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北伐時期的革命外交】 中國國民黨自建黨以來,始終以維護國家權利,收回已失領土為職志。
民國十三年改組以後,明揭以廢除不平等條約為中心之對外政策,號召以民眾與武力相結合,以排除列強的侵略勢力。
十五年七月,國民革命軍誓師北伐,勢如破竹,國民政府外交部亦同時實施「革命外交」,以期收回外人在華的租界和租借地。
所謂「革命外交」,是在革命的浪潮下,發動眾的力量形成對外人在華地位的威脅,壓迫外人採取妥協態度,放棄其特權並撤退其勢力。
這是一種非常的外交手段,亦是一種強硬的對外政策,實亦有挑起列強武力干涉的危險存在。
北伐時期「革命外交」的成就,為漢口、九江、鎮江三地英國租界的收回。
其情形如次:民國十五年十月,國民革命軍進抵武漢,民眾之革命情緒高漲。
漢口英國租界當局除安裝鐵絲網、沙包以示防守外,並調來軍艦多艘,巡弋示威。
十六年一月三日,英國水兵與在英租界附近講演革命道理之軍校宣傳隊及聽講民眾發生衝突,英兵無理刺殺中國民眾多人,一時民情激憤,集眾數萬,將謀報復。
英領事知眾怒難犯,於四日晨通知我外交部,自願撤退水兵,請派軍警進入租界維持秩序。
我政府乃於四日晚派兵進入租界接防,設立漢口英租界臨時管理委員會,主持租界治安及市政。
此一事件,史稱「漢案」。
漢口事件發生後,九江民眾聞訊後,於一月六日行市民大會,以示聲援。
會後遊行,於接近英租界時,英租界水兵竟向遊行民眾開槍,死傷碼頭工人二名。
於是眾怒益張,與軍隊一擁而上,衝進英租界內,強行接管各項行政,英人被迫退去。
此一事件,史稱「潯案」。
漢、潯兩案先後發生,英國當局一方面派其駐華使館參贊歐瑪利(OwenO’Malley)赴武漢交涉,一方面又調集軍艦東來,增兵上海。
我政府不為勢屈,堅持英國如不停止增兵,決不簽字。
嗣以英國政府見中國民氣激昂,且革命軍行將統一全國,情勢已變,乃聲明東來軍隊將在香港登陸,僅少數兵員增援上海,對漢、潯兩案交涉,採妥協態度。
經歐瑪利與武漢外交部長陳友仁談判結果,英方同意交還漢口、九江兩處英國租界。
收回漢口英租界協定係於二月十九日簽訂,收回九江英租界協定係於二月二十日簽訂。
民國十六年二月二十三日,國民革命軍克復鎮江,市民乃定於二十四日行慶祝大遊行。
鎮江英租界當局,深恐我民眾有不利於租界之行動,乃致函我交涉署,聲明擬於二十四日上午十時自動將租界巡捕崗位撤除,請派軍警進入租界維持秩序。
英人願自動放棄管理權,我政府遂先將鎮江英租界置於管理之下。
至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英國始與我國互換照會,正式將鎮江英租界交還我國。
(李雲漢)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19 |