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上】
穴俞為開。氣之不在之處。穴俞為闔並無所謂陽日陽時陽穴開。陰日陰時陰穴開之說。又嘗考之經曰。補寫以時。與氣開闔相合者。氣當時刻謂之開。已過未至謂之闔。蓋邪來朝應之時。如波隴起。察其在何穴分。即于此時而刺之。謂之開。若依何公某穴某時某穴開。宜刺某穴。或遇邪至所定時穴刺之固宜。或邪已過未至。亦依其所定時穴刺之。寧不反增其病耶。經曰。刺不知四時之經病之所在。反之則生亂氣。此之謂也。
經曰。陰井木。陽井金。陰滎火。陽滎水。陰經土。陽經木。陰俞金。陽俞火。陰合水。陽合土。今何公盡變其法。皆以十干配之十經。取干旺日時而注井滎俞經合。故甲日甲時取屬甲膽。而甲膽陽井之金。亦依日干而變為木。小腸前谷滎水。亦依日干而變為火。然三焦包絡。又依難經而無所變。顛倒錯亂如此。與經合乎否乎。
周身十二經。各有井滎俞經合。其所主病。亦各不同。假如病在肝。宜針肝之滎穴行間。乃曰乙日肝之滎穴不屬行間。而屬心之滎穴少府。舍肝之滎而針心之滎。是謂亂經。病可去乎。
不可去乎。
又謂陽日氣先血后。陰日氣后血先。此亦不通之論。就以彼之所言。証之彼云。甲與己合。己日己巳時。脾引血出。甲戌時。膽引氣行。固合陰日血先氣后說矣。
然甲日己巳時居前。而脾亦可引血先出。甲戌時居后。而膽亦可引氣后行。如此。則陽日血亦可先。氣亦可后矣。
何其言之不審耶。機按。經曰榮者水谷之精氣。其始從中焦。注手太陰陽明。以次相傳。至足厥陰。複還注手太陰。入于脈。與息數呼吸應。此經脈行度終始也。
榮氣一周于身。外至身體四肢。內至五臟六腑。無不周遍。故其五十周無陰陽晝夜之殊。與衛氣之行不同。衛者。水谷之悍氣。出于上焦。行于脈外。溫分肉。充皮膚。司開闔。不與脈同行。不與息數同應。晝但周陽于身體四肢之外。不能入五臟六腑之內。夜但周陰于五臟六腑之內。不能出身體四肢之外。故必五十周。至平旦方與榮大會于肺手太陰也。
榮衛之行。各有常度如此。而謂陽日氣先血后。陰日氣后血先。不自知其亂經旨也大矣。
豈可為法于天下。可傳于后世哉。
(難經言。榮氣之行。常與衛氣相隨上下。由息而動。巢元方謂氣行則血行。氣住則血住。似皆未達榮衛異行之旨也。
或曰。指微賦言。養子時刻注穴者。謂逐時干旺氣。注臟腑井滎之法也。
每一時辰相生養子出竅陰穴為井。(木氣)
流至小腸為滎。(火氣)
過前谷穴。注至胃為俞。(土氣)
過陷谷穴並過本原丘墟穴。行至大腸為經。(金氣)
過陽溪穴。入于膀胱為合。(水氣)
入委中穴而終。是甲戌時。木火土金水相生。五度一時辰。流注五穴畢也。
與七韻中所說。亦相通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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