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大清一統志】 清統志為中國歷史地理之最大辭書。
始修於康熙間,僅三百五十六卷,繼修於乾隆八年及四十九年,增為四百二十四卷,嗣纂至嘉慶二十五年,凡五百六十卷,通稱「嘉慶重修一統志」,於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寫定進呈。
歷時約百六十年。
自清史館進呈寫本,並未刊布。
民國十六、七年間,商務印書館王雲五先生商得清史館同意,將所存寫本全部攝影,凡一萬三千餘頁,歷數年始印成書。
適遭一二八戰役,工廠盡燬,幸已成之書,先徙他所,致未被燔,間有殘闕,迅即設法補綴。
即於民國二十三年四月初版,附入四部叢刊續編發行,裝訂為二百冊,另索引十冊。
民國五十五年將版式擴大為十六開,每面就原書二頁印為上下二欄,合得七千三十六面,分訂為十冊,又索引一冊。
其編次:京師、直隸,盛京以下,為江蘇、浙江、安徽、山西、山東、河南、陝西、甘肅、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新疆、蒙古、各藩部,及朝貢各國。
每省有統部,總馭一省大要;
府廳直隸州分卷,所屬之州縣隸焉。
其內容,有表、圖、疆域、分野、建置沿革、形勢、風俗、城池、學校、戶口、田賦、稅課、職官、山川、古蹟、關隘、津梁、堤堰、陵墓、祠廟、寺觀、名宦、人物、流寓、列女、仙釋、土產;
條文多至十四萬有奇。
前此地志、地書,多詳地理,猶闕圖表;
而清統志,如上列二十七門,凡在嘉慶二十五年以前者,均據各省進入之志書備載。
其中賦稅、職官、名宦、人物、流寓、列女、仙釋之有關人事者,遠較其他地志為詳。
如名宦、人物二門,有一人而彼此互見者,名宦則撮政績,人物即歷序生平,不相重複。
可見編纂之謹嚴,非率爾之鈔錄。
清代疆域,實際度越前代。
除直轄各省外,各藩部,自內哈薩克、察哈爾至喀爾喀、青海、西藏,俱詳覈其山川形勢之蹟,及封爵旗分添設移改,並世襲傳次之數,照理藩院冊籍登記。
外域朝貢諸國,則照禮部冊籍,詳考史志甄載,非同以往羈縻州府、土司、四裔之流傳漫鈔。
其採用書,自國史外,如日下舊聞考、熱河志、盛京通志、平定準噶爾方略、西域同文志、西域圖志、平定金川方略、天下輿地全圖等書,旁搜博採,確切參稽援引。
遼金元史中人名、地名,見於志者,均照新譯改正;
奉天及蒙古西域等山川地名各土音,照新譯字樣登載,並注明舊作某某於各條之下,洵中國最完備之志書也。
(王恢)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