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法攫越南】 法國在遼東的侵略,係以越南為目標。
同治元年(西元一八六二),法藉口傳教士被殺,進兵攻越南,迫越南訂立法越西貢條約,由越南割讓下交趾三州與法國。
同治十三年,法軍藉法人販賣私鹽衝突問題,攻陷河內,迫越南訂立第二次西貢條約,要點為:一、法國承認越南為獨立國。
二、越南外交由法國主持。
三、法人可航行於紅河。
是時清廷對法越訂約並未注意。
但紅河一帶,因劉永福黑旗軍的力量,法入不能通行,劉原係太平天國舊部,自中國避入北圻已有十餘年,後受越南招撫,鎮守紅阿一帶。
光緒六年(一八八○),法國藉口越南未履行條約將紅河開放,欲由法國出兵,代越南肅清紅河的「匪類」。
光緒九年,清廷命李鴻章赴上海與法使會商越南問題,但無結果。
法軍旋大舉進攻越南,在越北方面,劉永福獲勝;
但在南部,法軍由海防攻陷順化,直逼東京(北圻),越南政府向法求和,遂於是年八月訂立順化條約,使越南成為法之保護國。
法方旋派使至天津與李鴻章交涉,欲中國承認順化條約,未果。
法人乃決定以武力貫徹其目的,向黑旗軍進攻。
黑旗軍雖忠勇,但雙方武器懸殊,自不能敵。
次年五月,訂中法媾和草約,承認越南為法之保護國。
媾和草約成立後,法人在諒山強迫我廣西駐軍立即撤退,因此發生衝突,我軍在諒山大勝。
法使竟因此責中國違約,要求賠賞軍費。
旋採自由行動,法將孤拔(Corbe)率海軍攻福州馬尾,毀我軍艦九艘,自沈二艘;
並移軍臺灣,占基隆,宣布封鎖臺灣。
消息傳至北京,清廷大憤,遂於是年八月二十七日對法宣戰。
其時,我海軍雖敗,但臺灣在劉銘傳固守下,法軍不敢深入,僅能佔據基隆一港。
陸軍方面,則大勝法軍,先後克復鎮南關與諒山。
法人主動謀和,先成立停戰協定,旋再於光緒十一年六月九日,李鴻章與法使巴特納(M.JulesPatenotre)訂立中法越南條約十款。
除收復基隆、澎湖外,等於承認法在越南之絕對保護權。
事後,德宗在通諭中外之上諭中,對中法越南條約,承認越南為法之保護國一事,竟隻字未提,可謂糊塗至極。
當命諸軍退還邊界時,「將士皆扼腕憤痛」。
國父孫中山先生自傳說:「予自乙酉中法戰敗之年,始決傾覆清廷,創建民國之志。」
蓋鑒於清廷之糊塗昏庸,為救中國,唯有走向傾覆清廷之一途。
(樂炳南)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