱定與民軍妥協政策。
十一月十一日,即派遣蔡廷幹偕同黎元洪之同鄉故舊劉承恩同赴武昌,試探勸和。
時中部同盟會之宋教仁等已至武漢,黎與宋等共同與蔡劉晤面,南方雖拒絕和議,仍勸袁氏反清出任革命軍冀豫都督,此為和議之發端。
時南京猶未光復,漢陽亦未陷落,革命軍氣勢方盛,和議之時機尚未成熟。
故袁氏於北上組閣之際,傳命猛攻漢陽。
十一月二十七日漢陽失守,袁乃求助於英使朱爾典,請其介紹和議。
英使電駐漢口領事,十二月一日雙方即無條件停戰,俾開啟和議之門。
是時各省代表正聚集漢口會商組織臨時政府,遂決議接受停戰議和,並表明北方可派唐紹儀為代表,前來漢口議和,更暗示如能避免戰爭,迫使清室遜位,南方願以舉袁為大總統酬庸。
唐紹儀銜命於十二月十一日抵漢,因南方代表伍廷芳在滬任外交,不克赴漢,改以上海為議和地點。
唐氏於十七日到滬,翌日即正式開南北議和會議於上海公共租界之市政廳。
十二月二十日開第二次會議,伍代表提議,必須承認共和,方有開議之餘地。
唐代表允電達袁內閣,得覆再議。
二十九、三十兩日連開第三、第四次會議,議定國體問題由國民會議解決,並商定國民會議代表人數產生及召集方式等細節,分別簽署定案。
惟南北議和之重點,南方在利用袁氏推翻滿清,袁氏則利用以圖謀大總統之席位,故國體問題及國民會議代表等,實均非所必爭。
獨南方既組臨時政府,復舉國父為大總統,民國元年元旦正式就職,袁氏恐其陰謀落空,乃藉口自十二月二十九日後,唐代表逾越權限,所議各款均不予承認。
於是唐紹儀憤而辭職,南北議和會議無形中停頓。
此後函電交馳,而清帝退位與舉袁為總統之交換條件,遂別啟蹊徑祕密進行矣。
(李毓澍)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5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